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进一步深化廉洁自律工作,强化自我约束和民主监督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廉洁奉公,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牢记两个“务必”,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两个条例”、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八条禁令”和县委相关规定。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规定,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认真落实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
4、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企业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5、不用公款互相吃请,除正常公务往来接待外,不到下属单位和企业报销应有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6、不用公款购买各种有价证券请客送礼;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卡、礼券;不接受下属单位发放的各种奖金。
7、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8、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活动。
9、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10、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气功类组织活动。
11、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恳请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
承 诺 人(姓名):
年 月 日
廉政承诺书(2)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个人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如下:
一、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坚持“一岗双责”,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加强对分管科室人员的廉政教育,做到经常联系、及时提醒、有效预防。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二、提高认识,加强思想建设。对不良现象、不正之风敢抓敢管,真正履行一个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履行的职责;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独断专行、放任自流;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依法行使权力。
三、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廉洁办事,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不索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各种名义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收受与职务、公务有关的所谓好处,一旦发生,自觉拒收并主动退还或及时上交并登记在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用公款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违反规定占用、借用交通工具;自觉接受监督,不搞特殊化。
五、不利用职权为自己、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谋取私利。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借自己之名谋取私利;对打着领导或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私事、谋私利的,要坚决予以抵制;对假冒领导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招摇撞骗、谋取私利行为的要相关部门依法严惩。
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以上承诺,敬请组织和广大职工监督。
承诺人:
二0xx年四月十日
廉政承诺书(3)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及本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负领导责任。
3、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执行上级和本院制定的各项廉政措施、制度和规定。
4、八小时之外,严于律己,洁身自好。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不准他们利用自己职务影响谋取利益。
5、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原则。
6、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厉行节俭,坚决杜绝奢侈浪费,不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不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
7、规范教育收费。学费、代管费、测试费、补考费等收费项目,按照物价部门《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
以上承诺,诚恳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承 诺 人(姓名):
年 月 日
廉政承诺书(4)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我局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一切行为。
二、全面履行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落实《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在“八个方面”52个不准上,不涉足,不插手,不操作。
四、自觉做到维护班子团结,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六、对党忠诚、言行一致、清白做人、洁身自好,守规遵纪。
承诺人:刘丽
20xx年2月17日
廉政承诺书(5)
为进一步执行党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领导干部行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本人现作承诺如下:
1、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不违反机关效能有关禁令。
2、不利用个人的权力搞特殊化,在气象工作中要处处体现模范带头作用。
3、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4、坚决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代币券(卡)等。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并做好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
6、坚决杜绝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饮酒和用公款支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7、严格执行单位各项财务制度,不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
8、在生活上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借工作之便敛财。
9、绝不参与赌博,不委托他人投资证券获取不正当利益。
10、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项禁令”以及市委市政府“八条禁令”,廉洁从政,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承 诺 人(姓名):
年 月 日
廉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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