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机关纠风工作总结
根据市人民政府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纠风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蚌纠办【2015】5号)要求,就2015年以来纠风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布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一)加强廉洁自律,推进中心作风建设。为预防在“两节”期间思想上放松要求,在中秋、国庆两节来临之际,先后召开了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观看了部分警示教育片,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要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7.8%; 严格按《公务卡制度》所规定的执行经费支出;没有额外的津补贴、奖金和实物发放;没有发现有收送礼金、礼券和礼品情况。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岗位责任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制度。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查委员会人员,增加了审查内容,成立了内部审计工作小组、公开招标工作小组等,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三)加强教育引导,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体系。开展审计检查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查找新的防控环节。进一步规范提取管理,防止造假提取。严格审核贷款资格,控制贷款额度自由裁量权,严禁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观看《滑向深渊》、《底线》等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从全国住房公积金有关案例中,查找我们制度上的薄弱环节。
二、坚持依法办事,确保住房公积金健康发展
(一)抓好归集工作,扩大缴存覆盖面。一是开展缴存情况调查,对缴存单位进行信息比对,列出重点建缴单位,将扩面工作目标任务具体量化分解至各管理部,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扩面任务;二是通过发送催建催缴函等柔性执法形式督促应建未建或逾期不缴的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帮助近百家长期非正常缴存的单位规范管理,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推进部门协作,形成扩面合力。通过与市高新区、教育局等市直相关部门的配合,以教育系统、卫生系统聘用人员的建缴为突破,推动全市各行业聘用人员的扩面工作。今年全市共新增开户职工人数12331人,新增单位153个,归集工作成效显著。
(二)规范发展个贷业务,强化政策保障功能。一是针对近年来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积极性高涨,为更多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和改善居住条件,经三届二次管委会审议通过,调整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双职工贷款上限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单职工由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二是推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蚌埠市区购买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公证费用;四是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再次购买住房的,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五是降低贷款门槛,连续缴存满三个月的就能享受购房贷款;六是严格执行贷款三级审批制度和贷款项目的集体审核,确保贷款资金安全;七是强化对逾期贷款的跟踪管理,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三)规范提取业务,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时支付工作。将提取到帐时间由以前的3-5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时到帐;二是租赁住房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租金;三是服刑人员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服刑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四是一次性付款或使用商业贷款购置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余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余额的一半;五是职工从原单位辞职后,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并明确了不同情况的提取条件;六是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三级审批制度,受理、审批分级交叉实施;七是扩大试行公积金自动还贷业务;八是推出二项便民举措。取消公积金提取纸质材料复印件,建立电子档案。
(四)强化内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营。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印制了新的《文件汇编》,将管理要求、廉政建设、服务质量等全面管理内容融于一体,健全了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按照年度内审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审计,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有效规避管理风险。三是每月召开资金调度会,集体研究资金划拨及存储方案,确保资金运用最优化,实现增值收益的稳步增长。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管理水平。一是升级完善业务系统。积极探索网络化服务方式,进一步提高中心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二是做好日常系统信息的数据备份,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应急处置机制。三是加强业务系统运行的安全保障工作,健全计算机使用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有序运行。
三、深化政务公开,树立中心社会公信力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
(二)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内容,按照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精神,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累计910条,加上依申请公开超过1千条。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置了办事公开栏,编印了《蚌埠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简介》等五项办事指南,在服务大厅设立了咨询、引导台,开通了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查询机、语音电话、网络等查询渠道。
(三)推进行政权力公开,打造优质民生工程。一是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职权分类,理清职权依据、内容、程序、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相对人权力等内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逐一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及时进行了更新,在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网站等媒介对外公开。二是邀请监督员对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指导,并向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函、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载体,拓宽公开领域,增强网站的咨询、投诉、建议和办事功能,丰富查询方式。进一步完善档案、服务等信息查询平台功能,加强中心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及时充实和更新网站信息。截止2015年10月,本年度更新政务信息194条。
(四)强化大厅业务管理,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一是加强业务大厅服务人员日常学习培训,坚持每天班前学习制度,交流业务知识,解析热点问题,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服务。二是优化业务流程。及时更新宣传单及业务表单,优化业务办理、材料存档等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开通了“12329”服务专线,及时受理有关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咨询及建议投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强效能建设,提升服务新形象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中心专门成立效能办,抽调一名科级干部负责效能建设工作,每个月进行1—2次不定期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效能建设好的方面和存在的问题,推动效能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效能意识。将效能建设与干部职工能力建设相结合,开展了“爱我中心,提升服务”主题教育活动,将“我负责、我来办、马上办”作为每一名中心工作人员效能建设的座右铭。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效能建设制度和措施,出台了《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办法》等。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各项制度,促进机关作风的有效转变。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透明意识。注重投拆受理工作,畅通联系渠道。设立了投诉受理工作专用邮箱(bbzfgjj@126.com)和12329投诉受理电话,关注政府网站上的网上政民连线,听取市民心声,畅通政民“绿色通道”,更快地为群众解决问题。今年以来,接受市民通过蚌埠市人民政府网“政民直通车”栏目方式咨询、投诉、建议22人次, 12329热线的咨询、建议1千多人次。做到了各类投诉、建议、咨询、求助“件件有人办、事事有回音”,咨询者对答复意见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站简报多次受到表扬。强化社会监督,在服务大厅设置了《意见簿》、《服务质量评议表》。
五、创新服务,不断提高为民办事能力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的软环境。推行贷款审批表免填单,缩短办事时限;实行公积金联名卡业务,为职工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大大缩短了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时间;推行“朝九晚五”工作制,中午不间断服务,方便市民办理业务;开展了文明礼仪培训,使用文明用语,倡导推广使用普通话,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
二是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功能。中心制定了《业务大厅服务手册》,规范业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用语、服务禁语,统一了着装,开展每月一星考核评比活动。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在服务大厅增设桌椅、报刊,配置了老花镜、复印设备,摆放植物花草,营造轻松优美的氛围,体现人文关怀。
2015年机关纠风工作总结(上半年)
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市卫生局党委在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市政府纠风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委对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执纪监督,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障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现将2015上半年纠风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
纠风工作作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局始终坚持党委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手硬。把纠风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年初及时组织召开了“2015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会议”,总结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明确了2015年的纠风工作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从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明行业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等方面对新一年的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2015年昆明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及《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深入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一是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局直单位以邀请专家授课、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全年开展两次职业道德讲座。全系统深入宣传学习《刑法修正案(六)》、《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切实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接受教育、人人提高思想认识”,使之成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二是继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于今年2月15日组织局机关和卫生执法监督局中层以上干部40余人到云南海埂会堂参观“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6月16日市卫生局纪委组织全系统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直属单位涉及人、财、物、基建、药品、设备及临床等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近300余人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坚持开展拒腐防变每月一课廉政教育,坚持每月定期向645名领导干部、医疗专家发送廉政短信。三是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于4月4日举办廉政党课暨先进事迹报告会,由“一把手”许勇刚同志为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宣讲了系统内涌现出的《救治301事件先进事迹》、《春城最美女护士救死扶伤》等感人事迹,展现了一线医务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四是重视纠风工作的宣传,适时将宣传教育信息、工作动态等方面工作在“昆明市党风廉政网”、“昆明市卫生网”进行信息发布,目前报送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简报13篇、微博59条。五是就多年来我局在开展行风建设、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制度建设、采取措施、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去年以来全市卫生系统内各类案件查办及查处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并形成了调查报告,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三、严肃行业纪律,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昆明市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实施办法》、《昆明市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办法》等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通过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述廉、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撤换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重点将个人收入、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房产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投资和经营公司及收受礼品礼金情况等内容列入报告,做到全系统领导干部每半年报告一次,并接受上级纪委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抽查核实工作。二是及时贯彻反腐倡廉重大决策。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干部监管、提倡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公款送礼等方面的一系列关于廉政建设的重要规定,卫生系统先后制定下发了《改进工作作风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会议、接待、外出考察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行为,促进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及时转发了《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要求全系统副科以上干部严格按照暂行办法执行。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纪律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九个严禁”,严格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为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行为,促进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及时转发了《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并要求全系统副科以上干部严格按照暂行办法执行。
加强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要求。一是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昆明市卫生局制定下发了《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要求全行业学习和贯彻落实“九不准”,各医疗机构执行“九不准”的情况要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评审的重要内容,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二是在昆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与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自今年5月1日起,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代表医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将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积极营造廉洁行医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截止目前,全市共21家二级医疗机构、6家三级医疗机构开展了医患双方签署协议工作,医患双方共签署40707份协议书,双签率92.57%,有效遏制了收受“红包”的不良社会现象。
四、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树立卫生行业新风尚
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一是巩固“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成效。继续丰富活动内涵,扩大活动覆盖面,全面提升服务标准和质量水平。严格落实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目前全市卫生系统1.4万名医务人员已经建立医德档案,并坚持实行医德考评不合格一票否决制度,今后将继续建立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医德医风长效机制。二是重视社会监督,以评促改。高度重视系统的行风建设,重视社会监督评价,重视明察暗访问题的妥善解决。对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开展的2014年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评议的反馈意见122条,及时组织局机关和直属8家参评医疗机构召开行风专题分析会,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对排名末位的口腔医院帮助其进行重点整改,上报整改情况并向社会公示,确保医疗机构以明显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卫生行风第三方评价机制,在市直属8家医疗机构和两家县区医疗机构开展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调查评价试点工作,第一季度收集到患者基本信息共39683条,并筛选其中9972条提供给第三方云南清眸有限公司,作为第一季度的调查对象。客观、公正、及时地了解患者对医疗机构的真实意见,采取定期通报、考核等方式,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改进服务,提升诊疗水平,切实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春城热线”、“领导干部在线访谈”的监督作用,今年卫生局和直属6家医疗机构“一把手”将上线“春城热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现场受理投诉,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以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
加强医疗机构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推进市属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全覆盖。一是局直属医疗机构围绕职务权力和职业权力的行使,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着重从开展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促进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规范用权。二是开展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医疗机构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广泛发动;以点带面,重点试点;认真调研,理清职权”。四个方面入手,把中层以上干部和重点岗位(临床、药剂、后勤采购、设备科、财务科、基建科、总务科等)、关键环节(临床诊疗、药品采购、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基建项目、行政审批等)纳入到了廉政风险管理之中,让所有医护人员都清楚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存在的风险点和风险程度,制定防范措施,做出廉政风险防范承诺,杜绝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多措并举开展纠风专项治理。一是继续重点加强对财务、基建、招投标和药品采购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点加强对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的监管,建立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推广医师用药量等重要指标排队和公示制度,促进阳光用药、合理用药。三是推行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和落实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廉洁协议,或将廉洁协议载入购销合同,明确不得收、送商业贿赂,并明确约定法律责任。对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及时列入不良记录,医疗机构2年内不得采购其任何产品。四是继续加强对药品网上采购工作的监督。2015年昆明市继续加强完善落实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案,确保昆明市行政辖区内100%全覆盖,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统一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2015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平台集中采购药品总金额11.56亿元。在去年对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企业进行遴选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对遴选出的药品企业加强监督管理。
五、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工作
2015年上半年,市卫生局纪委共收到市纪委、市信访局和群众来信来访共22件,其中重复5件。在17件信访中,反映卫生行政部门失职渎职、违规审批、考核目标设置不合理等问题3件;直属单位在干部任用、医疗设备招标方面存在问题的2件;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违反“八项规定”游山玩水,在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等问题共7件;科室主任收受“红包”、乱收费、开单提成、药品回扣提成、违规申报职称的问题共4件;科室私设“小金库”问题的1件。经调查核实,17件信访举报中,11件不属实,2件属实,1件阅处,2件已转相关处室处理,1件按干管权限已转上级相关部门,初核办结率100%。在案件查处中,我们还注重督促医疗机构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教育和震慑作用,使每个从业者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规范行为,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2015年机关纠风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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