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申]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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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 申 」

第2章

2 : 1 「此 後, 我們 轉回, 從 紅海 的路 往 曠野 去, 是 照  耶和華 所 吩咐 我的。 我們 在 西 珥 山 繞行了 許多 日子。 2 : 2 耶和華 對我說: 2 : 3 『你們 繞行 這山 的 日子 夠了, 要 轉向 北 去。 2 : 4 你 吩咐 百姓 說: 你們 弟兄 以掃的 子孫 住在 西 珥, 你們 要 經過 他們的 境界。 他們 必 懼怕 你們, 所以 你們 要 分外 謹慎。 2 : 5 不可 與 他們 爭戰; 他們的地, 連 腳掌 可踏 之處, 我都 不給 你們, 因我 已將 西 珥 山 賜給 以 掃 為業。 2 : 6 你們 要用 錢 向 他們 買糧 吃, 也要 用錢 向 他們 買 水 喝。 2 : 7 因為  耶和華─ 你的  上帝 在你 手裏所辦的 一切 事 上 已 賜福 與你。 你 走 這大 曠野, 他 都 知道了。 這四 十年,  耶和華─ 你的  上帝 常 與你 同在, 故此 你一 無所 缺。』 2 : 8 「於是, 我們 離了 我們 弟兄 以 掃 子孫 所 住的 西珥, 從 平原 的路, 經過 以 拉 他、 以 旬 迦 別, 轉向 摩 押 曠野 的路 去。 2 : 9 耶和華 吩咐 我說: 『不可 擾害 摩押人, 也不 可與 他們 爭戰。 他們的地, 我不 賜 給你 為業, 因我 已將 亞 珥 賜給 羅得的 子孫 為業。』 2 : 10 先前, 有以 米 人 住 在那 裏, 民 數 眾多, 身體 高大, 像 亞衲人 一樣。 2 : 11 這以 米 人像 亞衲人; 也算 為 巨人; 摩 押 人稱 他們 為以米 人。 2 : 12 先前, 何 利 人也 住在 西 珥, 但以 掃的 子孫 將 他們 除滅, 得了 他們的地, 接著 居住, 就如 以色列 在  耶和華 賜 給他 為業 之地 所行的 一樣。 2 : 13 現在, 起來過 撒 烈 溪! 於是 我們 過了 撒烈 溪。 2 : 14 自從 離開 加低斯 巴尼 亞, 到過了 撒烈 溪的 時候, 共有 三十 八年, 等 那 世代的 兵丁 都從 軍 中滅盡, 正如  耶和華 向 他們 所起的 誓。 2 : 15 耶和華 的手 實在 是 攻擊 他們, 將 他們 從 軍 中 除滅, 直到 滅 盡。 2 : 16 「兵丁 從 民 中都 滅 盡 死亡 以後, 2 : 17 耶和華 吩咐 我說: 2 : 18 『你 今天 要從 摩押的 境界 亞 珥 經過, 2 : 19 走近 亞 捫 人之地, 不可 擾害 他們, 也不 可與 他們 爭戰。 亞 捫人 的 地, 我不 賜給 你們 為業, 因我 已將 那地 賜給 羅得的 子孫 為業。』 2 : 20 (那地 也算 為 巨人 之地, 先前 巨人 住 在那 裏, 亞 捫 人稱 他們 為散 送冥。 2 : 21 那民 眾多, 身體 高大, 像 亞衲人 一樣, 但  耶和華 從 亞 捫人 面前 除滅 他們, 亞 捫 人就 得了 他們的地, 接著 居住。 2 : 22 正如  耶和華 從前 為住 西珥的 以 掃 子孫 將 何 利人 從 他們 面前 除滅、 他們 得了 何 利人的 地、 接著 居住 一樣, 直到 今日。 2 : 23 從 迦 斐 託 出來的 迦斐託人 將 先前 住在 哈撒音 直到 迦薩的 亞衛人 除滅, 接著 居住。) 2 : 24 你們 起來 前往, 過 亞 嫩 河; 看 哪, 我已 將 亞 摩 利人 希實 本 王西宏 和 他的地 交 在你 手中, 你要 與他 爭戰, 得 他的地 為業。 2 : 25 從今 日起, 我要 使 天下 萬民 聽見 你的 名聲 都 驚恐 懼怕, 且 因 你 發顫 傷 慟。 2 : 26 「我從 基底 莫的 曠野 差遣 使者 去見 希實 本 王西宏, 用 和睦的 話說: 2 : 27 『求你 容 我從 你的地 經過, 只 走 大道, 不偏 左右。 2 : 28 你 可以 賣 糧 給我 吃, 也可以 賣 水 給我 喝, 只 要 容 我 步行 過去, 2 : 29 (就如 住 西珥的 以 掃 子孫 和住 亞珥的 摩押人 待我 一樣;) 等我 過了 約旦河, 好 進入  耶和華─ 我們  上帝 所 賜給 我們的地。』 2 : 30 但希實 本 王西宏 不容 我們 從他 那裏 經過; 因為  耶和華─ 你的  上帝 使他 靈 裏 剛硬, 心 裏 頑梗, 為要 將他 交 在你 手中, 像 今日 一樣。 2 : 31 耶和華 對我說: 『看 哪, 從此 起首, 我要 將西宏 和 他的地 交 給你; 你要得 他的地 為業。』 2 : 32 那時, 西宏 和他的 眾民 出來 攻擊 我們, 在 雅 雜 與 我們 交戰。 2 : 33 耶和華─ 我們的  上帝 將他 交給 我們, 我們 就把 他和 他的 兒子, 並 他的 眾民, 都 擊殺了。 2 : 34 我們 奪了 他的 一切 城邑, 將 各城 的 男人, 連 女人 帶孩子, 盡 都 毀滅, 沒有 留下 一個。 2 : 35 惟有 牲畜 和所奪的 各城, 並 其中的 財物, 都取為 自己的 掠 物。 2 : 36 從 亞 嫩 河 邊 的 亞 羅 珥 和 谷 中的 城, 直到 基 列,  耶和華─ 我們的  上帝 都 交給 我們了, 沒有 一座 城 高得 使我們 不能 攻取的。 2 : 37 惟有 亞 捫 人之地, 凡 靠近 雅 博河 的 地, 並 山地的 城邑, 與  耶和華─ 我們  上帝 所 禁止 我們 去的 地方, 都 沒有 挨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