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5年,江东区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规范、拓展、提升”为抓手,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着力提高基层维稳能力,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一、巩固深化,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
一是完善制度促规范。组织全区调解组织认真学习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市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建设实施意见》,结合江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东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通过多种媒体在全区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派出所工作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明确人民调解受案范围,厘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的职能,将不能和不宜采用有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和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纠纷排除在受理范围外,并严格人民调解工作记录和案卷管理工作,确保各派出所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顺利完成了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并轨。
二是引领提升促规范。组织召开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大会暨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推进会,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负责人、各街道、部门分管领导等100余人参会。大会对近6年来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了32个人民调解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对深化和提升全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行了部署,参会代表还现场参观了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白鹤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通过会调解大会的组织、表彰和展望,争取到区主要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调动了基层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投入人力支持和财力保障的积极性,实现了市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求的上传下达,为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整肃队伍促规范。对全区所有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再梳理,根据社区和业市场组织变更情况,对全区所有调解组织的数量、名称和组成人员进行了核定,确保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脉络明晰、名称规范,人员明确,制度健全、设立变更和备案程序到位。全区街道调委会调解员、行业性专业调委会调解员持全市统一的《人民调解员证》上岗,社区调解员持区自发的《人民调解员证》上岗。各街道和行业性调解组织迎接各级领导视察、接受媒体采访或参与各类公益宣传活动时,调解员均配戴挂调解员胸牌,展示了规范专业的工作形象。
二、拓展网络,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
一是推进街道调委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设。落实上级推进“警调对接”的工作要求,推广白鹤街道警民联调中心试点建设的成功经验,以各派出所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由各街道增聘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司法局组织协调律师事务所与街道结对服务,组建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对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目前全区7个街道已分别在8个派出所(含新城派出所)建立了派驻工作室,全区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工作制度、统一上墙内容。共配置专职调解员15名,驻所律师70余人。在工作运行中,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形式引入律师驻所参与矛盾化解,并与法律援助有效对接保障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形成了的“治安管控、人民调解、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四位一体的社会矛盾联合调处化解模式,实现了“情、理、法”三种调解方法的有效结合。5月15日上午,市委书记刘琦在福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新城派出所工作室视察工作时,对警调对接的“江东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强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为全面加强和有效提升全区婚姻家庭纠纷的化解工作,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区妇联共同组建了“江东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该指导委员会由三部门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职能是指导、培训、督查全区基层调解组织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研判、会商疑难复杂婚姻家庭纠纷的有效化解方案、并提供专家力量支持,指导委员会已出台了《江东区关于加强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全区“5.15”“纪念国际家庭日活动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挖掘民间力量壮大人民调解队伍,畅通民间调解力量融入社会矛盾调解体系的渠道,在区老娘舅服务团的基础上,整合101名群众基础深厚、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工作者成立了“江东区老娘舅协会”。协会通过开展调解业务培训、研讨疑难案件、组织经验交流会、庭审观摩会等多种活动,搭建全区调解员交流帮带、凝心聚力的新平台。协会成立至今,已协调安排潘明杰在市局和其它县市区司法局讲课6次,江东的调解能手和调解经验得到了全市调解队伍的肯定和赞誉,收到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今年6月,东柳街道在协会的支持帮助下成功调处了一起医疗纠纷,将群体性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多管齐下,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
一是常规培训强基础。通过组织调解员参加省、市、区各类业务培训,组织金牌调解员参加华政学习班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4月份有针对性地举办了各街道驻派出所工作室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活动,为各工作室的规范运转奠定了基础。7月份联合区法律援助中心举办了一期全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街道和行业性调委会骨干调解员、各社区和企业调委会主任、区老娘舅协会等近10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内容将更紧贴基层工作需求,并将网络调解新理纳入培训内容,还向基层调解员发放了各类赔偿计算标准。同时,组织区调解专家库成员协助街道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工作,加强对新任人民调解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全区调解工作程序依法有序、台帐规范达标。
二是专家指导育骨干。在全区组织开展基层调解员到老潘联调工作室学习活动,使潘明杰人民调解的“335”工作理念,和社会矛盾化解“三步八法”得以在全区深入推广,并通过潘明杰的“传、帮、带”,为各街道培养调解能手。学员由通过街道推荐产生,每两人一组,每周到老潘联调室学习两天,学时两个月。学员将通过老潘的言传身教,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理念和流程、与当事人沟通的方法和技巧、寻求案件突破口的关键和策略等,提高人民调解业务素质和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学习班于10月份正式启动,目前每周有4名调解员学习,学员学时已安排到明年6月份。
三是探索创新促提升。大力扶植“小娘舅握握团”建设,为小娘舅团队建设提供人力支持和业务指导,并举行区级层面的授牌仪式,多渠道宣传推广其特色优势。指导“小娘舅”团队创新出私人定制的“调解企划”、方便快捷的“网络调解”、优质高效的“智囊云团”等全新的服务理念,率先利用微信平台化解矛盾纠纷、建立甬城首家专业“网络调解”网站“小娘舅云在线”,推出“小娘舅法律在线” 微信普法宣传窗口。同时,将“小娘舅”吸纳入区老娘舅协会和老娘舅服务团,使“小娘舅”年轻、专业优势与“老娘舅”的经验、技巧充分融合,使全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上连网线,下接地气,适应时代新需求。
四、夯实基础,确保基层维稳工作实效。
一是扎实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活动。为推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设,多次到各街道调委会和派出所协商、指导工作。组织各街道调委会负责人到白鹤街道警民联调中心学习取经、确保各工作室运作规范有序。结合全区平安市场建设检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核查等多种活动,广泛深入社区、市场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指导和督查活动。以司法所星级创建为契机,强化对福明、东柳两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通过梳理和完善工作台帐,细化和优化工作制度,总结和宣传工作成效,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11月底组织开展全区人民调解质量自查活动,检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组织、队伍、制度、业务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情况,确保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争先创优工作。建立了全区“首席调解员”评定机制,由各司法所根据人民调解队伍工作实绩,聘任本街道本年度“首席调解员”,由区司法局统一宣传、奖励,通过每年度的评定和表彰,提高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社会成就感和工作荣誉感,激发基层人民调解员争先竞位的热情。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全区优秀调解案卷和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提高基层调解员规范制作调解文书的能力和积极性;通过开展《人民调解优秀案例汇编》征稿活动,提高人民调解队伍总结、宣传工作成效能力;通过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加大对司法确认案件的奖励力度,提高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指导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职能优势,带领社区企业调解组织开展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同时,组织开展 “春节、两会”、“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全区性的专项排查化解活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重点时期重点工作扫清障碍隐患。今年1-10月份,在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6561件,调解成功6438件,调解成功率为98.1%,涉案金额19211.22万元,其中复杂疑难纠纷75起,涉及人数15349人,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其它重大事件的情况发生。
2015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司法所)
今年以来,华侨路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从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目标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开展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通过积级探索和不断实践,逐步形成了以注重预防、整合资源、建立联调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做法,以及宣传有力、渠道畅通、机制完善、排查及时、化解有效的“五位一体”人民调解新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街道共组织各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6次,排查出各类民间纠纷259起,调处成功259起,为青奥盛会的顺利召开尽到了应有的责任。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街道工委和办事处的高度重视下,我街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呈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严重干扰街道的中心工作,影响对地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改革发展的大局。我街道不断夯实人民调解组织,认请形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抓住机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首先各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较好形式之一。各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已覆盖到街道、社区、小区、楼栋中,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其次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活动,调解过程,必须符合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则。我们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且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聘请一定比例的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等志愿者但任调解员。加大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文化专业知识和调解业务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规则性和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制作进行了培训。加强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设施,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尽快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街道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街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防激化这个重点,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街道经过认真研究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施工、环保、劳动、低保、租赁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并根据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
四、改善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加强了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也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之中,有时还不定期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帮助解决调委会业务上的各类问题。通过实地指导与培训帮助他们在调解活动中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调解纠纷的技能,保证调解协议的质量。街道司法所平时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定期召开例会,组织业务培训,分析排查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对疑难纠纷予以及时指导和介入。
2015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社区)
2015年,锦江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上级司法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现将本年度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基本设施建设
为了更好地建设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这“第一道防线”,调委会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实现了有调解室、有办公桌椅、有资料柜等各类硬件设施,社区调解室也基本按照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行了安排和布置。调委会人员名单及岗位职责、调解程序、调解纪律等均按规定上墙公示,使纠纷当事人在接受调解时能感受到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
锦江社区2012年10月换届选举以来,以社区治安副主任担任调解主任、另外两位副主任担任调委会副主任,社区干部为成员,拥有社区调解员7人,其中大专学历以上4人,虽然调解员的学历比较高,但社区调委会还是很重视对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经常不定期组织调解员学习先进经验和相关文件等,使调解员的工作水平提到很大提高。全年无发生调解员因违反纪律被投诉事件。
三、加强业务建设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社区调委会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制度,并狠抓制度的落实。调解人员责任目标明确,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集体讨论,一般纠纷在一天内反映到调委会并进行调解,遇到重大纠纷或紧急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迅速报告,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2、完善档案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锦江社区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认真做到调解档案一事(件)一卷,规范使用全国统一的调解文书,建立健全各类档案,逐步完善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档案。
3、开展法制宣传,狠抓工作实效
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为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组织居民参加法律知识讲座,还采用了宣传专刊等宣传方式,积极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稳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促进了社区法制建设。
4、强化调解职能,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社区调委会努力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运用“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症下药讲实效,解决矛盾找关键,法理第一为人民”的调解口诀、“快、正、巧”三字经、“温馨调解法”和“换位思考法”,年内社区调委会共受理纠纷12起,成功12起,调解成功率为100%,涉及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
社区调委会本着“共建和谐社区”的信念,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断往的做好各项工作,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户”,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2015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村)
2015年我村在镇党委和司法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平安社区这个中心,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今年来,共受理民事纠纷4起,调解成功4起,调解成功率100%,防止纠纷激化1起,接待法律咨12人(次)。为维护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我村的改革和发展,为稳定群众队伍,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发挥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应有的作用。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建立调解网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自村调委会成立以来,就配备了较强的力量,随着机构和人员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充实。目前村调委会主任由村党支部书记付德忠担任,委员由村支两成员委担任。村调委会下设调解办公室,民兵连长戴大佶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民小组均以组长为调解员。目前全村有调解信息员7名,形成了发生纠纷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有力度的调解格局。
二、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发挥调解组织应有作用
我村村民日常事务繁杂,难免因这样和那样的问题而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有了纠纷如不及时调处,及时制止事态的发展,不仅影响当事人的思想情绪,还会涉及到家庭成员、亲友、左邻右舍,甚至会引起纠纷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影响到整个村庄的和谐稳定。作为村调委会,是村民事纠纷调解的职能部门。调委会必须紧紧围绕“平安社区”这一主题,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群众分忧解难。调委会要求全体调解人员,一但发生纠纷,要及时解入,及时调解,果断地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转化矛盾,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几点体会
1、领导的重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是调解工作取得胜利的保证。镇党政领导对我村调委会工作极为重视。广大群众也给调委会的调解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只要本村村民之间发生纠纷都积极主动配合做工作。
2、建立健全调解网络,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网络,就能做到事出有人管,有人间,纠纷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纠纷也不易激化。村调委会自成立以来,每年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充实调查,调委会虽然人员变动,但运作机制不变,工作效力不变。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调解人员素质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关键。打铁还要自身便,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首先要加强调委会人员的自身建设,必须建立“一支作风过硬、知法律、懂业务、顾大局、有事业心责任感、热心为职工家属服务的调解队伍。所以说,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决定调解纠纷的质量,调解人员如不加强学习,不懂业务、法律知识缺乏,说外行话,办外行事,矛盾和纠纷不但调处不好,有可能还会引起激化。调解人员还要有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上不怕吃苦,敢于说真话,敢于反映真实情况,不怕得罪人,工作扎扎实实,一身正气,使调解工作真正成为上为领导分忧,下为群众解愁,成为上级领导处理村民内部矛盾的有力肋手。
今年来,我村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在广大调解人员的努力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2015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街道)
顶山街道人民调解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依靠群众、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为群众服务”为己任,在区局的领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的关心下,在全街道各部门和基层社区的共同努力下,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着力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预防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完成了各项调解任务,结合顶山街道的实际情况,就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截止报告期为止,顶山司法所共排查出各类群体性矛盾纠纷六起,均已列入排查报表并由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368起,其中街道调委会直接调处111起,社区基层调委会调处257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8%,顺利完成矛盾纠纷调解目标任务。
在重大矛盾纠纷的处理中,我们对照街道领导要求,积极为街道政府分忧。例如:协助处理大新社区协调拆迁安置房的分配,钝化吉庆社区因青苗补偿费问题集体上访等多项群体性矛盾,维护了顶山街道地区稳定。今年以来司法所化解了多起老百姓家里涉及征地拆迁的婚姻家庭继承个体性矛盾纠纷,起到了促进街道征地拆迁工作正常开展的作用。
日常工作中,顶山司法所根据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要求完成了材料上报工作,按月上报街道、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情况。在春节、人大选举等重大时间节点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议,梳理当前顶山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安排、早防范。坚持领导值班接待制度,主要领导亲自会办重大矛盾纠纷,设有专门的街道领导值班室,同时落实信访矛盾纠纷接待日制度。落实“人民调解迎青奥百日会战活动”,分别在6月份、8月份开展人民调解社区接待活动。今年,顶山在原有基础上,通过贯彻网格化管理模式,“大调解”工作得以有力开展。
对照区局的相关要求,我们今年深入进行了以下具体做法:
1、进一步完善基层信息员队伍。我们采用网格化方式划分辖区,聘用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基层老党员、老干部为我们的信息员,对内公开、对外保密,对于提供有效信息的,我们辅之一定的奖励。
2、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议。我们每月月底召开基层信访、综治、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席会议,半月排查一次全街道不稳定因素,针对排查出的矛盾,根据领导班子分工,包案负责、一抓到底。
3、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天安排一个值班领导接待上访群众,能当天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定期办理,减少拖延时间。
4、主要领导亲自会办重大矛盾纠纷。对一些在全街道有重大影响、可能引起过激访、群访的矛盾,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接待上访代表,召开专题协调会,处理矛盾纠纷
5、高度重视群访、过激访,但决不轻视个访。群访、过激访严重损害政府的形象,负面影响较大,街道紧密关注部分群众的上访,力争掌控在萌芽状态。
6、推进陪访、约访机制。通过陪访有效的解决了过去那种无序上访、过激访等上访活动;通过约访,使上访群众的代表在有关部门的引导下,能与相应制定政策的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咨询,并通过群众代表共同做好群众工作。
随着顶山地区经济不断发展,随着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我们的调解工作也与时俱进,紧紧抓住依法治理这根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遵循司法程序,为维护顶山地区的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顶山作出新的贡献。
2015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乡镇)
2015年,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金石桥”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乡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周开展常规排查,每月定期召开矛排例会,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三)强化疑难案件三调联动调处机制。在乡调委会直接受理或由基层调委会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基层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狠抓队伍,打造“首席调解员”。重视乡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每年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乡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强指导,提高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能力。基层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基层调委会业务工作的指导是乡调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对基层调解干部的培训,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通过努力,现在全乡各村、单位的调解干部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记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调解轻协议制作的情况。
虽然,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乡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2015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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