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县)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确立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夯实基础、争先进位”的工作思路,明晰了“抓好党建带队伍、创新机制促治理、突出重点打基础、服务大局造氛围”工作思路,以创新思路构筑特色,以创先争优提升素质,以人民满意赢得主动,以求实求效推动发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聚力量,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
年初和年末分步骤、分层次地组织了县级、科级、一般国家工作人员近6000人参加的年度法律知识考试2次,达到了以考督学、以考促学、以考验学、依学促用、以学促治的目的。4月中旬到5月中旬,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普法工作者巡回深入到全县十个乡镇,以大集现场解答问题、免费赠送法律书籍、播放录音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把法律知识送进机关、单位、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市场、家庭,共开展大集咨询活动11场次,送法进学校活动8场次,深入农户50余家,免费发放普法读物5000余套。河北新闻网、沧州日报、沧州晚报、今日吴桥等报刊媒体报道了我局的法制宣传活动情况。
在普法的同时,开展“法治八建”创建活动,培树于集西街、桑园田庄、宋门辛镇店、县城新兴社区4个法治示范点,建法律学校1个、法律书屋4个、普法调解室1个,制作普法展牌80余块,绘制普法墙画600余平。
建立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10月13日召开了动员会,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司法所长在内的46名法律服务人员分别担任了473个村、8个居委会的法律顾问。
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实行“警区式”管理,把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分为城南、城北、城中三片,局班子领导包片,司法干警协助司法所人员开展日常管理活动,利用手机卫星定位跟踪进一步加强监管,重点矫正对象手机持有率达100%,一般矫正对象手机持有率达到80%。今年以来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1人,解除矫正23人,进行审前社会调查69件,目前累计在矫人员138人,无一例脱管漏管现象。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同时对一些老弱病残刑释解教人员,想法设法为他们解决生存之道。如帮助何庄乡北牟村林云兰介绍老伴,使其老有所依,又如深夜赶赴安陵镇王金华儿子家中做思想工作,使其父子相认。11月18日-20日对我县在沧南监狱服刑的19名吴桥籍服刑人员家庭进行了走访,11月27日我局联合县妇联走进沧南监狱开展了一次大型帮教活动。今年我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6人,累计在管刑释解教人员213人,帮教率、安置率均达100%,无一重新犯罪发生。
三、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进
从健全组织、加强培训、完善网络、规范程序入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三级人民调解防护网更特色更完整,跨区域接边联防联排联调网络更规范更完善,医患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更灵活更富效率。“五落实”、“六统一”使人民调解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目前全县10各乡镇、473个行政村、8个社区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年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年底全县30%的村级调委会已实现规范化管理。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多发民间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把调解触角延伸到社区、厂区、校区,延伸到商业中心、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广泛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矛盾纠纷。一年来全县排查民间矛盾纠纷1209件,调解1205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四、法律服务工作质优高效
公证工作主动介入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土地流转、就医、就学、就业等民生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45件。律师工作凭借法律专业优势为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当事人依法维权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参与信访接待16次,参加宣传活动10场次,办理刑事、民事、非诉讼案件19件。法律援助作为政府民生工程,今年将“全面覆盖、应援尽援”作为新的目标定位,为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撑起保护伞。今年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4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3%。司法鉴定工作坚持“严谨求实、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的工作方针,不断提升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扩大司法鉴定的影响,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今年以来办理司法鉴定案件92件,比上年同期增长近一倍。
五、司法行政人员素质整体提升
一是目标管理精细化。各股室结合职能,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做到工作日登记、周汇总、月小结、季通报、年考评。三是机关管理规范化。规范机关人员服务用语、服务忌语;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工作流程、标准和要求;规范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坚持每日考勤制度,每个工作日分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四次签到,请假实行请假条制度。三是作风管理常态化。建立了作风效能建设管理台账,实行常态化管理,弘扬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走访群众、解决困难,为群众办实事。如我局在深入曹洼乡杨保村调研时,了解到该村村民闻秀江夫妻无怨无悔的照顾身体有病、瘫痪在床的弟弟,十多年如一日,家庭比较困难后,机关干警自愿捐赠1100元钱和87件衣物送到闻秀江家中。
2015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区)
今年以年,鼓楼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国家级“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1、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今年3月下旬启动以来,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实践办的要求,相继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几个环节的工作。整个活动期间,局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典型—刘倩文同志”事迹的示范引领作用,促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有方向、赶有目标,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其中组织专题辅导教育4场、专题培训2场、专题讨论7场,召开座谈4场,集中学习13次,建立联系点17个,新建规章制度8个,梳理出主要问题16条,目前已整改16条。
2、充实司法行政队伍,增强队伍素质。一是队伍不断充实壮大。从局内部选拔干部到基层司法所任职司法所所长,现已实现全区十个司法所副科级司法所长100%配备。今年以接收军转干部的方式新增4名司法助理员,各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均达到5名以上。二是强化物力保障,省司法厅给我局配备了3部公务车辆,优先保障基层司法所业务用车需要;给社矫执法配备11部执法记录仪,加强技术监督;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配置了22辆专用电动自行车,缩短走访调查路途时间,提高社矫走访调查工作效率,受到省厅、市局的表扬,省厅还准备推广我局的经验做法;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提供2年1次的体检,确保社矫工作稳定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了1期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班,组织共7人次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调解业务工作培训,提升基层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3、持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部分司法所办公面积“缩水”问题存在“回潮”现象。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到基层司法所和街道开展走访协调工作,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争取解决,在区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司法所办公面积“缩水”问题得到了有效处理。例如:洪山司法所将搬迁至明望新村新办公场所,司法所实用面积将扩大至200平方米左右;华大司法所调整新的办公场所,面积达180平方米,目前这两所正在走招投标程序;安泰司法所已调整至新的办公场所,面积达240平方米;鼓东司法所、鼓西司法所以及东街司法所所在的街道承诺,将原先司法所与其他部门合用的办公场所全部归由司法所独立使用。
此外,局机关由于朱紫坊文化街区保护性改造,于3月10日搬迁至旧西客站过渡,办公场所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改建装修、分配安排,不存在违规多占、豪华装修等情况,厉行节约搬迁费用。
(二)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扎实开展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积极申报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起草了《法治鼓楼建设纲要》。认真做好年度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绩效考评工作,12月10日、29日分别顺利通过了市、省考评。二是着力加强主题法制宣传。加强与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镇的工作联动,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两违”整治、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服务大局效应。如3月27日,与市法宣办在温泉公园联合举办全市第一场推进“两违”整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区直相关部门参加活动,积极服务于宜居环境建设,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应;5月10日,与市环保局、市司法局、省环保宣教中心等联合举办2014年环保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环保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法制宣传。5月29日上午,联合区发改局、市金融办以及省银行业协会等10余家单位,在西湖公园举办以“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理性投资,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三是着力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今年以来区司法行政系统共组织或参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40场。如4月份在辖区的福建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等高校举办一系列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法律讲坛进校园”活动,9月26日在鼓一小举办“模拟法庭”与法律知识抢答活动,得到师生欢迎。四是积极创新宣传方式。与区委政法委、鼓西街道党工委联合在鼓西后曹巷共建法治长廊,由15个法制宣传栏组成,主要包括法治名人名言、法律知识等内容,进一步拓展宣传新载体,提升普法实效。五是着力营造法治建设氛围。围绕《法治福建建设纲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宣传主题,通过发送宣传短信、召开交流会、加强新闻报道等形式,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法治鼓楼建设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区各级各种媒体共刊登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闻信息1162篇次。
(三)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目前,我区已成立区调解中心、10个街镇调解委员会、69个社区调解委员会、15个行业性和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共有调解主任94名,调解员669名。一年来各调委会排查调解纠纷1458起,调解成功1451起,有效调解了20多件重大疑难防激化案件,调解率为100%,成功率为99.5%。二是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成立对法院、检察院和公安三大系统的“调解对接办公室”,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公安机关接处警、检察院公诉和法院诉讼调解的衔接互动,大调解工作格局更加完善。截止12月底,诉调对接工作完成司法确认案件3件;公调对接案件3件;检调对接案件11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三是组织各司法所调解室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和“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福建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四是进一步加强鼓楼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内含公证处、人民调解中心及洪山司法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已将房源(明望新村二层,面积约为700平方米)交付我局,目前已网上公开招投标改装修工程。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后,我区将形成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导、行业调委会、街镇调解室、社区调委会以及进驻社区的律师法律服务点的健全网络,基本实现人民调解辖区范围的覆盖。
此外,为配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我局今年还尝试在区重点项目现场,黎明斗池旧屋区征迁工地设立临时调解室,以促进征迁工作有序开展。
(四)持续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帮扶,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1、继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在局机关成立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社区矫正交付接收中心,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承担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基本信息录入、监控定位、监控抽查和信息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共接收并录入社区矫正人员信息140人,完成监控定位近8000人次,检查社区矫正平台信息近30000人次。二是严格工作程序,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时采用脸部扫描签到与书面签到相互结合的考勤制度,有效杜绝社区矫正人员在参加教育和社区服务时存在的迟到、早退、他人代签以及缺勤现象,保证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的参加时间。三是强化监督,监控指挥中心严格监督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信息平台的信息更新工作,确保各司法所矫正平台各项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每天按规定比例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机合一检查。每月局社矫科不定期抽查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教育、社区服务、季度评议、日常监管和工作档案规范化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今年以来排查通报各类监控问题23人次,讨论决定警告处分23名违规社区矫正人员。截至目前为止,我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36名,已解除矫正703名,现在册监管233名,无一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
2、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今年我局网上公开招聘了12名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通过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确保服刑在教人员与预释放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沟通到位。各司法所加强与社区干部的配合,工作中严格按文件要求将刑释解教通知单与出监(所)交接单送达社区及家属,确定接送人,落实必接必送要求。今年以来全区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31人,已衔接231人,衔接率100%;已衔接人员全部列入安置帮教,无重新犯罪情况。二是开展排查核实工作,根据刑满释放人员的具体情况,区分不同对象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帮教活动。三是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健全刑满释放人员电子档案,积极推进安置帮教信息化管理。四是充分发挥已建的福州天虹彩印厂、天圆科技有限公司、鼓东工业园、福建飞远城市配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永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6个过渡性安置基地的作用,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机会;积极联系劳动部门,为有需要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培训;积极争取民政部门支持,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纳入低保范围。
(五)持续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
1、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方面。一是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将特困企业职工、失业人员以及因家庭发生突发性事件致贫等人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简化审批程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涉及农民工工伤、讨薪事项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尽可能地做到应援尽援;目前共成立7个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此举大大方便受援人用合法合理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共受理案件133多件,该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结合新《刑事诉讼法》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工作配合,共同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工作,2014年共帮助92名未成年人改造转化。二是不断加强案件的质量管理。建立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强化各个环节办案质量管理,认真审查办案律师提交的办案材料,通过审查案卷、电话回访和回访当事人等途径来了解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及服务质量。受援人及法院的反馈意见满意度均达99.9%。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如:积极选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区综治办、工会等部门开展的有关法律援助活动;结合3月份的综治宣传月,开展两违整治及针对特殊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普法网站、微博、网络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宣传交流信息发布渠道,增强与广大网民群众的互动。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8件,解答咨询约650人次,共为受援人挽回损失586.2万元(其中农民工382.1万元),通过法援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2、加强律师行业管理方面。一是严格履行日常监管指导职责,对年度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律师事务所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并组织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促进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和内部管理规范化。二是依法做好律师执业登记和执业变更登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登记以及公民代理登记。办理全区律师执业登记36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登记4件、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登记2件、律师执业变更调出18件、律师执业变更调入23件。三是积极拓展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参加志愿服务的平台,利用“12345”平台,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共解答咨询116件;推进“律师进社区”活动的全面开展。12月初在我区10个街镇69个社区全面铺开,安排69名律师每周半天到定点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开展以来,我区律师开展法制讲座6场次,接待法律咨询5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9起,同时积极帮助社区完善各类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我区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00家,办理刑事诉讼代理案件141件,民事诉讼案件代理712件、行政诉讼案件代理2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360件,法律咨询2700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472件。
3、提高公证服务水平方面。一是狠抓公证业务质量不放松,认真开展公证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监督指导公证处规范执业。引导公证处主动介入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和改善民生等领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强化公证便民措施,集中力量专人限时办理老年人遗嘱公证业务,适当减免经济困难对象的公证费用,针对特殊人群采取窗口预约和电话预约相结合办法。取消原先只有每周一、三、五对外受理业务的做法,改为工作日全日制受理。结合“律师进社区”活动继续搞好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与司法所“结对子”,与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签订协议开展公证法律宣传活动。一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2602件,业务收费175万元。
2015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市)
今年以来,邛崃市司法局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实效性,完善法律服务机制,强化维护稳定职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普法宣传“四种形式”,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保障
1.普法直通车移动普法。以多媒体LED法制宣传车为载体,深入各镇乡及人流量集中区域移动普法,现场播放法治公益广告、普法短剧,与群众进行普法知识问答互动,并同步开展普法讲座和法律咨询。今年以来共开展普法活动30余场,发放普法资料和普法扇子、雨伞、购物袋等实物7万余份,播放法治公益广告、普法短剧等500余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800余人次。
2.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在全市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确定60名“以案释法”信息员,定期报送案例,利用今日邛崃报、邛崃普法网等媒体刊登典型案例20余期。以“法律七进”、法治大讲堂为载体,选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工作经验的法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共50人,组建“以案释法”讲师团,深入镇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以案释法”300余场,受教育2万余人次。与电视台合作,改编典型案例,公开招募群众演员拍摄普法短剧,注重演员海选与拍摄过程的宣传影响,通过身边人演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扩大了普法的影响力和群众参与度,目前已播出9期。
3.新媒介平台全媒体宣法。建立了独立域名的邛崃普法网,让群众更加便捷地查阅普法信息,学习法律法规,运行半年以来在线为群众提供咨询200余人次,点击率过万;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合作搭建手机短信普法平台,覆盖全市移动及电信手机用户,全年发送普法短信260万条。
4.法治文化近距离释法。建成瓮亭法治文化公园、滨河法治文化广场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法治文化和元素融入,让市民在休闲中潜移默化接受法治教育。以“普法宣传进乡村·法治文化润民心”为主题,深入各镇乡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寓法治教育于群众娱乐生活的方式,提升了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二、法律服务“三个完善”,强化服务民生能力水平
1.完善法律援助基础保障。建成具有成都市县级一流水平的邛崃市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新建羊安、平乐、卧龙、夹关镇郭坝小区等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拓宽了法律援助受理渠道。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4件,提供咨询2710人次,法律援助服务近4000人次,提前完成成都市下达民生工程目标。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市法制办协调配合,在全市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同时根据中央关于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要求,与信访局联合成立了邛崃市涉法涉诉事项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信访局群众工作中心。选派12名优秀律师轮流坐班,为信访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进行分流,对于符合条件的现场受理法律援助。进驻以来共为信访人提供咨询5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21件。
3.完善公证上门服务机制。开展公证“十项承诺”活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截至11月底共为群众、企业提供上门服务60余次,涉及2300余人次;为灾后重建安置房抽签、土地整理项目房号抽签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评估机构抽签等进行现场免费监督公证20余次,涉及4711户;为困难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援助1200余件,减免费用20余万元,成都日报予以了报道。
三、维护稳定“两个强化”,服务平安建设总体要求
1.强化基层工作效果。完善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实现全市264个村(社区)全覆盖,全面完成成都市下达民生工程目标。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及帮教,会同市检察院定期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截至11月底,全市回归刑释人员163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301人,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
2.强化人民调解职能。成立邛崃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促进人民调解化解重大、疑难纠纷能力的提升。打造了2个以调解员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的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力。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协调配合,创新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法律援助、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的“3+2”联动调处工作模式,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快速、妥善解决。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侯雄飞来邛视察时给予了充分肯定,成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忠林批示:“这是值得推广的措施。”8月6日,成都市司法局在邛崃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四川法制报、成都日报等先后进行了报道。
四、下一步工作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实际,围绕服务社会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市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扎实开展工作。
1.法治宣传贴近群众,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以法治大讲堂为载体,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工作,创新、丰富工作载体,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托瓮亭法治文化公园、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滨河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让普法宣传更加生动有效。同时打造一批特色化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阵地逐步向基层拓展,在重点镇乡及灾后重建安置点开展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法治的感染力和引导力,提升法治文化阵地的品牌效应。
2.法律服务均衡高效,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市场监管,规范法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形成公平、规范的法律服务市场格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尝试设立公职律师,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作用,真正做到让基层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免费法律咨询,切实解决城乡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探索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引导申诉人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健全法律援助质量管控和监督机制,完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考评及投诉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逐步构建以优质经济的商业法律服务为主体,法律援助和免费法律咨询为保障的多元化法律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3.法治保障刚柔并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社区矫正心理辅导室,注重社区矫正训诫与帮教、关爱的结合,进一步提升矫治效果,减少重新犯罪。探索构建社区矫正片区管理工作模式,尝试打破镇乡行政区划,建立片区工作点,将相邻镇乡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起来,由专人进行管理,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的要求,做好其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完善,以“3+2”模式为基础,探索将医疗、环保、物业等热点、难点行业的人民调解组织整合,牵头构建行业纠纷联动调处工作模式,切实提升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化解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司法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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