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in 职场文书 onMay 10, 2014
篇一:春季防火方案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战果,着力解决影响春季防火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按照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山市20XX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密政办发【20XX】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全镇春季防火期从20XX年3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春季防火安全责任制。镇政府与各村各单位、层层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把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岗位、部位和个人。各村各单位要把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各村各单位及相关行业要分别召开春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春防工作任务。春防期间,各村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承担解决春防工作重大问题的责任,组织各方面力量做好本地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派出所、林业站等主管部门要承担起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结合工作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周密制定预防大风天连营火灾、防火检查、消防宣传、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等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春防期间,凡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较大以上火灾的,要按照有法法律、法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各村各单位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省政府的有关贯彻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快解决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单位等考评内容。要认真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建立完善场镇共建的消防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消防安全情况,督促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内容。
(三)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仔细梳理“清剿火患”战役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整改。“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已发现但尚未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春防结束时要整改合格90%以上。要以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开展对建筑工地、易燃建筑密集区村屯和林区(重点是农村柴草垛、林区柈子堆等)、人员及物资集中单位、场所(重点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仓库、粮库、堆场等)的专项整治。
(四)努力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村各单位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清剿火患”战役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将其固化为长效机制。要组织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以村、单位、企业为基本单元,全面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结合农村实际,大力推广“绥化经验、望奎模式”,认真落实《黑龙江省构筑农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标准》。要深化农村、城市消防安全“多户联防”机制,探索建立城镇居民楼“消防楼长”制度。要大力发展消防保安队伍,倡导小单位、小场所共聘消防保安、开展巡逻看护。
(五)全力做好大风天火灾防范工作。各村各单位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春季防火命令》,春防期间,凡五级以上大风天,以及清明节等火灾多发时期,镇政府要发布禁火令;派出所、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消防综合执法救援服务队要全员出动,包村包户开展检查,组织发动村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要针对大风天和清明节特点,开展安全用火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因扫墓烧香、焚纸和大风天违章用火引发火灾。在进入林区的路口设立醒目的防火宣传警示标牌,加强安全用火教育,规范管理用火行为。
(六)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系质。要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围绕春防主题,宣传防火知识,剖析典型案例,警示社会群众。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消防公益事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监管人员、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七)充分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镇村两级春季灭火救援队伍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制度,坚守岗位。要严格执行等级战备制度,当地风力达到五级和五级以上时,部队要迅速进入二级战备,按照“巡逻检查,高点瞭望,抵近执勤,科学施救,救人第一,防止伤亡”的指导原则,全面做好准备,及时果断、科学合理化地处置各类火灾和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要与农场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做到“就近用兵,递进补充,保障跟进、显示力量,发挥优势”。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加强对重点单位、场所及区域的情况熟悉,修订完善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预案,进一步时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及调动方式,落实扑救火灾所需的人员、车辆、机械设备、通信器材和灭火剂。要认真修订完善扑救大风天、大面积火灾灭火预案。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18日)。各村各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召开春防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春防工作氛围,全面启动春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9日-5月20日)。各村各单位、派出所、林业站要部署、组织、督促各村各单位、重点场所以及各村屯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在此基础上,镇政府综治办要会同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认真贯彻上述六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跟踪督办整改。
春防期间,镇政府要对以下行为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未建立大风天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制度,在禁火地点或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违规动用明火、吸烟的;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消防水源不足,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彻底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31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镇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全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随时准备接受上级政府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分管领导要负责本战线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各单位消防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责任体系。春防期间,镇政府将至少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对全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各单位及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觉整改。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业,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派出所要定期走访各重点看护对象,把消防管理和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到每个人,切实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村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各阶段的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
五、领导组织
为确保全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兴凯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龙
副组长:王和春
成 员:金康年(主抓农业的副镇长)
徐宝民(主抓教育的副镇长)
金 生(党委成员、派出所所长)
单玉刚(农电站站长)
庄洪涛(综治办副主任)
张 维(农机站站长)
王树斌(中学校长)
李少林(小学校长)
各村各单位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主任由张龙兼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办。
篇二:春季防火方案
为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的力度,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真正做到有备无患,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火源管理,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
二、目标
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
三、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十.一”长假期间,入山采集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任务艰巨,因此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村、组。各有林村和各场、矿要继续按春防的做法,在林区道口,重要地段和重点区域增岗设卡,派人死看死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春防工作不出问题
2、必须使护林防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要消灭一切麻痹思想,做到见烟就抓、见火就罚,把防火工作纳入日程,把防火工作作为第一件大事来抓。
3、在全镇开展依法治火宣传活动,各有林村和各场、矿要在醒目位置粘贴防火宣传标语,在入山道口插设防火旗。
(二)强化扑火队伍建设
各村要组织好半专业扑火队伍,健全防火组织机构,组建五十至八十人的快速扑火队,名单必须上墙,配齐水车防火工具,各专业户对本辖区要有专人管护。
(三)严格控制火源
1、秋季农忙人员增多,尤其靠山和山里农田,坚决禁止烧荒、烧秸秆,和一切野外用火,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2、坚决禁止防火期内上坟烧纸。
3、入山人员不准带火入山,车辆必须带防火罩,严防漏火。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必须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在防火期间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坚决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信息畅通,反馈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火情的现象发生,对隐瞒火情贻误战机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要加强夜间巡逻,划分责任区,各村领导及包村领导抓好本防区的防火工作,并明确责任。
五、防灭结合,做好扑火的准备
各单位要落实好扑火队伍,做到一有火情,随时听从调遣,要积极支援,密切配合,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篇三:春季防火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XX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全市春季防火期间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发展全局,下大力气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火灾预防工作,继续保持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整治火灾隐患力度,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控制全市火灾发生数,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减少亡人火灾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2、按照《尚志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推动各乡镇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显著加强。
3、总结推广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经验,启动新一轮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排查、挂牌督办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多合一”建筑、“六小”单位、木材加工企业和城镇、农村易燃建筑密集区以及农村柴草垛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清剿火灾隐患。
4、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努力实现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春季防火期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1日)。组织部署发动工作由各乡镇政府、各单位统一负责。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监察、教育、建设、商务、文化、卫生、工商、房产、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和检查本地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屯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要以住宿、餐饮、旅游、公共娱乐、“多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商场、会堂(含影剧院)、医院(含敬老院)、物资仓库(含粮库)等人员物资集中场所及石油化工企业、加油站、石油库、液化气站(含充装点)、烟花爆竹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春防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棚户区、筒子楼等易燃建筑密集区和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棚户区搬迁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火电源管理符合规定。要加大农村柴草垛治理力度,将“柴草垛搬迁”等工作要求落实到农户。在检查治理阶段,重点治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未建立大风天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制度,在禁火地点或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违规动用明火、吸烟的;二是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力及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三是重要单位(场所)不具备使用或者开业条件,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是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五是消防水源不足,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备的;六是建筑消防设施未达到标准的。对以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彻底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31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提高做好春防工作的责任感。今年建国XX周年,省、哈市近期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消防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因此,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严格按照省、哈市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任务目标和具体要求,把握火灾规律,适时研判火灾形势,抓住影响火灾形势大局稳定的突出问题,承担起对消防工作的宏观管理责任。作为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承担起春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领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承担起对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工作的组织,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周密制定预防大风天连营火灾、防火检查、消防宣传、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等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春防期间,各乡镇每月至少要开展1次检查,各行业、系统每半月要开展1次抽查,各单位每周要开展1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开展每日巡查。对于责任不落实、检查不细致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连营火灾事故的,将从严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二)牢牢把握工作重点,在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市政府将定期公布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春防期间,一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哈尔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对于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等重大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解决工作中突出的问题。并按照签订的《20XX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行业、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二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多合一”建筑、“六小”单位和城镇、农村易燃建筑密集区以及农村柴草垛、林区柈子城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防火检查和夜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无法保障消防安全的坚决依法关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三要全面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在大风天到来之际,必须根据城镇火险趋势预报,及时发布禁火命令、拉响禁火警报,坚决杜绝连营火灾的发生。凡是柴草大量进村、超量储存木柈的,要坚决清理;凡是在消防通道堆积杂物、私接乱建违章建筑的,要坚决拆除。在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民居委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要“以风为令”,对属地内街道、村屯、居民住宅、“六小”单位,特别是易燃建筑密集区大风天禁火情况,要开展检查包片包户。同时,要加强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的动火用电管理,严格落实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天气禁火、停止对三类输配电线路供电等防范措施,严禁大风天动火沤粪和野外烧荒。四要加强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规划(20XX年-20XX年)》,加大资金投入,购置简易消防车、手抬机动泵等装备,加强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村屯民办志愿消防队的建设。要结合村容村貌改造、人居环境治理、能源建设、农村电网改造、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等新农村建设内容,配套落实乡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及消防装备等建设工作。要积极推广“七(十)户联防”、“风险共
担”等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对农村火灾多发地区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柴草垛、柈子堆的管理,坚决杜绝柴草、木柈大量进村、进户现象。
(三)广泛开展春季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广播、电视等部门要承担起消防宣传教育的责任,开辟固定的消防宣传专栏,普及消防知识,曝光火灾隐患,反思火灾事故,无偿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大风天防火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广大群众认识消防安全的重大意义。要继续在城市主要街道、社区和公众聚集场所,设立永久性消防公益广告牌。要对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和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加大培训力度,认真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要结合“4?17”、“5?6”大火反思日宣传活动,将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内容。要加强对消防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四)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各乡镇、各单位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可能发生连营火灾的单位和场所,重新修订大风天、大面积火灾扑救预案。城建部门要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水源充足。通信部门要确保消防报警专线畅通。社会各类单位场所特别是人员集中场所,要进一步完善火灾疏散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实地演练。公安、企业、民办消防队伍要认真开展“六熟悉”和灭火作战预案演练。特别在大风天要按照有关规定进入等级战备,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扑救各类火灾。
(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公安、安全监管、工商、监察、文化、建设、旅游、规划、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要在市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监察部门要对领导干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加强督办力度。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并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文化娱乐场所,工商部门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文化部门要依法收回相关证照。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工商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要全面掌握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定期走访各重点看护对象,把消防管理和宣传教育培训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广大农民群众以及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六)认真治理,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各乡镇、各单位要把春季防火安全工作中的组织部署和宣传发动、检查治理、总结验收各阶段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消防大队),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
篇四:春季防火方案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系统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影响春季防火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保持全系统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全市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进一步加强火灾预防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全力遏制全系统火灾事故发生,全力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发生,杜绝伤亡火灾事故,防止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显著加强;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干部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的工作目标。
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市社的工作部署,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突出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烟花鞭炮经营储存等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积极整治火灾隐患,总结推广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经验,启动市直新一轮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排查、整改工作。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春季防火期从3月20月开始至5月31日结束。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按照部署发动、检查治理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1日)
组 织部署发动工作由市供销社统一负责。市社成立由主管副主任任组长,安技保卫处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和督查全系统的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技保卫 处。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抓好本单位的春季防火工作。要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大 力营造浓厚的春防工作氛围,全面启动全系统的春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
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开 展自检自查工作,要以各大市场、商场、招待所、仓库、经营网点、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为重 点,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 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以下几种情况是今年春防期间治理的重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有 关规定从严查处。一是对未建立大风天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制度,在禁火地点或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违规动用明火、吸烟的;二是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力的;三是电线、电路、电闸裸露老化并长期未检修、更换的;四是封堵或占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疏 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五是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备不全、灭火器材过期的;六是装备有货梯、吊盘的单位,未经相关部门进行年检的。对存在各类火灾隐患、无 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要坚决进行整改直至彻底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31日)
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直属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市社将组织检查小组对各直属单位、重点隐患单位的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汇总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深刻汲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 训,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 防安全责任体系。春防期间,市社每月至少要组织开展2次检查抽查,各直属单位每周要开展一次自检自查,重点隐患单位要坚持每日巡查。对于责任不落实、检查 不细致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连营火灾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 患。各直属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所属各单位开展全方位的自检自查。检查过程中,要重点查安全隐患、查管理制度、查安全责任、查值班值宿、查安全教育培训, 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人员聚集场所要结合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适时进行初级灭火和疏散演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特别需要指 出的是,对排查、整改、培训以及演练情况要严格按照市社统一编制的登记表认真进行填写和保管。
(三)加强高火险天气的防火管理,控制火灾 事故的发生。4至5月份,我省我市五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相对集中,各单位要强化对此类天气造成火灾事故的有效预防工作。要严格执行大风天领导上岗制 度,遇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天气,要禁止生活用活,禁止室外吸烟和明火作业。要集中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如市场、商场、招待所、大型仓库 等,对其重点部位要指定专人看守,风不停人不撤。要建立和完善大风天防火预案,严格执行夜间巡查制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消 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各单位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尤其是利用火灾事、爆炸事故作为典型事例,对重点单 位的领导、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承租业户以及外来雇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法规及常识的宣传教育;对安全管理人员、义务消防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以及值班人员、 更夫、电工、司炉工等人员要经过相关培训和具备相关资质方可上岗。经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培训,形成人人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做好春防期间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五)各直属单位及时做好阶段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部署和宣传发动、自查整改、集中治理等工作情况分别于4月3日、5月5日前上报市社安技保卫处,春防总结于6月6日前上报。
篇五:春季防火方案
为了落实上级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将哈达镇20XX年春季防火实施方案规定如下:
1、春季已到,草木枝叶干燥。火险等级逐步提高,面临严肃紧张的森林防火。所以从三月十五日将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四月一日起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2、进一步加强领导负责制,要从思想上克服轻散麻痹思想。
3、 戒严期内,在普山、青山、入山要道设岗卡检查登记点,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对外地人员确需进放林区,除持所赴林区森林防火部门证明外,同时要预交森 林防火保证金(按当地规定交纳,防火结束后如数退还)并签定保证书;不预交保金不放过;不签定入山保证书不放过(特别是青山、普山、水库、二十二外、良种 场)入山要道安排好人员,认真检查。
4、森林防火期内,入山人员一律不得带火柴、火具、机动车辆要有防火装置,要接受检查。对于刁难、辱骂、殴打检查人员依法惩处。
5、为了把野外吸烟控制住,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在防火期严禁在野外吸烟,凡在防火期野外吸烟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损失,一律依法惩办。保证“四个一样”兑现。
6、场、矿、村各级部门,建立健全值班值宿制度和快速扑火队值班名单上墙,出现漏洞要进行经济罚款,造成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7、 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新《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使林区和靠山村的群众真正做到“五个懂得”即懂得做好森林防火;懂得森林防火期间禁止一切 野外用火;必顺生产用火要经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懂得入林区办入山证;懂得戒严期禁止野外一切用火;懂得在防火期违反防火制度,要受党纪、政纪和法纪外 分,肇事者要依法处理。
8、靠山的普山、青山、一矿镇办林场特别引起高度注意,要组织学生进行防火宣传,张贴防火标语,利用广播进行宣传教育,要大张旗鼓又要扎扎实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9、用火烧荒的单位或个人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示许可,否则按违法惩处。
10、建立联防制度,各镇、林杨、村屯、煤矿之间和“三不管”地带,建立联防关系,在谁的管辖内起火,由谁负责。在两区交界地段起火联防区主要领导负责。
11、戒严期内对火险等级高的重点防火区、人工林,可打防火带。
12、一旦发生火灾,机关单位、工矿企业无条件听从领导指挥,组织快速扑火队亲赴扑火现场,做倒“三打一不留”即打早、打小、打了,不留隐患。
13、对于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领导不利,火警火灾较多,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严肃处理。
14、从20XX年起,一律不准在林区范围内埋坟,违者严肃处理,并给予爆光。
15、各村必顺按县政府关于第公顷缴获1.5元的规定如数完成。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战果,着力解决影响春季防火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按照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山市20XX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密政办发【20XX】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全镇春季防火期从20XX年3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春季防火安全责任制。镇政府与各村各单位、层层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把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岗位、部位和个人。各村各单位要把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各村各单位及相关行业要分别召开春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春防工作任务。春防期间,各村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承担解决春防工作重大问题的责任,组织各方面力量做好本地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派出所、林业站等主管部门要承担起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结合工作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周密制定预防大风天连营火灾、防火检查、消防宣传、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等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春防期间,凡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较大以上火灾的,要按照有法法律、法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各村各单位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省政府的有关贯彻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快解决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单位等考评内容。要认真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建立完善场镇共建的消防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消防安全情况,督促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内容。
(三)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仔细梳理“清剿火患”战役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整改。“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已发现但尚未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春防结束时要整改合格90%以上。要以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开展对建筑工地、易燃建筑密集区村屯和林区(重点是农村柴草垛、林区柈子堆等)、人员及物资集中单位、场所(重点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仓库、粮库、堆场等)的专项整治。
(四)努力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村各单位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清剿火患”战役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将其固化为长效机制。要组织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以村、单位、企业为基本单元,全面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结合农村实际,大力推广“绥化经验、望奎模式”,认真落实《黑龙江省构筑农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标准》。要深化农村、城市消防安全“多户联防”机制,探索建立城镇居民楼“消防楼长”制度。要大力发展消防保安队伍,倡导小单位、小场所共聘消防保安、开展巡逻看护。
(五)全力做好大风天火灾防范工作。各村各单位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春季防火命令》,春防期间,凡五级以上大风天,以及清明节等火灾多发时期,镇政府要发布禁火令;派出所、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消防综合执法救援服务队要全员出动,包村包户开展检查,组织发动村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要针对大风天和清明节特点,开展安全用火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因扫墓烧香、焚纸和大风天违章用火引发火灾。在进入林区的路口设立醒目的防火宣传警示标牌,加强安全用火教育,规范管理用火行为。
(六)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系质。要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围绕春防主题,宣传防火知识,剖析典型案例,警示社会群众。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消防公益事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监管人员、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七)充分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镇村两级春季灭火救援队伍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制度,坚守岗位。要严格执行等级战备制度,当地风力达到五级和五级以上时,部队要迅速进入二级战备,按照“巡逻检查,高点瞭望,抵近执勤,科学施救,救人第一,防止伤亡”的指导原则,全面做好准备,及时果断、科学合理化地处置各类火灾和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要与农场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做到“就近用兵,递进补充,保障跟进、显示力量,发挥优势”。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加强对重点单位、场所及区域的情况熟悉,修订完善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预案,进一步时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及调动方式,落实扑救火灾所需的人员、车辆、机械设备、通信器材和灭火剂。要认真修订完善扑救大风天、大面积火灾灭火预案。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18日)。各村各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召开春防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春防工作氛围,全面启动春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9日-5月20日)。各村各单位、派出所、林业站要部署、组织、督促各村各单位、重点场所以及各村屯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在此基础上,镇政府综治办要会同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认真贯彻上述六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跟踪督办整改。
春防期间,镇政府要对以下行为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未建立大风天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制度,在禁火地点或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违规动用明火、吸烟的;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消防水源不足,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彻底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31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镇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全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随时准备接受上级政府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分管领导要负责本战线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各单位消防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责任体系。春防期间,镇政府将至少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对全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各单位及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觉整改。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业,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派出所要定期走访各重点看护对象,把消防管理和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到每个人,切实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村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各阶段的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
五、领导组织
为确保全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兴凯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龙
副组长:王和春
成 员:金康年(主抓农业的副镇长)
徐宝民(主抓教育的副镇长)
金 生(党委成员、派出所所长)
单玉刚(农电站站长)
庄洪涛(综治办副主任)
张 维(农机站站长)
王树斌(中学校长)
李少林(小学校长)
各村各单位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主任由张龙兼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办。
篇二:春季防火方案
为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的力度,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真正做到有备无患,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火源管理,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
二、目标
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
三、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十.一”长假期间,入山采集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任务艰巨,因此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村、组。各有林村和各场、矿要继续按春防的做法,在林区道口,重要地段和重点区域增岗设卡,派人死看死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春防工作不出问题
2、必须使护林防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要消灭一切麻痹思想,做到见烟就抓、见火就罚,把防火工作纳入日程,把防火工作作为第一件大事来抓。
3、在全镇开展依法治火宣传活动,各有林村和各场、矿要在醒目位置粘贴防火宣传标语,在入山道口插设防火旗。
(二)强化扑火队伍建设
各村要组织好半专业扑火队伍,健全防火组织机构,组建五十至八十人的快速扑火队,名单必须上墙,配齐水车防火工具,各专业户对本辖区要有专人管护。
(三)严格控制火源
1、秋季农忙人员增多,尤其靠山和山里农田,坚决禁止烧荒、烧秸秆,和一切野外用火,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2、坚决禁止防火期内上坟烧纸。
3、入山人员不准带火入山,车辆必须带防火罩,严防漏火。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必须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在防火期间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坚决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信息畅通,反馈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火情的现象发生,对隐瞒火情贻误战机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要加强夜间巡逻,划分责任区,各村领导及包村领导抓好本防区的防火工作,并明确责任。
五、防灭结合,做好扑火的准备
各单位要落实好扑火队伍,做到一有火情,随时听从调遣,要积极支援,密切配合,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篇三:春季防火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XX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全市春季防火期间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发展全局,下大力气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火灾预防工作,继续保持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整治火灾隐患力度,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控制全市火灾发生数,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减少亡人火灾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2、按照《尚志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推动各乡镇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显著加强。
3、总结推广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经验,启动新一轮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排查、挂牌督办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多合一”建筑、“六小”单位、木材加工企业和城镇、农村易燃建筑密集区以及农村柴草垛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清剿火灾隐患。
4、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努力实现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春季防火期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1日)。组织部署发动工作由各乡镇政府、各单位统一负责。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监察、教育、建设、商务、文化、卫生、工商、房产、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和检查本地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屯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要以住宿、餐饮、旅游、公共娱乐、“多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商场、会堂(含影剧院)、医院(含敬老院)、物资仓库(含粮库)等人员物资集中场所及石油化工企业、加油站、石油库、液化气站(含充装点)、烟花爆竹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春防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棚户区、筒子楼等易燃建筑密集区和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棚户区搬迁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火电源管理符合规定。要加大农村柴草垛治理力度,将“柴草垛搬迁”等工作要求落实到农户。在检查治理阶段,重点治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未建立大风天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制度,在禁火地点或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违规动用明火、吸烟的;二是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力及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三是重要单位(场所)不具备使用或者开业条件,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是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五是消防水源不足,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备的;六是建筑消防设施未达到标准的。对以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彻底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31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提高做好春防工作的责任感。今年建国XX周年,省、哈市近期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消防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因此,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严格按照省、哈市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任务目标和具体要求,把握火灾规律,适时研判火灾形势,抓住影响火灾形势大局稳定的突出问题,承担起对消防工作的宏观管理责任。作为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承担起春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领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承担起对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工作的组织,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周密制定预防大风天连营火灾、防火检查、消防宣传、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等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春防期间,各乡镇每月至少要开展1次检查,各行业、系统每半月要开展1次抽查,各单位每周要开展1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开展每日巡查。对于责任不落实、检查不细致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连营火灾事故的,将从严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二)牢牢把握工作重点,在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市政府将定期公布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春防期间,一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哈尔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对于涉及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等重大问题,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解决工作中突出的问题。并按照签订的《20XX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行业、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二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多合一”建筑、“六小”单位和城镇、农村易燃建筑密集区以及农村柴草垛、林区柈子城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防火检查和夜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无法保障消防安全的坚决依法关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三要全面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在大风天到来之际,必须根据城镇火险趋势预报,及时发布禁火命令、拉响禁火警报,坚决杜绝连营火灾的发生。凡是柴草大量进村、超量储存木柈的,要坚决清理;凡是在消防通道堆积杂物、私接乱建违章建筑的,要坚决拆除。在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民居委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要“以风为令”,对属地内街道、村屯、居民住宅、“六小”单位,特别是易燃建筑密集区大风天禁火情况,要开展检查包片包户。同时,要加强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的动火用电管理,严格落实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天气禁火、停止对三类输配电线路供电等防范措施,严禁大风天动火沤粪和野外烧荒。四要加强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规划(20XX年-20XX年)》,加大资金投入,购置简易消防车、手抬机动泵等装备,加强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村屯民办志愿消防队的建设。要结合村容村貌改造、人居环境治理、能源建设、农村电网改造、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等新农村建设内容,配套落实乡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及消防装备等建设工作。要积极推广“七(十)户联防”、“风险共
担”等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对农村火灾多发地区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柴草垛、柈子堆的管理,坚决杜绝柴草、木柈大量进村、进户现象。
(三)广泛开展春季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广播、电视等部门要承担起消防宣传教育的责任,开辟固定的消防宣传专栏,普及消防知识,曝光火灾隐患,反思火灾事故,无偿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大风天防火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广大群众认识消防安全的重大意义。要继续在城市主要街道、社区和公众聚集场所,设立永久性消防公益广告牌。要对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和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加大培训力度,认真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要结合“4?17”、“5?6”大火反思日宣传活动,将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内容。要加强对消防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四)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各乡镇、各单位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可能发生连营火灾的单位和场所,重新修订大风天、大面积火灾扑救预案。城建部门要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水源充足。通信部门要确保消防报警专线畅通。社会各类单位场所特别是人员集中场所,要进一步完善火灾疏散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实地演练。公安、企业、民办消防队伍要认真开展“六熟悉”和灭火作战预案演练。特别在大风天要按照有关规定进入等级战备,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扑救各类火灾。
(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公安、安全监管、工商、监察、文化、建设、旅游、规划、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要在市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监察部门要对领导干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加强督办力度。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并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文化娱乐场所,工商部门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文化部门要依法收回相关证照。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工商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要全面掌握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定期走访各重点看护对象,把消防管理和宣传教育培训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广大农民群众以及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六)认真治理,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各乡镇、各单位要把春季防火安全工作中的组织部署和宣传发动、检查治理、总结验收各阶段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消防大队),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
篇四:春季防火方案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系统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影响春季防火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保持全系统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全市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进一步加强火灾预防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全力遏制全系统火灾事故发生,全力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发生,杜绝伤亡火灾事故,防止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显著加强;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干部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的工作目标。
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市社的工作部署,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突出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烟花鞭炮经营储存等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积极整治火灾隐患,总结推广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经验,启动市直新一轮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排查、整改工作。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春季防火期从3月20月开始至5月31日结束。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按照部署发动、检查治理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1日)
组 织部署发动工作由市供销社统一负责。市社成立由主管副主任任组长,安技保卫处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和督查全系统的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技保卫 处。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抓好本单位的春季防火工作。要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大 力营造浓厚的春防工作氛围,全面启动全系统的春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
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开 展自检自查工作,要以各大市场、商场、招待所、仓库、经营网点、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为重 点,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 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以下几种情况是今年春防期间治理的重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有 关规定从严查处。一是对未建立大风天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制度,在禁火地点或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违规动用明火、吸烟的;二是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力的;三是电线、电路、电闸裸露老化并长期未检修、更换的;四是封堵或占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疏 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五是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备不全、灭火器材过期的;六是装备有货梯、吊盘的单位,未经相关部门进行年检的。对存在各类火灾隐患、无 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要坚决进行整改直至彻底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31日)
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直属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市社将组织检查小组对各直属单位、重点隐患单位的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汇总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深刻汲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 训,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 防安全责任体系。春防期间,市社每月至少要组织开展2次检查抽查,各直属单位每周要开展一次自检自查,重点隐患单位要坚持每日巡查。对于责任不落实、检查 不细致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连营火灾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 患。各直属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所属各单位开展全方位的自检自查。检查过程中,要重点查安全隐患、查管理制度、查安全责任、查值班值宿、查安全教育培训, 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人员聚集场所要结合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适时进行初级灭火和疏散演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特别需要指 出的是,对排查、整改、培训以及演练情况要严格按照市社统一编制的登记表认真进行填写和保管。
(三)加强高火险天气的防火管理,控制火灾 事故的发生。4至5月份,我省我市五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相对集中,各单位要强化对此类天气造成火灾事故的有效预防工作。要严格执行大风天领导上岗制 度,遇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天气,要禁止生活用活,禁止室外吸烟和明火作业。要集中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如市场、商场、招待所、大型仓库 等,对其重点部位要指定专人看守,风不停人不撤。要建立和完善大风天防火预案,严格执行夜间巡查制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消 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各单位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尤其是利用火灾事、爆炸事故作为典型事例,对重点单 位的领导、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承租业户以及外来雇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法规及常识的宣传教育;对安全管理人员、义务消防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以及值班人员、 更夫、电工、司炉工等人员要经过相关培训和具备相关资质方可上岗。经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培训,形成人人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做好春防期间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五)各直属单位及时做好阶段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部署和宣传发动、自查整改、集中治理等工作情况分别于4月3日、5月5日前上报市社安技保卫处,春防总结于6月6日前上报。
篇五:春季防火方案
为了落实上级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将哈达镇20XX年春季防火实施方案规定如下:
1、春季已到,草木枝叶干燥。火险等级逐步提高,面临严肃紧张的森林防火。所以从三月十五日将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四月一日起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2、进一步加强领导负责制,要从思想上克服轻散麻痹思想。
3、 戒严期内,在普山、青山、入山要道设岗卡检查登记点,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对外地人员确需进放林区,除持所赴林区森林防火部门证明外,同时要预交森 林防火保证金(按当地规定交纳,防火结束后如数退还)并签定保证书;不预交保金不放过;不签定入山保证书不放过(特别是青山、普山、水库、二十二外、良种 场)入山要道安排好人员,认真检查。
4、森林防火期内,入山人员一律不得带火柴、火具、机动车辆要有防火装置,要接受检查。对于刁难、辱骂、殴打检查人员依法惩处。
5、为了把野外吸烟控制住,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在防火期严禁在野外吸烟,凡在防火期野外吸烟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损失,一律依法惩办。保证“四个一样”兑现。
6、场、矿、村各级部门,建立健全值班值宿制度和快速扑火队值班名单上墙,出现漏洞要进行经济罚款,造成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7、 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新《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使林区和靠山村的群众真正做到“五个懂得”即懂得做好森林防火;懂得森林防火期间禁止一切 野外用火;必顺生产用火要经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懂得入林区办入山证;懂得戒严期禁止野外一切用火;懂得在防火期违反防火制度,要受党纪、政纪和法纪外 分,肇事者要依法处理。
8、靠山的普山、青山、一矿镇办林场特别引起高度注意,要组织学生进行防火宣传,张贴防火标语,利用广播进行宣传教育,要大张旗鼓又要扎扎实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9、用火烧荒的单位或个人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示许可,否则按违法惩处。
10、建立联防制度,各镇、林杨、村屯、煤矿之间和“三不管”地带,建立联防关系,在谁的管辖内起火,由谁负责。在两区交界地段起火联防区主要领导负责。
11、戒严期内对火险等级高的重点防火区、人工林,可打防火带。
12、一旦发生火灾,机关单位、工矿企业无条件听从领导指挥,组织快速扑火队亲赴扑火现场,做倒“三打一不留”即打早、打小、打了,不留隐患。
13、对于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领导不利,火警火灾较多,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严肃处理。
14、从20XX年起,一律不准在林区范围内埋坟,违者严肃处理,并给予爆光。
15、各村必顺按县政府关于第公顷缴获1.5元的规定如数完成。
春季防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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