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单位对于员工都要进行业绩考核,同时在对于业绩考核人员也有相关的岗位职责。以下为详细的业绩考核岗位职责范本,可作参考。
为实现本科室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使本科工作人员做到高效廉洁,责任明确,根据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岗位职责:
一、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工作;负责全地区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二)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绩效评价工作体系,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工作。
(三)拟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结果的审核认定和资产损失的核销。统计考核科对清产核资工作中的帐务和资产进行清理和核定后,委有关科室再对认定为损失的帐务和资产进行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
(四)指导各县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开展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国有企业绩效评价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等工作。
(五)拟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的下达及考核结果的确认工作,该考核结果纳入委有关科室对监管企业的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意见。
(六)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对所监管企业提出明确的(年度和经营者任期)考核目标和要求,组织签订业绩合同和任期经营责任书等。
(七)跟踪、监督、检查业绩合同和任期经营责任书执行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八)根据年度和任期考核目标,结合委机关有关科室和监事会对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提出监管企业的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意见。
(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拟定国有资产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会同有关科室对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失误,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十)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范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分配关系。
(十一)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工资总额。
(十二)研究拟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拟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股权激励等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审核所监管企业经营效益与职工工资挂钩方案及领导人员收入分配方案;建立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监管制度,调控薪酬水平;指导和完善国有企业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二、科长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的全面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全年工作计划,审核本科室的工作总结。
(三)根据局党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科学合理组织全科人员,按计划开展工作。
(四)负责搞好本科的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调动本科全体人员工作积极性,努力完成本科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一)执行本科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管理的任务。
(二)负责本科文件的收发、整理、归档、负责日常会议和学习的记录。
(三)草拟相关的公务文书。
(四)撰写本科月份、季度、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按规定上报。
(五)负责本科的其他内务工作和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业绩考核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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