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2015年度工作总结
2015年,东坝镇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各阶段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认真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人民调解、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正协办等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的各项工作,现将全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思想政治、扬优良作风,打造过硬的司法队伍
司法所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一个基层窗口,担负着千家万户的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责任重大。所以我所紧紧利用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机会,要求所内每一位工作人员认真、深入、系统地进行政治思想学习,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同时写学习心得,对照要求自我整改,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坚定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理想信念,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急,想群众之想,同时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维稳第一防线作用。
按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我所坚持每月两次召开基层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起,调解成功118起.受理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2、广泛宣传,深化法制教育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区2015年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我镇及时制订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每月安排1--2次学法时间;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至少到校进行一次法制报告会,;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画)、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今年我镇共出法制橱窗宣传栏12期,横幅标语68条,组织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期,村妇女代表法制辅导课一次,劳动法律法规讲堂2次,同时进行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建一个省级民主法治村,并且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向今日高淳、江南时报、高淳广播电视台投稿报道法制宣传情况及调处纠纷案例。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镇普法工作开展地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3、社区矫正流程规范,作用发挥效果明显
社区矫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规范业务、严密监管、强强教育。全镇17名矫正对象按时报到履行登记,健全了镇村两级的社区矫正网络机制,设立了以司法所成员、村主任组成的监管机制,与矫正对象签订了不再犯罪保证书,同其家属签订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协议书。我们结合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社区矫正分类矫正方案,家访、谈话、定期汇报、集中劳动教育等规范运作,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全面实施季度考察、考评。同时,针对每位矫正对象成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逐人落实监管教育责任,实行一人一档式管理。目前,17名矫正对象认罪态度积极,服从管教,生产生活稳定,没有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三、多措并举、深化管理,打造司法所整体形象
东坝司法所为了服务社会大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不断地细化司法所的内部管理,夯实了各项工作基础;二是精心谋划明确工作内容、流程,对所内实行分工细化,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了司法所的工作效能;三是强化司法所服务职能。今年接待群众来访100余人次,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交通赔偿、土地流转、物业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涉及金额上百万元。其中重大矛盾纠纷共5起,均得到了有效的化解。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使司法所真正成为“为政府排忧,为人民解难”。
在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基层基础工作不够均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思路还需拓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还需要不停地探索。各项工作还要不断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打造人民群众心中值得信任的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谱写东坝镇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第二篇:乡镇司法所2015年度工作总结
2015年,东屏司法所及镇调处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及调处中心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和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基固本,完善机制
(一)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及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努力打牢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基础。我所按省优标准,充实了工作人员,配备了专职社工和专职调解员,添置配齐现代办公设备,司法所及调处中心做到了“四室”齐全(司法所有: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谈心室;调处中心有:办公室、接访室、调解室、督查室),职责明确,制度完善。着力加强了镇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到了省优标准。巩固和完善了镇、村及行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夯实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建设了一支“热爱调解、精通业务、会做群众工作”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推进了调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目前,我镇基本实现了调解组织、调解员在各村、社区全覆盖,基本做到了一般性质的纠纷不出村,全部化解在基层。并且在民调队伍建设上,我所坚持定期召开民调主任例会,汇报情况,相互交流,学习专业知识和疑难纠纷调处技巧。通过例会增强了民调主任的责任感,拓宽了民调人员的视野,提高了调处的业务水平。
(二)积极整合各类调解资源,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巩固、完善和创新。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尤其是公调对接机制,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要坚持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日报、直报制度,不断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
二、开展排查 化解攻坚
(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努力从源头上控制矛盾纠纷的多发势头,我镇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方便快捷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动员和组织镇调处服务中心和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深入村组、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特别是对矛盾纠纷多发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排查,全面掌握矛盾纠纷隐患等苗头线索,真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二)对已掌握的和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工作。今年我镇调处中心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和分流,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预案,为开展调解做好充分准备。在此基础上,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明确专人负责调解,一抓到底,化解了一批有影响的历史积案和疑难纠纷。我镇调处中心今年1-11月,已接待群众上访13批次,近57人次;调处社会疑难矛盾纠纷21件次,解决各类民间纠纷101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从中可看出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普法宣传提高素养
(一)努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今年正值“六五”普法中期,普法工作即将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因此我所把普法工作放在了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位置,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今年上半年我们积极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拆迁办宣传各项法律,宣传的法律有:《宪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法律宣讲、张贴法宣标语、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今年,我们也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2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镇领导及公务员学法考试、发放干部学法用法手册200余册,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咨询,按“应援为援、应援优援”的要求,主动为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今年全镇特聘大学生村官为村法律援助工作点联络员,同时在全镇各村和各重点企业都建立起了法律顾问制度,畅通了各村村民和企业职工的法律咨询途径,较好发挥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救助的作用。今年我所积极配合镇有关部门开展了1次大型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援标语、悬挂横幅、下发法援材料、制作法援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法援宣传的人数在2000人次以上。同时,今年以来法律援助案件受理3件未结案,接受法律咨询服务81起。
四、巩固社矫强化帮教
(一)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实施办法》及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各项工作。坚持两个“8小时”制度,即每人每月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8小时以上,每人每月必须参加集中学习8小时以上。坚持每人每周必须向司法所电话汇报近期生活和工作情况。同时我所将《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印发给矫正对象,以便他们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遇到拿不准或无法解决的事情不擅自作主,向上级请示汇报后再行处理解决。全年在我所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共计28人,目前在册的有15人,全年接收了12人,解除了15人,截止全年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确保了我镇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半年来,我所进一步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管控帮教力度,全面落实衔接管理措施,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做到了分类管理、分类教育、重点帮教,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我们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安置帮教责任书;二是确保每一位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安置;三是定了定期走访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及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政府和人民的关怀及社会的温暖,鼓励他们建立对新生活的信心;四是加强对刑释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其在心理上和过去的行为告别,促使其转化。今年,我所共开展刑释解教人员专项摸排2次,专项走访专人帮教活动2次,等级测定4次。截止日前,全镇在册管理对象87名,等级测定结果无重点管理对象,刑释解教对象衔接率和帮教率达100%,全年重新犯罪率为0,除个别安置帮教对象外出不明,其他都在帮教管控视线内,97%以上的安置帮教对象都能融入社会,正常生活。
五、加强信访,维护稳定
我所除承担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和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外,亦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我镇信访维稳工作。我所以解决群众合法诉求,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为立足点,以依法按政策办事为原则,扎实推进我镇信访维稳工作,为平安东屏建设和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应有的力量。
今年我所除认真做好信访接访日常工作外,还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就徐溪征地拆迁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件开展专题工作,积极完善信访接待,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例如今年我镇存在个别重点信访人员(欧阳芽菲、王志松、蔡彬彬等),缠访、闹访、越级上访、非访,给我们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针对此信访难题,我所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化解问题方案,并切实实施,做好了欧阳芽菲、王志松等人的稳控工作,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
我所在青奥安保、公祭日安保等重要活动期间,亦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安排,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和重点人头稳控工作,做到信访稳定信息每日上报,同时积极参与信访维稳其他相关工作,努力确保我镇特殊时期的平安稳定。而且自本月起,我所遵照镇党委政府信访工作部署,开始安排专人在镇政府领导接访值班室配合值班,相信在我镇今后的信访工作中我所一定能贡献出更多的力量。
六、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首先,对我镇当前因征地拆迁、土地承包、控违拆违等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探索不够,遇到矛盾纠纷情况处理方式不够完善,工作方法的开拓性和创新性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日常工作中,工作方法上用老套路较多,业务理论的开拓性研究不够深入。其次,因为相关软硬件条件局限,司法所普法宣传、安置帮教工作成效有限,这两项工作亟待加强。
总之,2015年我所努力完成各项考核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基础工作,虽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今后我们会坚持以规范化和法治化为抓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今后工作中力争更充分发挥我所职能作用,促进我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现我所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工作目的。
第三篇:乡镇司法所2015年度工作总结与2016工作计划
2015年,我所紧紧围绕和服务于街道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切实承担起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等任务,并积极配合街道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确保了社会和稳定,为促进盘城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就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文化建设
(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2015年,以“送法八进”活动为中心,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展法制教育内容,着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辖区群众法制意识。今年累计开展普法活动共13场次,分别是:送法进工地法制宣传活动1次;“喜迎青奥盛会,建设和谐浦口”的主题活动1次;法律咨询活动1次;“18”法律广场活动10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19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共达850多人次。按照政法委发的法治建设宣传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宣传月工作。
(二)进一步深入全面推进普法工作,提高居民法治意识。利用“18”法律广场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加强重点人员学法普法活动,适时指导社区法制学校,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今年我所联合多部门举办了一次大型普法活动,联合区司法局等六个部门举办了“18”法律广场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按区委、政法委的工作要点,制定了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计划和法治创建培养计划。目前我街道共有省级民主法治社区5个,市级民主法治社区4个。
二、加强基层工作建设,创建平安和谐盘城
(一)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筑牢第一道防线。为加大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力度,完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稳控和调处机制,2015年1-10月一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8起,调解成功258起,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100%,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并选编了2起典型调解事例上报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6次,发放调解材料400余份。年初以来对调解员培训1次,针对近年来调解工作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关于农民工讨薪、征地拆迁矛盾、农民田地纠纷等进行专题的培训学习。
(二)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我街道有矫正对象18名,全年有6名矫正对象到期,新增矫正对象11名,严格管理的有1名,采取手机定位管理的有3名,普通管理等级的有15名,宽松管理的有2名。为了把社区矫正工作做的更好,我所进一步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进行了梳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首先,我所对登记建档的人员按照规定,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完成符合信息化管理条件矫正对象电子档案录入,实现矫正对象100%信息化管理;其次,我所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三个一”,即“一人一档”,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独立档案,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一人一矫正小组”,在管理机制上,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及时确定矫正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办事处、社区管理网络的作用;“一人一矫正措施”,根据每名矫正对象的性格特点和具体罪名制定不同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措施、计划;最后,我所坚持做好日常工作,将矫正工作做细做好。司法所根据管理级别的规定,为社区服刑人员指定每次电话报告、当面报告的具体日期,定期举行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使其端正矫正态度,转变其思想,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我街道共有帮教对象78人,全年新增帮教对象12人,帮教期满17人,重点人员2人。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我所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四)促进发展、服务民生,有效发挥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城市拆迁、征地补偿、劳动争议、农民工讨薪等民生问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结合“人民调解社区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力争在群众中形成“有纠纷找调解,有困难找援助”的意识,彰显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2015年街道办理非诉讼案件4件,民事案件6件,为街道办理民事案件一审4件、二审4件,行政诉讼案件一审1件、二审1件,劳动仲裁案件1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全部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协助办理公证共16件,为社区和有关单位审理合同共23份。接待群众来访80起,人数160人。
三、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创建
(一)领导重视,完善法治创建工作网络。及时调整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变动、组织不乱、工作不断。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开展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二)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盘城街道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同时确立法治创建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保证法治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法治创建工作力度,加强街道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完成区依治办、法制办的各项任务,积极上报法治创建工作信息。今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队伍建设
我所目前共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司法行政人员1人,2名街道的专职调解员,2名司法局应聘的专职社工,人员结构现缺乏专业法律人才。我们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对全所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对调解员进行调解技能、调解相关法律的培训,对专职社工进行心理咨询师的在职学习;我们不断规范和创新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全所人员同心协力,努力经营一个积极向上、和谐稳定、互相帮助、严肃活泼的集体。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宣传工作及达到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二)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三)宣传和信息交流不够,要进一步加强。
六、2016年司法所工作计划
在2016年里,我所将继续坚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培育亮点、形成特点”的工作方针,为“法治盘城、平安盘城”的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开展。继续加大对法制宣传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人员的法制观念。要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将法治宣传与法治建设宣传月相结合,认认真真做好法治创建这项工作。
(二)继续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推进平安盘城建设。一是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以构建“和谐盘城”为主线,夯实调解基础,规范调解模式,构筑“大调解”格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争先创优活动,努力建立人民调解激励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教育和走访活动,及时了解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生活及心理近况,做到“勤走访、会倾听、多开导、快干预”,及时化解异常心理,对工作、生活有困难的矫正对象给予及时帮助。三是进一步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规范动作,狠抓中央对刑释解教人员新政策的落实,鼓励、加强对其就业帮扶和就业指导,培育先进典型,凸显社会效果。四是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推进和谐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三)加强和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实现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方式的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努力实现新的突破,探索出一套更为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二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以生动、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代替枯燥、单调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加法制宣传工作的实用性、实效性和前瞻性。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学习培训,完善自身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优化我所人员的知识结构;加强政治学习和办公室人员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刻思想认识;要加强廉政知识学习,认真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运用勤政廉政的思想来警醒头脑。二是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定期开展培训,规范基层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提高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乡镇司法所2015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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