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计划生育责任书
为加强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单位20___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1、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部亲自抓,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稳定,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
2、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含正式职工及临时工、户口挂靠户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学校计生办的业务管理,配合学校计生办和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4、杜绝户口挂靠。因户口挂靠出现的任何问题视同违规生育予以惩处。
5、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流动人口、户籍人口(含下岗职工、户口挂靠户等)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100%。
6、对流入本单位或租用本单位门店的成年流动人口(职工、临时工),应查验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率达到100%,管理合同签订率100%。
7、对本单位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对象进行审查并出具证明,做到持证率100%。
8、全面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每年协助校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两次“一检三查”工作,参检参查率达到100%(含家属、户口挂靠、聘用人员)。
9、加强孕情管理,对怀孕3个月以内的孕妇及时到校计生办登记;对怀孕三个月以上的孕妇,实行随访服务,落实包保责任人,签订包保服务合同。
10、建立和完善《湖北省全员人口个案信息采集核查卡》、《湖北省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手册》、《已婚育龄妇女卡片》和《流动人口登记卡片》,及时向学校计生办核查反馈出生、怀孕等信息;定期向学校计生办报送计划生育报表,统计准确率100%。
11、认真落实晚婚、晚育、独生子女保健费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等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严格按照黄发【2003】23号文件“四个一律”的规定和黄发【2007】7号文件“一票否决”的规定,对政策外生育的个案,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到位,协助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
12、按照部门职责有关要求,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二、考评与奖惩
1、负责本单位对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接受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考评。
2、按照学校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工作要求,与管理责任人年度评优评先挂钩,进行奖惩。
黄州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管理责任人
签字:______ 签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20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学校计划生育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校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使我校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有序、规范开展,提高学校的计生工作水平,完成20___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根据《新郑市教育体育局20__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与教职工签订20___--20___年度学校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一、所有教职工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二、学校职工必须持证结婚、持证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和非法拾养孩子。
三、已生育一孩以上职工必须根据要求进行节育管理办法。
四、积极参加属地计生部门和学校开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五、完成各级部门交办的计生工作任务,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履行职责的,学校将通报并严肃处理。
六、学校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考核的重要内容,违反计生政策的教职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按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双独户经上一级部门同意可生育二胎。
八、单月要按时参加康检。
城后马小学(签章):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
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篇:学校计划生育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济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建立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协调运行机制,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完成各项责任目标,石桥学校与教师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计划生育率达到100%,女性初婚晚婚、晚育率达到100%;
2、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达到100%;
3、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准确率达到100%;
4、现居住地育龄妇女查体率均达到100%;
5、本人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
二、保障措施
1、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2、抓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3、积极配合镇计生办的工作,自觉接受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检查,按时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考核办法
统计年度结束后,根据计划生育服务小组的统一安排进行考核。
四、处罚
1、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个人,严格遵照《济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处理。
2、对于教职工不重视计划生育,不落实,造成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对出现违法生育等重大计划生育责任的个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学校负责人签字:_______
教师签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学校计划生育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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