2014年司法所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桠溪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桠溪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坚持求真务实作风,认真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在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平安法治创建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回顾今年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现简要总结汇报如下:
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调解组织不断巩固和健全。全镇由调解组织的调解委员、调解员、信息员共1400多人组成的调解队伍分布在全镇各块各条线,使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渗透在农村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成为基层平安法治、民主自治的重要力量。二是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各调委会的制度建设、硬件建设、办公条件在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均达到了上级对调解组织有队伍、有制度、有公章、有场所、有记录、有报酬的“六有”要求。三是调解员的素质和能力不断得到提高。通过邀请区司法局、区综治办领导集中培训讲课和结合例会学习以及纠纷案件调解现场指导等形式,帮助基层调解员提高了调解综合素质能力,使基层民间矛盾纠纷苗头隐患能在初始阶段得到及时排查化解。据初步统计,全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200多件,其中镇调解结案的重大疑难纠纷24件,调解率均达到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100%,没有出现因调解不当民转刑、调解不当非正常死亡、调解不当群体上访、调解不当协议被撤销的情况,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法制宣传工作:一是积极实施“六五”普法规划。除常规工作外,今年按照要求及时征订发放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村级两委班子、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校青少年学生等普法对象的“六五”普法学习读本材料,为普法对象学法及效果测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使全镇又一次掀起了学法热潮。二是注重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结合规定的普法活动日、农村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推进、疑难纠纷的化解,及时做好事前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办事人员、涉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三是注重法制宣传的辐射效应。在调解民商事涉法纠纷时,坚持依法调解,引导涉法当事人遵法守法,依法维权,又通过对涉法当事人法制宣传的点,来引导其家族或其社会关系成员之间法制宣传互动的面,共同遵法守法依法维权,努力避免了可能会发生的粗暴、违法行为,使法制宣传由点到面发生了良好的互宣互传作用。
社矫安帮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在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上,坚持日常督察、定期分析这两类对象的重点人头和一般情况,以镇村组及其家属为工作合力,努力掌握这两类对象的现实表现信息和融入社会的正当生存能力,对发现有反常情绪的重点人事,在及时做矫正帮教工作的同时,主动向上级社矫安帮机构和当地派出所提供情况,争取了重点矫帮工作促转化的效果。二是注重程序求真避虚。矫正安帮程序性的工作不仅量大而且要求高,为维护矫正安帮工作的严肃性,我们坚持做到不造假、杜绝做假、努力避假,确保了矫正安帮工作过程的真实性。三是严守指标创新思路。预防和避免重新犯罪是矫正安帮工作的硬性指标,也是司法所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在原有工作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状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今年第一季度探讨产生了本镇社区矫正“五个一”内部公示办法,通过让对象之间比一比、看一看、想一想、悟一悟、做一做的具体内容,来丰富矫正工作内涵,激发对象认识和把握自身的潜能和正向思维的荣辱观,也为以村委会为主的社区对有效协调矫正工作,拓展了矫正工作广度和深度,同时,我们还结合本镇矫正安帮对象曾犯过罪的类型,创设矫正文化,实施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让对象受到较好的教育。全镇现在册的19名矫正对象和102名刑释解教人员目前无一重新犯罪,使硬性指标在一个阶段又一次硬着落。
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不动摇。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大多数是基层一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的人民群众,随着改革步步深入和农民进城务工的增加,涉及农民工利益受损维权的情况频繁发生,在疑难问题的解决上,司法所成为当地群众法律咨询的重要窗口,我们坚持热心为群众解答涉法问题,帮助咨询人分析案情,提供有益的法律思考,使法律援助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咨询率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二是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为己任。在依法维权上,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当合法利益受损时,因维权上的无奈而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情况经常发生,对此,我们把为弱势群体维权的工作作为重点,想他们所想,把他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当作自己份内的事情来办,又积极引导他们通过申请法律援助等形式依法维权,享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完全免除了援助对象的经济负担。三是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上,我们坚持按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对上级确定指派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一案一卷,案结事了,适时回访,不留尾巴。今年以来重点承办了一起涉及一家招商引资企业主躲债引发拖欠100多名进厂农民工、残疾人工资的法律援助案件,目前该案虽进入司法程序的法院庭审程序尚未判决,但已经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民主法治工作:一是以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为导向,推进基层民主自治。今年以来,我所根据上级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的要求,通过镇领导的选点,将韩桥村作为法治村、法治文化点的创建实体,并在争取区局主管领导创建指导和镇分管领导的直接关心下,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利用会议形式向全镇各村推介民主法治创建成果的运用,使创建工作不断得到完善、巩固和提高,全镇各村民主自治意识得到增强,“四民主两公开”、村民代表议决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二是尽努力为本级政府依法行政发挥法律参谋作用。主要体现在拆迁拆违、重大项目推进、民商事合同签订、重大疑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应政府领导的要求,积极认真的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法律思考,办理涉法文书的起草审核,努力避免了纠纷隐患和提升了政府法治的形象。三是以平安法治创建为抓手,努力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通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改善邻里人际关系,努力消除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不稳定因素。通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防控了重新犯罪的发生。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公民守法意识。为平安法治镇的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以来,我所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与上级指标的要求,与群众期待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的差距,有些方面还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创新意识不强,二是业务水平不高,三是实战能力欠缺。面对这些差距,我们将通过继续加强学习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明年主要工作思路:一是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努力提升法治理念,服务理念,创新理念。二是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升法律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三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形象。窗口形象,勤廉形象。力争本所各项工作能再上一个新台阶。
以上简要总结与明年工作思路汇报,如有不妥,敬请领导批评指正。
第二篇:2014年司法所工作总结
2014年,宁海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开展人民调解、法律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具体如下:
一、加强人员管理进行合理分工
由于工作人员的调整宁海路司法所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重新分工,责任落实到人,重新组建了宁海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9个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重新确定,在辖区内7家企事业单位成立了人民矛盾处理调解中心,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分别成立了矫正帮教、法律宣传、法治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形成了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司法体制。
二、加强社区矫正、帮教工作减少重新犯罪
按照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司法所加强了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对每个矫正对象做到了定期谈话、定期组织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及时掌握他们的信息,对他们的思想汇报能够做到认真查看,制定了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档。在街道范围内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到目前为止我街道共有社区矫正人员34名,一年以来没有发生重新犯罪和脱离管辖的情况。
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采取分职业、分年龄、分社区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目前,我街道共有刑满释放人员75人,分布在辖区9个社区,各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司法所的协调下,本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序的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和就业安置工作,有效的预防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街道司法所的重点工作,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街道充分利用横幅、法制讲座、简报、标语、社区橱窗、黑板报以及市民学校等形式,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六五”普法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全年,司法所围绕区、街道的重点工作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6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余份,制作法制宣传横幅8条,社区法律宣传黑板报25期。发放“六五”普法宣传书籍54套。在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农民工法律宣传活动》共有200余名农民工参与,现场答复他们提出的涉及法律的各种问题3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并和南京艺术学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宁海路司法所和南京艺术学院基建处在关于处理农民工问题上相互协助,共同解决各类纠纷。在暑假期间组织琅琊路小学部分学生学习了“六五”普法宣传书中有关小学生的教材。
四、提高矛盾纠纷处理水平,全力保障社会稳定
为了进一步发挥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切实维护街道辖区的稳定,司法所每月召开二次以上的调解员会议,分析和排查不稳定因素,同时相互学习提高各调解人员的调解技巧及处理问题纠纷的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做到“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以街道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中心为依托,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件原则。在市、区、街道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发挥调解职能,全力保障工程进展,并分别在宁海路拆迁现场和城西干道快速路网改造工程现场成立了专门的调解办公室,共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各种征收拆迁问题60余件,接受法律咨询210余人次。今年以来街道各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780余件次,调解成功77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并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全力为群众服务,今年以来司法所共完成法律援助案件90余件。三步两桥社区水佐岗32巷居民段君君因前期发生车祸导致残疾,后其丈夫要和她离婚,因家庭财产等问题申请法律援助,在司法所和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妥善处理解决了她们的问题,于2014年14月送锦旗感谢司法帮助。
五、法治街道工作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共录入街道法治建设文件260条,完成一篇有关街道法治建设的调研文章。结合街道今年拆迁、征收工作任务,完成了一篇有关这方面工作的论文。顺利的通过了区政法委的检查。坚持以“法律六进”活动来促进“民主法治社区”建设。街道9个社区,其中8个社区已创成“市级民主法治社区”,今年推荐颐和路社区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社区”,目前根据相关规定已完善好相关的资料的准备工作。
六、明年的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紧紧围绕区、街道的重点工作,着力依托两级调解组织,解决和处理好辖区内的重点矛盾和问题。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1、加在法律宣传力度,为征收拆迁工程做好法律保障。2、加强每周一次的矛盾排查,全力配合相关单位和科室处理好辖区内的维稳工作,参与和关注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并做好调解工作。
(二)整合辖区资源,在完成全年任务的同时,突出我司法所的特色
1、依托省司法厅开展“六五”普法教育,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促进法律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进院校、进部队活动。明年三月份组织一到二次有针对性的法律讲座。
2、加在和辖区例管单位的联系,在有条件的单位成立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形成相互协助联动的调解网络。
3、和河海大学法学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司法所挂牌成立“河海大学法学院学生实验基地”,并充分发挥作用为辖区的机关、单位、和群众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三)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在街道和各社区举办各类法律讲座,每月出一份辖区内学习《人民调解法》和矛盾化解的简报,为重点矛盾建档,进一步理清调解思路。聘请有经验的调解人员讲课,结合每周一次的调解员例会,加强对社区及各调解组织的调解培训。
(四)进一步加强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严格矫正人员的请销假制度。合理安排好每月一次的矫正人员义务劳动和法制教育工作。尽量杜绝同一年度内的再次犯罪。
第三篇:2014年司法所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漆桥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各阶段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很大进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机制,专项攻坚,人民调解工作有序进行
今年以来,漆桥镇人民调解工作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为主线,以“春节、两会排查”、“第二届双十佳活动”等专项攻坚活动为载,认真结合司法所实际及工作职能职责,及时科学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掌握纠纷动向,同时注重发挥调解组织网格单元作用,扎实开展维稳工作,全力维护好全区社会的安定稳定。
今年我镇的矛盾纠纷工作在坚持稳健中求创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坚持镇每半月、村每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会议,每月由司法所牵头各村委会、综治办、信访、派出所、劳保所等部门至各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暨工作台账的检查,各村对纠纷进行可能存在的纠纷进行及时梳理、上报,最大化发挥了调解组织的网格单元作用;
2、坚持以重要敏感时段和节假日期间的社会稳定为重点,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中心,在“春节、两会”、“亚青会”、“国庆”、十八届三中全会等敏感时期分别开展拉网式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及时掌握不稳定苗头,尽量使群访集访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3、对于重点疑难纠纷则落实领导包案制,并由以往一包了之变为落实具体负责人限时解决;对于村民主动诉求的纠纷加大领导接访的工作力度,今年由于镇党委镇政府的大力配合,我所信访接待室每天都有一位党政领导接访、每周三都有一位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接访,使矛盾纠纷得到了更及时有效的解决。
4、加大“五调”对接工作力度,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我所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公调、检调、诉调、访调以及人民调解与司法专业调解五大对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联调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开展。今年6月区诉调对接庭所共建会议在我镇法庭召开,会议中交流的经验,对我所与法庭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开展下一步工作有指导性意义。今年我镇公调对接案件2起,有效防止了纠纷进一步恶化为刑事案件。
今年以来我所共排查矛盾纠纷144起,镇调委会直接调处38起,村调委会调处106起,全部调处完毕,形成卷宗106起,同步录入纠纷平台。其中劳动争议纠纷10起,道路交通纠纷20起,土地纠纷23起,物业纠纷8起,婚姻家庭纠纷18起,邻里纠纷30起,宅基地纠纷16起,赔偿纠纷19起。
二、创新管理,靠实责任,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通过分级管理、分阶段管理、分犯罪类型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式进行管控和教育帮助,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特殊管教制度。
二是对不接受矫正教育、违反管理规定的,采取走访提醒、联合专访、警示告诫和实施处罚等办法。对严管对象使用定位手机,不但可以随时与社区服刑人员通话核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还可以通过工作平台,实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行动轨迹;设置“电子高墙”,在社区服刑人员越过法定活动范围时,双向同时发出警报,确保管理人员可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随时都在执行机关的管控之中,提高了监管质量和效率。
三是注重典型示范,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对积极要求进步的,及时表扬。尽量以先锋模范人物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引导思想转变快与思想转变慢、表现好与表现差的社区服刑人员结对帮扶,化被动矫正为主动矫正,变单个进步为共同进步,收到了明显成效。
四是严抓日常管理基础上积极创新:坚持敏感时期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拉网式排查,确保辖区稳定,今年“亚青会”召开前夕,司法所长带领专职社工对辖区内各村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进村入户的深入走访,深入了解其家庭、工作、思想动态,详细询问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鼓励他们积极改造,早日正常回归社会;一季度季度评审例会首次尝试设在社区服务劳动基地,现场进行打分,提升评审实效,增强了矫正对象社区劳动的积极性;加强对相关单位、相关村委的宣传,争取支持与配合,对矫正对象分布较多村委,加强对村委干部(监督者)《社区矫正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宣传。
今年以来,我镇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名,期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3名,目前实际管理社区服刑人员15名。其中缓刑14名,假释1名。今年以来,我镇共组织社区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教育149人次,个别谈话教育149人次,组织社区服务281人次,服刑人员由于严格的监管措施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也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三、规范管理,加强排查,积极预防重新犯罪行为发生。
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我所对新纳入安置帮教的对象及时签订责任书,对已在册对象半年对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对象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实施分类分阶段分级管理,坚持定期走访制度(重点人员每月一次,一般人员每季度一次走访),同时加强了对重新违法犯罪风险可能性较大人员的帮教力度。全国“两会”期间,我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两类高危人员进行集中走访,确保其总体稳定。同时借助社区民警、村居委会干部、志愿者和列管对象亲属的作用,加强对这两类对象的严防管控措施,严密组织网络,做到对每个对象情况清、动向明,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
今年我镇共接收11名刑释解教人员,截止目前,我镇在册刑释解教人员56人,其中刑满释放20人,解除社区矫正36人,无重新犯罪,无脱管漏管。
四、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2014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实施年、中期检查验收年。全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全镇中心工作,提高组织指导水平,强化创新意识,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造普法品牌为重点,以“六个提高”为主线,在全面落实各项年度任务的基础上,争创区级“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先进镇,为推进“四区”建设、加快“六个现代化”步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努力开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按照《关于加强全镇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针对各类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因群施教,强化措施,提高实效。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中之重。继续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法律知识培训及学法考试等主要形式和制度,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心组集中学法安排2次,领导干部学法培训2次,公务员学法40课时。开展校内法制教育课4次,培养青少年的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实现在校学生“零犯罪”目标。
2、广泛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围绕服务漆桥镇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司法所网站的普法平台、“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等传统品牌活动。根据目前漆桥镇龙墩湖开发、游子山森林公园建造、红旗路拓宽等问题开展专题性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从而丰富形式、拓宽渠道、扩大影响、提升效果。
3、积极打造普法新平台。为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熏陶作用,为建设法治漆桥,促进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漆桥依托漆桥老街,倾力打造了漆桥老街古村落孔子文化园。并且积极打造以双游村为示范村打造法治文化示范点,托这一新阵地,积极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使之成为大众普法教育的文化基地、法制宣传活动的有力阵地和村民娱乐休闲
五、加强宣传,提供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利益。
接待相关部门和上门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同时积极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今年我镇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起,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
六、创新理念,转变作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和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以争创“优秀司法所”为契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立健全了学习、内部人员管理、岗位目标责任、业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强化管理,从严治所,初步形成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的司法所工作新机制。同时加强司法所网站建设的工作,基本做到所里开展的工作都能在网站上及时得到更新,并同步加强宣传报道,积极上报各类工作信息。今年我所还以争创“优秀司法所”为目标,以创建标准为蓝本,不断完善司法所各项软硬件设施,争取做到全面达标。
2015年工作计划:
1、加强司法所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学习。我所目前有5名工作人员,只有通过抓队伍建设,才能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只有抓业务学习,才能提高司法所的整体业务素质,才能增强调处矛盾纠纷的技巧和能力,所以抓好这项工作很重要。
2、抓好人民调解和“大调解”工作。要加强“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整合调解资源,发挥调解合力,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努力实现我镇无矛盾激化、无民转刑案起、无矛盾上交、无群体性上访的“四无目标。”
3、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对重点学法对象进行下半年的普法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平台,继续开展好“12·4”法制宣传月;积极打造双游村南者法治文化示范点。
4、努力打造法援民心工程。努力转变弱势群体上门咨询的被动状态为主动发现弱势群体上门服务的主动局面。
5、配合中心工作,为漆桥建设保驾护航。
全力配合我镇综合治理工作,发挥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对镇重大项目进行跟踪服务,为先进企业送法上门,针对不同项目,应时、应景、应需出台相关法制简报,做好各项工作的坚实后盾。
2014年司法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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