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新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责任书。
1、成立专门机构,配齐兼职主管安全副校长,有专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办事处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强化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的有效机制。
2、学校建立安全防范体系,校园内安全稳定,不发生爆炸、火灾、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人员伤亡、流行性传染疾病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预警措施有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4、学校要配足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实行重点部位重点看护,确保校园内不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和财物被盗事故。
5、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做到有计划、有课时安排、有教材、效果好,师生无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6、消防安全设施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配齐配足消防设施设备,排除火灾隐患。
7、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锅炉,正确操作并定期对锅炉进行自检或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年检。
8、上下楼梯及路队接送有校领导及教师值班护岗,确保不发生踩踏、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
9、学校教室、寝室、厨房、厕所以及其他的教学用房安全可靠,各处楼梯道、门窗、扶手、防护栏牢固,体育设施、实验器材符合安全要求。
10、学校食堂、小卖部等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办证率、从业人员体检率、健康证持有率均达到100%,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培训上岗率达98%,自觉接受食品卫生质量、加工过程卫生防护、加工场所环境、餐饮用具消毒的监测与评价,所售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1、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工作任务和食品卫生监督的工作要求,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锁票验收制度,禁止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2、定期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公布食品卫生检查与监督情况,积极开展“艾滋病、肺结核、血吸虫、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并将疾病防控内容列入课程计划。
13、扎实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14、特别是幼儿园“娃娃车”,坚决不能出现超载,超速行驶,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司乘人员证照合格。
15、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方各执一份。
学校名称:
学校负责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周陵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20XX年 月 日
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须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
1、认真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总结。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乡(镇)长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和季度安
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受乡(镇)长委托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所分管部门及行业(领域)。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1‟4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2人以上。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7、乡(镇)本级财政要建立与本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以及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等。
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各类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自治区、市、县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半年、全年履职报告和自检自评考核情况等材料。
9、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及时确定2012年度乡(镇)政府挂牌督办治理的隐患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抓紧整改。隐患整改工程竣工后,要做好整改效果评价,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
3、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和安全
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4、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7、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二、控制目标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2012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另行行文下达)。
三、履职考核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
(二)县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
(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七)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于2012年7月5日前和2013年1月5日前填写好《2012年乡(镇)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分别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附件:XX2012年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XX人民政府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XX年2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XX年2月 日
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工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责任观念,有效控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 安全控制目标:
1、 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不超过2起;
3、 无刑事案件,一般治安案件不超过2起;
4、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
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 外租、外包安全管理协议签订率100%;
7、 新进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8、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年检、定检合格率100%;
9、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二、 安全工作职责:
1. 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要健全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定年度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安全防范重点区域和重点岗位。
2.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并考核。
3. 对事故隐患不整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车间、部门或班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4. 要按时向集团公司企管部报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月度安全事故汇总等材料。
5. 要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管理规定,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和措施,实施有效监控。
6. 实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对于隐患整改多次不及时、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部门、车间或班组,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并根据责任追究制度对其直接主管给予严肃处理。
7. 对重大危险源要做好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同时要健全各级安全管理台账。
8.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⑴、 组织各车间、部门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⑵、 按照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
月”宣传教育活动,有序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有效增强干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⑶、 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各车间、部门的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0、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⑴、要加强车间、部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要分工明确、针对性强,每个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
⑵、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⑶、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事故迅速组织调查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 安全奖惩考核:
奖惩原则: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
1、 年内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且一般安全事故不超过2起的,按下列标准奖励工厂:大型工厂(员工人数≥500人),奖金2.6万元。
2、 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累计发生2次(含2次)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3次(含3次)以上一般安全事故,取消事故单位及责任及责任部门年终先进评比资格及年终安全生产奖金。
3、 年内工厂区域无刑事案件且一般治安案件不超过2起的,按下列标准奖励工厂:大型工厂(员工人数≥500人),奖金5000元;
4、 工厂区域发生刑事案件的,取消责任单位年终先进评比资格,同时对责任单位按照5000元/起的标准罚款,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一般治安案件超过2起的,每超一起罚款1000元。
5、 员工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分/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2分/人。
6、 工厂未与厂区内外租、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5分。
7、 新进员工岗前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2分/人。
8、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未按规定年检、定检的-1/台。
9、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不到位的,-1分/台。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 总经理: 日期: *****************公司 厂长(部门): 日期: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创建安全文明卫生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按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要求,签订本责任书。
一、 安全目标 (1) 杜绝四级以上安全事故;
(2) 年负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年负伤频率在0.1‰以内;
(3) 一般火灾,爆炸事故控制在0.1‰以内;
(4) 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0.1‰以内;
(5)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员;
(6)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安全资格培训,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起重机械检测率达到100%,操作人员必须佩戴胸卡上岗;
(7)增强环保意识,市区(城区)内的工程采用环保型临时设施,使用密目全封闭施工,防止扬尘。污水必须沉淀处理,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备案的产品。夜间施工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8)注重节约能源资源,降低消耗。水电消耗不超过定额,尽量节约。钢材,水泥,木材不过定额预算,尽量回收利用上一道工序的废弃料。按照地方要求必须创建绿色节约型和平安工地的项目,项目部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开展创建工作;
(9) 现场安全标化考核必须达到优良等级;
(10)现场必须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化安全模块录入工作,录入工作做到实时,真实,完整;
(11)_____________项目,目标到达_____________,(区文明工地, 区标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省市级标化工地)。
二、具体要求: (1) 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严格考核。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及创建文明卫生工地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安排部署,检查创建工作。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防汛等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到人。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总公司及分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事故,预防火灾,中毒等措施。
(3)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规程施工。
(4)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5) 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有关安全备案的产品,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6) 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及时采取减少人身伤亡和事故损失的措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采取技术措施,以保证分部,分项工程顺利进行。
(8) 根据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及施工特点和作业条件,在班前就当天施工工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操作人员详尽交代并做好记录。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9)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五牌二图”和地方规定必须增设的牌,图,施工区域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应当齐全,整洁,醒目。
(10) 场容场貌必须保持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各种施工用具应按照施工平面位置存放,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必须严格隔离,危险区域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1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封闭围挡必须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和地方规定要求现场主要施工通道,加工场地必须硬化。
(12) 项目部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对环境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13) 现场临时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供水供应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14) 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准时参加公司的安全例会和其他安全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安全员应及时上报公司要求的各种报表,整改回复等资料;按地方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各种网上报表填报工作,如月度隐患信息排查表等。
三、奖惩办法:
按照上海公司综合考评管理制度和施工质量,安全日常管理
办法执行。
四、责任书期限:
(1)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项目竣工交验终止。
(2) 如因履行本责任书发生纠纷,可诉至南通万众登记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3)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南通万众建设有限公司和项目部各拿一份。
项目部:负责人:项目经理: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月___日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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