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承诺书
X X 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县招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打造“阳光招标、规范招标、和谐招标”的建筑市场,我单位在_________工程招标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3、严格执行招投标活动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4、不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不违规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供应商。
5、不违法违规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活动。
6、不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不向投标者泄露有关投标保密事宜。
7、不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禁止向评标委员会成员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
8、不与投标人商定在公开投标时压低或抬高中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额外补偿。
9、不得以垫资承包方式为优惠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10、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招标人代表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一经发现,及时更换。
11、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严格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单位,并认真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签署合同,不准中标单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工程。
12、不隐瞒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条件、资金等真实情况。
13、定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14、如违反以上承诺,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承担责任。
建设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政府采购_________招标活动中做到:
1、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和任何投标单位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不与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私下接触、参与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
2、不得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具有倾向性或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的技术或商务等条款,从而影响招标(采购)文件的公平、公正性。
3、在评标过程中,不做任何带有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具有倾向性的发言;不得影响或阻挠其它评委专家的正常发言。
4、积极、主动地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单位所提出的询问、质疑做出客观、公正的答复。
5、若出现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我单位自愿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办人:
分包单位承诺书
_________(总包单位):
由_________(建设单位) 建设、_________总承包的_________(总包工程名称)工程,现该项目的_________(分包工程名称)工程由 _________(分包单位)分包,为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就该分包工程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分包方应服从总承包方的管理,执行总承包方规定的规章制度。
2、分包方的分包工程价款应与建设方结算,由建设方直接拨付给分包方。分包方不得向总承包方主张本工程工程款。
3、如分包方(包括所属全体人员及导致的第三人)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由此给总包方带来扣证、行政单位各项处罚所遭受的损失,都由分包单位承担。
4、分包方与所属民工因工资、与材料商等因材料及借款(欠款)等发生纠纷,向总承包方信访主张的,总承包方有权责令分包方立即支付,并有权对分包方处以适当的经济罚款。
5、由于分包方原因造成总包工期延误的,总承包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分包方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与总承包方无关,总承包方不承担一切责任。若因分包方责任导致总承包方工程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分包方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
7、由于分包方过错导致总承包方被罚款、被起诉等造成经济损失的,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或追偿等。
8、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总包单位遭遇管理单位各项检查,分包方主要人员必须到场,以完善工程资料,若导致罚款或其他处罚的,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赔偿或追偿。
承诺单位:(分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单位部门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东坪镇人民政府与 安监站 签订《二〇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承诺书》。安全生产目标承诺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综合监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进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镇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6、依法监督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
7、授权依据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全镇安全生产情况实施依法监察。
8、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依法监察。
9、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全镇安全生产规划,组织、指导各单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指标
安监站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及时批阅和签发,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亲自部署和参加。依法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项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部门、本系统安全工作。会议情况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三)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撤销原批准。对分管行业领域内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或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对所属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承诺书》。
(五)对系统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亲力亲为,坚持下单位下车间下工地检查制度,重大节假日要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部署和安排,实行跟踪治理,确保整改落实。
(七)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救助,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要积极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八)按规定参加镇党委政府、镇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活动。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XX镇人民政府(章) 镇长(签字)
承诺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二〇XX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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