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思想汇报2014
敬爱的党支部: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在日新月异的改革时代,本届四中全会将主题明确为“依法治国”,明确指向“权大于法”这一公权力痼疾,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搬开绊脚石。会议亦被称为判断中国改革走向的风向标。除了依法治国议题外,中央部分人事变动亦是此次全会看点。
十五大上,依法治国方略首次被提升到执政党和国家政治层面,并在历次党代会上一再重申。但17年来,将研究“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主题,还是头一次。十八届四中全会肯定会涉及有关依法治国的所有重大问题,比如,如何用法律规范执政行为和治理方式,如何加大司法改革的力度、遏制司法腐败,如何把反腐败纳入法制反腐、制度反腐的框架,如何用法律构建制度笼子管人、管权、管事,如何保障人民用法律监督执政党和政府等。
从1997年中共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后,尽管我国法律条文越来越完善,但法治效果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所以,要想使中国真的走向法治,就必须有新的重大举措。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解决污染、食品药品安全、民生、社会保障等问题都离不开法治。只有加强这些方面的立法,并且得到有效执行,才有可能解决问题。
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将作出的具体部署在立法方面,至少有3个重点:1、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或推进重点领域立法。2、突出立法引领推动改革的作用。3、进一步完善监督审查制度和机制。执法方面,至少有3项举措。1、执法权将相对集中,执法层级将减少。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3、执法所需经费将由财政保障,杜绝靠罚款养活执法人员的现象。此外,还将实现一大转变。通过简政放权,让政府少管一些,可以从根本上改变野蛮执法、违法执法、选择性执法。司法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此后召开的中央深改小组二次、三次会议对司法改革作了许多部署。四中全会将细化这些部署。
除了依法治国议题外,中央部分人事变动亦是此次全会看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一名大学生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我,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近期自身党性修养培养的重点。
经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意识到自身还有很多缺点和不足,对党的了解也不够深刻。我会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关心国家大事,深入分析新形势下我党面临的新情况。求真务实,不说空话、套话。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坚持原则,敢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多与党组织和同学们交流,时刻保持和发展党员的先进性。
经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使我看到了中国共产党对于自身历史及现今形势的客观评价,也看到了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不断努力和坚强决心,这些无不更加坚定我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的决心。虽然我还未成为一名正式党员,但我要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紧密团结在以习近总书记为领导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共同迎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明天,永远不辜负党组织对我的信任和期望!
汇报人:三水点靠木
2014年10月xx日
【第二篇】
尊敬的党支部:
金秋十月,中国的依法治国进程迎来重要时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
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大力建设法治中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担当的时代使命。
解决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国家治理体系必须现代化——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说:“无论是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凝聚共识,还是激发动力、促进和谐、推动发展,只有更加自觉并善于运用法治——这个集中体现现代化治理本质要求的思维和方式,才能在法治轨道上寻求制度化解决之道。”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国家治理必须通过法制化才能定型精细化,增强执行力和运行力。”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认为,党的政策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进一步成熟后,通过立法程序将其上升为法律,用宪法法律加以确认、完善和定型。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国家治理能力必须提升——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依宪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要把宪法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与保障,强调法治思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强调宪法的教育与普及,形成社会共识与凝聚力;强调宪法确立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实现社会正义。
汇报人:www.3water.com
2014年10月xx日
【第三篇】
尊敬的党支部:
举世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昨天召开,依法治国据信是这次会议的焦点议题。中国社会对此充满了期待。
依法治国的概念在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上首次被写进大会报告,1999年被明确写入宪法。这十几年里中国的法治建设积累了大量基础性成果,“依法治国”也已在全体国民中耳熟能详。
然而我们逐渐搞懂,依法治国远不仅仅是一项国策,一个决定,它更是一种能力,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对中国这个现代化起步晚的大国来说,依法治国首先需要执政者的坚定决心,然后需要从开展立法到向全民普法、再到推进执法的一系列系统工程。这当中哪个环节松懈了,都可能影响全局。
应当说这些年中国法治建设在不断前进。这个领域承受的批评相当多,发生的公共危机似乎也最多。尽管它们导致了一时的痛苦,但这些痛苦后来大多转化成了促进依法治国的动力。社会很多力量都对这一局面做出了贡献,有时这些力量是彼此对立的,但它们的合力产生了正面效果。
我们以往听到的一些激进声音有不少是针对法治领域的,它们有些超越了当时的社会条件,甚至传达出对体制的某种对立情绪。但中国社会逐渐形成的弹性缓冲了它们的破坏力,容纳了这些声音的积极回响。
今天党的全会带领全社会关注依法治国,下大力气推进它,中国社会的整体准备显然与十几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语。中国的立法已基本形成体系,普法教育通过宣讲和一系列公共事件的处理已经深入人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经不再是个理念和口号,而是中国主流舆论十分严肃的要求和坚持。
中国社会各界对应当依法治国的共识达到空前的高度,它对社会生活以及政治层面的深入度也前所未有。比如人们对依法治国的最初理解是要规范社会运行,更多是针对老百姓的。而如今它的强调锋芒更多转向对权力的制约,如何确保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也成为官方主动参与探讨的问题。
“法治是治国理政基本方式”,“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些表述都已出现在中国官方正式文献和领导人的讲话中。这不仅是表述上的跨越,中国法治建设的行动已在准备迈上新台阶。
法治在一定意义上说已经是一种价值观,一些人会因此对这一领域做得不如意的地方每次都进行政治拷问,有时导致矛盾和冲突激化。通过这次四中全会,也通过对以往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回顾,或许我们能看得更清楚些:推进依法治国是这个国家整体上的真实努力,中国的主流力量在最近几十年里的确没想在这条并不容易的路上停顿。
民主、法治这些美好的概念很早就进入中国,但我们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大体搞明白:它们不是单刀直入,通过大跃进的方式就能实现的。我们必须铺就一块块现代化及社会综合建设的基石,其中的任何环节我们都不能绕开或省略。我们只能也必须划出一条充满理想、而又现实主义的轨迹。
汇报人:三水点靠木
2014年10月xx日
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思想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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