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责任书
为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打造“平安兴隆”,争创省级平安县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我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区委、区政府特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内容及指标
1、积极开展平安街道、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农村要以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为重点,创安活动要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提高村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城区要以抓好居民住宅楼楼道“光明”工程(楼道安装感应灯)和单元对讲防盗门的改造为重点,切实抓好城区物防建设。积极推广技防设施。加强治安联防队员管理,发挥人防作用。
2、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年初有计划,半年、年终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各项簿册、记录、资料健全;综治档案管理规范化;党政一把手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每季度街道班子召开一次研究综治工作的专题会议;与所辖单位100%签订责任书,切实加强管理。
3、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综治工作,并配齐得力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4、综合治理信息每月至少反馈一次,重大案件、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
5、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工作,定期分析辖区内治安形势,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治安分析会,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区综治办。重大矛盾纠纷在24小时内要上报区综治办。
6、刑事案件发案率:兴海、兴盛、兴隆、创新地区不突破总人口的(下同)70/万,可防性案件控制在发案总数的30%以内;于楼、渤海、新工、振兴街道刑事案件不超出50/万,可防性案件不超过发案总数的20%;其它街道发案率不超出30/万,可防性控制在发案总数的15/万。破案率达90%以上。全街不发生影响全区的重大事件。
7、治安案件发案率控制在30/万以内,查处率要达到100%,查结率达到80%以上。
8、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9、社会违法率(指少管、劳教)不超过总人口的5/万;社会犯罪率(指判刑)不超过总人口的7/万。
10、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工作,街道、社区(村)建立帮教对子,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要达到100%(含自谋职业),重新犯罪率不超过3%。发挥社区(村)作用,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11、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做好辖区内的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12、广泛发动群众,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打黑除专项斗争,坚决扫除横行城乡、欺行霸市的地痞、流氓、棍霸及各种犯罪团伙。
13、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重特大火灾、生产、交通及治安灾害事故;农村火灾事故同比下降20%。
14、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和“五五”普法教育,各社区均有固定的法律宣传标语,全年普法宣传达4次以上,受教育面达95%以上。
15、辖区内不发生群众闹事等政治事件(指非法游行、示威、情愿、罢工及集体无理上访等)和其它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加强宗教场所的管理,防止法轮功分子和各种邪教实力渗透或混入宗教组织插手宗教事务。
16、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出租房屋登记率达98%,流动人口的登记率达98%,暂住人口的办证率均达到90%以上,做到本辖区内流入流出人口、房屋出租情况清楚,并实行微机管理,积极开展为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律宣传工作,遏制流动人口犯罪。
17、不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加强禁毒、禁赌宣传,积极开展争创“无毒街道”、“无毒社区”活动,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毒社区达到90%。
18、深入开展以平安家庭为基础的创建活动。
19、打击和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做好教育转化和防控打击工作,保证发轮功等邪教组织分子去省、进京两个为零。
20、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21、班子集体或成员没有受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处罚),职工(含社区工作人员)、治安联防对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22、与油田、铁路、电力、通讯、地震监测等单位开展企地工建和联防联护。
23、积极配合各级法院搞好已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
24、积极开展综治宣传,使辖区内群众对平安创建活动知晓率达85%以上。
25、街道党政一把手在12月初,对区综治委进行综治工作述职。
26、及时完成区综治委、综治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奖惩规定
1、全面完成责任状指标的为100分,没完成的在100分的基础上进行减分。年终评比共分三个档次,既优胜、合格、不合格。
2、对优胜单位又区委、区政府统一表彰。
3、对合格单位不奖不惩。
4、不合格单位或辖区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特大严重暴力案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一票否决。
5、被否决的单位当年不能进入综合性先进行列,责任人不能评为各类先进,不能晋职、晋级。对那些社会治安长期混乱,酿成重大影响而不积极整改的单位的主要领导,报请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一票否决的时效为一年)。
三、责任人
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担负组织领导本部门、本单位综治维稳工作的政治责任,党政一把手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相应领导责任,具体的综治工作人员负直接的工作责任。
四、资金来源
奖金:由区财政列支。
五、时效
从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止。
六、责任状签发人
街道书记签字:
街道主任签字:
社区主任签字:
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深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平安企业、和谐霍煤建设,确保我公司综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依照集团公司综治委下达的综治目标责任,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一、综治目标
(一)、杜绝指标
1、杜绝重大政治案件和重大政治事件;
2、杜绝严重刑事犯罪案件;
3、杜绝造成严重影响的群体性治安案件;
4、杜绝恶性治安安全责任事故;
(二)、控制指标
1、控制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做到重点要害部位不发案、“八类”刑事案件减少、“三类”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刑事发案率(按矿区实有人口计)不超过万分之八;
2、控制职工违法犯罪,做到职工违法犯罪率不超过千分之二;
3、控制群体性上访,做到矛盾纠纷处置及时妥善,减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4、控制火灾事故,做到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少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三)、管理指标
1、治安保障到位;2、管理控制到位;3、打防建教到位;4、基础管理到位。
二、基层管理目标责任
(一)、组织基础管理
1、单位治保、民调组织机构健全(不设治保、民调机构的科室、部门要有治安工作兼职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类规章制度、考核、台帐记录健全,执行到位;
2、每月召开一次治安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的治安问题,有安排,有落实,有记录;
3、单位重视,做到综治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评比、同奖惩”。
(二)、治安管理
1、单位职工无打架斗殴,参与偷盗,侵吞私拿或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侵占企业财产的违法违纪行为;
2、单位职工无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行为;
3、单位职工无违反公司综治、治安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4、单位职工无破坏公共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5、单位领导无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
6、单位职工无重复违法(违纪)犯罪行为;
7、单位不发生治安责任事故,责任区域不发生失窃、侵占、伤害案件,不发生“三类”可防性案件和“八类”刑事案件。
(三)、消防部位管理
1、消防重点部位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执行到位;
2、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有效,摆放合理,无损坏,转借、丢失,保持完好,有专人管理,有防火巡查记录;
3、电器设备符合防火安全用电要求,无违章用电,无私拉乱接现象,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可靠有效;
4、用火用电手续齐全,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岗位人员达到“四懂四会”;
5、年度无重大火险隐患,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四)、五管要害管理
1、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岗位责任明确,各类台帐,簿册齐全,填写规范;
2、人防、物防、技防实施齐全,设计安装合理,避雷设施有专业检测报告,有专人管理;
3、物资分类存放或摆放合理,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帐物相符;
4、隐患整改及时彻底,责任落实到人,无重复隐患,工作人员政审合格,认真负责,不违规上岗。
(五)、稳定工作
1、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调处到位,矛盾纠纷不上交;
2、职工无参与非法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无非法邪教组织在本单位活动;
3、无因领导干部工作方式方法欠妥或违法乱纪引发矛盾纠纷,各类信息反馈及时,无漏报、瞒报;
4、各类宗教人员,“不放心人员”,“重点人口”,“两劳释放人员”情况明,底子清,帮教监管到位;
5、全年无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与安全培训同步进行,有法制宣传培训计划;
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法制宣传培训,出一期法制宣传版报,要求有备课,有内容,有学习笔记;
3、积极配合公司综治、法事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
三、考核奖惩
(一)、本责任书由公司综治办负责组织日常考核,按季度进行打分排队,第一名给予单位责任人100元奖励,最后一名给予单位责任人100元处罚;
(二)、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每半年进行一次半年考评,第一名对单位责任人奖励200元,最后一名给予单位责任人处罚200元,并报请综治领导组批准给予黄牌警告。
(三)、全总评第一名给予单位1000元,责任人500元奖励,并推荐为集团公司综治工作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最后一名给予单位500元处罚,责任人300元处罚,责令单位责任人写出检查,并报请公司综治领导组批准,视情节给予黄牌警告或综治一票否决。
(四)、考核结果有综治办负责在季度综治工作会议上通报,并报送公司企管办纳入各单位经营考核,奖罚兑现。
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
经理: 书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
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大力推进《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实施,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平安罗阳”建设。镇党委、政府决定与各村(社区)、单位(企业)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扎实有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隐蔽战线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深化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切实加强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各项工作,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四)加强平安创建。深入推进“民安工程”建设,深化“平安村居(社区)、企业、学校”创建,积极开展平安示范点工程建设。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深入开展禁毒、禁赌、反邪教的宣传制止活动,“黄赌毒”问题、社会治安状况比上年明显改善。
(六)各项治安管理和安全生产措施得到落实。减少火灾、交通事故数和死亡数,不发生在全国、全省和全市有影响的重特大恶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七)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落实“综治八大员”。
二、检查办法
1、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制订考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XX年第四季度,组织实施全镇性检查考评。
2、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定期对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每半年至少一次。
3、镇综治办将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履行本责任书情况汇总后上报镇党委、政府。
三、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责任目标列入村(社区)、单位(企业)社会治安责任人任期目标,作为其政绩考核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2、在对各责任单位履行本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的基础上,镇党委、政府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3、凡因失职、渎职、领导不力、管理不善,制度不严、工作不落实等原因,达不到责任目标或造成治安秩序混乱、案件多发,使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致使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实施责任查究,对其评先、表彰、奖励等资格实行一票否决,违反党纪、政纪的,按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考核期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此间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领导完成责任目标。
中共XX镇委员会 村(社区)、单位(企业)
书记: 党支部书记:
XX镇人民政府 村(社区)委会、单位(企业)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更好地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公司改革和生产经营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各基层党政领导要把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议事日程,明确写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内部管理范围,并作为本人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2、党支部书记(指导员)是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治工作,要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内部治安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要结合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帮教、调解、巡逻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内部稳定。
4、党支部要经常检查、督促、支持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在内部治安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二、基层基础工作
1、认真落实公司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内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按时参加公司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及时汇报情况。
2、结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结,年终总结,要有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加强对职工队伍的管理,负责向每个职工签订年度个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监督实施。
4、充分利用黑板报、通讯报道、集体学习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自觉维护治安稳定的自觉性。
5、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务,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6、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争创先进单位。
7、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调解率达95%,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8、认真做好后进和列管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到对象、措施、效果三落实,帮教率达100%。
9、积极做好本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强化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加强防范力度,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10、认真开展四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案件、无内部人员犯罪)为重点的创建活动,争创模范先进单位。
11、对可能发生的停工、停产、上访和械斗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稳妥措施处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
三、目标与任务
1、保证内部职工无一人犯罪及劳动教养。
2、杜绝特大、重大治安案件发生,保证单位年度不出现重大刑事案件。
3、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损坏公司财物的现象发生。
4、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5、强化管理,杜绝公司财产内盗和被盗案件发生。
6、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单位进行处罚。
四、奖罚规定
1、本责任书规定的本年度基础工作及目标任务,列入责任人的工作目标,作为考核政绩和晋级依据之一。
2、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和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不奖不罚。
3、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责任人和单位年度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其它
1、党政第一责任人如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2、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公司综治领导小组。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责任人:
基层责任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责任书
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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