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利] 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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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 利 」

第17章

17 : 1 耶和華 對 摩西 說: 17 : 2 「你 曉諭 亞倫 和他 兒子 並 以色列 眾人 說,  耶和華 所 吩咐 的 乃是 這樣: 17 : 3 凡 以色列 家中的人 宰 公牛, 或是 綿羊 羔, 或是 山羊, 不拘 宰 於 營 內營 外, 17 : 4 若 未曾 牽 到會 幕 門口、  耶和華的 帳幕 前 獻給  耶和華 為 供物, 所流的 血 必 歸 到那 人身上。 他 流了血, 要從 民 中 剪除。 17 : 5 這是 為 要使 以色列人 把 他們 在 田野 裏 所獻的 祭 帶到 會幕 門口、  耶和華 面前, 交給 祭司, 獻 與  耶和華 為 平安 祭。 17 : 6 祭司 要把 血灑在會幕 門口、  耶和華的 壇 上, 把 脂油 焚燒, 獻給  耶和華 為 馨香的 祭。 17 : 7 他們 不可 再 獻祭 給 他們 行 邪淫 所 隨從的 鬼魔, 這要 作 他們 世世 代代 永遠的 定例。 17 : 8 「你要 曉諭 他們 說: 凡 以色列 家中的人, 或是 寄居 在 你們 中間的 外人, 獻 燔 祭 或是 平安 祭, 17 : 9 若不 帶到 會幕 門口 獻給  耶和華, 那人 必 從 民 中 剪除。 17 : 10 「凡 以色列 家中的人, 或是 寄居 在 你們 中間的 外人, 若吃 甚麼 血, 我必向 那吃 血的 人 變臉, 把他 從 民 中 剪除。 17 : 11 因為 活物的 生命 是在 血 中。 我 把這 血 賜給 你們, 可以 在壇 上 為 你們的 生命 贖罪; 因 血 裏 有 生命, 所以 能 贖罪。 17 : 12 因此, 我對 以色列 人說: 你們 都不 可吃 血; 寄居 在 你們 中間的 外人 也不 可吃 血。 17 : 13 凡 以色列人, 或是 寄居 在 你們 中間的 外人, 若 打獵 得了 可吃的 禽獸, 必 放出 牠的 血來, 用 土 掩蓋。 17 : 14 「論到 一切 活物的 生命, 就在 血 中。 所以 我對 以色列 人說: 無論 甚麼 活物的 血, 你們 都不 可吃, 因為 一切 活物的 血 就是 他的 生命。 凡 吃了 血的, 必被 剪除。 17 : 15 凡吃 自 死的, 或是 被 野獸 撕裂的, 無論是 本地人, 是 寄居的, 必不 潔淨 到 晚上, 都要 洗衣服, 用水 洗身, 到了晚 上才 為 潔淨。 17 : 16 但他 若不 洗衣服, 也不 洗身, 就 必 擔當 他的 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