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安全责任书
【范例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伤害处理办法》,为了确保中学部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每位教师都有义务维护校园安全,都应当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必须上好课表中所排列的属于自己的课(包括早、晚自习、班会及活动课),因特殊原因(包括请假)需要调课者,必须报教导处审批,等批准备案后,调课才能生效。凡因未按时上课,缺课或调课后,被调者未履行职责,造成的学生违纪、违法或者伤害事件均由当事人负责。
任课教师都要确保上课学生的安全。“谁的课堂谁负责”,教师进入课堂首先清点学生人数,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及时通知班主任。凡因学生旷课没有及时汇报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学校要追究当事教师责任。
凡遇突发性事故(如火灾、地震等),上课教师为当事责任人,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如未妥善处理而造成不良后果,学校要追究当事教师责任。
2、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将学生限定在操场上、在自己的视力范围内活动,教育学生按老师规定的项目进行规范训练。物理、化学、生物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按实验操作规程做实验,告诉学生不按操作规程去做,容易出危险,如果不听劝告,取消做实验的资格。理、化、生教师原则上不允许让学生帮忙拿实验用品(尤其是化学药品),如果确实需要学生帮忙,要和学生一起拿。
3、每位教师都有询问、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教学区的权力。每位教师都有义务向学校治安领导小组反映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如能排除应当尽力排除。
4、教师同学生进行个别谈话,一般情况下不要锁门,对于女学生的教育要注意时间、地点、方式和方法,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5、对校园内出现的突发事故,第一见证人要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的领导。
6、教师办公室要保持洁净,物品摆放要整齐。
注意:(1)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办公室无人时要注意锁门,以防丢失物品。(2)注意节约用电。天气晴朗,室内光线好,请不要开灯。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要关闭饮水机电源。(3)办公室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7、严禁任课教师擅自将学生赶出教室。凡教学需要带学生外出实践,实习者,须提前报主管校长审批后,经核实确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当万一发生不安全事故时,承担组织者的教师要负主要责任。
8、教师要努力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特别是要对“问题学生”给予更多的关爱,加强沟通,注意引导,耐心说服,循循善诱,禁止简单急燥,野蛮粗暴的进行有辱学生人格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影响进行查处。要做到依法、有据、合情、入理,造成伤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9、负责晚自习的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上自习要认真核对人数,如有出入要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要关注学生的动态,确保上课的效率。下课后,督促学生尽快回宿舍。值班教师要在各楼道口值班护送学生下楼。确保学生安全上下楼梯。
10、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此责任书资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任课教师签字:
学校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范例二】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3、任课教师上课要及时检查学生数,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日领导,并妥善处理。
4、在实验课、活动课、体育课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5、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6、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7、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8、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学校负责人: 责任人:
【范例三】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深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离堂空堂。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学生末到课堂,应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监护人。
9、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10、按时放学。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若确要离开,要请其他教师暂代为管理学生,被请教师为课堂安全责任人。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首遇”而不负责任、采取回避态度的教师,定为师德不称职,年终考核定为不定等次;导致事态扩大、出现重大事故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师,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任 课 教 师(签字):
学校教师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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