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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利]
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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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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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 利 」
第25章
25 : 1 耶和華 在 西奈山 對 摩西 說:
25 : 2 「你 曉諭 以色列 人說: 你們 到了我 所賜 你們 那地 的 時候, 地 就要 向 耶和華 守 安息。
25 : 3 六年 要 耕種 田地, 也要 修理 葡萄園, 收藏地 的 出產。
25 : 4 第七 年, 地 要 守 安息日, 就是 向 耶和華 守的 安息日, 不可 耕種 田地, 也 不可 修理 葡萄園。
25 : 5 遺落 自 長的 莊 稼 不可 收割; 沒有 修理的 葡萄 樹 也 不可 摘取 葡萄。 這年, 地 要 得 安息。
25 : 6 地 在 安息 年所 出的, 要給 你和 你的 僕人、 婢女、 雇工人, 並 寄居的 外人 當 食物。
25 : 7 這年的 土產 也要 給你的 牲畜 和你地 上的 走獸 當 食物。」
25 : 8 「你要 計算 七個 安息年, 就是 七 七年。 這 便 為你 成了 七個 安息年, 共是 四十 九年。
25 : 9 當年 七 月初 十日, 你要 發出 禧 年的 角 聲; 這日 就是 贖罪日, 要在 遍地 發出 角 聲。
25 : 10 第五 十年, 你們 要 當作 聖年, 在 遍地 給 一切的 居民 宣告 自由。 這年 必 為 你們的 禧年, 各人 要歸 自己的 產業, 各歸 本家。
25 : 11 第五 十年 要 作為 你們的 禧年。 這年 不可 耕種; 地中 自 長的, 不可 收割; 沒有 修理的 葡萄 樹 也 不可 摘取 葡萄。
25 : 12 因為 這是 禧 年, 你們 要 當作 聖年, 吃 地中 自 出的 土產。
25 : 13 「這禧 年, 你們 各人 要歸 自己的 地業。
25 : 14 你若 賣 甚麼 給 鄰舍, 或是 從 鄰舍的 手中 買 甚麼, 彼此 不可 欺負。
25 : 15 你要 按禧年 以後的 年數 向 鄰舍 買; 他也 要按 年數的 收成 賣 給你。
25 : 16 年歲 若多, 要 照數 加添 價值; 年歲 若少, 要 照數 減去 價值, 因為 他 照 收成的 數目 賣 給你。
25 : 17 你們 彼此 不可 欺負, 只 要 敬畏 你們的 上帝, 因為 我是 耶和華─ 你們的 上帝。」
25 : 18 「我的 律例, 你們 要 遵行, 我的 典章, 你們 要謹守, 就可以 在那 地上 安然 居住。
25 : 19 地 必 出 土產, 你們 就要 吃飽, 在那 地上 安然 居住。
25 : 20 你們 若說: 『看 哪, 這 第七 年 我們 不 耕種, 也不 收藏 土產, 吃 甚麼呢?』
25 : 21 我必在 第 六年 將 我所 命 的 福 賜給 你們, 地 便生 三年的 土產。
25 : 22 第八 年, 你們 要 耕種, 也要 吃 陳糧, 等到 第 九年 出產 收 來的 時候, 你們 還吃 陳糧。」
25 : 23 「地 不可 永賣, 因為地 是我的; 你們 在我 面前 是 客旅, 是 寄居的。
25 : 24 在 你們 所得 為業的 全地, 也要 准人 將 地 贖回。
25 : 25 你的 兄弟 若 漸漸 窮乏, 賣了 幾分 地業, 他 至近的 親屬 就要 來 把 他 兄弟 所 賣的 贖回。
25 : 26 若沒有 能 給他 贖回的, 他自己 漸漸 富足, 能夠 贖回,
25 : 27 就要 算 出賣地 的 年數, 把 餘 剩 年數的 價值 還 那 買主, 自己 便歸 回 自己的 地業。
25 : 28 倘若 不能 為 自己得 回 所 賣的, 仍要 存在 買主 的手 裏 直到 禧年; 到了 禧年, 地業 要出 買主 的手, 自己 便歸 回 自己的 地業。
25 : 29 「人 若賣 城內的 住宅, 賣了 以後, 一年 之內 可以 贖回; 在一 整年, 必有 贖回的 權柄。
25 : 30 若 在一 整年 之內 不 贖回, 這 城內的 房屋 就定 準 永歸 買主, 世世 代代 為業; 在 禧年 也不 得出 買主 的手。
25 : 31 但 房屋 在 無 城牆的 村 莊 裏, 要看 如 鄉下的 田地 一樣, 可以 贖回; 到了 禧年, 都要 出 買主 的手。
25 : 32 然而 利未人 所得 為業的 城邑, 其中的 房屋, 利未人 可以 隨時 贖回。
25 : 33 若是 一個 利未人 不將 所 賣的 房屋 贖回, 是在 所得 為業的 城內, 到了 禧年 就要 出 買主 的手, 因為 利未人 城邑的 房屋 是 他們 在 以色列人 中的 產業。
25 : 34 只 是 他們 各 城郊 野 之地 不可 賣, 因為 是 他們 永遠的 產業。」
25 : 35 「你的 兄弟 在你 那裏 若 漸漸 貧窮, 手中 缺乏, 你 就要 幫補 他, 使他 與你 同住, 像 外 人和 寄居的 一樣。
25 : 36 不可 向他 取利, 也 不可 向他 多 要; 只 要 敬畏 你的 上帝, 使你的 兄弟 與你 同住。
25 : 37 你 借錢 給他, 不可 向他 取利; 借糧 給他, 也 不可 向他 多 要。
25 : 38 我是 耶和華─ 你們的 上帝, 曾 領 你們 從 埃及地 出來, 為 要把 迦南地 賜給 你們, 要 作 你們的 上帝。」
25 : 39 「你的 兄弟 若 在你 那裏 漸漸 窮乏, 將 自己 賣 給你, 不可 勉強 他像 奴僕 服事 你。
25 : 40 他 要 在你 那裏 像 雇工 人和 寄居的 一樣, 要 服事 你 直到 禧年。
25 : 41 到了 禧年, 他 和他 兒女 要 離開 你, 一同 出去 歸 回 本家, 到他 祖宗的 地業 那裏 去。
25 : 42 因為 他們 是我的 僕人, 是我 從 埃及地 領 出來的, 不可 賣 為 奴僕。
25 : 43 不可 嚴嚴的 轄管 他, 只 要 敬畏 你的 上帝。
25 : 44 至於 你的 奴僕、 婢女, 可以 從 你 四圍 蠻 邦 中 買。
25 : 45 並且 那 寄居 在 你們 中間的 外 人和 他們的 家屬, 在 你們 地上 所生的, 你們 也可以 從 其中 買 人; 他們 要作 你們的 產業。
25 : 46 你們 要將 他們 遺 留給 你們的 子孫 為 產業, 要 永遠 從 他們 中間 揀出 奴僕; 只 是 你們的 弟兄 以色列人, 你們 不可 嚴嚴的 轄管。
25 : 47 「住 在你 附近 的 外人, 或是 寄居的, 若 漸漸 富足, 你的 兄弟 卻 漸漸 窮乏, 將 自己 賣給 那 在你 附近的 外人, 或是 寄居的, 或是 外人的 宗族,
25 : 48 賣了 以後, 可以 再 將他 贖回; 他 弟兄 中的 一個 可以 贖 他,
25 : 49 無論是 他 伯 叔, 或他 伯 叔的 兒子, 或 他 本家的 甚麼 近 支, 都可以 贖 他; 他自己 若 能以 自 贖, 也可以 自 贖。
25 : 50 他 要和 買主 計算, 從 賣 自己的 那年 起, 算 到 禧年; 所 賣的 價值 照著 年數 多少, 好像 工人 每年的 工價。
25 : 51 若 缺少的 年數 多, 就要 按著 年數 從 買價 中 償還 他的 贖價。
25 : 52 若到 禧 年 只 缺少 幾年, 就要 按著 年數 和 買主 計算, 償還 他的 贖價。
25 : 53 他和 買主 同住, 要像 每年 雇的 工人, 買主 不可 嚴嚴的 轄管 他。
25 : 54 他 若不 在這 幾年 內 被 贖, 到了 禧年, 要和 他的 兒女 一同 出去。
25 : 55 因為 以色列人 都是 我的 僕人, 是我 從 埃及地 領 出來的。 我是 耶和華─ 你們的 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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