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承诺书
为进一步发挥全州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共青团海南州委在农牧区青年、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学生团员青年等不同层面层层签订维稳承诺书。
学生团员郑重承诺:始终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珍惜当前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大局,做“海南是我家,发展靠大家;海南是我家,稳定靠大家;海南是我家,和谐靠大家”的宣传员和践行者,以主人翁的姿态和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全州稳定大局,带动身边同学和家人争做建设平安和谐海南的讲解员、维护全州社会稳定的信息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不参与、不煽动,不组织、不支持聚众闹事,不参加任何非法集会、非法游行、集体闹事等破坏稳定的活动,集中精力,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营造校园良好的学习环境。离校期间,约束自己,引导家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并积极宣传“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不受挑拨煽动、不上当受骗,像爱护自己的眼睛和生命一样爱护民族团结。树立信心,坚定决心,立高远之志,做栋梁之材,争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立志报国、执着奉献的时代先锋。
农牧区团员郑重承诺:旗帜鲜明地投入到维护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在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大是大非面前,坚决做到认识上不模糊、态度上不暧昧、行动上不动摇,积极主动、勇敢坚定地与一切宗教极端势力、敌对分裂势力、自焚事件进行不懈斗争。切实增强维护稳定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密切联系广大农牧区青年群众,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有关工作。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引导身边农牧民群众深切认识到稳定和谐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做爱国守法守纪的好公民,坚决不做破坏祖国统一、破坏安定团结、破坏我州各族人民利益的任何非法事情。始终牢记伟大祖国、不忘伟大祖国、报答伟大祖国,永远听党的话,坚定不移地跟党走。
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员郑重承诺:坚决与达赖集团“分裂、渗透、破坏”活动作斗争,带头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与党中央、省州委保持高度一致。高举维护社会稳定旗帜、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高举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旗帜,在维护稳定上旗帜更加鲜明,立场更加坚定,敢于揭批、态度坚决、净化党性、争当先锋,充分发挥模范作用。联系团结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员青年自觉同分裂势力、犯罪分子做坚决斗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视藏区的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为促进海南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学校维稳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承诺:
一、教师自身安全承诺
1、积极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师职业规范,提高自身修养。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规范停车,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
3、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5、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在实验、计算机、体育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材和药品,切实保障自己与学生的安全。
7、在八小时工作之后的业余时间内,不进行酗酒、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
二、对维护学生校园安全稳定的承诺
1、在工作中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
2、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3、认真参加值班工作,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劝阻学生不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提前放学,放学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学生按时离校。
4、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5、在教学中坚守岗位,不中途擅自离岗,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6、教学中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避免由于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7、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8、对班级安全工作做到“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确保安全”。经常到班级教室观察、定期检查供学生教育教学及开展活动的一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9、有问题做到先找学校领导解决,有礼有节,不得随意吵闹,不得随意上访,时刻维护学校形象。
学校负责人:
承诺人:
20xx年9月26日
社区维稳承诺书
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创先争优积极投入到当前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全力服务好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活动中,紧密结合当前维稳工作重点和各自工作实际情况,我向西虹东路社区党支部和辖区居民群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创先争优、勇挑重担,积极做好维护首府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维稳责任。作为社区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力投入维稳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和下派工作队员管理,建立和健全维稳工作联动机制,完善社区应急预案,全面贯彻落实当前维稳工作任务。
三、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在值班过程中做到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组织好夜间巡视、安全生产和值班工作,不在值班期间饮酒、睡觉、脱岗或将无关人员带入本单位。
四、强化党员意识,严肃政治纪律,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和各种非法集会。
五、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六、密切联系群众,关注社情舆情,在公共场所、居住地周围和重点区域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七、带头做好家人、亲属和周围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
八、模范遵守社会管理法律和规章,主动配合居住地社区做好本人和亲属出租房屋以及所居住流动人员管理工作。
九、充分运用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的发展变化宣传教育群众,向各族群众讲清新疆的大好形势、美好前景,讲清敌对势力破坏新疆跨越式发展的罪恶阴谋。
十、按照“四类管理法”要求,熟悉掌握所包户流入流出人员基本情况,入户走访,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及时登记,做到当天情况当天清。
承诺人: 联系方式:
日 期:
乡镇维稳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市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宁综办〔2014〕3号)的要求,为保证我村、社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矛盾纠纷,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重点管控,全面开展“五类重点”(重点人员、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问题)排查,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并上报。
二、健全和完善村、社区巡防队伍,发挥群防群治和基层综治网格信息员的作用,做到信息畅通。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控。认真排查梳理,做好排查登记,做到“人来有登记,人走去向明”。
四、加大对市场及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的治安防控力度,建立市场安保人员和商户的联防体系,明确责任,切实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和隐患的出现,对引发的突发性治安问题及时处理。
五、实行“一把手”责任制, 对各项工作不推诿、不懈怠,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承诺人: 承诺单位:
联系方式: 日 期:
学生维稳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青海大学《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相关工作内容,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自觉提高遵守校纪校规的意识,端正学习态度,巩固专业思想,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现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纪守法,弘扬正气。坚决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学生手册》的全部内容,保证不在校内、外租住房屋;不通宵上网;不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违反校纪校规的事件和活动;不使用明火灶具和持有管制刀具等产生安全隐患的物品。
2、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不在网络、人群聚集地等发表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校园和谐的言论。
3、不组织、不参与、不围观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校园安全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4、不参加任何不利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的组织和教派和宗教活动。
5、珍爱生命,珍惜学习机会,严格律己,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校园和谐做积极贡献。
6、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反映。如有诉求,一定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承诺人:(签字)
时 间:2014年 月 日 时 间:2014年 月 日
综治维稳诚信管理双向承诺书
甲 方:施洞镇 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乙 方(户主姓名):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上级对综治维稳诚信管理的有关政策要求及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按照“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根据综治维稳诚信管理双向承诺工作要求,达成综治维稳诚信管理双向承诺协议,承诺内容如下:
一、甲方承诺的内容
1.兑现各项惠民政策并帮助解决家庭困难及发展致富,实行诚信服务、诚信兑现;
2.积极引导和帮助村(居)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访维稳等各项政策;
3.如果甲方存在违约,村(居)民自治委员和参加承诺的村(居)民有权向上级反映,由上级党委、政府督促兑现承诺或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直至调整村(居)两委违约干部。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积极配合甲方的社会管理服务,积极参与社会诚信管理群众自治;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教育子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3.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治安管理、农村消防、信访维稳、民主管理、邻里和谐、村风民俗、文明创建等各项规定和依法合理表达诉求、遵守社会治安维稳政策;
4.通过正常渠道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和反映问题,主动将矛盾纠纷、信访问题等提请村(居)两委和村(居)民自治委员会帮助解决;
5.积极向村民委员会报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6.自身或子女违反《村规民约》的,自愿放弃享受各种优惠政策的权利。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甲方有权暂缓兑现各种优先优惠政策,待纠正处理、改正错误后再申请恢复。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承诺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因法律政策调整,承诺内容可适时进行调整。
甲 方: 村村委会(公章) 乙方签名(手印):
法定代表人:
20 年 月 日
维稳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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