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管理好本系统的干部职工,相互监督,共同执行好廉政防控管理工作各项措施及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扬民主作风,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文化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定期汇报个人及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三重一大”制度和作风纪律“八不准”等相关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
六、坚持“八荣、八耻”,谦虚、谨慎、不骄、不燥,正确处理好职务与责任、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七、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搞攀比,不贪图享受、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
八、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守职业道德,决不以权谋私,不做有损国土形象的事情。
以上承诺我将严格履行,并自愿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第2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执行省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相关禁令。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工作上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生活上不参与打牌赌博,不进歌舞厅以及色情场所;不公款吃喝,不公款旅游,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四、不违反规定购买和乘坐超标超编小汽车,不违反规定修建或占用超标办公用房。
五、不违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调整使用干部,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加强财务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不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集体会审,不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及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
七、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转作风、树新风。
八、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不包庇、袒护违纪违法现象和人员。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九条承诺,诚恳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给予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
【第3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一、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风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敢管敢抓,坚决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真正做到廉洁从政。
三、不参与赌博,不跑官要官,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
四、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的相关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其打着自己的旗号到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私事。
五、不利用职权擅自决定建设项目立项、授意和内定项目中标对象,不利用职权干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
六、不利用婚丧嫁娶及迁新居、过生日等名义大操大办,敛取财物。
七、严格遵守金融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不到部门或企业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八、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实事求是和求真务实。
【第4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营造务实干事和风清气正的环境,结合县委办公室工作实际,现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担责,认真履职,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一是加强研究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确保做到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风险岗位排查,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统筹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建立责任清单。全方位、立体式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厘清工作思路,找准职责定位,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主体责任担当好、落实好、履行好。三是推行痕迹化管理。健全主体责任事前、事中、事后痕迹化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开展有计划、活动开展有方案、会议召开有记录,实行工作安排痕迹化、履行职责痕迹化、监督管理痕迹化、考核奖惩痕迹化,做到条例清晰、责任明确、有据可查,促进管理体系更加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党委办公室的综合服务水平,围绕服务、协调、督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收集信息,当好参谋。每季度开展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督查,采取督查、约谈、听取汇报等方式,全面掌握全县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力促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调研,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常态,撰写出有力度、有深度的调研报告,当好参谋助手。二是统筹协调,强化问责。充分发挥县委办公室牵头抓总的作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明察暗访、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各级各部门不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查处、不报告的,协调纪委、组织部门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三是强化服务,认真抓落实。努力提升“三服务”水平,切实履行县委办公室抓落实的基本职责。及时总结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善于发现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参谋服务更紧贴县委中心工作。强化乡镇、县直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推行痕迹化管理,把县委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到基层,确保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加强作风建设。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州委实施细则。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抵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歪风邪气。二是严守政治规矩。带头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表率,本色做人,角色做事,履行好一岗双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拿在手上,充分发挥好参谋、协调、督办作用,把责任压实,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强化思想教育。认真组织“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主题教育活动,每季度讲一次廉政党课,每月撰写一篇体会文章,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使党员干部思想上受到教育、心灵上得到洗礼、行为上得到约束。
四、抓好源头治腐。全力抓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经常性开展风险岗位排查,建立防控清单,重点建立“四个制度”、开展好“一个活动”。一是建立常态化的提醒谈话制度。县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的科室负责人,每季度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建立主体责任台帐管理制度,对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实行动态化管理,对落实不力的科室(局)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三是建立检查考核制度。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并作为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情况报告制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和纪委报告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五是认真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一次家庭助廉活动,让党员干部和家属都受到廉政教育,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第5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中央、省、市、县、镇党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省委“八个决不允许”、《xx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xx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等要求,践行“五带头”,争当好干部,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共性内容
(一)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
(二)不侵害群众利益,不利用职务便利或单位影响为本人或亲友谋取私利,不私自经商办企业,管好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不发生“庸懒慢浮贪”、“吃拿卡要报”、“走读”等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
(四)不收送与个人行使职权相关的礼金、礼品、红包、商业预付卡、购物卡、会员卡、支付凭证、有价证券以及金银珠宝、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的,主动按遵县纪通〔2014〕13号文件规定及时上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县廉政账户“55170”;
(五)不出入各种私人会所、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或夜总会等会员卡;
(六)不在工作时间、会议期间、培训期间以及公共场所打麻将,不组织、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七)不在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
(八)不收送地方土特产等物品,不在公务活动时安排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不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严格执行同城不接待的规定;
(九)不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地方论坛、节庆、培训以及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等活动;
(十)不用公款送礼,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及其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占有住房,不用公款购买、印制和寄送贺卡、明信片,不借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收送烟花爆竹、粽子、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
(十一)不违规滥办酒席,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或借举办婚丧喜庆敛财;
(十二)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十三)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
(十四)不做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事;
(十五)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二、个性内容
(一)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柴油款补贴等补贴的发放情况以及农村医疗救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二)组织开展对村务民主决策情况的监督。重点对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资产处置、资源承包租赁和处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村级重大事务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的情况实行监督,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
(三)组织开展对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重点对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效进行审查。对有疑问的事项,督促村民委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
(四)组织开展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重点对财务收支事项进行审查,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开发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五)组织开展对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对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招投标、施工、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全过程实施监督,重点对村级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是否存在项目拆分招标、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及其近亲属是否参与项目的投标或承包以及招投标结果是否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
(八)其他需要承诺内容: 组织杭瑞高速公路理智段两侧产业结构调整。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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