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读书笔记范文
【范文一】:《欧也妮·葛朗台》
《欧也妮·葛朗台》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创作的《人间喜剧》中的一部杰出作品。故事是在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展开的,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而其惨烈的程序却不亚于古典悲剧。
故事讲述了葛朗台老头的发家史和他对金钱的狂爱。有人评价这一形象刻画得极生动,成为世界文学史上四大吝啬鬼形象之一。
老葛朗台是一个吝啬鬼?但他又不是一个普通的吝啬鬼他一方面“守财”?另一方面更看重“发财”。他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守财奴,同时又不放过任何时机不择手段地聚敛钱财,而且至死都乐此不疲。他既有过人的精力,又有罕见的理财本领,更重要的是,除了金钱之外他没有任何别的信仰。他惟一的爱好、惟一的激情就是聚敛金钱,这也是他的全部才干和创造力的集中体现!只要他还活着一天,他就一定要想方设法扩大自己的财产,处心积虑地把别人的东西通过“合法的”手段弄到手?无论是巧取还是豪夺皆可一试。反正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因为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生命再也没有其他的价值和乐趣。然而对金钱的追逐欲、占有欲使他变成了金钱的奴隶。作为千万富翁的他住在一所灰暗阴森、楼梯踏板被虫蛀坏了的老房子里。每一顿饭的面包、食物,每天要点的蜡烛,葛朗台都要亲自分发,一点也不能多。当他的侄子从巴黎来到他家时,他竟亲自下厨,为的是节省食物。他灭绝人性、工于心计、虚伪、恶毒。他是一个活在一个观点上的人,机警、狡猾、孤家寡人,利用一切机会发财,是吝啬鬼中的吝啬鬼。他的吝啬使他的妻子过早逝世,女儿也失去了幸福,终生过着寂寞的生活。
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在书中随处可见:“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省。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
当欧也妮23岁生日的晚上,来了客人,全心全意都在葛朗台太太和欧也妮面前献殷勤。也就在当晚,来自巴黎的花花公子查理,因为父亲破产而投奔葛朗台家。天真美丽的欧也妮爱上了穷酸落魄的表弟查理,因为父亲的逼迫与自己心爱的人分开,爱情初萌到离别的无奈。为了资助查理,她将父亲的金币全部偷偷赠送了给他,这一举动激怒了葛朗台,掀起了父女的矛盾冲突,欧也妮吃尽了苦头。不觉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儿把她的全部金币拿出来欣赏一番,欧也妮只好说金币没有了。父亲一听,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币送给了查理,大骂女,并决定把她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这时的葛朗台知到女儿将自己的金币送给查理,他爱钱如命的本质战胜了亲情,将自己竟有的女儿送进了阁楼,让她在那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他在太太去世后,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去占有太太的遗产。葛朗台的性格表现出极端的自私贪婪,欺骗自己女儿,连哄带骗怕女儿与自己争夺财产,要她自动放弃对其母亲的继承权,自己占为己有。他这一生为了建立更多的金币而活,因为金钱的关系使他从手中失去了幸福,因此失去了亲人曾有过的关怀。葛朗台先生一生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也是因为他守财奴的天性使得他失去了性命,在精神上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到头来一无所获,一夜成为富翁的欧也妮,却成为了大家追捧的猎物,无家的感觉。
“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
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
而查理他先在印度发了财,后又贩卖人口,放高利贷,倒卖海盗赃物赚了大钱。什么勾当都做过出此之外他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便答应了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说中描写到葛朗台一见到金币眼睛就放射出光芒就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吝啬鬼的特点。在小说中葛朗台似乎是个很勤劳能干的人,但他最大的失败就在于对于金钱的看法,我想假如有一天葛朗台失去了所有的积蓄,他面临的就会是精神的崩溃。
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则,一文也不带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当然不让别人欠他,他从不到别人家去,不搞吃请,他决不动别人的东西。意思是绝对尊重财产私有权。然而他毫无顾忌地无偿占有旁人的劳动,毫无顾忌地把私人的白杨种到河边公家的土地上。他认为手生来是捞钱的,让钱从自己的手指缝漏出去是不可饶恕的错误。所以欧也妮把私蓄送给堂兄弟自然是“罪大恶极”的了。
葛朗台一生疯狂地追求金钱,占有金钱,执迷不悟,在他眼里只有金钱,任何事物,只有当它和金钱发生联系才引起他的兴趣。在金钱与亲情的较量中,他不看重妻子、女儿、弟弟、侄子,他被金钱缠绕,限制,剥夺,在金钱与亲情间,他向金钱妥协,所以,他虽然占有大量金子,却成了金子的奴隶。可怜的女儿守着他的巨额财产,却既无家庭也无幸福,只能成为一帮利欲熏心之徒追捕围猎的对象!
【范文二】:《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最近,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三部曲。在这部作品里,作者通过叙述自己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真实的生活经历和描写自己坎坷的命运,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进步革命青年的成长过程。
《童年》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阿廖沙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他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在这里,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他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和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这是一个典型的前苏联的小市民家庭: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永无休止的争吵和斗争;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
但是,与此同时,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任何人都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廖沙的爱,给予了他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廖沙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而我所要说的就是在任何时候,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在人间》揭开了当时俄国底层社会的种种现实。十一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也破了产,他无法再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他曾当过鞋店里的伙计,轮船上的洗碗工人,也曾在亲戚家里当小佣人。无论在哪儿,他都不仅担负着一个孩童难以胜任的苦役般的劳动,而且受尽屈辱,饱尝辛酸,切身体会到底层劳苦大众的非人般的奴隶的生活。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所有的人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在那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中。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阿廖沙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他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我的大学》是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叙述了饱尝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抱着进大学读书的理想来到喀山,但他的大学梦很快就破灭了。不久参加了秘密的革命活动,贫苦的生活使他在伏尔加河流浪,和搬运工人、小偷、乞丐生活在一起,向工人们传播革命理想,参加大学生的秘密组织,鼓励工人罢工等,这所特殊的大学—社会大学为他展现出一个越来越广阔的世界,他的思想也越来越成熟。
从小就是孤儿,没有得到丝毫呵护与引导的阿廖沙,用自己年幼的心,睁大眼睛观察周围的一切。他的观察不成体系,甚至杂乱无章,但就是这样的观察使他倔强地成长了起来。阿廖沙从小善良懂事,当他来到喀山时,寄住在一个贫困中学生家里。他会很早发现这位可怜的妈妈的厨房哲学,分给他的每一块面包,在他心中都“如岩石般沉重”,由此他决定“出去找点活儿干,自个儿养活自个儿”。在暴风骤雨的日子里,躲在废墟底下的大地洞里,他顿悟“上大学”仅仅是“美梦而已”,而他又写道:“这个地方令我永生难忘,它是我的第一所大学”。这是他在喀山的第一个成长片段。面对苦难的生活,他没有一点抱怨,他的善良的心充满了感恩和希望。他知道苦难的日子很漫长,他对自己说:“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了,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救渡,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在苦难面前,他更深切地觉察出的是苦难带来的无与伦比的财富。阿廖沙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他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作者从小渴求新知,追求自由,立志去拯救受苦受难的人民,为了追求他心中那个不太清晰却十分美好的前程,他积极探索。但作为一个成长中的人,他的招架能力毕竟有限,各种各样的思潮向他涌来,而他也越来越真正地认识现实生活。浩浩人流中,大多数人都遵循着狭隘的生活准则,先进分子的努力甚至不堪一击,他被卷入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的纠缠中,他在这个旋涡里情绪波动,惊恐莫名。纷繁的意念冲撞着他,无论如何也抓不到真正的要点,他觉得“我就像被什么人拖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让我饱览了大千世界的假、丑、恶,我受够了”。这种混乱竟让他下了自杀的决心——也许永远的退出是最好的解脱——但他没有成功,他还要活下去,并且要好好地活。几乎每个人都有陷入混乱甚至濒于崩溃的时候,那么就应该告诉自己,这决不是终点,耐心坚持,耐心同周围的环境交流,总会找到突围的出口。没有不止息的风,就看自己能不能顶风前行。穿过这段恶劣的天气,就会迈上成长高楼的新一层。
有人说,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都只是一只空空的口袋里面没有善,同样也没有恶。成长的过程就是充实这只口袋的过程。当还不会辨是非的时候,我们甚至会把恶当作宝贝来珍藏。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会直接发现并深刻地记住善。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会听到重重叠叠的抱怨,那是因为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变得成熟起来,不安分的心积极地追求如同世界般的复杂。当遇到麻烦甚至苦难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是为苦难所累,而是为我们面对苦难的态度所累。纵使世界万般复杂,我们时常会身不由己,但我们仍需要保持一份浓郁率真的心气,成长从这里开始,也必将在这附近达到它的极致。
正像高尔基的经历一样,成长的过程不是像白杨一样由时间直直地拉离地面,也不像瀑布一样清清爽爽地直奔幽深的潭底。如果说人的思维是草,那么,成长就是这株草的幼芽在时间与空间里蜿蜒招展的结晶。成长在短时期内真的不具有有机性和完整性,尽管理想是牵引成长的一条线,它存在,但不是很清晰,甚至辽远而迷茫,有好多闪光的片段散落在这条线之外。只有当回首时,在得与失、喜与忧的反复回味中,我们才会真真切切地听到自己拔节的声响,仿佛一条绳子自然而然地拉直。
读了这三步曲,我深深地被高尔基小时侯因为读书而遭受的许多的耻辱、欺凌所震撼,而且感受到了高尔基小时侯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不懈精神。在这个记录高尔基童年和青少年生活的小说中,我体会到了高尔基对人们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正是由于对社会的强烈感受和对文学的热爱,他刻苦写作,经过不懈的奋斗,最终成为一名影响全世界的著名作家。名人之所以被人所敬仰,是因为他们往往在某个方面做出了常人做不到的成就。相比自己优越的生活环境,我觉得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以高尔基为榜样,自加压力,奋勇拼搏,努力达到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范文三】:《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范文四】:《名人传》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范文五】:《堂吉诃德》
有幸看了《堂吉诃德》一书,我从这书里可谓获益良多。首先我先简要介绍一下这书的作者吧。作者塞万提斯是西班牙最著名的作家,他的经历非常复杂,当过小吏,当过兵,甚至在一次海战中连胳膊也残废了,这在他的小说里也有描述。他也曾不止一次被捕下狱,原因是不能缴上该收的税款,也有的却是遭受无妄之灾。就连他那不朽的《堂吉诃德》也有一部分是在监狱里构思和写作的。1616年他在贫病交加中去世。塞万提斯50余岁开始了《堂吉诃德》的写作。《堂吉诃德》是宝贵的文化遗产。书中堂吉诃德在游侠生活中的遭遇,揭露了社会的黑暗,抨击教会的专横,揭示人民的困苦。他塑造的堂吉诃德和他的仆从桑丘,是西方古典文学中的两个典型形象。
《堂吉诃德》原名《奇情异想的绅士堂吉诃德·台·拉·曼》,作者在序言中申明:“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一种讽刺”,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摧毁”。但实际上,这部作品的社会意义超过了作者的主观意图。在这将近一百万言的作品中,出现了西班牙在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整个社会,公爵、公爵夫人、封建地主、僧侣、牧师、兵士、手艺工人、牧羊人、农民,不同阶级的男男女女约七百个人物,尖锐地、全面地批判了这一时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它成为一部“行将灭亡的骑士阶级的史诗”,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
作品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书中写道,这个瘦削的、面带愁容的小贵族,由于爱读骑士文学,入了迷,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洛稷南提,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他雇了附近的农民桑丘·潘沙做侍从,骑了驴儿跟在后面。堂吉诃德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像为他的女恩主,给她取了名字叫托波索之达辛尼娅。于是他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因此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直执迷不悟。他把乡村客店当做城堡,把老板当做寨主,硬要老板封他为骑士。店老板乐得捉弄他一番,拿记马料账的本子当《圣经》,用堂吉诃德的刀背在他肩膀上着实打了两下,然后叫一个补鞋匠的女儿替他挂刀。受了封的骑士堂·吉诃德走出客店把旋转的风车当做巨人,冲上去和它大战一场,弄得遍体鳞伤。他把羊群当做军队,冲上去厮杀,被牧童用石子打肿了脸面,打落了牙齿。桑丘·潘沙一再纠正他,他总不信。他又把一个理发匠当做武士,给予迎头痛击,把胜利取得的铜盆当做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他把一群罪犯当做受迫害的绅士,杀散了押役救了他们,要他们到村子里找女恩主去道谢,结果反被他们打成重伤。他的朋友想了许多办法才把他弄回家去。在第二卷中,他继续去冒险,又吃了许多苦头,弄得一身病。他的一位朋友参孙·卡拉斯科假装成武士把他打翻了,罚他停止游侠一年。堂吉诃德到死前才悔悟。
这个人物的性格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他是神智不清的,疯狂而可笑的,但又正是他代表着高度的道德原则、无畏的精神、英雄的行为、对正义的坚信以及对爱情的忠贞等等。他越疯疯癫癫,造成的灾难也越大,几乎谁碰上他都会遭到一场灾难,但他的优秀品德也越鲜明。桑丘·潘沙本来为当“总督”而追随堂吉诃德,后看无望,仍不舍离去也正为此。堂吉诃德是可笑的,但又始终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化身。他对于被压迫者和弱小者寄予无限的同情。从许多章节中,我们都可以找到他以热情的语言歌颂自由,反对人压迫人、人奴役人。也正是通过这一典型,塞万提斯怀着悲哀的心情宣告了信仰主义的终结。这一点恰恰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旧的信仰解体、新的信仰(资产阶级的)尚未提出的信仰断裂时期的社会心态。
在创作方法上,塞万提斯善于运用典型化的语言、行动刻画主角的性格,反复运用夸张的手法强调人物的个性,大胆地把一些对立的艺术表现形式交替使用,既有发人深思的悲剧因素,也有滑稽夸张的喜剧成分。尽管小说的结构不够严密,有些细节前后矛盾,但不论在反映现实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是塑造人物的典型性上,都比欧洲在此以前的小说前进了一大步,标志着欧洲长篇小说创作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欧洲许多著名作家都对塞万提斯有很高的评价,歌德说过:“我感到塞万提斯的小说,真是一个令人愉快又使人深受教益的宝库。”
记得以前在中国文学批评家的嘴里听到的堂吉诃德形象,总是那种庸众的代言人,他们用庸俗的眼光把伟大的堂吉诃德评论成一个深中“骑士小说”之毒的傻瓜。堂吉诃德先生假如在世,他听到中国的文学批评家对他的评价,他一定会愤怒地告诫他的外甥女:“你要是嫁给那些蠢驴,就休想得到我的遗产。”堂吉诃德发这样的火气是很有道理的,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是一位真正的勇士和智者,他已经用过人的胆识穿越了庸俗的世界,他已经看清了庸俗世界那荒唐和充满欺骗的丑陋嘴脸。堂吉诃德所谓迷恋的“骑士小说”,其实就是人类迷信的世俗观念。
堂吉诃德在没有做出挑战世俗观念之前,他跟所有沉沦在世俗观念里的庸人一样,对世俗观念是深深迷信的。不过他很伟大,他的伟大在于他敢于用实践来检验自己迷信的世俗观念。他带着桑丘和骑着老掉牙的驽辛难得,去挑战世俗观念寻找真理。
堂吉诃德的“游侠骑士梦”在他的实践寻找中,一次次的失败和不断闹出荒唐的笑话,其实这正是整个人类沉沦在世俗观念里的悲剧缩影。
堂吉诃德的精神之所以万岁,是因为他敢于用实践来检验自己迷信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并且在真理面前他敢于面对现实,而决不是那种逃避现实一条道走到黑的迷信者。
我深深地喜爱上了堂吉诃德的精神:
【追求理想】
西欧的中世纪是个特别“黑暗的时代”。基督教教会成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把上帝当做绝对的权威,人们似乎丧失了对美好事物追求的权利。堂吉柯德的行动也说明他不安于平凡闲暇的生活。他不仅有理想,而且为了实现理想可以不顾个人安危,不顾失败。有人说塞万提斯笔下的唐吉柯德是一个可笑的人物:“他骑着一匹瘦马,手握长矛,心中爱恋着他的情人开始了他的骑士生涯。”但正是他这种“单枪匹马”的形象,才向我们展现出一种坚持理想、奋不顾身的献身精神和斗争精神
所以最后唐吉诃德回到自己家里后,他被作为一个受人爱戴的、心灵高尚的绅士与世长辞了。
【坚定信念】
与其说他是幻想者,不如说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在那个“黑暗的时代”里,他遭受了无数人的讥讽,却依然坚定自己,他的所作所为的出发点有着高尚的一面,奉行一种崇高的原则。他要做一个行侠仗义的骑士,要锄强扶弱、伸张正义,并为此而奋不顾身,具有自我牺牲的精神。在众人的讥讽之中,有多少人能够坚定自己的理想,始终为之努力奋斗,又有多少人能够坚持自我,在茫茫人海中不随波逐流,又有多少人能够微笑面对挫折,越挫越勇。虽然他幻想的事物也许是可笑的,但这种坚定的信念,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大学生读书笔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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