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7.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网络工程质量保证书
致:__________
由我公司承建的贵公司_____工程,现已竣工投入运行。对该项工程我公司给予如下质量保证:
保修范围:
一、计算机综合布线系统:
主银线:_______个
散点:_____个
办公点:_____个
共计:_____个信息点
保修期3年,竣工交验后三年内,如出现线路不通,布线材料非人为损坏,我公司提供到现场的更换服务。
网络设备:无
二、电源部分:
主银线:__________个
AP点:_____个
散点:_____个
机柜点:_____个
共计:点
保修期3年,在竣工交验后3年内,如出现线路不通,布线材料非人为损坏,我公司提供到现场的更换服务。
如因贵公司使用不当,不正规操作造成损坏,我司可协助联系厂家进行修复或更换,但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材料加工、设备、差旅等)由贵司自行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及人为因素的原因,如地震、水灾、火灾、战争及非我司人员所为等造成之损坏,不在保证范围内。
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___
监控工程质量保证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署_____公司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免费保修期限:
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运行正常后进入工程质保期,免费质保期时间为贰年。
二、 保修范围: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承包人免费保修范围。
由于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或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造成发包人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
保修期内,承包人负责对其提供、安装的全部工程项目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不再收取额外费用。
三、 技术支持:
(1)承包人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详见《投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服务承诺),要切实执行并不再追加费用。
(2)承包人承诺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每个使用单位提供至少3人次的现场技术培训。
(3)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用于硬件维护和软件开发的系统资料(文字资料和图纸、软件等)。工程现场预验收前,提供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现场最终验收前,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4)所外购的设备、软件,随机文件、资料应提供完整详细不得遗失,并填写资料移交清单。
四、 售后服务
(1)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反应,及时修复或提供替代品。
(2)承包人在免费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内容包括已安装的全部产品、软硬件、技术、模块、部件等。
(3)系统出现故障影响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承包人承诺在发包人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判断故障原因,如现场能完成维修的项目,说明原因并提交完成方案及时间,由发包人确认。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承包人和发包人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1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6)违反以上规定,视为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处理,发包人委派他方处理结果由发包人和维修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发包人将处理情况知会承包人),从承包人保修款中扣除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另计取维修费用20%的管理费)。
(7)承包人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承包人、发包人责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发包人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承包人责任的,由发包人负责协调责任方向承包人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8)维修工作完成后,承包人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9)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另计取20%的管理费)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a:接到发包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发包人报告的; d:对同一位置或同一设备经过二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的;
(10)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必须委派一名全权代表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发包人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承包人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承包人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 a)通讯地址: b)电话/手机: C)传真:
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发包人,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传达之信息。
五、 其他:
(1)承包人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承包人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保修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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