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 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二条、住宿须知
1、宿舍内的一切物品是为了员工所配备,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恶意破坏者,有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
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3点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3、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好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4、离开宿舍时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造成的危险性。
第三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使用电视,收音机或MP3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的睡眠。
4、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否则出现丢失后果自负。
5、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私自移动及拆卸。
6、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偷盗及伤风败俗行为。
7、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四条、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宿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乱拉乱扯电线,插座。
3、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熨头等交流电器。
4、人离灯熄、人走水关。
第五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内赌博,斗殴,酗酒者。
3、蓄意破坏宿舍物品及设施者。
4、有偷盗行为者。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3)
为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宿舍的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寝室长负责制的管理办法,寝室长可配合综合管理部制订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
二、员工入职后由本人申请,综合管理部登记并安排住宿,员工不得随意自行安排和调整房间,违者罚款50元。
三、员工辞职(或被劝退、开除等),将钥匙上缴寝室长、在履行辞职相关手续后,在寝室长现场监督下,即搬离职工宿舍,不得逗留,违者按100元/天标准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五、寝室长有权合理安排和调整房间人员,任何人不得拒绝;有异议可向公司办公室反映;寝室长负责打当月考勤,月底交办公室。
六、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垃圾随时清扫不得堆积,不得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七、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挂,起床后被子要叠放整齐,违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
八、各房间人员负责打扫本房间卫生,公司将不定期抽查,卫生检查不合格,按10元/人、次罚款。
九、 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高能器具,违者给予100元/次罚款。
十、 宿舍内禁止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一、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在宿舍留宿,遇亲友来访,逗留时间不得超过22:00;宿舍住宿员工要遵守作息时间,宿舍熄灯时间不得超过23:00,逾期影响他人休息者,20元/次罚款。
十二、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三、 宿舍内安有电器插座、空开等装置,凡私自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十四、宿舍为公司给试用期员工提供之福利,房租费用由公司支付,但水电费用由住宿员工分摊。
十五、 互帮互助,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十六、 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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