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小学岗位竞聘方案范文
为使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做到保持学校和谐稳定,维护广大教师权益,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德、能、勤、绩进行量化考核,然后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拟聘。
二、考核原则
1.空岗补缺的原则。2.量化考核和质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择优聘任的原则。4.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具有相应职称资格的在编在册教师
四、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考核范围及评分标准
(一)思想政治方面
任期内获得国家、省、市、县、乡(校)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模范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的分别计6、4、2、1、0.5分。按最高档次计算一次,不重复累计。
(二)学历、资历方面
1.学历:中师毕业计10分;行管专科毕业计11分;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计12分;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计15分。
2.教龄:按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年限,每年计0.5分。
3.资格:取得现聘任资格每年计2分;在现任岗位上取得高一级资格的,从取得资格时间起,每年另加2分。
4.职务:任期内担任村小校长(兼课)的每年计0.3分,未兼课的校长每年计0.1分;担任主任(含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的每年计0.2分;担任中心学校学科教研组长的每年计0.2分;担任中心学校一级机构领导的每年计0.5分;担任二级机构负责人的每年计0.3分;担任教学辅助人员的每年计0.2分。
5.年度考核:任期内年度考核每获一个优秀计0.2分,最多累计2次,合格计0.1分。
(三)教育教学方面
1.等级:近六年来教学成绩为优秀(含2008年前特优)等次的每年计15分;良好(含2008年前合格)等次的计13分;合格(含2008年前基本合格)的计10分;不合格计5分。取六年平均分。
2.名次:近六年来教学成绩名次第一名的每年计5分,余下依次按0.5分递减。取六年平均分。
3.进档:近六年来教学成绩名次每进一档的计0.2分,取六年平均分。
(双学科计算办法同单学科一样,若当年双学科均为优秀的鼓励加2分,取平均分;担任中心学校一级机构领导职务的教学成绩取同岗位教师教学成绩平均数的1.5倍;担任二级机构负责人的取平均成绩的1.3倍;中心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取平均成绩的1.1倍(若以上人员自身有教学成绩,则按就高计算)。经中心学校安排担任其它无法量化成绩的学科教师或教育管理岗位教师教学成绩取同岗位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数。)
4.辅导:任期内辅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乡(校)级汇演、汇展获得一等奖的分别计4、2、1、0.5、0.3分;二等奖的分别计2、1、0.5、0.3、0.2分;三等奖的分别计1、0.5、0.3、0.2、0.1分。按最高奖只计算一次。
(四)教科研方面
1.论文:任期内发表论文(必须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刊物)加4分,市、县教研刊物发表的参照同级一等奖计分;获奖论文按国家、省、市、县一等奖分别加4、3、2、1分,二等奖分别计3、2、1、0.5分,三等奖分别计2、1、0.5、0.2分。以上按任期内最高1篇计算,不重复累计。
2.赛课:任期内在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评选中获奖的,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分;省级计4、3、2分;市级计2、1、0.5分;县级计1、0.8、0.5分;校级计0.5、0.3、0.1分。按最高级计算一次,不重复累计。
3.课题:任期内承担市级课题研究的组长、副组长分别计1、0.5分,承担课题研究的教师计0.2分,未结题的减半。
4.荣誉:任期内获得省、市、县“教坛新星”或类同于“教坛新星”等荣誉称号的分别计4、2、1分。按最高级计算一次,不重复累计。
六、有关说明
1.男年龄已满59周岁、女年龄已满54周岁且仍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在同岗位内且符合基本条件的直接进相应最高等级。获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在同一岗位内可以破格进最高等级。
2.如有得分相同的以聘任时间长者优先;其次以年龄大者优先;再次以教学成绩得分高低优先;再次以学校管理者优先。若以上还不能区别,以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考评得分为主要依据。
3.凡在计算成绩年限内学年度教学成绩不合格等级达2次及以上者不得竞聘最高级。(考虑到首次竞聘本条暂不执行)
4.凡严重违反学校考勤制度,造成社会影响直接受聘最低级。
5.凡严重违反县局规定进行有偿家教和私自诱导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以及违规收费等行为者,直接受聘最低级。
6.任期内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对学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直接受聘最低级。
7.凡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的,影响恶劣者,直接受聘最低级。
8.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不得参与高一级竞聘。(岗位设置首聘期间在初级岗内患癌症或精神病者可直接进最高级)
9.本细则解释权归中心学校考评小组。未尽事宜另做安排。
篇二:学校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的教师选拔聘任制度,加强和优化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全面推行教师竞争上岗和聘任制,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落实科学发展观,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充满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为发展优质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学校专门成立学校教师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组长: xx,成员:xx。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过程监督、结果审定、选拔教师代表参与工作小组的工作。
三、岗位设置
学校共设45名岗位:①中心校有岗37个:行政2名, 财会1名、文印1名,校医1名,计算机1名,体育1名,英语2名,后勤工作8名,教学岗20名;②幼儿园4名(大班小班各2个);③村校5名(雷团、流源、所里、城坪、士门、xx各1个)。
四、竞聘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每位教职工可选以上其中三个岗位报名应聘(分第一岗位要求、第二岗位要求、第三岗位要求)。
五、竞聘顺序:
第一轮后勤人员竟聘 → 第一轮村校班主任竟聘
→ 专职教师竟聘 → 中心校幼儿园班主任竟聘
→中心校幼儿园副班主任竟聘→第二轮后勤人员竟聘
→第二轮村校班主任竟聘
竞聘程序
(一) 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进行竞聘工作总动员,组织学习《xx县x小学教师竞聘上岗方案》、《xx县xxx小学班主任竞聘上岗办法》;选拔教师代表参与教师竞聘工作。
(二)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公示固定岗位和竟聘岗位。固定岗位是由教育局任命或报教育局备案有职务人员的岗位,不在竟聘范围之内。竟聘岗位是本次全体教职工竟聘的岗位:
1、固定岗位如下:
竟聘岗位如下
(三) 教职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向学校递交岗位竟聘申请表;
(四)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老师的岗位竟聘申请表,审查参加竞聘的教师的资格,确定候选人。
(五)全体教职工和学校行政领导依次(按岗位设置顺序)对每个岗位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六)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量化打分细则》给竟聘的老师打分。
(七)竞聘上岗领导小组依据<<竞争班主任量化细则>>打的分和学校的实际需要来综合考虑,依次确定六到一年级、幼儿园、村校的班主任。
(八) 如有班主任岗位没有聘满,则由竟聘上岗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在落聘人员中进行第二轮竟聘。
(九)学校在初步确定了班主任人选后,即开展学科教师与班主任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工作。学科教师竞聘时应明确表明愿意和哪个班主任合作,班主任参与测评、自主组阁,对竞聘上岗过程出现的问题,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进行磋商,作出微调。
(十)最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体教职工和学校行政领导依次(按岗位设置顺序)对竞聘人员的测评分数和本人的意愿来确定勤人员的岗位。
篇三:
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校人力资源,实现人员结构优化,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竞聘的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聘任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学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
2.按需设岗原则。根据市教育局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按岗聘任,按岗定责,按责考核,保证重点,充实教学一线。
3.优化组合原则。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岗位竞聘要有利用学校教学循环制的实施。
4.阳光操作原则。岗位竞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规范操作,相关政策经教代会通过报市教育局审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务、岗位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结果,对申报岗位人员择优聘任。
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学科岗位从严,教辅后勤从宽。
5.统筹兼顾原则。既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又重视培养使用青年教师,同时维护老年教师的权益。对孕产女职工、长期病假等特殊情况依据相关政策办理。
二、情况说明
本次岗位竞聘对象为学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在编不在岗和在岗不在编人员根据市教育局核清编制和有关政策实施和调整。
三、岗位设置
根据市教育局核清编制和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配置。具体设置情况另行公布。
四、岗位职责、聘任条件
(一)竞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应岗位职务所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服从分配,认真履职,能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承担并完成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2008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班主任职责竞聘条件
1.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工作的根本职责是带好班级、管好学生。具体内容见《桥头中心小学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汇编》。
2.班主任竞聘条件
(1)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丰富的科学文化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健康的心理素质。
(2)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3)有积极、自觉、主动的工作态度,能够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考虑学科课时分配与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班主任以语文学科教师兼任为主外,鼓励英语、综合学科教师竞聘班主任岗位,适当控制数学学科教师兼任班主任的数量。
(5)为保证专任教师的班主任经历,鼓励并优先考虑年轻教师、晋级晋优教师竞聘班主任。
(6)具有下流情形之一者不得聘任班主任:严重违法违纪者;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有以营利为目的的补课行为者;有乱收费、乱推销行为者。
3..班主任待遇、考核
(1)经考核,按学期发放按照政策规定应有的班主任津贴。
(2)按学年评选优秀班主任,另行奖励。
(3)班主任在晋级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4.如班主任岗位经竞聘未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可以从未申报班主任岗位教师中,根据班主任竞聘条件,通过领导小组表决确定符合岗位需要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如符合条件的教师拒绝岗位的应聘,在晋级评优中不予考虑。
(三)学科教师职责与竞聘条件
1.学科教师职责
执行《教师法》中对教师提出的各项要求,主要职责参照学校规范化管理手册中规定。
2.学科教师竞聘条件
(1)学科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学科教学法知识,学科教学经验。
(2)语数外学科教师要胜任学科教学,具有一定的教学教研能力、教学评价能力,能按照教学五认真要求实施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优先聘任教学质量高的教师。
(3)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与信息专职教师要具备专业技能素质,胜任学科教学。
(4)学科教师能胜任学科兴趣小组、竞赛辅导。
(5)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对严重违反“五要十不准”等师德要求与教育教学规范、不遵守校纪校规、家长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教师不予聘任。
(6)身心健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五、竞岗程序
1.成立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经行政会议、教代会选举分别产生学校中层代表、工会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占领导小组30%以上,具体负责岗位聘任工作。
2.学校根据规定的编制,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岗位,制定岗位职责、待遇、聘任条件等。
3.向外公布所设岗位、职责、竞聘条件、和竞聘办法。由教职工权衡个人工作能力,自愿申报1――2个工作岗位,并提出申报理由和达到的预期目标等。
4.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和校内各学科的岗位数额、工作量、聘任条件和竞聘者的实际情况,按照一管理二教学(教辅)三工勤的顺序组织竞争上岗。本着“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班主任、学科教学、教辅人员的竞争上岗。
5.上岗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允许有5%以下人员落岗。
6.若前轮未聘满,学校可视情况组织空缺岗位下轮续聘,教师岗位意愿可在前轮落聘下轮续聘前自行调整1――3次至竞聘程序结束。
7.校内竞聘程序完成,空缺岗位所需人员,学校保留选聘校外人员的权利,根据市教育局市场准入条件提出应聘申请,提供个人情况、工作业绩和应聘意向,经学校组织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考察,然后提出调进意见,报市教育局审批。
六、聘期活动签订
1.班主任、教学、教辅、工勤岗位聘期为一年,班主任由校长委托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签订,教学、教辅人员由校长委托教导处主任签订,工勤人员由校长委托总务处主任签订。
2.岗位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行解除,再次聘任需重新履行程序。
七、考核分配。
1.学校建立完善岗位考核制度,定期、按时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资、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
2.分配。实行校内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津贴与绩效考核经费主要来源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执行。
学校自主确定分配方案,在保证基数的前提下,通过一岗一薪、岗变薪变的岗位系数工资、课时津贴、专项补贴、绩效考核工资等,采取月考核发放、学期末考核发放、年终考核发放等形式兑现。
具体分配办法另行研究制定配套考核制度及《桥头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
八、对拒聘和落聘人员的处理
1.对拒聘人员的处理。在本校的拒聘人员可参与其他实行聘任制的学校的竞聘,也可申请教育主管部门调整到其他缺编学校任教。在不愿意参加学校竞争上岗、不愿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对落聘人员的处理。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采用养(退养、病养)、转、竟、待、辞等途径予以分流,其待遇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九、聘后管理
应聘者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后,在聘期内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聘期满后可根据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续聘。教职工违背聘任合同有关规定者,学校可以解聘,被聘人员也可以辞聘。
制定、讨论、通过。
十、其它
1.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市教育局审查批准后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本方案由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解释。
篇四: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安溪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安委办〔2009〕126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意见》(安政人〔2010〕65号)和《关于核准安溪县第十小学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安人职]2011》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69人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初等与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编制数69人,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9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本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二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98.6%,工勤技能岗位为岗位总量1.4%。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7个等级,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二级。
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2.9%:33.8%:63.2%;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2、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本单位设置四级技术工工勤技能岗位一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二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安委办〔2009〕126号和泉委办〔2008〕7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等条件。另外,再根据各岗位所应具备的文化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1、小中高专技六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强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现实表现优秀。
2、小中高专技七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强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现实表现优秀。
3、小高专技八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现实表现良好。
4、小高专技九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现实表现良好。
5、小高专技十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较好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实表现良好。
6、小一专技十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较好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现实表现良好。
7、小一专技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基本的教学经验和基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较好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实表现良好。
(三)工勤技能岗位:
四级技术工岗位:
技术工四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首次岗位设置办法:
1、根据各类别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比例,按定编定岗的原则进行设置。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任原则。
2、采用以教师职务聘任先后为主的办法;
3、同批聘任则以工龄长者、年龄长者、学历高者、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县级以上综合表彰优先聘任;
4、已取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尚未聘任者,原则上先按评审时间先后顺序,再按工龄、年龄长短的顺序,设置为十一、十二级岗位;
5、当年新聘任的小中高、小学(幼儿园)高级、一级教师,分别设置为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
6、试用期未满或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不参与本次岗位设置。
7、近三年请假累计超过5个月(含)者,如果其根据排名可升两级,则只升一级,如果其根据排名可升一级,则不予升级,保持其原有级别。
8、近三年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予高聘:
(1)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者;或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极不正派,严重损坏人民教师形象,影响恶劣者;
(2)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承担领导分配的任务,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分期未满者;工作中造成严重损失者或严重事故的责任人。
(3)因工作失误,当年被县教育局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或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4)办理有偿补习和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出售代购教辅材料者;
(5)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或剽窃成果、弄虚作假者。
(6)近三年请假累计超过8个月(含)者。
(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安溪十小岗位设置工作组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安溪十小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安溪十小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安溪十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安溪十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安溪十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1. 安溪十小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安溪十小专业技术人员(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等级进行审定。
2. 安溪十小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负责安溪十小专业技术人员(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七、实施步骤
安溪十小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1年11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2011年10月下旬,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安溪十小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
2.2011年11月上旬—11月中旬,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2011年11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事局认定。
4.待主管部门和县人事局认定后,从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岗位设置坚持定岗补缺、择优聘任原则,2011年若需补岗位,即按首次岗位设置方法递补。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岗位。个别因工作需要调整晋升职务的,学校将统筹安排,每年集中办理一次。
本方案经2011年11月3日我校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篇五:汶河小学中层干部岗位竞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加大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拓宽中层干部选聘视野,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广纳群贤、竞争择优、充满活力、有效激励的用人机制,提高学校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调整好我校中层干部队伍,为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组织保证,经学校研究,对部分中层岗位实行竞聘上岗。
一、组织领导
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菊梅(校长)
副组长:戴玉兰(党总支书记)
成员:袁洪顺(党总支副书记) 陆继俊(副校长) 石芳(副校长) 孙礼贵(副校长) 徐彤(党总支副书记) 万蓉平(校长助理) 冯旭(校长助理)
二、竞聘岗位:
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国际交流部主任1名;教师管理发展部主任1名,副主任2名;学生管理发展部主任1名 ,副主任1名;课程建设部主任1名;后勤管理发展服务部主任1名,副主任2名;安全保卫部主任1名;大队辅导员1名。
三、竟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作风正派,组织原则性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实绩。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能依法、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示范表率作用发挥得好。能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4)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竞聘者应当具备的资格
1、在我校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
2.竞聘者年龄:男48周岁(含)以下,女45周岁(含)以下。学历:专科(含)以上学历。教龄:10年(含)以上。(年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3.竞聘中层正职岗位条件:有担任中层副职经历3年(含)以上。其它条件同副职。竞聘中层副职岗位条件:应是学校的教育教学骨干,担任过教研组长、级部主任或曾在区、市及以上赛课中获奖。
5.竞聘少先队辅导员岗位的应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或共青团工作经历,曾获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或“优秀团干部”等称号或参加相关比赛获奖,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五、竞聘方法、步骤:
1、个人报名:
时间:2011年1月10日—2012年1月15日。
要求:
对照竞聘条件要求填写竞聘报名登记表,并根据要求将“汶河小学中层部分岗位竞聘报名登记表”发至电子邮箱xxxxxxl@126.com。
2、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经校考核竞聘组讨论后公布。
3、演讲答辩。竞聘对象在校全体教师大会上作竞聘演讲,阐述竞聘岗位的工作方案,就有关问题进行现场答辩,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的施政演讲和答辩进行评分。
4、民主考核。根据竞聘人员演讲答辩结果和考核结果由竞聘领导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后再根据综合条件决定任用人选。
5、民意测试。学校竞聘领导小组将评议小组表决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6、决定聘任。公示后,由学校党政会议研究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再决定聘任,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
六、实施要求
1、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的实施,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党政班子干部共同配合,认真细致抓好各个工作环节,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
2、中层干部竞聘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任人唯贤,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以及个人感情选人等思想障碍,真正把群众公认,工作实绩明显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
3、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同加强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对发展潜力比较大的干部要在多岗位、多方面加强培养。
4、竞聘小组成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向外扩散、泄露未决事项。
5、参加竞聘上岗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
6、对竞聘上岗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本方案解释权为竞聘领导小组。
小学岗位竞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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