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委高度重视,按照洛治市办[2014]7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加强了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在旅游行业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旅发委把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旅游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及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工作来抓。在“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旅发委党委及早安排部署,对旅游行业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会议,会议就“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同时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并将各项工作活动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在宣传活动中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个主题,借《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的大好时机,通过学习,在旅游行业形成全行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为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在旅游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学习
(一)全行业集中精力认真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和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二)集中开展宪法的学习。在学习工作中,我局安排在每周二下午业务学习时间,请专家和由局领导对宪法进行专门培训,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使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对宪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三)利用每周四下午的集中学习时间,加强了相关法制知识的学习,通过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科室、二级机构结合自已工作职能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同时有的还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赔偿法》、《旅游法》等相关有法律,并积极组织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法制宣传日专题报告会。从而提高了全体执法人员的素质。
(四)利用洛阳旅游网“政务栏”开展了学法、用法宣传主题宣传,并将涉及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在网上进行公示宣传,特别是涉及行政法规及《旅游法》的相关条款都在网上进行公示,方便于广大群众了了解和学习,同时也方便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三、集中对《宪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一)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12.4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我委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主题,开辟了法制专栏,并召开了旅游企业学法会议,并针对旅游行业的特点进行了研讨,取得良好效果。
(二)印制了旅游法20000余册,专项法制宣传手册5000余份及其他法律法规发放旅游企业,并结合旅游进社区活动的开展,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三)认真开展12、4日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板两个专块,对以《旅游法》为核心的旅游法律体系进行了专题宣传,印制法律宣传资料及手册2000余份发放群众,由领导带队接受群众咨询和现场解答群众疑问。所有旅游企业特别是在三星以上旅游星级饭店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主题的全国法制宣传口号,提高活动的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及时报送我委开展12、4日宣传活动工作信息。
(四)积极参加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委除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外,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旅游企业额定蛤员学法用法无纸化统一考试,并取得良好成效。
通过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了全体工作人员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使领导干部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用用,为加快“六加一”攻坚战步伐,全面推进福民强市建设,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2014年旅游局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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