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群众路线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为认真贯彻《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修改意见的通知》(安群组发„2014‟8号)要求,充分利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我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广大党员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机关服务效能明显提升、社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程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完成镇委、镇政府“三镇建设”目标,推动安平加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委十项规定、市委36条实施细则,抓住查摆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下大力气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以重点突破带动作风整体好转的示范效应。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既着力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的各种表现,又要从体制机制方面下功夫抑制不正之风,把专项整治抓到位、抓出成效,真正做到让群众认可、让群众满意、让群众受益。
三、主要任务
1.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和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3.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4.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帐等问题。
5.着力整治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现象。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四、工作步骤
1.镇党委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整治措施、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镇纪委加强监督检查,通过采取明察暗访等各种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机关干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予以问责。
3.镇党委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从完善制度建设方面加大整改力度,通过形成完备的考核奖惩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镇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李敏波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大主席陈孝华负责具体工作。全体机关干部要高度重视,把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中之重,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好镇党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要坚持自查自纠、落实执行、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让群众广泛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者,要严肃处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群众路线专项整治方案(2)
各党总支,村党支部,驻镇单位、两新组织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县委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镇党委班子针对查摆出的“四风”问题及各方面征求的意见建议,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向中央基准看齐,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为着力点,立足当前抓整改,着力加强镇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带领全镇干部群众建设美丽幸福新城关。
二、主要内容
结合前期征求意见建议情况,镇党委将按照县委专项整治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完善综治维稳“一把手”负责制、属地管理制、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制、信访案件限期转办制、重大案件“三调联动”制、社情民意定期研判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报制八项制度,下大力气打造“平安私渡”、“和谐私渡”,为全镇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领导:尹天俊
责任所办:综治办
完成时限:长期抓好落实,每月通报一次情况
2.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严禁公职人员举办参加“升迁宴”、“生日宴”、“谢师宴”等活动。带头树立文明、节俭的新风气,引导社会新风气在私渡逐步好转并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责任领导:罗亚芬
责任所办: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抓好落实,适时通报情况
3.严禁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在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和兑现时,坚决不允许出现办事不公、优亲厚友、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等行为的发生。
责任领导:罗亚芬
责任所办: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抓好落实,适时通报情况
4.严禁国家机关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以强化教育为基础,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领导:汪富华罗亚芬
责任所办:各所办
完成时限:长期抓好落实,适时通报情况
5.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坚决制止一切不合理不合法的收支行为,定期对镇政府的“三公经费”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责任领导:罗亚芬高玉国
责任所办:党政办、财政所
完成时限:长期抓好落实,定期通报情况
6.加强工程环境专项治理。坚决不允许不按程序招投标、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偷工减料等行为发生,严禁镇村干部职工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阻工等行为发生。
责任领导:汪富华罗亚芬
责任所办:镇纪委、财政所
完成时限:长期抓好落实,适时通报情况
7.加强公车管理。按照《私渡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由党政办负责统一调配使用车辆,严禁公车私用。
责任领导:张辉
责任所办:党政办
完成时限:长期抓好落实,定期通报情况
三、推进措施
经研究,镇党委将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镇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集中力量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切实加强领导。整治工作由党委书记负总责,项目清单中负责牵头的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抓,按照整改时限和任务,加强配合和协作,做到件件有着落,镇路线教育办公室做好日常事务工作。
2.落实整治责任。镇路线教育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治工作进度,建立整治台帐,加强督促检查,实行逐件销号。各责任所办要各负其责,按时完成整治工作。
3.坚持公正公开。为了增强整治效果,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评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接受群众监督。要公开整治事项、公布整治标准,接受路线党员代表监督小组对整改工作的全程监督。
乡镇群众路线专项整治方案(3)
按照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根据北流市委实践办文件精神,结合西埌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并贯穿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涉及西埌镇的各项整治任务和六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整治基层组织作风不优、战斗力不强的问题,切实转变镇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建立良好的党员干部队伍服务群众,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为便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结合北流市委、市实践办部署涉及的10项重点整治任务,制定出我镇重点整治的八项内容,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整治“文山会海”问题
(1)遵循“删、短、精”的目标要求,精简会议,在会议的组织和管理上,坚持“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必要开的会议要短开、能合并的会议集中开”的原则。
(2)采取信息手段精简会议和文件。对可当面通知或通过电话解决的问题以及已通过会议形式布置的工作,一般不发文。对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可在会上传达的不另发文。
(3)大力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会议召开前,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进行充分调研,讨论提出会上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和措施,制定周密的计划和方案,明确会议主题,严格控制出席人员和会议规模,不安排与会议无关的部门和人员参加。(除法定会议和学习培训外,一般不组织百人以上大会,召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议须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履行报批手续,避免同一单位多人参加同一会议,大幅减少陪会领导和跟会人员)。
(4)会议召开时,要精心组织实施,尽量缩短领导讲话稿篇幅,提倡写短文、开短会的务实风气,提倡脱稿讲话,提出具体问题和解决办法,避免大谈空谈,言之无物。提倡一线解决具体问题,以现场办公代替召集会议。
(5)制定严格的文件会议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经费预算和审批工作,压减文件、会议费用,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文件、会议数量。
牵头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牵头责任人:杨其堂
2、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
(1)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群众办事找不到人等现象,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等问题,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镇纪委 牵头责任人:李庆春
(2)坚持纠正窗口单位和服务单位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的现象。
牵头责任单位:镇政务服中心办公室 牵头责任人:覃承孟
(3)严肃查处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镇纪委 牵头责任人:李庆春
3、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
(1)加大惠民政策的工作力度,利用镇机关宣传栏、镇政府网站和印发宣传单等载体,宣传各类惠民政策,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牵头责任人:杨其堂
(2)坚决整治低保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镇民政办 牵头责任人:李庆远
(3)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的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镇建设站 牵头责任人:陈少军
(4)严肃查处在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补贴、养殖补贴、生态公益林补贴等强农惠民补贴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 镇财政所 镇建设站牵头责任人:郭石峰 梁 松 刘 震
(5)坚决查处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镇民政办 牵头责任人:李庆远
(6)加大对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强农惠农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牵头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镇农业服务中心 牵头责任人:梁 松 郭石峰
4、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
(1)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要求,严格落实乡镇干部驻乡镇工作、值班住宿、走访恳谈等制度。深入落实上级关于纠正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有关制度规定,加大对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自清自查,对不执行规定的机关干部,坚决予以严肃问责。
牵头责任单位:镇纪委 牵头责任人:李庆春
(2)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提高乡镇干部工作生活待遇,进一步改善机关工作生活条件,让干部安心乡镇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牵头责任人:梁 松
5、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和“三资”问题
(1)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级财务监督机制,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整顿,重点解决村级财务开支明细不清楚、做账不及时、公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牵头责任人:梁 松
(2)严肃查处村干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违规报销费用等乱收乱支、贪污挪用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镇纪委 牵头责任人:李庆春
(3)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清查,按照核实、处置、登记、公示、确认、审计、上报的程序,全面核清各村“三资”家底,明晰集体产权,建立符合要求的产权制度,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
牵头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牵头责任人:梁 松
6、整治村等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
(1)严肃查处村干部在涉及群众利益工作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问题,严肃查处侵占群众财物、抵扣挪用补助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镇财政所 牵头责任人:梁 松
(2)严肃查处村干部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人的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牵头责任人:邱仁彪
7、整治软弱涣散村级组织
对村“两委”班子成员不团结,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驾驭能力不强,党员群众意见大,不能正常组织村集体工作的村级组织进行集中整改。
牵头责任单位:镇党建办 牵头责任人:叶宗易
8、“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
(1)公务接待费用。坚决执行镇村公务“零接待”制度,对确需接待的全部改为上职工食堂吃工作餐,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2)公款出国(境)费用。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镇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单位车辆建立行驶日志,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准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调换、借用、租用汽车。原则控制一般性公务用车,对确因需要租车的,实行车辆使用审批制度。由办事人员填写车辆使用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和政府书记、镇长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4)其他公务费用。严控其他开支,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制和班子会议审批制。
(5)完善监管长效机制。(1)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3)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核报差旅费,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4)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5)加强用电管理。提倡节约用电,职工安装电表。(6)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建立文印登记册,减少纸张使用。(7)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核销制度,控制接待标准。(8)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使用实行签字领用制。(9)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财务主管审批、镇长审核和财务公开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镇财政所
牵头责任人:杨其堂 梁 松
三、整改步骤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要求,我镇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为自清自查、整改落实、评估总结三个环节。
(一)自清自查(8月15日——8月31日):镇机关、镇直单位、村负责人和党员干部明确8项重点整治问题20项具体内容,并对照专项整治的具体任务进行全面自清自查,对自查所存在问题进行预登记,并将自清自查情况上报牵头责任单位,由牵头责任人进行审核,确保自清自查深刻、有成效。
(二)整改落实(9月1日——9月15日):牵头责任人组织牵头单位对镇机关、镇直单位、村自清自查预登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对已经整改落实的预登记进行销号。主动走访群众,邀请群众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牵头责任单位结合群众意见组织对整改对象单位进行问题清理,对自清自查没有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交办,确保整改彻底。
(三)评估总结(9月16日——9月25日):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各整改对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分析,并邀请群众代表进行评议,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重新整改,直到整改全面完成。全部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对6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专题研究部署。各任务牵头责任人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安排,带头抓好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专项整治任务分工中,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两个以上的,排在第一的为第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指导组要把8项专项整治列为督导重点,以真导严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督促检查
各牵头责任单位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做到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起解决,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起解决,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问题和整个面上的问题一起解决,班子的问题和班子成员个人的问题一起解决,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要结合前段自查自纠工作中查找出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号销号制度,逐项问题整改,逐个问题解决。对检查中出现的整改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正、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要及时曝光,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让群众看到专项整治的决心和成效。
(三)强化责任追究
要坚持以整风精神抓整治,通过专题通报、对主要负责人约谈等措施,促进各村、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涉及到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进行处理。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或者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教育,并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群众路线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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