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委、妇联等上级部门的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主要任务,强化计生宣传和优生优育服务管理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现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目标执行情况
截止11月份,全系统在册总人数为140人,其中:正式职工为107人,编外职工23人。全年新出生人口0人,计划生育率为100%;年度内计生对象采取避孕措施及时率为100%;统计准确率达到100%;其它各项指标均达标。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
紧密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工作安排,同下属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了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单位、站室分别抓、计生干部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为全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落实计生政策,夯实基础工作。
1、积极组织计生宣传工作。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条例》主要内容,,通过张贴宣传画、制作展板、印发宣传单等形式,结合“下基层”、结对帮扶和元旦、春节慰问活动,对系统育龄妇女、帮扶对象和社会各界群众等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意识,为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推进计生措施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2、强化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推进优质服务。扎扎实实开展服务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 “三查”(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完成了上级计生办部署的各项检查工作。在本系统开展知情优质服务活动,在育龄妇女中普及常用避孕方法、妇女卫生保健常识。
3、梳理完善计生工作资料,推进计生档案规范化建设。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从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抓起,对近年来交通系统计生工作资料、制度和信息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归类,统一装订成册,初步建立了育龄妇女信息库,为计生工作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4、扎实做好关爱服务活动。认真落实“少生快富”工程要求,结合移民帮扶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为红崖子乡红祥村5户育龄妇女送去帮扶资金2500元,帮助其发展项目、脱贫致富。定期组织育龄妇女进行体检,切实提升系统妇女身体健康水平。
三、全面做好计划生育日常工作
1、根据县计生委的要求,建立计生台帐,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做到报表清楚、数据准确无误,符合规范要求。
2、全年组织召开计生专题会议2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计生政策及县计生委相关工作精神。
3、积极参加上级计生委组织的相关会议,并组织完成所部署的相关工作。
四、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2014年,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和发展,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但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无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计生工作系统性不强;二是人口与计生工作制度仍不健全,工作创新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
五、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和细化计生工作职责,逐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互相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强优质服务。积极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活动,提高计生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服务意识和技术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范计生工作资料填报及统计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2014年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小西门社区计生工作在上级计生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办事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这一任务,依靠社区干部和群众,有条不紊地在社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工作。
一、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教育工作是确认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年初与苇湖梁街道办事处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商议工作方法、工作思路,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年初确定了计划生育宣传人员;每月出一期黑板报,主要宣传艾滋病有关知识、关爱女孩、优生优育知识、怀孕时应注意的事项等;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87份,避孕药具400盒。
二、协会、“三生”服务工作
协会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协会学习,共学3次。定期召开协会民主监督会议,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2013年6月26日在我社区人口理论学校为广大育龄妇女举办一期“预防艾滋病”健康讲座,辖区有20多名育龄妇女参加了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43份。
三、优质服务工作
优质服务工作每月组织育龄人群学习一次,主要讲解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关爱女孩、知情选择等知识。对于新婚、怀孕、出生、做手术人员,每人都进行了随访并建立了随访档案。
四、药具工作
辖区共有已婚育龄妇女481人,上环55人、用避孕套318人、服药人员全部建了档案并进行了随访,每季度随访,在随访的同时还给他们送去了避孕药具,以方便她们的工作、生活。
五、统计工作
我辖区现有住户644户、总人数1915人、其中少数民族564户、1720人,流动人口311户、1026人;今年出生12人(男6人、女6人),死亡人数5人。
六、流动人口工作
社区与房屋出租人签订了房屋出租目标责任合同、与流动人口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以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完成。流动人口的持证率已达到90%以上,为流动人口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88份、发避孕药具180盒。
以上是我们社区全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明年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圆满完成全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
2014年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我镇认真查找、解决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探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工作意识,深入地推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下面,将我镇考核年度人口与计生工作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镇辖23个行政村,总面积69.97公里。至6月底,**镇户籍总人口为30317人,育龄妇女7678人,已婚育龄妇女5824人;全镇户籍人口出生336人,其中政策内生育286人,政策外生育5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5.12%,人口出生率11.1‰;男孩167人,女孩169人,性别比为98.8:100;死亡178人,死亡率5.8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22‰(以上数据为离线系统汇总)。历年来,我镇党委、镇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抓手,圆满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
我镇狠抓人口信息工作不放松。2014年以来,我镇协调卫生、防疫、公安部门与计生工作配合密切,统一思想、步调一致、服务大局,每月底我镇计生信息管理员到卫生、防疫、公安三个部门提取当月资料,与计生信息对比核实,查漏补缺,完善各项数据指标。6月中旬,我镇组织各村实施“单独夫妇”信息核查工作,按省级下发名单5850个人员进行逐个调查,目前已核查3946人,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27户,在我镇申请办理生育两孩的家庭1户,为家庭出具证明协助办理生育两孩的家庭3户;其他单独夫妇信息仍在认真细致的调查中,确保8月初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另有新突破,我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促落实的工作,通过动员党员干部、计生积极分子等各种社会力量,最终把征收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落实好。一是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张挂标语横幅和镇村干部入户讲解,让群众理解并配合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为征收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加严征收行为,做到规范征收程序,严格征收标准,力度不减,应征尽征,不断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面和征收率。
(二)多措并举,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镇出动计生宣传车20余次,悬挂横幅50多幅,固定性墙体标语200多条,同时在各季度生殖健康免费服务时,各村大喇叭每天播放性别比知识;二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召开镇机关干部、鼎鑫水泥计生管理人员及各行政村干部会议,并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三是加强对“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四是各村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必须经镇计生办填写上报,根据实际情况做对应处理。
(三)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民心工程”
(1)简化计生证办理流程,让群众少跑腿。我镇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切实转变观念,改变“以证管人”的传统管理模式,将“群众要办证”转化为“要为群众办证”,并缩短审批时间,从而有效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计划生育证件办理难问题。
(2)高度重视计生家庭民生改善问题,贯彻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2014年,我镇应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对象231人,国家特别扶助对象累计5人,农村独生女省内中高考加分对象累计24人,应发放各种计划生育奖金20万余元,至年底,奖励政策的兑现率将达到100%,为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稳定健康发展再次夯实了基础。
(3)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我镇将该项工作列入民生工程,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生指导和服务。今年,我镇组织23个村共193对新婚夫妇到**市计生技术服务站进行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查出高危家庭16对,为患者提前发现病因进行治疗提供了很大的帮助,降低部分出生缺陷的发生。此项工程的实施让老百姓得到了很大的实惠,育龄群众的参与热情高涨。
(4)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至6月底,全镇实施各项手术399例,其中:放环297例、女性结扎3例;取环66例、终止意外妊娠33例。二是抓好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持证生育工作,2014年以来,共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160个,第二个子女生育证65个,独生子女证45个。
(5)做好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免费服务工作。今年以来,查B超、子宫附件5411人,妇科检查4739人,查出有疾病的1225人;乳腺检查4210人,查出有疾病的791人。对查出患病的育龄妇女进行了相应的治疗,对病情较严重的提出了转诊建议。全镇23个村平均妇检率93.69%,与上年度同期相比提高了6.22%。
(6)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坚持属地化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管理,立足服务,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对流动人口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登记造册,为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二是强化信息网络建设,扎实做好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工作,将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录入PADIS系统进行归类管理。三是实行计划生育的外来已婚育龄夫妻,经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在本镇居住6个月以上的,可免费享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目前我镇共有流动人口2308人,其中流入人口503人,流出人口1805人,检证验证率均达100%。
三、各项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是始终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实行对包村干部与村两委干部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包村干部待遇和村两委干部工资直接挂钩。制定下发了《**镇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方案》和《**镇关于进一步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通知》。二是镇党委每季度研究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每周听取一次分管领导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我镇人口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三是坚持每月定期召开镇村两级计生例会,通过例会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四是充分调动村、组计生宣传员和送药员的工作积极性,每年评选10%的先进工作者给予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奖励。
(二)增加经费投入。2014年镇财政投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预86万余元(其中主要包括:小组长工资9.024万元,至3月底独生子女奖金1.411万元,新农保独生子女父母、双女户父母508人补贴4497元,新农合家庭175人补贴12250元),保证了计划生育各项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二是镇预出资5千余元对西队王拴喜、高锁霞、王爱芹、永乐杨笑燕、东队王会琴、马山赵新竹等6户进行了救助和慰问。
(三)配备专职队伍,落实人员待遇。一是我镇计生办配备了9名工作人员,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所有人员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技术人员全部具备了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持证上岗。村级由支部书记主抓计生工作,并安排一名村委干部担任计生专干,工资报酬占村正职的85%以上;全镇共配备94名育龄妇女小组长,对小组长实行“月报月训月发”制度,将小组长工资报酬全部纳入镇财政预算,由镇计生办按月发放,实现了职责、任务、报酬三落实。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我镇技术服务站按要求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目前,有执业医师资格1名,助理执业医师1名,强化了计生队伍建设,为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奠定了人才基础。
(四)加强宣传教育。大张旗鼓地宣传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优待奖励政策、单独两孩政策,加强平时入户面对面的宣传,还通过计生板报、制作永久性标语,对育龄群众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五)抓好经常性工作。一是改变突击抓“长效”的工作方式,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育龄群众自觉接受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有效改善了干群关系。二是重视镇村计生报表、台帐、手册的管理,对全镇23个行政村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把业务考核结果与干部和计生小组长报酬直接挂钩。
(六)计生协会建设全面加强。按照市计生协会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计生协会提出了“健全组织、落实经费、加大宣传、强化服务”的工作思路,把协会活动定位于协助党委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全社会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尚。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计生办主任担任会长,亲自主持协会工作,使计生协会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为计生协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全镇共有协会会员3060多人,今年为全镇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家庭342户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共10260元,办理计生专干、小组长108人意外伤害险5400元。
四、工作中取得的一些成绩。
1、2011年,我镇被石家庄市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
2、2012年4月28日,我镇辖区“河北中节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联合41家企业成立了**市建材行业协会,共拥有职工3200人。成为我市第一个建材行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目前,协会拥有理事13人,会员303名,会员小组4个。
3、“河北省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和完整,无逻辑错误,自2008年起连续六年被**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评为先进乡镇。
4、2013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参检率达79%,位列全市第1名,获到上级部门、育龄群众的一致好评。
5、至2014年6月底,单独夫妇信息核查工作和信息统计工作在我市名列前茅,得到市局的充分认可。
总之,一年来我们在搞好人口与计生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决定》和省、市人口计生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投入力度、工作力度和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服务需求,为建设“现代城镇、魅力新区、建材强镇、生态宜安”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2014年市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市下达的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以创新促发展,以服务惠民生,勇于创新思路,大力推进改革,狠抓责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良好。根据计划生育统计报表显示,1-12月,全市出生人口有62548人,其中计划外出生1915人,计划生育率为96.94%,控制在了省政府下达人口计划7.3万之内。全市多孩违法生育率为0.23%,控制在了省定0.5%的考核指标之内。全市户籍人口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24,继续保持在正常范围。2012年10月至2014年9月,全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1.66 %,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率为95.52%,均高于省定80%的考核指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优质服务深化拓展。精心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咨询、随访、生殖健康检查和手术服务。据统计,2014年,全市开展服务172万人次,落实三级随访服务16.8万人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服务3.08万余例。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97.23%,免费享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在实施优生“两免”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简称“国免”)项目,强化项目规范化操作,组织浙江省临床检验中心专家对市、县两级实验室质控进行督查。2014年,实现了“国免”项目全覆盖,三个“国免”项目实施点在国家卫计委实验室质控的抽检中都获得了优秀。加强技术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技术规范,对区、县(市)计生指导站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认真整改了检查出的问题,技术服务继续保持“零差错”。认真组织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全年共鉴定17批(次)346人(次)。
(二)宣传教育有声有色。借助“5·29会员活动日” 、“7·11”世界人口日等主题活动,与市相关部门联合,大声势开展了“最美杭州人——十佳最美计生人”寻访、“生育关怀幸福万家”宣传服务月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拍摄了10集“最美计生人”专题片在杭州电视台播出,制作了20期专栏节目在《华语之声》电台播放,设计制作了6个计生动漫宣传片,以及一些公益宣传标语在6000余辆公交车上播放,拍摄了以“中国人口十佳杰出人物”蔡玉群先进事迹为素材的微电影《在路上》在集中性宣传活动中播出。精心编排节目,组织杭州婚育新风艺术团巡回演出116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拓展农村人口文化宣传阵地,积极纳入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内容。大力推广“三优”促进工作,目前全市共建立“三优”指导中心125个,争创了省级示范点12个。组织开展青春健康教育进学校、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进流动人口集聚地“五进活动”,通过举办讲座等形式讲授青春健康知识和技能。
(三)利益导向创新突破。认真执行农村奖扶和计生家庭特扶制度, 2014年,全市计生奖励扶助对象为36812人,奖扶金额为3533.95万元,计生特别扶助对象为6085人,特扶金额为1460.4万元。继续深化实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积极实施“少生快富”项目,建立了72个帮扶、创业项目。加大村级计生利导力度,与市农办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居)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的指导意见》,推进各地落实独生子女在宅基地审批、房屋拆迁安置、集体经济分红等利益分配时享受“双份”政策。目前,全市3038个村(居)中有3023个村(居)制订了村规民约,有3011个村(居)制定并落实了独生子女优惠政策。与市财政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致力于完善以失独家庭为主的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在西湖区率先试点出台并实施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政策的基础上,8月份,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议,对市人口计生委代拟的完善我市计生特扶制度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12月25日,市府办行文下发了《关于杭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加大了对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力度。
(四)依法行政扎实开展。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推广“零口供”定案机制。合理运用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裁量权规定,推行说理性征收。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没有发生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情况。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建立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行政征收和许可案卷互查互评工作,加强行政合同的审核和管理,统一了各区、县(市)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临安市创新推行了一孩生育服务备案制,在婚姻登记处设立计生服务窗口,新婚夫妇在登记时即发放《浙江省生殖健康服务证》,深受群众欢迎。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行政行为而导致的行政侵权和行政败诉案件。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重要信访领导阅办制,全年共处理来信116件,来访153件(次),电话访1870件(次),电子访1119件(次),按期结案率、优质结案率均达100%。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共审核21批(次)825家单位和个人,共否决了10家单位和7名个人。
(五)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强化对基础薄弱地区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大“实数计生”工作力度,全市统计误差率控制在1%以内。推进计生信息化建设,完成《基层计生信息电子化综合应用平台》(一期)建设工作。推广运用并完善人口计生业务数据交互平台,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99%,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90%以上。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积极推广“村(社区)两委为核心,协会会员做骨干,建章立约作保障,便民维权惠民生,群众当家作主人”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模式。借助基层党建和综治工作平台,把计生工作融入全市“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全市有66%的网格长由计生协会干部担任。对2012年以前的国家级、省级示范村(居)进行了回头看。去年,全市有14个村(居)荣获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称号。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积极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流动人口聚集地建立计生协会。完成市计生协会“三定”工作,各区、县(市)计生协会“三定”也取得新的进展。
(六)性别比治理强力推进。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强化部门协作,与市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经常性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执法督查活动。进一步健全生育全过程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各地出台了民营医院负责人约谈和“两非”案件举报奖励制度。拱墅区组织力量成功破获一起省人口计生委督办的“两非”案件。据统计,2014年,全市共开展非法行医检查471次,取缔非法行医点490家,对76家无证行医点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7.2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例;全市查处“两非”案件16起,处理违法人员14人。
(七)均等化服务深化完善。继续强化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双向考核”工作机制,探索实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第三方评估工作。积极开展流动人口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以出租房管理为重点,及时排查计划外怀孕和违法生育行为。继续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示范窗口创建工作,深化推进“牵手服务”活动,建德、淳安等地与主城区牵手结对共同开展服务。深入开展“市民化”服务,落实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在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和集贸市场等设立了3400个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其中24小时免费发放点35个,另外,设立避孕药具自动售套机1740个。今年以来,为89.5万人次外来育龄妇女提供了免费计生技术服务,为408例符合条件的外来产妇提供了住院分娩补助。
(八)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认真做好人口计生、卫生机构重组背景下的思想统一和人心稳定工作,确保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强化计生干部能力素质培训,举办了一期区、县(市)人口计生局局长研修班、一期新闻宣传(信息)工作培训班、两期避孕节育技术培训班、两期计生指导站及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培训班、三期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培训班。同时,选送计生技术人员赴省、市医疗单位及科研机构进修学习,组织开展计生科技大练兵等活动,提高计生队伍的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
(九)人口研究深入开展。立足于杭州市情,着眼于未来发展,紧紧围绕服务人口、服务家庭、服务决策,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协作配合,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2014年,完成了《杭州市家庭服务需求调研报告》、《杭州市人口发展趋势报告》、《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对杭州市的效应研判及对策建议》等课题,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尽管2014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群众的生育意愿仍较强烈。中央出台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后,群众咨询很多,虽然这一政策的实施将缓解部分单独家庭违法生育产生的压力,但也在社会上产生了计划生育工作松动的误判,部分不符合政策的群众生育意愿增强,控制计划外生育的压力仍然较大。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有少数违法生育者钻政策空子,通过户籍迁移规避社会抚养费征收,影响了杭州公正公平的生育秩序。三是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难。部分流动人口重男轻女观念仍然存在、“两非”案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流动性、外地孕妇“赴杭生育”男孩比例高等原因,遏制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缺乏根本性的有效治理措施,综合治理工作任重道远。
2014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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