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整治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奢、疏、贪、蛮、横、硬”等不良风气,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转变党员干部党风、政风和作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2、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落实的措施和办法。
3、每年主持召开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对全年的工作和阶段性任务提出明确的目标和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双述双评”活动。
4、深入推进“123农廉工程”,加强“三资”管理,认真落实财务双代管机制,村级产权交易全部纳入镇交易中心办理,村居设立便民服务站。
5、积极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坚持党务、村务及时公开,建立村务监督、村民议事机制,村务监督、村民议事规范化、常态化,自觉接受财务审计。
6、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活动》的通知,禁止出现违规现象的发生,对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
7、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惠农富农资金、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及在土地承包流转中侵害农民利益等突出问题。
二、责任追究
党员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和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
4、疏于管理,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政策,弄虚作假的;
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党员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检查考核
由镇纪委办、组织科、党政办负责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考核结果与年终评比奖惩挂钩。
学院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20xx年民航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学院党政与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20xx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时限
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
二、责任划分
(一)学院各级党委、总支及其他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学院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兼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的主要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严守党的各项纪律,保证党中央、民航局党组、四川省委教工委和学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主动向学院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二)研究落实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明确本年度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做好班子成员的责任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单位中心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加大责任考核和监督力度,推动责任制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民航及学院党委具体实施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强化各级党委、总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统一领导,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全面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六)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所管辖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或组织调查处理;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
(七)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八)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深入教学训练一线,对损害师生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调查处理。
(九)对管辖范围内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格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及职责范围内对不正之风未予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公司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及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并抓好落实。
3、年底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2、认真组织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党员、干部学 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85%,干部出席率达95%,并有记录、签到。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切实解决 “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健康科学发展,
4、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况。
5、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 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6、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杜绝公车私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和曝光的情况发生。
7、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响。
4、管好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下属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五)廉政制度建设工作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作作风的通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效率和效益的统一,推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从严落实集团公司粮油购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集团公司、客户等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理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形象。
4、无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 “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考核与责任追究
1、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先进集体、班组、个人评选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写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受到上级党委、纪委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严肃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出现恶劣社会政治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3)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责任任务的,负责人必须自行引咎辞职。
三、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责任部门(分公司、筹建处)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党委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各持一份。
2、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责任负责人必须接着履行相应责任。
秦稷集团公司党委 责任单位名称:
党委书记(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xx年1月6日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 按照市卫生局党委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各支部、委员及所有科室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建立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签订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内容
1、认真落实《安宁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要点》,不断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形成反腐倡廉、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的发生。
2、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岗位职责,将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班子成员并组织实施,履行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职责。
3、加强以警示教育为主线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提高廉洁从医意识。
4、深化医德医风建设,落实行风建设,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精心组织,层层推进,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问题,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作风建设水平。
5、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实现廉政风险防控100%全覆盖。
6、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遏制各类形式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二、责任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一级抓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责任制管理之中。年终按照卫生局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对各支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此责任书一式一份于签订后生效。
支部书记签字: 党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街道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健康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及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有关规定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和范围
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为黄河东路街道班子成员。街道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和包片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坚决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xx条禁令、中纪委六条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自治区若干规定、银川市33条、金凤区20条勤政廉政等有关规定。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大力开展“正作风、提质效、促发展”活动,切实提高自律效果。
2、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具体落实;围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吃拿卡要报”、“庸懒散乱奢”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及时查处。
3、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及村、居务公开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4、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查处违纪案件要亲自听取汇报,进行督办指导。
5、参加街道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纠正存在的问题。参加指导分管村、居党(总)支部的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6、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教育管理好分管村、居以及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7、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集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三中全会,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党委全会和区市金凤区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格言、故事、漫画、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8、加强村(居)纪检工作领导,大力实施“勤廉为民”工程。扎实推进勤政廉政为民好机关和“清廉社区”建设。
三、责任追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失职、渎职,职责范围内出现重大违纪违法等情况的,实行责任追究,引咎辞职。
乡镇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20xx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各村、各站办所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按照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的安排和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各村、各站办所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本站办所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
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纪委全会精神,积极落实本村、本站办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3、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一齐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认真落实“五个一”要求,全年主持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得少于三次,专题听取、分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5、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议事和决策规则办事,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不能搞“一言堂”。
6、认真落实廉政准则,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并公开作出廉政承诺。
7、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年底向镇党委、镇纪委书面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二、责任考评
根据《咸阳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20xx年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半年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年终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扣分。
三、责任追究
根据中央、国务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下列没有履行好职责而导致本村、本站办所突出问题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二是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三是对本村、本站办所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以及身体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职务的影响获得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屡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其他事项
1、凡年度内责任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此责任书的目标责任。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存镇纪委,一份存各村、站办所)。
xx镇政府(盖章) 村()代表(签字)
年月日
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Tags in this post...
Reply on: @reply_date@
@reply_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