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08]7号)和《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4]11号)要求,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了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报告期内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公司在充分核查的基础上,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价如下:
一、综述
公司已建立一套基本适应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内部环境建设、制度建设和流程控制为基础,采取有效控制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关键业务流程实施有效控制,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有效运行。
二、内部环境控制
(一)公司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一致,建立了规范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面,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实施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风险控制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1、关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享受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对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开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本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人员构成、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决策程序规范,全体董事勤勉尽责。
公司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本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的人数、人员构成、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和经营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
4、关于经理层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负责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董事会与监事会对经营层实施有效监督和制约。
(二)内部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强力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完成了组织架构整合、业务整合与人员整合。组织架构上,将原来的审计监察部部与法律事务部整合为风险控制部,同时增设成本管理部与投资管理部,全面加强公司的风险管控、成本管控与投资管控。业务整合方面,公司已初步形成“建筑施工”“房地产”及
“商业运营”三大业务板块。人员整合方面,通过全面推行“干部竞聘上岗与员工双向选择”机制,实现了人力资源的全面整合,一批年轻、优秀的管理人员走上领导岗位,极大的激励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报告期末,公司总部设置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风险控制部、成本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投资管理部9 个职能部门,下辖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深圳市天健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威斯特商业物业运营有限公司等分(子)公司。各部门职能清晰,权责明确,体现了“精简、高效”的原则。(附图1:集团总部组织架构图)
风险控制部是内部控制监督的专门机构,对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有效运行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公司总部对子公司实行计划目标管理,对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监督和控制。
2014年银行员工年终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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