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各幼儿园必须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制订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幼儿园园长或主办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办园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儿园要与班级和其他参与幼儿教育和管理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安全责任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
二、加强园舍和设备的安全管理。
1、幼儿园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要设置围墙或栅栏,实行封闭式管理。
2、要组织人员对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和淘汰过时和有安全隐患的玩具。
3、购置和自制玩具,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和卫生标准,要经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幼儿的饮用水必须清洁安全。园内电线线路要经常检查,防止电线脱皮,防止漏电、触电。
三、要加强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
1、要制订和落实食品采购制度。幼儿的食用点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要定点采购,要与供货商签订供销合同。严禁采购劣质和过期的食物。
2、要保持食堂的清洁卫生,做到“三防”,即防尘、防蝇、防鼠。炊具和幼儿用的餐具要经常清洗和消毒,防止病从口入。用膳的幼儿园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3、幼儿园食品贮藏间必须安全可靠,要专人专管,做到人走上锁,严防无关人员出入,防止人为投毒。
4、要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食堂人员必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身体检查,并持有健康证件。
四、要加强接送车辆的安全的管理。
1、有接送幼儿任务的幼儿园,要确保交通工具的安全,车况一定符合客运运营标准,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三轮车等不符合条件的交通工具接送幼儿。
2、接送幼儿的车辆要经过交警部门的安全检测,司机和车辆办了保险,证照齐全才可以用于接送幼儿。
3、严禁超员接送幼儿,车厢内必须有教师随车监护。
4、使用非自家车辆接送的幼儿园,要与接送车辆司机签订安全责任状。
5、严禁接送幼儿车辆进入中小学校园,在校门外清点幼儿人数后上、下车。
五、其它安全管理。
1、在没有家长来园接幼儿的情况下,要派专人看管,必要时要送幼儿回家,不得让幼儿自行独自回家。
2、组织户外游戏和外出参观、踏青或其他活动,一定要严密组织,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幼儿的安全。
3、要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要制订并执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幼儿园发生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并向所在中心小学和有关部门报告。
幼儿园应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幼儿园出现安全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要追究办园者或园长的相应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伤亡以及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樟塘小学校长(签字):
幼 儿 园 园 长(签字):
20XX-2-26
幼儿园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园幼儿的安全工作,使广大幼儿家长能够放心地从事工作、学习和劳动,我园在努力做好幼儿保育工作的同时,特签定教师与幼儿家长的责任状,从而更好地保障入园儿童的安全。
一、对幼儿家长的要求
1、送孩子入园时,应把幼儿当面交给教师;幼儿离园时,须其家长(尽量是幼儿的父母)亲自来接。如有特殊情况委派别人来接时,须持幼儿接送卡或和班主任联系沟通好,再来园接幼儿。(不允许未成年人来园接送幼儿)
2、幼儿入园之前,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玩具、药品、针、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机等任何危险物品,以免发生意外。
3、严格执行本园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幼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幼儿时,须事前通知本班老师,以便做好幼儿的安置工作。
4、送幼儿入园时,未到本园上班时间且没经本园教师同意,不能过早地将幼儿私自送入园内或室内。否则,后果自负。
5、幼儿自带食品,要卫生、无危险性。(花生米、果冻、泡泡糖、棒棒糖.食品干燥剂等食品不能携带入园,否则,后果自负)
6、带药幼儿的家长必须把药亲自交到老师手中,说明服药情况;不允许幼儿自己带药。
7、离园时,家长和教师交接完毕后请带孩子迅速离开班级活动范围,以免因监护脱节而发生纠缠不清事件。
8、幼儿有事不能来园的,家长应及时向本班老师请假,接送孩子入园和回家要和当班教师再见。
9、接送门卡如有遗失务必及时来园挂失补办,反之如有造成不法分子持卡来园冒领幼儿或其他意外行为,幼儿园恕不负责。
10、乘车幼儿凭接送卡按时到指定站点接送,如有事不能按时到站,应提前与接车老师或司机取得联系。
11、下午放学家长于当班教师做好交接后,如因家长疏忽而导致的幼儿受伤或其他事件,园方不负责任。
二、对教师的要求:
1、幼儿入园时,值班教师要及时给幼儿签到;下班时,值班教师要坚持全班每一名幼儿接走后,方可下班离园。
2、认真做好晨检和午检工作,及时发现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和有无携带危险品,并做出相应处理措施。
3、中午值班教师要照顾好每一名就餐幼儿的饮食与午休。观察并向幼儿家长汇报个别幼儿的就餐情况和午睡情况,注意就餐卫生与安全,照顾幼儿的冷暖起居。 4、值班教师要“爱孩子、赛妈妈”,不准责骂幼儿;不准给幼儿起绰号;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5、值班教师要认真做好本班幼儿的保育工作,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以上各项分别由幼儿家长和值班教师各负其责。一式两份,自签定当日起生效,至幼儿毕业离园时为止。
教师签字: 家长签字:
阳光幼儿园 年 月
幼儿园教师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师先行,为了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杜绝幼儿园事故的发生,中心幼儿园本着“安全工作,预防第一”的管理方针,特与村、校幼师签订2011年度安全责任书。
1、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园、离园,严格清查幼儿人数。
2、值班人员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幼儿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带领幼儿户外活动时随时清点人数,不得把幼儿单独留在室内;在室内活动时,防止幼儿单独外出,特别要防止新入园的幼儿离开班出园。
4、教育幼儿团结友爱,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登阳台栏杆,以免跌伤、碰伤。
5、不让幼儿单独到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去。
6、随时检查班上的玩具、用具,损坏及时修好。
7、随时检查幼儿口袋有无危险物:如小刀、钉子、小球、小瓶等,并注意不把这些东西带到床上。
8、要仔细照顾幼儿的衣食住行,注意观察幼儿的情绪,鼓励幼儿有不舒服的地方及时告诉老师,发现病情报告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9、药物、剪刀、针等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给幼儿吃药时要仔细核对。
10、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儿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11、户外活动时检查幼儿鞋带是否松开,松开时及时系好。
12、接送幼儿时家长与带班老师要见面,不得丢失幼儿。
13、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幼儿,否则后果自负。认真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能指导保育员配合保育员管理幼儿一日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使各项工作达标。
14、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取消年内评优树先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责任追究
1、违反上述规定、有失责行为,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适当处理。
2、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经研究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负责人和教师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教师签名 巨峰中心幼儿园(章) 20XX年3月7日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章第十八条规定,现聘请 黄金湘 同志为我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员,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承担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主要赋予以下职责:
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二、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1、注意员工个人卫生、着装清洁; 2、不得超范围制作经营西式糕点和凉菜;
3、不得使用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及其它违禁食品;
4、洗菜、切菜要肉菜分开、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为去除残留农药,蔬菜类须浸泡半小时以上。
5、炒菜时要煮熟煮透,煮好的饭菜必须放在配餐间,常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原则上不留剩余食品,如确须留存,必须放置冰箱内分类分柜冷藏,严禁生熟混放,不得超出24小时,待煮熟煮透后可食用。
6、用过的餐具要洗净、消毒并保管好。
7、及时清理垃圾,保持食堂内部及周边卫生。
8、禁止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腐败变质等食品。
四、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重点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1、进货单位是否符合规定(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新购食品及原料有无两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食品及原料必须新鲜在保质期内。
2、不准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入库,如卤味、烧鹅、深海鱼类(池鱼、脯鱼)、扁豆、面豆、三文治等;
3、食品仓库内存放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cm以上,做好通风、防潮、食品标识,不得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每天早上对厨房工作人员晨检,通过询问、目测的方法,发现生病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治疗休息。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以上工作内容,需记录在案,备卫生监督部门考查。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将此作为该同志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八、及时参加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具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九、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甲方:校(园)法人代表 乙方:食品安全管理员
签名 : 签名: (盖章)
20XX年9月1日
幼儿园食堂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与负责食堂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时时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工作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刀、墩、容器必须张贴标签,并分类使用,洗涤食品的容器必须按植物、动物类分开使用。
5、做好防蝇、防鼠工作。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开始前、大小便后,接触初级食品原料或不干净的餐具、容器等之后,必须彻底洗手。
7、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之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才能工作,工作时不能吸烟、吃零食、挖耳、擤鼻涕,不能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不要穿着工作服、鞋进入厕所。
8、幼儿开餐后及时整理餐具,同时对幼儿开餐场地进行消毒。
9、食堂工作人员定期给幼儿烧好预防茶,并送到各教室。
10、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1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1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把食品准入关,严防“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入园。采购人员要建好台帐,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
13、食堂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幼儿卫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特注:本责任状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食堂负责人和幼儿园各式执一份。
幼儿园(盖章)
主管领导: 食堂负责人:
幼儿园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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