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和自治区党委创先争优活动第五指导检查组的要求,我局党组及时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机构,并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20XX年工作方案。6月1日正式召开了全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目前所属各监察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均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动员部署环节和公开承诺环节工作基本完成。现将我局党的各级基层组织公开承诺书公示如下:
一、共性承诺内容
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即党支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区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决策布署,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较好地落实抓党建责任制;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本部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职能职责承诺内容
(一)办公室党支部:
1、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建设。紧密围绕局党组的安排布置,努力成为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办公室)做到五个好:支委成员工作好、岗位职责运转好、学习认真思想好、协调服务作用好、职工群众反映好。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切实把工作热情和对党的浓厚感情凝聚到加快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先争优上来。
2、自觉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深化服务宗旨意识,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在协调服务、文件收发、存查工作中树立大局观念,做到始终如一。
3、牢记党的誓词,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发挥党员带头模范作用。
4、带头端正工作作风,努力推进学习型集体。开展“五型机关”建设和“五比”竞赛活动,争创工作佳绩。
监督电话:0471-2353788
(二)科技装备处党支部:
1、做好全区煤矿安全生产规划工作,全面落实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落实和煤矿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
2、做好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工作,组织指导好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鉴定、登记、技术推广工作。
3、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业务用房后续工作。
4、做好全区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5、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施建设、装备配置和管理工作。
6、协助国家局做好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电话:0471-2353268
(三)安全监察一处党支部: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安全专业知识,不断提升全体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努力提高支部的整体“战斗堡垒”能力。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定期、按时组织全体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须经处务会研究决定。
3、政务实施公开、公正、透明,虚心接受上级组织、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任务。
5、严格执行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在安全执法过程中,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
6、严格执行“九条纪律”和“十条禁令”。
监督电话:0471-2353251
(四)安全监察二处党支部:
1、带领支部党员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围绕自治区党委、工委和我局一系列工作部署和决策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年建设目标,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在推动工作和自身建设上做到“五个好”。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又好又快跨越发展,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2、加强支部党员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在监察二处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化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记党的誓词,引导支部党员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
3、带领支部党员出色地完成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做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
4、努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以“学习型、实效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五型机关活动。
5、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使党支部成为“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四好班子;在党员中开展“比学习、比工作、比实干、比形象、比业绩”的五比竞赛活动,争当优秀党员。
监督电话:0471-2353298
(五)事故调查处党支部:
1、接到煤矿企业发生较大以上死亡事故报告,我处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2、接到事故举报,认真检查,一经落实,做到有上报必查,有查必果。
3、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煤矿建设施工(安装)企业安全资格证》和《矿山救护队资质证》申报材料的审查和现场检查工作。
4、本部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监督电话:0471-2353236
(六)执法监督处党支部:
1、严格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决定,结合行政执法、廉洁执法,开展好支部活动,坚持“三会一课”。
2、依据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重点,组织党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3、经常开展党员反腐倡廉教育,提高道德防线和拒腐能力。
4、努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大力开展以“学习型、实效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比学习、比工作、比实干、比形象、比业绩”的五比竞赛活动。 监督电话:0471-2353958
(七)财务处党支部: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各项财经制度和当前财经政策,做到与时俱进。
2、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服务大局,
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增强每个党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带头做好执行财经纪律的模范,争取在财务预算、决算、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中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3、爱岗敬业、勤政廉洁、团结协作,支部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服务意识,以最大的工作热情为全体职工解决财务上遇到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接受群众监督,特别在工资发放和费用报销等实际问题上,本支部书记立足于发挥专业知识,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4、坚持处务会制度,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5、配合廉政建设,完善相关财务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党员的行为。
监督电话:0471-2353968
(八)人事培训处党支部:
1、带头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努力在推动工作和自身建设上做到“五个好”。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坚定立场,旗帜鲜明,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牢记“两个务必”,关心群众生活,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4、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大力开展以“学习型、实效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创“四好”一流班子,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监督电话:0471-2353788
(九)纪检(监察室)党支部:
1、建设学习型党支部。紧紧围绕国家局和我局党组工作部署,围绕煤矿安全中心工作,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头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加强对党员干部业务知识的培训,努力使党员干部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把纪检监察这支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战斗集体。努力在推动工作和自身建设上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2、拓展廉政教育途径。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以宣传反腐倡廉先进典型为重点,进一步充实教育内容,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营造反腐倡廉、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良好风尚。
3、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严格执行党纪条例和行政监察法规,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重点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违纪违规现象及时谈话和教育,为促进煤矿安全监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4、扎扎实实做好信访工作。热情接待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遵章办事,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切实维护举报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5、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每年到基层开展2—3次调研,不定期走访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监察、组织、财务、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6、规范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廉政准则》,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养,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监督电话:0471-2353938
(十)机关党委党支部:
1、带头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工委和我局一系列工作部署和决策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年建设目标,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在推动工作和自身建设上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又好又快跨越发展上来,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2、带头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化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带头主动深入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记入党誓词,引导广大党员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
3、带头密切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积极做好帮扶和党员执政为民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完成好自治区下达的帮扶兴安盟的工作和推进党员执政为民教育基地建设。
4、带头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大力开展以“学习型、实效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使党支部成为“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四好一流班子。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比学习、比工作、比实干、比形象、比业绩”的五比竞赛活动,争当优秀党员。
监督电话:0471-2353928
(十一)老干部处党支部:
1、带头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工委和我局一系列工作部署和决策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年建设目标,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在推动工作和自身建设上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又好又快跨越发展,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2、带头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在各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化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带头主动深入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记入党誓词,引导广大党员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
3、密切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积极做好老干部工作。主动倾听离退休老干部的呼声,及时反映离退休人员意愿,关心他们的疾苦,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离退休干部党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推进学习型基层党支部、学习型老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以“学习型、实效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努力使离退休老干部党总支成为“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四好班子,在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比学习、比工作、比实干、比形象、比业绩”的五比竞赛活动,争创基层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监督电话:0471-2348008
(十二)信息调度中心党支部:
1、积极做好煤矿控制指标的分解下达汇报工作,定期公布控制指标的进展情况。
2、做好调度统计工作,每月12号前及时、准确完成煤矿安全月报的编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做好事故的接收和报送工作。围绕安全生产年的建设目标,服务大局,为煤矿安全监察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撑,努力在推动工作和自身建设上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3、严格执行《统计法》,无虚报、瞒报、漏报行为。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科
学发展、安全发展上来,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新贡献。
4、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不断提高网站的点击率。
5、做好通讯、计算机网络、视频会议等的技术保障和管理工作。为推进“学习型、实效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做出更多的贡献。
监督电话:0471-2353188
(十三)机关服务中心党总支:
1、带头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紧紧围绕局党组、局机关党委一系列工作部署和决策要求,围绕“服务、保障、管理、经营”几个方面认真、积极开展好各项工作。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在推动工作和自身建设上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发展创造新业绩方面,做出新贡献。
2、带头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在中心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化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带头主动深入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记入党誓词,引导广大党员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 3、带头密切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积极支持局机关党委做好帮扶和党员执政为民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积极解决民生问题,想方设法搞好各项服务工作,使大家学习、工作无后顾之忧。
4、努力搞好经营创收。在不断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经营工作,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本局各项工作,为群众办实事。
5、带头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大力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
监督电话:0471-2353298
(十四)呼伦贝尔监察分局党总支:
1、带头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工委和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一系列部署和决策要求,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2、带头加强思想信念教育,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在党总支和全体党员中深化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带头主动深入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广大党员在重大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维护安全稳定的大好局面。
3、带头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力开展以“学习型、实效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五型机关活动。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契机,采取举办培训班、专家辅导、脱产培训、岗位自学、集中研讨、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党员理论素养。
4、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和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约束制度体系,构建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
5、落实廉政责任,推进反腐倡廉。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为抓手,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6、围绕和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按照内蒙古局的要求,抓住“三个重点”,做到“三到位”,抓好“三个建设”,不断强化监察执法工作,实现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监督电话:0470-8221415
(十五)赤峰监察分局党总支:
1、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成立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制定活动方案,为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2、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1天,全体党员每月学习2天。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4、分局班子和班子成员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廉洁从政,不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收支两条线”、罚没款收缴及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适用规定,不发生公款私存和设立“小金库”现象。
6、行政处罚继续按照《行政处罚操作办法》的规定,先由科室集体讨论决定后,向分管领导请示预告,最后由班子集体会议讨论做出处罚决定。
7、坚决打击辖区内煤矿建设和生产中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8、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9、每年组织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
10、每月组织一次廉政教育活动,做到组织扎实细致,参加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11、完善权力运行程序,细化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限定自由裁量范围,遵照办理时限。
12、完善干部选用制度,推行竞争上岗和差额选任。
13、贯彻落实《国家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管理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继续推行监察员定期轮岗、异地交流的制度。
14、事故调查和行政处罚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力求实效,结案率达100%。
15、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定期进行谈话,每年每人谈话不少于一次。
16、通过制作简报、发放文件、打电话、发电子邮件和口头传达等多种形式把上级的法规、政策,及时、准确传达到煤矿企业。
监督电话:0476-8440765
(十六)鄂尔多斯监察分局党总支: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后续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促进工作方式转变,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
2、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竞赛,通过落实活动的各项具体措施,推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监察执法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九条纪律”、“十条禁令”规范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
4、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做到信息共享。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提拔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广泛听取煤矿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6、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做好分局受理中心工作。
7、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上缴全部行政罚款,不搞“小金库”。
8、自觉接受煤矿企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9、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争当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
监督电话:0477-8342639
(十七)乌海监察分局党总支:
1、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竞赛,通过落实活动的各项具体措施,推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监察执法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纪律要求,规范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 3、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学习和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监察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相互支持,共同促进。
5、继续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煤矿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提拔任用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尊重多数人意见,并广泛听取煤矿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7、体现服务企业的宗旨,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按要求实行行政受理与审批分开,绝不在受理和审批过程中无故刁难和拖延,按规定期限完成企业申办事项。
8、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上缴全部行政罚没款,不搞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9、自觉接受煤矿企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查处群众反映行政执法人员的问题。
10、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热情接待来分局办事、咨询的各方来客。
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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