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in 职场文书 onMay 10, 2014
篇一: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条件》,规范我街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结合我街实际,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沈萌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郑文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旭同志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城管办、社区办、物业管理公司和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由街道社区办主任蔡莹同志兼任主任,城管办主任林燕芳同志担任党务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社区办。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划分物业管理小区,抓好试点,协调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有关问题。各社区居委会要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社区基层的物业管理协调机构。
二、规划与目标
1、小区规划
根据需要与合理原则,全街城建区规划为56个物业管理小区,其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一类小区)15个;单位型居住区(二类小区)21个,目前,各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小区(三类小区)20个。
江滨社区18个,其中一类小区8个;即:①江滨花园;②中山2#、3#、4#;③望园楼;④建融花园;⑤永乐花园;⑥望江大厦;⑦晏公小区;⑧东风储蓄所宿舍。二类小区8个,即:①市供销社;②市公安局;③北门小学;④防疫站;⑤粮食局;⑥外贸公司;⑦百合竹柴炭宿舍;⑧金源小区。三类小区2个,即:①晏公路;②北门路。
后溪洋社区11个,其中一类小区3个:即:①桃源新城;②后溪公寓;③燕城商厦。二类小区3个:即:①长途客运站小区;②江边路81号至100号小区;③江边路35号至68号小区。三类小区5个:即:①新府路69号小区;②新府路65号小区;③燕江中路66号小区;④解放北路42号小区;⑤江边路106号小区。
鸿燕社区6个,其中一类小区1个:即:茶花山庄。二类小区2个:即:①闽通长运黄山岭小区;②燕江东路小区(包括市交通局宿舍楼、饲料公司宿舍楼、农行、重晶石宿舍楼、农行、化纤厂宿舍楼、劳服公司宿舍楼、燕归宿舍楼)。三类小区3个:即:①黄山新村一路;②解放北路一组;③解放北路二组。
红山社区13个,其中一类小区3个:即:①库区路双龙小区;②库区路化纤厂宿舍;③燕江东路43号宿舍。二类小区5个:即:①永林宿舍;②军供站宿舍;③工商宿舍;④智胜宿舍;⑤种子公司宿舍。三类小区5个:即:①黄山二路居民区;②石油公司宿舍;③燕江东路居民区;④库区路居民区;⑤库区路货场。
黄山社区8个,其中二类小区3个:即:①贮木场新村;②永安四中;③人造板厂。三类小区5个:即:①黄山岭;②北大桥;③西营坂;④尼葛新村;⑤原造纸厂福利区。
2、工作目标
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实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加强社区物业管理不公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改善城市居住环境,而且对于我市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一流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0XX年前,我街物业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理解和支持;在36个一、二类物业管理小区逐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切实发挥业主、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自治的作用;根据住宅小区的特点搞好分类指导,年内抓好五个试点,并认真推广;进一步规范小区的物业管理。力争达到36个一、二类物业管理小区在20XX年底前,逐步实行规范化的物化管理,20个三类物业管理小区,按照“旧城改造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进行,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制订方案(20XX年5月- 6月15日)。组织街、居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住宅进行摸底调查,研究讨论,在征求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物业管理小区,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2、宣传部署(20XX年5月26日-6月31日)。召开各种会议,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动员部署;运用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形式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实行物业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切身利益。
3、抓好试点(20XX年6月16日-10月30日)。街道确定江滨社区的永乐花园、后溪洋社区的后溪公寓小区、鸿燕社区的黄山新村一路、红山社区的双龙小区、黄山社区的贮木场新村作为物业管理的试点小区。试点方案另文。
4、总结推广(20XX年11月1日-20XX年底)。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各社区加以推广,地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不中之处加以修正和改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搞好分类督促指导,推进《物业管理条例》在我街的全面落实。
四、主要措施
1、物业管理业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进度,查摆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等。
2、建立街、居二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一责任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到亲自规划部署,经常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全街物业管理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3、强化考评,严肃纪律。街道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社区居委会和驻区单位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比,对物管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年终进行表彰。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宣传条例,不主动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不积极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督导,责令其限期改正,典型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篇二: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我办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张劲松(牌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成兵(牌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幸坤权(牌楼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骆 霞(牌楼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
陈守元(印盒石社区主任)
陈联国(观音岩社区主任)
黄东方(万安社区主任)
潘中英(太平社区主任)
王 明(石峰村主任)
叶 平(大河沟社区主任)
周 君(搭马桥社区主任)
何永凤(袁家墩社区主任)
何小燕(牌楼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区服务中心,幸坤权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划分物业管理小区,抓好试点,协调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有关问题,各社区要成立社区服务站,作为社区基层的物业管理协调机构。
二、规划与目标
1、小区根据需要与合理原则,全办城建规划为176个物业管理小区,(其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一类小区)XX个;单位型居住区(二类小区) 个;目前,各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小区(三类小区) 个。
印盒石社区17个,其中一类小区1个,二类小区12个,三类小区4个。
观音岩社区19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5个,三类小区10个。
万安社区31个,其中一类小区 2个,二类小区 8个,三类小区21个。
石峰村1个,其中一类小区 个,二类小区 个,三类小区1个。
太平社区30个,其中一类小区5个,二类小区9个,三类小区16个。
大河沟社区20个,其中一类小区3个,二类小区3个,三类小区4个。
搭马桥社区29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 8个,三类小区21个。
袁家墩社区21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6个,三类小区11个。
牌楼社区8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4个,三类小区2个。
2、工作目标。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改善居住环境,而且对于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一流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办物业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理解和支持;在辖区物业管理小区逐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力争在20XX年底,逐步实现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XX年8月1日——8月30日。组织街、居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住宅进行摸底调查,研究讨论,在征求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物业管理小区、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2、宣传部署(20XX年9月1日——9月30日)。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动员部署。运用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形式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实行物业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切身利益。
3、抓好试点(20XX年10月1日——10月30日)。确定大河沟社区、牌楼社区、太平社区为物业管理的试点社区。
4、总结推广(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各社区加以推广,试点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加以修正和改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搞好分类督促指导,推进(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办的全面落实。
四、主要措施
1、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进度,查摆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等。
2、建立街、居二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落实物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到亲自规划部署,经常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全办物业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3、强化考评,严肃纪律。街道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社区居委会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对物管工作落实好的社区 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年终进行表彰。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宣传条例,不主动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不积极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督导,责令限期改正,典型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篇三: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篇四: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小区管理,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我公司将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确保小区品质。
一 管理目标
物业公司本着 “科学规范、竭诚高效、安全文明、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念,对小区物业实施科学的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在现有管理经验及管理资源的基础上,不断调整更新,导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使广大业主及使用人能真切地感受高品位的物业和高品质的管理所带来的超值享受。我公司将按照河北省及唐山市有关标准(并高于此标准),确保业主及使用人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 管理原则
为实现即定管理目标,追求最佳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将始终把握以下原则:
(一)服务第一、管理从严的原则
“服务第一”是物业管理的宗旨,因此管理中要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业主及使用人的需求出发,强化服务机能,丰富服务内涵,提供优质、周到、及时的服务。“管理从严”是服务的保障和基础,包括对物业的维护管理、员工的管理以及对业主及使用人不适当行为的管理和劝阻,建立严格、周全的管理制度,实施依法管理、从严管理、科学管理以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收到应有的成效。
(二)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日常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即物业管理公司的积极性和业主使用人的积极性。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尊重并按照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要求,通过服务中心对小区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同时努力争取业主及使用人的支持配合,使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物业,并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创建文明的办公环境。
(三)物管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
在搞好日常管理和常规服务的同时,从物业的实际出发,开展一系列服务性的多种经营,既满足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不同需求,又增强物业公司的造血功能,增加经济积累,以利于更好地为业主及使用人服务。
四 管理方法
(一)实施全程物业管理,从开发商、业主及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的角度对物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构筑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硬件环境;
(二)成立物业服务中心,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
(三)在公司现有管理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借鉴行业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物业管理队伍;
(四)制定一套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确定一系列高标准的物业管理行为规范,以制度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
(五)严格遵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与业主签订各项协议,依法约束双方行为;
(六)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公共服务项目(全体业主能够享受的服务,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费):
(1)房屋公共部位的日常维修与保养;
(2)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3)小区内清洁管理,垃圾收集与清运;
(4)公共绿化的养护;
(5)公共秩序维护;
(6)消防管理;
2、有偿专项服务项目
(1)有偿维修类;
(2)代办性服务;
(3)中介类服务;
(三) 收费管理
物业服务费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金;
9、企业利润。
物业服务费中不含二次加压供水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和楼内公共照明费,此部分费用将另行收取。收费内容和标准依照《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唐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唐价经费字〖20XX〗14号)执行。
(四)入住管理
在办理业主及使用人入住手续时,提供方便、快捷、及时、周到的服务,给业主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为后续管理打下基础。
1、管理内容:
(1)准备业主及使用人收房所需资料;
(2)为收房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
(3)按收房流程办理领房手续:
1)根据业主及使用人持入住通知单和各类必备证明,发放交房资料;
2)收回业主及使用人按规定填写的各类表格,收取应缴纳的费用;
3)陪同业主验房;
4)对验房中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经业主确认后,填写《业主验房表》,将所有问题提交开发商,并督促解决。
2、管理措施:
(1)制定入住方案,准备各有关所需资料;
(2)按照收房程序,安排工作流程;
(3)策划业主及使用人入住现场布置方案;
(4)按规定办理业主及使用人的入住手续。
(五)档案资料管理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有助于保存物业的历史资料,维护管理的连续性和规范化,便于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更新和与业主的沟通、联系。
1、管理内容:
(1)工程档案:从接管开始的所有工程技术、维修、改造资料、各种竣工图及各类设施设备资料等;
(2)业主档案:所有业主及使用人的租房合同(复印件),业主及使用人的基本情况登记表、装修申请表等有关的登记表等;
(3)财务档案:逐年形成的财务收支报表、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报表等;
(4)文件档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公司文件等;
(5)管理资料:绿化资料、日常巡查(清洁、维修、保安)记录、值班记录,车辆管理记录、监控记录、荣誉资料等。
2、管理措施:
(1)制定档案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专人管理(由负责内勤的管理员担任),专室专柜,编目造册,存放有序并且尊重业主及使用人的隐私,保守秘密;
(3)科学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确保档案完好率达100%;
(4)建立各类资料的电脑管理,计时可靠的掌握相关信息,提高管理水平。
(六)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房屋管理,尤其是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直接影响到物业的使用年限及使用安全,直接关系到业主及使用人的安全,是物业管理的重中之重。
1、管理内容:
(1)房屋公共部位管理:根据现状,分别制定不同管理计划,确保房屋保值增值。
A、已交付房:
1)房屋交付时,及时与业主签订业主公约,书面告知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并建立业主档案;
2)加强装修管理,对违章装修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情节严重者,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3)装修期间,应及时进行房屋公共部位的保护,确保房屋的安全、美观。
B、空置房(含业主托管房):
1)定期到空置房查看、通风;
2)对房屋和设施定期检查(包括墙面、管道、门窗、电源线路、水电表),发现问题或尽快处理,或及时通知业主。
C、公共用房
做好公共用房(公共设施用房等)的维护、保养,发现破损,及时维修,确保房屋的安全、美观。
(2)设备设施维护:
1)公共水电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2)水泵、风机房、电梯机房等设备定期巡查;
3)温感、烟感、喷淋等定期抽查,确保正常有效;
4)智能化系统采用日常巡视与定期保养相结合,制实时运行档案;
2、管理措施:
(1)加强装修户管理,督促业主及使用人做好装修前期申报工作,并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紧急情况时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2)对所有的维修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清楚各隐蔽线路的具体位置确保谙熟该系统的操作及维护;
(3)对系统中所有的器件、配件建立详细技术档案,以便最快的速度查得设备的各项参数,确保系统的最佳运行状态;
(4)对所有的设备几配件建立详细档案,确保最快速度取得所需配件,并能跟踪产品的更新换代;
(5)建立维修人员值班制度,确保维修及时,且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6)采取日常巡视及定期保养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
(七)绿化保洁管理
绿化保洁直接关系到小区形象及业主生活环境,也是评定物业管理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1、管理内容:
(1)绿化养护:绿化工应做到管理日常化、养护科学化。
1)根据气候,给花木适量浇水;
2)根据花木长势,给花木适量施肥,适当松土;
3)制定预防措施,防治病虫害;
4)及时清除杂草、枯枝,春秋两季定期修剪花木,对遭受损坏的花木及时扶正,整修或补种合适的苗木、花草;
(2)清洁卫生:通过日常保洁工作,使小区公共环境和公共部位整洁,公共设施洁净、无异味、无破损。
1)楼层公共区域每天清扫;
2)小区道路、小品、绿化带等公共部位每天清洁。
3)每天定时收集垃圾,确保垃圾袋装化,定期对垃圾桶清洁、对垃圾房消毒;
4)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
2、管理措施:
(1)建立绿化保洁制度,按月制订养护计划,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2)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专业技能,聘请专业人员指导养护;
(3)落实“三查” (绿化清洁工自查、管理人员巡查、服务中心经理抽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八)治安管理
运用现有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依靠各种先进设备、工具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维护物业和业主及使用人的安全,这是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采取常规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24小时全天候管理方案。
1、管理内容:
(1)常规防范:采取站岗执勤与巡逻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大厦公共秩序,防止和制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业主及使用人安全的行为。
A、门岗的任务:
1)维护出入口的交通秩序,车辆按有关规定的停车制度执行, 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做到停放有序;
2)对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验证、登记;
3)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小区;
4)为业主提供便利性服务。
B、巡逻岗的任务:
1)按规定路线巡视检查,不留死角;
2)巡查车辆停放情况,维护道路畅通、车辆安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对小区内的嫌疑人员进行检查防范;
4)对小区及楼宇安全、防火检查;
5)对装修户的安全检查;
6)防范和协助公安部门处理各类治安案件;
(2)技术防范:
应用安全报警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对小区内的治安情况实施24小时监控,以确保安全。
1)对可疑或不安全迹象采取跟踪监视和定点录象措施,并及时通知值班秩序维护员,进行现场处理。
2)值班秩序维护员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
2、管理措施:
(1)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制定管理和奖惩制度,严格付诸实施,以增强秩序维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2)强化内务管理,开展系统化军事素质培训,提高秩序维护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
(3)加强秩序维护人员的行为规范教育,服装统一,佩证上岗,语言文明,举止得当;
(4)严格执行巡更点到制度,确保巡逻质量;
(5)监控中心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监控设备完好;
(6)保证监控、值勤记录详细完备,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九)消防管理
消防管理是物业安全管理的重点,因此要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切切实实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1、管理内容:
(1)建立消防工作站,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及组织;
(2)做好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
(3)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4)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5)加强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
(6)严禁违章燃放烟花爆竹;
(7)严禁携带、储藏易燃易爆物品;
(8)防止电器短路等引发火灾因素。
2、管理措施:
(1)制订并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责任落实,器材落实,检查落实;
(2)制订消防事故处理预案,防患于未然;
(3)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及消防演习;
(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5)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查保养,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7)积极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向业主讲解消防知识;
(8)发生火灾,及时组织补救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警。
以上是我公司拟对湖畔丽舍项目的实施的物业管理方案,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唐山市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服务。其中难免有不足之处,请房管局物业处领导多提宝贵意见,我们愿为丰南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篇五: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人们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创新机制,构筑适应城市发展的物业管理模式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保块管、综合协调”的原则,在我区率先构建与现代城市管理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体制。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住宅区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与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各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协调、考核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 房管部门是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
1、拟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及工作思路,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2、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同时做好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
3、落实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制度,组织物业管理行业的检查、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
4、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调处物业管理重大纠纷案件。
(二)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辖区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1、负责所辖区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维修资金、检查考评物业服务质量、交接监管物业管理项目,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新建住宅区公共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2、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负责将住宅区物业管理作为社区居委会重要工作之一,融入社区综合管理;
4、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信访工作;
5、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后,业主大会尚未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城建部门委托经核准的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单位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场地需要维修养护的,组织利益相关的业主按照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组织利益相关的业主自筹。
(三)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协调业主委员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协调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组织业主委员会制定管理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协调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街道办明确分管领导,根据辖区规模和工作量配备落实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并指定村委会代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待街道和社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全面落实此项工作。
(四)公安、经发、财政、规划、城建、社管、执法、工商、环保、技术监督等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做好以下工作:
1、公安局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支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2、经发局负责我区物业服务费收费管理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行为;
3、财政局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必要的财政资金的配套落实;
4、规划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外立面、搭建、开挖地坪的审批、监管;
5、城建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市政、绿化等建设期的监管;
6、社管局负责参与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宅小区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
7、执法局负责行使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综合执法职能;
8、工商局负责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法广告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对利用住宅或车库作经营(办公)场所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9、环保局负责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除交通、社会噪声源等其他已经环保审批的三产等企业噪声、油烟、废气等超标行为;
10、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的检验和监督管理。
二、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管委会领导分管、会议决策、部门协调抓落实的物业管理运行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街道办事处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一)联席会议主要协调下列事项
1、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2、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退出程序以及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4、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衔接和配合;
5、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的调整;
6、因欠缴物业费、调整物业费价格、共用部位及物业管理用房租赁收益等引发的纠纷、矛盾;
7、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问题发生的争议;
8、需要协调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二)联席会议议事议程
1、街道办事处无法独立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可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一般问题应自接到问题反映之日起3日内组织召开,应急问题须随时召开;
2、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书面通知各职能部门,明确事件发生情况、联席会议协调问题、会议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等;应急问题需多部门协调的,可电话联系各部门负责人指派与会人员及时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3、联席会议所涉及的单位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会,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4、会议集体议定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整理联席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查;
5、街道办事处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并将最终落实情况以简报形式发至各参会单位。
三、加强管理,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
(一)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实现建管分离
在实施物业企业备案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推进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通过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实现双向选择、优胜劣汰,提高物业行业整体素质。关于物业管理招投标及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由房管部门另行制定。
(二)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指导标准
由经发局牵头,国土、城建、街道办等单位参与,按照市场规律,通过市场调研,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制定出符合我区实际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指导标准。对物业服务各单项平均成本价格每年根据物价指数、劳动力成本增长指数等进行客观、科学的调整,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
(三)全面贯彻执行交接验收制度
为减少建设单位的开发遗留问题,降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风险,维护业主的共同财产权益,要严格落实《大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大政发〔20XX〕70号)及我区有关规定,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构建和谐互信的物业管理关系。
四、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城建的副主任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房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负责物业管理的日常指导工作,加强对《实施方案》贯彻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为了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条件》,规范我街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结合我街实际,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沈萌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郑文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旭同志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城管办、社区办、物业管理公司和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由街道社区办主任蔡莹同志兼任主任,城管办主任林燕芳同志担任党务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社区办。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划分物业管理小区,抓好试点,协调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有关问题。各社区居委会要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社区基层的物业管理协调机构。
二、规划与目标
1、小区规划
根据需要与合理原则,全街城建区规划为56个物业管理小区,其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一类小区)15个;单位型居住区(二类小区)21个,目前,各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小区(三类小区)20个。
江滨社区18个,其中一类小区8个;即:①江滨花园;②中山2#、3#、4#;③望园楼;④建融花园;⑤永乐花园;⑥望江大厦;⑦晏公小区;⑧东风储蓄所宿舍。二类小区8个,即:①市供销社;②市公安局;③北门小学;④防疫站;⑤粮食局;⑥外贸公司;⑦百合竹柴炭宿舍;⑧金源小区。三类小区2个,即:①晏公路;②北门路。
后溪洋社区11个,其中一类小区3个:即:①桃源新城;②后溪公寓;③燕城商厦。二类小区3个:即:①长途客运站小区;②江边路81号至100号小区;③江边路35号至68号小区。三类小区5个:即:①新府路69号小区;②新府路65号小区;③燕江中路66号小区;④解放北路42号小区;⑤江边路106号小区。
鸿燕社区6个,其中一类小区1个:即:茶花山庄。二类小区2个:即:①闽通长运黄山岭小区;②燕江东路小区(包括市交通局宿舍楼、饲料公司宿舍楼、农行、重晶石宿舍楼、农行、化纤厂宿舍楼、劳服公司宿舍楼、燕归宿舍楼)。三类小区3个:即:①黄山新村一路;②解放北路一组;③解放北路二组。
红山社区13个,其中一类小区3个:即:①库区路双龙小区;②库区路化纤厂宿舍;③燕江东路43号宿舍。二类小区5个:即:①永林宿舍;②军供站宿舍;③工商宿舍;④智胜宿舍;⑤种子公司宿舍。三类小区5个:即:①黄山二路居民区;②石油公司宿舍;③燕江东路居民区;④库区路居民区;⑤库区路货场。
黄山社区8个,其中二类小区3个:即:①贮木场新村;②永安四中;③人造板厂。三类小区5个:即:①黄山岭;②北大桥;③西营坂;④尼葛新村;⑤原造纸厂福利区。
2、工作目标
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实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加强社区物业管理不公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改善城市居住环境,而且对于我市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一流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0XX年前,我街物业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理解和支持;在36个一、二类物业管理小区逐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切实发挥业主、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自治的作用;根据住宅小区的特点搞好分类指导,年内抓好五个试点,并认真推广;进一步规范小区的物业管理。力争达到36个一、二类物业管理小区在20XX年底前,逐步实行规范化的物化管理,20个三类物业管理小区,按照“旧城改造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进行,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制订方案(20XX年5月- 6月15日)。组织街、居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住宅进行摸底调查,研究讨论,在征求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物业管理小区,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2、宣传部署(20XX年5月26日-6月31日)。召开各种会议,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动员部署;运用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形式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实行物业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切身利益。
3、抓好试点(20XX年6月16日-10月30日)。街道确定江滨社区的永乐花园、后溪洋社区的后溪公寓小区、鸿燕社区的黄山新村一路、红山社区的双龙小区、黄山社区的贮木场新村作为物业管理的试点小区。试点方案另文。
4、总结推广(20XX年11月1日-20XX年底)。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各社区加以推广,地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不中之处加以修正和改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搞好分类督促指导,推进《物业管理条例》在我街的全面落实。
四、主要措施
1、物业管理业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进度,查摆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等。
2、建立街、居二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一责任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到亲自规划部署,经常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全街物业管理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3、强化考评,严肃纪律。街道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社区居委会和驻区单位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比,对物管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年终进行表彰。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宣传条例,不主动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不积极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督导,责令其限期改正,典型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篇二: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我办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张劲松(牌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成兵(牌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幸坤权(牌楼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骆 霞(牌楼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
陈守元(印盒石社区主任)
陈联国(观音岩社区主任)
黄东方(万安社区主任)
潘中英(太平社区主任)
王 明(石峰村主任)
叶 平(大河沟社区主任)
周 君(搭马桥社区主任)
何永凤(袁家墩社区主任)
何小燕(牌楼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区服务中心,幸坤权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划分物业管理小区,抓好试点,协调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有关问题,各社区要成立社区服务站,作为社区基层的物业管理协调机构。
二、规划与目标
1、小区根据需要与合理原则,全办城建规划为176个物业管理小区,(其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一类小区)XX个;单位型居住区(二类小区) 个;目前,各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小区(三类小区) 个。
印盒石社区17个,其中一类小区1个,二类小区12个,三类小区4个。
观音岩社区19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5个,三类小区10个。
万安社区31个,其中一类小区 2个,二类小区 8个,三类小区21个。
石峰村1个,其中一类小区 个,二类小区 个,三类小区1个。
太平社区30个,其中一类小区5个,二类小区9个,三类小区16个。
大河沟社区20个,其中一类小区3个,二类小区3个,三类小区4个。
搭马桥社区29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 8个,三类小区21个。
袁家墩社区21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6个,三类小区11个。
牌楼社区8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4个,三类小区2个。
2、工作目标。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改善居住环境,而且对于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一流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办物业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理解和支持;在辖区物业管理小区逐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力争在20XX年底,逐步实现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XX年8月1日——8月30日。组织街、居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住宅进行摸底调查,研究讨论,在征求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物业管理小区、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2、宣传部署(20XX年9月1日——9月30日)。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动员部署。运用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形式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实行物业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切身利益。
3、抓好试点(20XX年10月1日——10月30日)。确定大河沟社区、牌楼社区、太平社区为物业管理的试点社区。
4、总结推广(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各社区加以推广,试点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加以修正和改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搞好分类督促指导,推进(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办的全面落实。
四、主要措施
1、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进度,查摆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等。
2、建立街、居二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落实物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到亲自规划部署,经常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全办物业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3、强化考评,严肃纪律。街道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社区居委会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对物管工作落实好的社区 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年终进行表彰。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宣传条例,不主动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不积极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督导,责令限期改正,典型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篇三: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篇四: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小区管理,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我公司将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确保小区品质。
一 管理目标
物业公司本着 “科学规范、竭诚高效、安全文明、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念,对小区物业实施科学的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在现有管理经验及管理资源的基础上,不断调整更新,导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使广大业主及使用人能真切地感受高品位的物业和高品质的管理所带来的超值享受。我公司将按照河北省及唐山市有关标准(并高于此标准),确保业主及使用人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 管理原则
为实现即定管理目标,追求最佳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将始终把握以下原则:
(一)服务第一、管理从严的原则
“服务第一”是物业管理的宗旨,因此管理中要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业主及使用人的需求出发,强化服务机能,丰富服务内涵,提供优质、周到、及时的服务。“管理从严”是服务的保障和基础,包括对物业的维护管理、员工的管理以及对业主及使用人不适当行为的管理和劝阻,建立严格、周全的管理制度,实施依法管理、从严管理、科学管理以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收到应有的成效。
(二)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日常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即物业管理公司的积极性和业主使用人的积极性。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尊重并按照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要求,通过服务中心对小区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同时努力争取业主及使用人的支持配合,使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物业,并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创建文明的办公环境。
(三)物管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
在搞好日常管理和常规服务的同时,从物业的实际出发,开展一系列服务性的多种经营,既满足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不同需求,又增强物业公司的造血功能,增加经济积累,以利于更好地为业主及使用人服务。
四 管理方法
(一)实施全程物业管理,从开发商、业主及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的角度对物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构筑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硬件环境;
(二)成立物业服务中心,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
(三)在公司现有管理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借鉴行业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物业管理队伍;
(四)制定一套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确定一系列高标准的物业管理行为规范,以制度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
(五)严格遵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与业主签订各项协议,依法约束双方行为;
(六)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公共服务项目(全体业主能够享受的服务,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费):
(1)房屋公共部位的日常维修与保养;
(2)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3)小区内清洁管理,垃圾收集与清运;
(4)公共绿化的养护;
(5)公共秩序维护;
(6)消防管理;
2、有偿专项服务项目
(1)有偿维修类;
(2)代办性服务;
(3)中介类服务;
(三) 收费管理
物业服务费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金;
9、企业利润。
物业服务费中不含二次加压供水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和楼内公共照明费,此部分费用将另行收取。收费内容和标准依照《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唐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唐价经费字〖20XX〗14号)执行。
(四)入住管理
在办理业主及使用人入住手续时,提供方便、快捷、及时、周到的服务,给业主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为后续管理打下基础。
1、管理内容:
(1)准备业主及使用人收房所需资料;
(2)为收房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
(3)按收房流程办理领房手续:
1)根据业主及使用人持入住通知单和各类必备证明,发放交房资料;
2)收回业主及使用人按规定填写的各类表格,收取应缴纳的费用;
3)陪同业主验房;
4)对验房中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经业主确认后,填写《业主验房表》,将所有问题提交开发商,并督促解决。
2、管理措施:
(1)制定入住方案,准备各有关所需资料;
(2)按照收房程序,安排工作流程;
(3)策划业主及使用人入住现场布置方案;
(4)按规定办理业主及使用人的入住手续。
(五)档案资料管理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有助于保存物业的历史资料,维护管理的连续性和规范化,便于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更新和与业主的沟通、联系。
1、管理内容:
(1)工程档案:从接管开始的所有工程技术、维修、改造资料、各种竣工图及各类设施设备资料等;
(2)业主档案:所有业主及使用人的租房合同(复印件),业主及使用人的基本情况登记表、装修申请表等有关的登记表等;
(3)财务档案:逐年形成的财务收支报表、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报表等;
(4)文件档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公司文件等;
(5)管理资料:绿化资料、日常巡查(清洁、维修、保安)记录、值班记录,车辆管理记录、监控记录、荣誉资料等。
2、管理措施:
(1)制定档案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专人管理(由负责内勤的管理员担任),专室专柜,编目造册,存放有序并且尊重业主及使用人的隐私,保守秘密;
(3)科学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确保档案完好率达100%;
(4)建立各类资料的电脑管理,计时可靠的掌握相关信息,提高管理水平。
(六)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房屋管理,尤其是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直接影响到物业的使用年限及使用安全,直接关系到业主及使用人的安全,是物业管理的重中之重。
1、管理内容:
(1)房屋公共部位管理:根据现状,分别制定不同管理计划,确保房屋保值增值。
A、已交付房:
1)房屋交付时,及时与业主签订业主公约,书面告知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并建立业主档案;
2)加强装修管理,对违章装修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情节严重者,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3)装修期间,应及时进行房屋公共部位的保护,确保房屋的安全、美观。
B、空置房(含业主托管房):
1)定期到空置房查看、通风;
2)对房屋和设施定期检查(包括墙面、管道、门窗、电源线路、水电表),发现问题或尽快处理,或及时通知业主。
C、公共用房
做好公共用房(公共设施用房等)的维护、保养,发现破损,及时维修,确保房屋的安全、美观。
(2)设备设施维护:
1)公共水电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2)水泵、风机房、电梯机房等设备定期巡查;
3)温感、烟感、喷淋等定期抽查,确保正常有效;
4)智能化系统采用日常巡视与定期保养相结合,制实时运行档案;
2、管理措施:
(1)加强装修户管理,督促业主及使用人做好装修前期申报工作,并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紧急情况时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2)对所有的维修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清楚各隐蔽线路的具体位置确保谙熟该系统的操作及维护;
(3)对系统中所有的器件、配件建立详细技术档案,以便最快的速度查得设备的各项参数,确保系统的最佳运行状态;
(4)对所有的设备几配件建立详细档案,确保最快速度取得所需配件,并能跟踪产品的更新换代;
(5)建立维修人员值班制度,确保维修及时,且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6)采取日常巡视及定期保养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
(七)绿化保洁管理
绿化保洁直接关系到小区形象及业主生活环境,也是评定物业管理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1、管理内容:
(1)绿化养护:绿化工应做到管理日常化、养护科学化。
1)根据气候,给花木适量浇水;
2)根据花木长势,给花木适量施肥,适当松土;
3)制定预防措施,防治病虫害;
4)及时清除杂草、枯枝,春秋两季定期修剪花木,对遭受损坏的花木及时扶正,整修或补种合适的苗木、花草;
(2)清洁卫生:通过日常保洁工作,使小区公共环境和公共部位整洁,公共设施洁净、无异味、无破损。
1)楼层公共区域每天清扫;
2)小区道路、小品、绿化带等公共部位每天清洁。
3)每天定时收集垃圾,确保垃圾袋装化,定期对垃圾桶清洁、对垃圾房消毒;
4)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
2、管理措施:
(1)建立绿化保洁制度,按月制订养护计划,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2)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专业技能,聘请专业人员指导养护;
(3)落实“三查” (绿化清洁工自查、管理人员巡查、服务中心经理抽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八)治安管理
运用现有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依靠各种先进设备、工具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维护物业和业主及使用人的安全,这是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采取常规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24小时全天候管理方案。
1、管理内容:
(1)常规防范:采取站岗执勤与巡逻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大厦公共秩序,防止和制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业主及使用人安全的行为。
A、门岗的任务:
1)维护出入口的交通秩序,车辆按有关规定的停车制度执行, 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做到停放有序;
2)对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验证、登记;
3)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小区;
4)为业主提供便利性服务。
B、巡逻岗的任务:
1)按规定路线巡视检查,不留死角;
2)巡查车辆停放情况,维护道路畅通、车辆安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对小区内的嫌疑人员进行检查防范;
4)对小区及楼宇安全、防火检查;
5)对装修户的安全检查;
6)防范和协助公安部门处理各类治安案件;
(2)技术防范:
应用安全报警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对小区内的治安情况实施24小时监控,以确保安全。
1)对可疑或不安全迹象采取跟踪监视和定点录象措施,并及时通知值班秩序维护员,进行现场处理。
2)值班秩序维护员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
2、管理措施:
(1)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制定管理和奖惩制度,严格付诸实施,以增强秩序维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2)强化内务管理,开展系统化军事素质培训,提高秩序维护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
(3)加强秩序维护人员的行为规范教育,服装统一,佩证上岗,语言文明,举止得当;
(4)严格执行巡更点到制度,确保巡逻质量;
(5)监控中心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监控设备完好;
(6)保证监控、值勤记录详细完备,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九)消防管理
消防管理是物业安全管理的重点,因此要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切切实实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1、管理内容:
(1)建立消防工作站,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及组织;
(2)做好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
(3)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4)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5)加强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
(6)严禁违章燃放烟花爆竹;
(7)严禁携带、储藏易燃易爆物品;
(8)防止电器短路等引发火灾因素。
2、管理措施:
(1)制订并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责任落实,器材落实,检查落实;
(2)制订消防事故处理预案,防患于未然;
(3)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及消防演习;
(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5)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查保养,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7)积极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向业主讲解消防知识;
(8)发生火灾,及时组织补救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警。
以上是我公司拟对湖畔丽舍项目的实施的物业管理方案,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唐山市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服务。其中难免有不足之处,请房管局物业处领导多提宝贵意见,我们愿为丰南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篇五: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人们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创新机制,构筑适应城市发展的物业管理模式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保块管、综合协调”的原则,在我区率先构建与现代城市管理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体制。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住宅区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与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各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协调、考核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 房管部门是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
1、拟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及工作思路,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2、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同时做好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
3、落实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制度,组织物业管理行业的检查、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
4、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调处物业管理重大纠纷案件。
(二)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辖区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1、负责所辖区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维修资金、检查考评物业服务质量、交接监管物业管理项目,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新建住宅区公共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2、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负责将住宅区物业管理作为社区居委会重要工作之一,融入社区综合管理;
4、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信访工作;
5、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后,业主大会尚未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城建部门委托经核准的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单位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场地需要维修养护的,组织利益相关的业主按照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组织利益相关的业主自筹。
(三)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协调业主委员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协调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组织业主委员会制定管理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协调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街道办明确分管领导,根据辖区规模和工作量配备落实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并指定村委会代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待街道和社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全面落实此项工作。
(四)公安、经发、财政、规划、城建、社管、执法、工商、环保、技术监督等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做好以下工作:
1、公安局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支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2、经发局负责我区物业服务费收费管理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行为;
3、财政局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必要的财政资金的配套落实;
4、规划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外立面、搭建、开挖地坪的审批、监管;
5、城建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市政、绿化等建设期的监管;
6、社管局负责参与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负责住宅小区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
7、执法局负责行使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综合执法职能;
8、工商局负责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法广告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对利用住宅或车库作经营(办公)场所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9、环保局负责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除交通、社会噪声源等其他已经环保审批的三产等企业噪声、油烟、废气等超标行为;
10、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设备的检验和监督管理。
二、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管委会领导分管、会议决策、部门协调抓落实的物业管理运行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街道办事处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一)联席会议主要协调下列事项
1、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2、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退出程序以及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4、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衔接和配合;
5、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的调整;
6、因欠缴物业费、调整物业费价格、共用部位及物业管理用房租赁收益等引发的纠纷、矛盾;
7、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问题发生的争议;
8、需要协调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二)联席会议议事议程
1、街道办事处无法独立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可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一般问题应自接到问题反映之日起3日内组织召开,应急问题须随时召开;
2、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书面通知各职能部门,明确事件发生情况、联席会议协调问题、会议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等;应急问题需多部门协调的,可电话联系各部门负责人指派与会人员及时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3、联席会议所涉及的单位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会,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4、会议集体议定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整理联席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查;
5、街道办事处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并将最终落实情况以简报形式发至各参会单位。
三、加强管理,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
(一)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实现建管分离
在实施物业企业备案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推进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通过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实现双向选择、优胜劣汰,提高物业行业整体素质。关于物业管理招投标及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由房管部门另行制定。
(二)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指导标准
由经发局牵头,国土、城建、街道办等单位参与,按照市场规律,通过市场调研,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制定出符合我区实际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指导标准。对物业服务各单项平均成本价格每年根据物价指数、劳动力成本增长指数等进行客观、科学的调整,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
(三)全面贯彻执行交接验收制度
为减少建设单位的开发遗留问题,降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风险,维护业主的共同财产权益,要严格落实《大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大政发〔20XX〕70号)及我区有关规定,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构建和谐互信的物业管理关系。
四、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城建的副主任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房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负责物业管理的日常指导工作,加强对《实施方案》贯彻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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