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in 职场文书 onMarch 04, 2014
篇一: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城市,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环境整洁优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临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繁荣、文明、和谐新临城”为目标,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理念,启动为期三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理顺体制,着力做好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环境卫生、街道交通秩序等整治工作,精雕细刻,精益求精。
二、主要工作
(一)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
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三级网络”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解决部门之间交叉管理、职责不清、标准不一等严重影响我县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为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工程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综合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环境卫生、市政、市容、绿化、规划管理以及流动商贩、露天经营、城市交通、客运秩序和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职能,达到城市管理高效、快捷、综合执法的目的。
(二)增加环卫基础设施
在新建道路、小区等处建设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同时,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购买必要的机械清扫车、垃圾清运车。
(三)加强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实行“一证管多证”模式
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将县城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分区,实施城区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力度。结合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各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停车场、水果专业市场、蔬菜专业市场、小吃(烧烤)市场、汽修建材市场等市场体系建设,为经营者提供合适场所。二是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结合市场建设,逐步取缔街道占道经营摊点。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在经营业主申请办理营业手续时,经建设局(城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其他部门办理有关证照,以免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四)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突破
1、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重点治理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墙体外立面包装、垃圾清扫、清运、公用设施维护及绿化亮化等工作。
2、公安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强对城区内养犬、户外遛犬的管理,并负责做好对狂犬、流浪犬的捕杀工作。
3、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清理整顿城市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县城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禁止大型运输车辆、未苫盖的运输车辆穿越城区。
4、环保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环境、噪声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企业污染、烧烤污染、噪声污染等进行治理。
5、工商局负责制定《县城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农贸市场卫生、摊位、设施及市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治理。
6、交通局负责制定《县城客运车辆、占道修车等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下车、占道修车等进行治理,并负责对穿越城区等级道路的维护管理。
以上各部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后报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监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城管局),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和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活动进展情况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结合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广泛宣传。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开通“12319”便民服务热线。文明办、爱卫办及各部门都要开展群众文明素质提升教育活动,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环境卫生意识等方面做好文章,通过群众素质的提高来改善城市环境。
(四)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在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各单位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累和完善城市管理的经验,探索新的管理措施。从细节入手,疏堵结合,变被动为主动,把环境整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长效管理轨道,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大城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篇二: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提出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县城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如何与时俱进,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通过精细化管理内在的系统性、网络性、程序性和透明性等来推进城市管理资源优化整合,管理流程科学再造,管理主体多元参与,成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够以信息为先导来整合、引导和分配城市管理资源;能够使城市管理从定性变为定量,静态变为动态,单一变为综合,滞后变为实时;能够促进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的创新和政府的职能转变,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实现“精细管理、严格执法、立体监督、提升形象”的管理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发展,精细规划的原则。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融、科学发展。因此,城市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尊重客观规律。要按照“十一五规划”和金堂县城市总体规划,对区域定位、道路辐射、城市设施等方面进行精细规划,尤其要对与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细微之处进行设计,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的衣、食、住、行、购、娱。同时,要突出我县地域特色,从街道景观、市政设施、雕塑小品、广场绿地、步行街、休闲场所、文化设施等方面凸显金堂历史、水文化等特色,形成金堂独有的城市风格。
(二)整合资源,综合管理的原则。树立“大城管”意识,探索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凝聚管理合力,降低管理成本。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把搞好城市管理作为共同目标,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创建合力,共同参与城市管理。
(三)依法行政,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注重以人为本、情法相融、疏堵并举。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余地;违规情况较轻的,要规范劝导,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对明显违法者,要严厉查处,注重效果;对屡教不改者,要从严入手,从重处罚;对打“擦边球”的,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服。
三、实施范围
(一)地域范围
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地域范围为整个县城建成区域。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先重点区域,后次要区域。重点区域 20XX年1月1日前实施运行,次要区域20XX年7月1日前实施运行。
(二)对象范围
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对象的范围,以《县城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中确定的四大类(市容市貌类、公用设施类、环境卫生类、园林绿化类)为主。
四、制定标准
要根据自身实际,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居民小区等方面入手,科学制定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并认真加以落实。
(一)体现精细标准。要从城市的功能设定、区域规划、设施管理等各个层面入手,全面进行精细化管理。无论是一个小区还是一栋楼房,无论是一条道路还是一盏路灯,无论是一片绿地还是一处管网,无论是一条斑马线还是一个禁行标志,均需本着规范、服务、便民的原则,从点滴入手,精心设计、务求科学、认真实施。
(二)体现运转快速。要特别注重处理问题的时限,建立反应迅速、行动及时的工作机制。比如,路面发生破损影响交通时的修补时限;沉陷扭曲的路沿石、台阶坡道、破损的人行道板的修复时限;接受市民诉求的受理时限和办结时限;如发生井盖缺失、破损,首先进行安全警示,然后于多少工作日内补装、更换;雨水箅子如出现缺失、破损,必须于多少工作日内补装、更换等。
(三)严格考核评比。要严格奖惩,实行“月考核、季奖惩、年表彰”制度;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以促进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在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有突出表现、成效显著、反映良好的,大力宣传表扬;对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缺乏责任心的,严格进行处罚,从而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依照标准,制定细则。依照城市管理标准,制定完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努力实现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
(二)打造样板,试点先行。采取“打造样板、组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行”的办法,以县城为样板,以十里大道、滨江路、中心广场等重点区域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试点,严格标准,细化责任,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探索研究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规律,最后全面推广。
(三)建立机制,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暗访通报制、有奖举报制、阳光公示制。明确管理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严格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使权利层层有、任务个个担、责任人人负,做到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 保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六、监督机制
制定了科学完善的标准,就必须要有严密的机制来保障落实。因此,要建立政府督导、部门督查、舆论监督、社会投诉的立体监督机制。
(一)政府督导。将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纳入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加强县级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坚持乡镇城市管理检查评比制度,加大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的督查、考核和验收。
(二)部门督查。加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和监督局属单位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防止和纠正不文明执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
(三)舆论监督。利用金堂电视台、金堂信息等新闻媒体,以正面宣传、反面曝光为主要手段,加强对破坏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违规违章行为的舆论监督力度,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社会投诉。采取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处理城市管理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诉求办结回复制,畅通信息渠道,从而达到市民认同,提升城管形象的目的。
七、宣传教育
面对城市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须不断拓宽城市管理工作渠道,大力加强宣传,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强劲合力,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管好执法队伍。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引导下属单位和执法队员相互交流,队员间、单位间开展竞赛,不断强化每个单位、每名队员的“精细化”管理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二)提高市民素质。采取多种形式,以家庭、社区、单位、团体、学校为基本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抓好广大市民讲文明、讲卫生、守法规、树新风、爱家乡的宣传教育,培养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法规意识,提高市民素质。
(三)加强法规宣传。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审批程序、执法纪律的宣传和解释,以实现与广大市民互动为前提,搭建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增进其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篇三: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随着管理区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总体水平还较低,跟不上发展形势的需要,重建设、轻管理、规范少的问题比较突出。为切实提高城镇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应有功能,根据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锡署发〔20XX〕6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城乡规划法》为纲领,认真贯彻落实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巴音胡硕镇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0)》,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城市建设,创新管理手段,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管有力、科学规范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原则;坚持整合城镇管理资源,优化城镇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原则;坚持创新城镇管理理念和手段,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的原则;坚持群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真正解决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的原则;坚持有效的开展城镇居民卫生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文明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的原则。
三、主要措施
(一)要根据《锡盟城镇精细化管理标准》的范围,围绕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公用行业、市政设施、园林规划、公共交通、居民小区、建筑工地、行政执法等管理内容,科学划分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形成管理区精细化管理体系。
(二)整合资源,理顺体制。以发挥市政投资最大效益为目标,统筹实施市政规划,统筹项目审查,统筹安排施工;建立完善市政、社区、街道城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城镇管理相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配合。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制,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
(三)实施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要通过实施全员精细化管理岗位培训,使每位参与管理的干部职工都能深入细致的学习、了解和熟练的掌握各自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能力,强化规范意识、自觉意识和执行能力、团队的整体管理能力。
(四)完善监督管理考评机制,实行以奖代拨的奖励机制。在完善城镇精细化管理评价体系和城镇管理精细化目标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城镇管理以奖代拨专项资金。将城镇规划管理、城镇精品工程建设、城镇街巷综合整治、城镇周边区域治理和城镇精细化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列为年度城镇管理的重点考评内容。考评实行分项考核,通过科学评价,按等级实施以奖代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镇管理的积极性。
(五)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加强宣传。要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的各项机制,完善检查考评的各项措施、制度及监督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利用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使精细化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考评内容家喻户晓,争取社会各界及全体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保障
成立管理区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郝秀川 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王利军 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朱克飞 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玉海 党委委员、公安局局长
成 员:
温宝龙 管委会主任助理、交通局局长
姚忠生 宣传部部长
谢海英 建设局局长
齐贵军 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艳明 建设局副局长、环保局局长
宋田有 公安局副局长
高天鹏 民政局局长
贾凤英 教育局局长
吕 行 计生卫生局局长
闫利军 巴音胡硕镇镇长
包青龙 工商局局长
毛建喜 农电局局长
陈志宏 环卫局局长
潘 峰 电视台台长
白玉和 网通分公司经理
刘大柱 移动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办公室主任:谢海英(兼)。
篇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城市环境,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按照省、市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 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从建设生态许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文明形象的要求出发,通过创新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标准,实行精细操作,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监督手段,实施科学管理,加强综合协作,塑造队伍形象,达到城市管理无盲区、无盲点的状态,实现“环境更加优良、容貌更加靓丽、功能更加完善、市民更加满意”的城市管理目标。
二、精细化管理范围
(一)许昌城市建成区局管道路(含文峰路北出入市口,华佗路和新兴路西出入市口)
(二)许昌城市规划区(含外环路以内)建筑工地
(三)局管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
三 、职责分工
(一)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西、延安路以东、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含帝豪路西段、华佗路西出入市口、新兴路西出入市口)区域内局管道路市容市貌、环卫公用设施的管理、执法、监察,协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华佗路、新兴路西出入市口的绿化管养和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完成华佗路西、新兴路西出入市口补植任务,全面提高绿化管养水平。
2、积极开展“四城同创”活动,坚持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认真完成创建活动阶段性目标任务。开展“三规范、四帮助”(三规范:即在市区次干道或背街小巷规划摊位,对修车摊点、修鞋摊点、修锁摊点实行规范化管理,解决摊点占道问题。四帮助:即帮助摊点进店、帮助摊点进院、帮助摊点进场,帮助摊点转行,彻底解决流动商贩沿街叫卖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症,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活动,切实落实“四净三无”(牌匾齐净、门窗洁净、墙面干净、设施清净、道路无摊点、店外无杂物、绿地无杂物)市容市貌标准,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3、按照市区夜景灯饰五年规划,重点对许继大道等公共地段重点区域进行亮化,提高市区夜景亮化水平。在20XX年三期楼体亮化的基础上,以楼顶亮化为重点,遵照以人为本、节约能源、避免光污染、经济实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楼体亮化档次。
4、以清理乱贴乱画为重点,开展沿街立面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沿街立面的脏、乱问题。
5、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专项整治活动,对不符合国家文明城、卫生城标准的牌匾标识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规范或拆除,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管理规范的广告牌匾设置新格局。
6、深入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项目,加大考核力度,在各大队三级考核中开展精细化管理,达到精细化管理网格覆盖每位队员、每条路段;力争把延安路、许由路(铁路以西)管理成精品线路,继续提高五一路、许继大道的管理标准,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二)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
1、负责京广铁路以东、清潩河以西、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含文峰路北出入市口)区域内局管道路市容市貌、环卫公用设施的管理、执法、监察,协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负责文峰路北出入市口的绿化管养和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完成文峰路北出入市口补植任务,全面提高绿化管养水平。
2、积极开展“四城同创”活动,坚持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认真完成创建活动阶段性目标任务。开展“三规范、四帮助”(三规范:即在市区次干道或背街小巷规划摊位,对修车摊点、修鞋摊点、修锁摊点实行规范化管理,解决摊点占道问题。四帮助:即帮助摊点进店、帮助摊点进院、帮助摊点进场,帮助摊点转行,彻底解决流动商贩沿街叫卖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症,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活动;切实落实“四净三无”(牌匾齐净、门窗洁净、墙面干净、设施清净、道路无摊点、店外无杂物、绿地无杂物)市容市貌标准,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3、按照市区夜景灯饰五年规划,重点对许继大道等公共地段重点区域进行亮化,提高市区夜景亮化水平。在20XX年三期楼体亮化的基础上,以楼顶亮化为重点,遵照以人为本、节约能源、避免光污染、经济实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楼体亮化档次。
4、以清理乱贴乱画为重点,开展沿街立面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沿街立面的脏、乱问题。
5、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专项整治活动,对不符合国家文明城、卫生城标准的牌匾标识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规范或拆除,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管理规范的广告牌匾设置新格局,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6、深入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项目,加大考核力度,在各大队三级考核中开展精细化管理,达到精细化管理网格覆盖每位队员、每条路段;把建设路、颖昌大道、七一路、建安大道、许由路(铁路以东)作为全市精细化考核达标试点道路;做好莲城大道、七一路及北出入市口的市容市貌和绿化管养工作,确保市政、绿化设施良好,绿化造型、养护保持市区领先水平。
(三)环境卫生管理处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东、清潩河以西、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局管道路(包括许由路立交桥、新兴路立交桥全部、八一路立交桥中心以东,文峰路北出入市口至外环大转盘)快慢车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果皮箱清掏和果皮箱上及周边路面污渍的清擦和全市局管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和道路冲洗任务,做到每天两清扫、两收集、全天保洁。按照“六无”卫生标准,即无尘土、无烟头、无杂物(纸屑、果皮)、无痰迹、无死角、无树叶,清扫到边到沿,作业无盲区。
2、负责市区内局管环卫基础设施(水冲式公厕、机械化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对市区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实行定点、包街、连片清运,做到密闭运输、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清运率达到100%。按标准对垃圾中转站实行长效化管理,达到站内外卫生干净整洁,无垃圾积存,无杂物堆放的要求。
4、按标准对市区处管公厕进行经常性的管理、保洁和粪便清掏及运输,达到“设施全、地面平、立面净、地面净、便池净、无异味、无乱画、无杂物、无缺损、无蚊蝇”;对损坏的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夏秋季认真做好厕所的消杀工作,达到少蝇无蛆,有消杀记录。
5、完善市区庞庄垃圾处理场配套设施,确保垃圾分拣车间和有机复合肥场正常运行;推行垃圾处理五化,探索垃圾处理分类化、产业化,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和100%。
6、完成20座公厕的升级改造和广场游园4座公厕的建设任务。更新垃圾集装箱、环卫车辆、果皮箱等环境设施。
(四)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西、延安路以东、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局管道路,包括八一路立交桥中心以西、北立交桥全段、西关桥全段、中立交全段、华佗路西出入市口和新兴路西出入市口道路全段道路快慢车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果皮箱清掏工作和果皮箱外体清擦工作。
2、积极做好局综合协作区内的管理工作。按标准做好铁西区主次干道、广场、立交桥、快慢车道、人行道“两清扫两收集全天保洁”工作,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3、按照“六无”卫生标准,即无尘土、无烟头、无杂物(纸屑、果皮)、无痰迹、无死角、无树叶,清扫到边到沿,作业无盲区。
4、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维护门前公共秩序。
(五)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市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工作。
2、负责对市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实施统一清运、统一处置、统一管理、统一证件、统一收费,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3、负责对市区参运建筑垃圾及车辆的检查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私拉乱运车辆,取缔“三无”车辆。
4、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市区、规划区建筑垃圾处置费的交纳管理工作。
5、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清运辖区堆放的建筑垃圾。
(六)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2、加大对许昌城市规划区(除许昌县外,外环路以内)生活垃圾私拉乱倒、随意倾倒的管理和查处力度。
3、查处三个出入市口(文峰路北、新兴路、华陀西路)夜间生活垃圾乱拉乱倒。
四、精细化管理内容与标准
(一)市容市貌管理标准
1、牌匾齐净
⑴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必须经市政府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
⑵主次干道沿街所有单位、门店一店一牌(匾),同一栋楼体或建筑物上的牌匾高度、厚度一致,无破坏建筑物立面景观(二楼以上、楼顶以下)。
⑶门头牌匾设置整齐、牢固,字画设置美观,与建筑物立面能够保持协调,无油漆脱落、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现象。
⑷无未经批准(包括审批手续不完备)或未按批准的地点、形式、规格利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及其附近设施和树木设置户外广告、宣传栏牌以及横幅、条幅、灯箱、招牌等。
⑸无过期广告、无油漆脱落、字体残缺、亮化设施不全的广告设施(增加)、无不规范用语和用字广告。
⑹户外广告、临街画廊、橱窗、广告栏、宣传栏牌、招贴栏、阅报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匾、灯箱、雕塑等,保持整洁、牢固、美观。发现不整洁、牢固、美观的,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景观设置的户外广告,应及时上报市容科,由市容科通知广告公司及时维修。
⑺亮化设施保持完好,无损坏。
2、门窗洁净
沿街门店的门、橱窗玻璃上无粘贴文字、图案、宣传画,沿街卷闸门上无粘贴小广告,户外广告画面无胡喷乱画。
3、墙面干净
⑴沿街建筑物、墙体立面无胡喷乱涂广告。
⑵主次干道两侧的各类建筑物整体景观基本完好、整洁、美观,外装修无脱落、无褪色。
⑶沿街建筑物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不超出建筑物墙面,且规范整齐,无残缺、锈蚀。
⑷临街建筑物安装空调室外机(应离地30公分)、排气扇、广告灯箱等悬挂物不妨碍行人通行及安全,且规范、有序、整洁、卫生。
⑸沿街道路两侧无残墙断壁等。
4、设施清净
⑴报刊零售亭外四周无胡喷乱画,无乱扯乱挂(报纸、书刊、宣传牌)。
⑵墙壁、灯杆、桥墩、公交电车架线杆、公交候车亭、公交站牌、电话亭、人行道板、便民座椅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和树木上无违法违规张贴、刻画、涂写。
⑶主干道两侧电缆电线无乱扯乱拉。
⑷无未经批准擅自悬挂过街横幅,张贴标语。
⑸经批准悬挂过街横幅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高度、内容及规格要求悬挂。发现未按照标准要求悬挂的,应及时上报市容科,由市容科给被批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⑹标语内容无不规范用语和文字,无褪色、无污渍、无破损。
⑺无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用场地搭建建筑物。
⑻临街设置遮阳篷帐,应当做到整齐、清洁、美观,不妨碍行人通行。
⑼无未经审批设置报刊亭、商亭。
⑽无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搭建各类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外部装饰、封闭。
5、道路无摊点
⑴临街商店及其它临街经营者,无超出经营场所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⑵经批准占用道路或广场的商亭(棚)、摊点,无超出批准占用的范围时间和期限从事经营活动。
⑶无非法占道、占地从事露天烧烤、煎炸小食品。
⑷无非法摊点群。
⑸无游商浮贩。
⑹无非法占路、占地修车、洗车。
⑺无修车、修鞋、修锁等摊点占道经营。
⑻无小修理、小加工占道作业。
⑼无占用道路晾晒农作物等。
6、店外无杂物
⑴道路、广场、城市公共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无乱堆、乱放、乱弃物料和杂物。沿街门店、住户门前无店外摆放灯箱、无乱堆杂物或占道作业。
⑵主干道便民座椅、开放式办公区小景点及其周围5米范围内无乱丢乱弃现象。
⑶报刊零售亭外四周无乱摆放商品、物品。
⑷道路两侧无乱晒、乱挂衣物。
⑸临街建筑物的未封闭阳台、窗外、平台、屋顶、外走廊上无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⑹主干道临街房屋的窗台、阳台、平台外走廊堆放物品不得超过护栏高度。
⑺局管区域无建筑垃圾。
⑻沿街门店无乱泼污水、乱丢杂物、乱倒垃圾等。
7、绿地无杂物
⑴绿化管养监督及时到位。
⑵市政基础设施完好无破损。
⑶所管理的绿化带内无纸片、塑料袋、烟蒂等杂物。
(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⒈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⑴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明确,落实到人,定人定岗,清扫保洁率达100%。
⑵一、二级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及小街巷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高压冲水率达到20%。
⑶道路或人行道上各类作业产生物清理干净及时,无杂物、渣土等残留废弃物,卫生质量达到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路面干净,无卫生死角。
⑷无向雨水斗、明沟、绿化带和花坛扫倒杂物和焚烧杂物。
⑸主次干道每周冲洗二次,下雨过后或路面污染及时进行冲洗。
⒉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
⑴生活垃圾、粪便收集容器(设施)密闭完好,外体干净,垃圾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
⑵果皮箱内垃圾清理及时、不漫溢,箱体整洁、无污渍,箱体周围整洁无杂物。
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内外设备保持完好,无残缺、破损,完好率达80%。
⑷宣传、督促沿街门店、摊点实行垃圾容器化管理,垃圾废弃物收集及时,无乱倒、堆放垃圾。
⑸垃圾中转站站内外地面干净,无污物,无垃圾堆积、浮土、遗撒。
⑹垃圾中转站做到垃圾清运及时,无工具乱放,无垃圾积存,无杂物堆放,门窗墙面干净整洁,机械部分无蜘蛛网,起落架及大箱外整洁,无杂物、无积灰。
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生活垃圾、粪便清运车辆车容整洁,车体无损,密闭运输,按指定地点倾倒,无乱倒、乱卸现象。
⑻定时对大坑进行清掏,做到坑内无垃圾,无积水,无蛆。
⑼垃圾收集、运输人员无焚烧垃圾现象。
⑽每天坚持摇铃收集垃圾。
⒉公厕保洁和管理、粪便收集和运输
⑴公共厕所要有编号、电话、服务承诺、专人管理、保洁制度。
⑵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门窗、便池、照明灯具、洗手器、镜子、挂衣钩等设备齐全完好,无积灰、污物。
⑶大便槽蹲位整洁,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⑷公厕内墙面无乱涂乱画,地面整洁、无积水,卫生保洁质量应在控制指标内,公厕外墙面整洁,环境整洁卫生,保洁工具放置整齐。
⑤公厕全天保洁做到“四冲四扫”作业标准,厕内无明显异味,无蝇蛆。
⑹贮粪池粪便转运及时,无外溢。
⑺粪便运输车辆整洁,车体无粪迹污物。
⑻粪便运输过程中封闭严密,无滴漏洒落。
⑼粪便运输按指定地点倾倒,无任意排放、私自变卖粪便。
⒋环卫设施设备设置
⑴公共厕所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
⑵公厕设置居住用地设置为3—5座/km2,每500—800米设置一座;主、次干路每500—800米设置一座。
⑶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⑷水冲式公厕普及率≥90%。二类以上公厕≥10%,独立式便器公厕≥5%。
⑸垃圾中转站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服务半径不超过0.8公里,布局合理,数量足够。
⑹应在新建、扩建的居住区设置垃圾中转站,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⑺果皮箱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设置间距为:商业街道为50—100米,主次干道为100—200米,支路为200—400米。果皮箱设置应为双向设置。
⑻城市公交候车亭应设置果壳箱。
⑼垃圾、粪便收集、运输车辆及道路清扫、清洗车辆等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配置为2.5台/万人(以5T车计)。
⑽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建设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⑾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设备基本配套,保证运转正常。
⑿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有专人管理,有工作用房。
⒀处理场区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地面、通道无散乱垃圾,无溢流污水,定期消杀,基本无蝇,卫生达标。
⒁生活垃圾进出场、生产(运行)、卫生监测评价记录完整,资料定期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⒂处理场场区生产作业机械设备、仪表、仪器完好率达95%。
⒃生活垃圾场有垃圾检验措施,能有效控制有害垃圾进场,场内分区、分单元作业,渗沥液处理后出水监测数据全部达标或进入城市污水厂处理。
⒄粪便处理在密闭状态下进行,粪便不裸露,臭气不扩散。
⒅生活垃圾分拣车间、垃圾堆肥处理厂正常运行,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100%。
⒆场内(垃圾山)绿化管养及时,无枯死、无缺株。
(三)建筑垃圾管理
1、清运建筑垃圾车辆无沿途抛洒、不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2、局管区域无私拉乱倒建筑垃圾的。
3、规划区内非局管区域无私拉乱倒建筑垃圾的。
(四)生活垃圾管理
局主管的许南路、许禹路、文峰路、外环路内夜间无生活垃圾乱倒现象。
五、考核奖惩
(一)实行“三级”考评制度
局考核办为一级考评主体,对象为局属单位;局属单位考核组为二级考评主体,对象为所属大队(公司);局属单位所属大队(公司)考核人员为三级考评主体,对象为大队(公司)人员。局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局属单位的考评工作,同时指导、监督二级、三级考核。
对局属单位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考评,由局考核办采取日考评的办法进行。局考核办采取全天候、不间断、无缝隙的方式对市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要求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记入考核台帐。对督察反馈的问题,责任单位没有立即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单位全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加强效能监察实施责任追究规定》(许城管[20XX]066号文件)执行,实行扣分制(在总分中扣除相应分值)。
局每半年对各单位精细化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排名,排名结果以局简报形式公布。
(二)依据排名结果兑现奖惩
季度内单位累计处罚满300分的,效能告诫一人次(效能告诫人员名单由所在单位提供;不能及时提供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效能告诫)。年度内个人被局效能告诫两次的,年度考核最高可定为合格;年度内个人被局效能告诫三次的,给予正式工作人员行政警告处分一次,全局通报批评,并在局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不称职),临时人员予以辞退;年度内个人被局效能告诫四次的,领导干部予以降职,正式工作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一次,交局人事教育科离岗培训三个月,每月发600元基本生活费;年度内个人被局效能告诫五次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正式工作人员予以辞退或限期调离城管系统。
单位可根据个人实践工作表现,向局考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对工作中表现较差的个人给予效能告诫。
季度考评排名末位的,给予全局通报。
年度排名末位的,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写出深刻检查,给予全局通报批评。
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给予领导班子黄牌警告,对单位班子成连续三年排名末位的,免去主要领导职务,调整领导班子成员。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该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完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对精细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执法管理人员的“精细化”意识。
(二)细化标准,完善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精细化管理标准,量化管理目标、细化管理标准、强化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实施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使精细化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做到精益求精、细致入微,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夯死责任,严格落实。实行城市精细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人,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使权利层层有、任务个个担、责任人人化管理取得实效。
(四)认真督查,严格考评。局考核办要根据方案要求,按照标准对局属单位认真督查,严格考评,对在考评中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效能问责。各单位要落实好“二、三级考核”制度,按照要求每月汇总本单位考评情况,并报考核办备查。
篇五: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我区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经济强区、生态名区、精品城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市建设管理为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建设管理粗放问题。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有机统一的原则。把精细化管理贯穿到城市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2. 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满足人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又要通过宣传引导,提高人的文明素质。既要加大投入,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具体问题,又要探索城市精细化管理机理,解决城市建设管理的深层次问题。
3. 坚持依法管理,开拓创新的原则。既要更加严格地贯彻执行现有的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又要加强学习,与时俱 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握新时期城市管理的客观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自觉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新矛盾。
二、工作目标
认 真查找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程序和标准,逐步建立起属地管理和部门联合协作相结合、政府主管和群众参与相结合、制度 约束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种破坏环境容貌的行为保持高 压态势,并采取工程措施对城市环境脏乱差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把城市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的轨道。
三、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组织城市精细化管理宣传活动
由宣传部负责,通过各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内涵和意义,提高全民文明意识,发挥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精细化管理活动,自觉爱护城市环境和公共设施,主动监督城市管理各单位的管理活动,创造民主评议、公众评价和舆论监督的氛围。
(二)组织城市精细化管理学习交流活动
由 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城管办)负责,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主题,组织城市管理各环节包括城市规划建设、城管执法、市政园林、环境保护、工商管理、 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等部门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法规、文件和规范标准,通过会议、座谈、参观交流等形式,转变思想观念,开阔眼界,提 高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单位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认识水平。
(三)建立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
1、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强化 街道办事处的社区管理职能,实现管理重心下移。由人事劳动局负责,按照威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道管理体制的意见》和我区有关文件精神,协调有关 职能部门,下放城市管理相关的事权,明确社区参与城市管理的内容、职责、权利义务和办事程序。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辖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 订完善相关制度,协调职能部门开展环境综合征整治活动,督导辖区村(社区)成立专门环卫作业队伍,配备垃圾容器,与辖区内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将 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并按时组织检查考核。街道办事处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完善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由城管办牵 头,加强项目审批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合理确定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对可能影响城市环境、容貌、卫生和群众生活的项目,要充分征求相关单位、特别 是社区的意见。要坚持“权责对等、批管并重”的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分工,认真履行批后管理职责。城管办要及 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建立城市管理影响评价的社会化参与机制。由城管办负责,从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建 筑工地管理、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和“五小行业”审批管理四个方面入手,通过民意调查、社会舆论等途径,每月评选对城市环境容貌卫生和群众生活产生严重不良影 响的项目或事件。评价结论每季度汇总经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后公开发布,并作为城市管理有关职能部门下一步改进工作的依据。评价结论与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物业等单位有关的,记入企业信用考核档案。
4、建立城乡规划约束引导机制。国土资源分局在土地拍卖操作中要注意保持规划的完整性, 规划分局在确立用地红线时原则上要以路、以完整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区域为界,成方成块拍卖,防止零星开发建设,避免零星开发造成的项目之间不协调;如果同 一地块确需多家开发单位共同开发,建设局应对各方施工图设计及有关建设内容进行专门审查、协调,提出《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5、完善工程管理制度。由建设局负责完善落实以下四项制度:
(1)完善图纸审查制度,保证设计深度,扩大施工图审查范围,提高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必须涵盖所有专业,特别是基础设施配套的全部内容,包括附属工程,以保证建筑物功能完善,配套齐全。对太阳能热水器等附属设施,提倡一体化设计、统一安装。
(2)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扩大工程质量监督范围。逐步将所有建设工程,包括道路、给排水、热力、燃气、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建设管理范围,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监理,确保工程建设的档案资料完整。
(3)进一步完善、深化行业企业信用考核机制。将信用考核范围扩大到开发、建设、市政、物业等所有行业;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完善、细化、量化制度条款,便于考核监督;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资质考核和升降级挂钩,促进行业企业自我加压、自我约束、规范发展。
(4) 完善建筑工地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发建设单位是建筑工地环境管理责任人。开发项目的环境管理期限自取得土地使用权 起至项目通过综合验收止。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施工图审查阶段以前,由国土分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对土地进行围挡,施工图审查阶段以后由建设局负责接手管 理。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的环境管理期限自破挖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为止,由市政局负责监督管理。
6、完善城市建设统计指标管理体系。由建设 局牵头,制订完善城市建设统计指标管理制度,明确各专业部门上报供水、供电、供热、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统计指标的具体要求,并组织力量 对以前缺失的统计指标进行调查、摸底和测算,逐步健全城建统计指标上报、汇总、发布管理体系。
(四)提高物业管理精细化水平
1、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覆盖面。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建设局配合,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未纳入物业管理的住宅楼(区)实行有偿物业管理,鼓励提倡公共建筑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
2、 加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的维护管理。建设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提高小区绿化养护水平,及时对缺损的绿化进行补栽补植;要按照维护规程加强对排水设施的清 淤维护。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市政局、执法局四大队配合,对市政维护范围以外的背街小巷、道路红线和建筑物之间硬化地面坑洼不平、排水不畅等进行全面普查, 制定整改计划。有业主和产权单位的,督促其进行整改、维护。没有明确产权单位的,安排专项资金分期分批整治。
(五)加强城中河保护和污染治理
市政局要加强对城中河道的管护,并协助环保、执法部门严查污水违规排放行为。
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区统一管护范围以外河道的环境整治,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督促河边的村(社区)设置足够的垃圾容器。
市政局和执法局四大队要配合街道办事处加强沿河垃圾的收集、清运。对工商业户向河道倾倒垃圾的,要严厉查处,并责成其与环卫单位签订垃圾清运合同。
工商分局要严格审批控制新设立的洗车、餐饮等工商业户的排污条件,从源头上杜绝新增污染源。
环保分局和执法局四大队要每月组织巡查,及时发现违法排污、乱倒垃圾等问题,依法加大查处力度。
(六)加强联合执法
加 强日常管理和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相结合。由城管办牵头,成立由建设、市政、执法、公安、工商、环保、交警、卫生、水务、街道办事处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单位 组成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要制定集贸市场和“五小行业”环境容貌标准,对全区集贸市场和“五小行业”进行全面普查和评估鉴定,提出整改目标,确定整改内 容,研究整治措施,建立管理档案。工作小组每月一周集中办公,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集贸市场和 “五小行业”造成的环境容貌问题。整治活动经费由财政审核拨付。
(七)提高市政公用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
1、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提高设施完好率。市政局要每月对绿化养护范围内植被进行全面普查,及时补栽补种;对维护管理范围内检查井不完整、不平整的,要及时维修更换;对破损的道路及时进行修补。
2、加强部门协调。水务、供电、供热、通讯等各专业部门要对各自的专业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制订整改计划,进行有序的整治改造。
3、实施重点工程改造。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要求,投资约880万元,实施道路、路灯、绿化、排水等基础设施整治和旧住宅小区整治工程。
(1)道路整治工程:疏导道路低洼地带的积水,修补部分路段因施工机械碾压造成非正常破损,对疏港路连接路口、雨水口等进行整治。
(2)路灯系统整治工程:完善路灯程控系统,在较偏远地带建立远程监控防盗系统,解决区内主要路口道路照明亮度不足的问题,更新改造破旧路灯等。
(3)管网整治工程:对留学生创业园、凤凰小区、新都小区、蒿泊大街两侧雨污混排问题进行整治,加快实施成大线、海峰河南侧网点、长峰商业网点污水并网工程。
(4)皇冠北区整治工程:对皇冠北区范围内停车场、破损的人行道、老化的雨污水管道、绿化、路灯等设施进行整治改造。
四、组织领导
成 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和要求 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各配合单位按各自职责搞好配合,进一步分解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月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落实联络 人员,定期组织自查,按月报告工作进度。建设局要每月组织检查调度考核,考核结果计入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考核成绩。
为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城市,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环境整洁优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临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繁荣、文明、和谐新临城”为目标,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理念,启动为期三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理顺体制,着力做好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环境卫生、街道交通秩序等整治工作,精雕细刻,精益求精。
二、主要工作
(一)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
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三级网络”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解决部门之间交叉管理、职责不清、标准不一等严重影响我县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为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工程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综合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环境卫生、市政、市容、绿化、规划管理以及流动商贩、露天经营、城市交通、客运秩序和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职能,达到城市管理高效、快捷、综合执法的目的。
(二)增加环卫基础设施
在新建道路、小区等处建设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同时,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购买必要的机械清扫车、垃圾清运车。
(三)加强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实行“一证管多证”模式
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将县城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分区,实施城区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力度。结合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各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停车场、水果专业市场、蔬菜专业市场、小吃(烧烤)市场、汽修建材市场等市场体系建设,为经营者提供合适场所。二是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结合市场建设,逐步取缔街道占道经营摊点。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在经营业主申请办理营业手续时,经建设局(城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其他部门办理有关证照,以免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四)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突破
1、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重点治理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墙体外立面包装、垃圾清扫、清运、公用设施维护及绿化亮化等工作。
2、公安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强对城区内养犬、户外遛犬的管理,并负责做好对狂犬、流浪犬的捕杀工作。
3、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清理整顿城市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县城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禁止大型运输车辆、未苫盖的运输车辆穿越城区。
4、环保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环境、噪声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企业污染、烧烤污染、噪声污染等进行治理。
5、工商局负责制定《县城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农贸市场卫生、摊位、设施及市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治理。
6、交通局负责制定《县城客运车辆、占道修车等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县城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随意上下车、占道修车等进行治理,并负责对穿越城区等级道路的维护管理。
以上各部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后报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监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城管局),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和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活动进展情况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结合深入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广泛宣传。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开通“12319”便民服务热线。文明办、爱卫办及各部门都要开展群众文明素质提升教育活动,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环境卫生意识等方面做好文章,通过群众素质的提高来改善城市环境。
(四)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在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各单位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累和完善城市管理的经验,探索新的管理措施。从细节入手,疏堵结合,变被动为主动,把环境整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长效管理轨道,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大城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篇二: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提出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县城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县城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如何与时俱进,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通过精细化管理内在的系统性、网络性、程序性和透明性等来推进城市管理资源优化整合,管理流程科学再造,管理主体多元参与,成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够以信息为先导来整合、引导和分配城市管理资源;能够使城市管理从定性变为定量,静态变为动态,单一变为综合,滞后变为实时;能够促进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的创新和政府的职能转变,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实现“精细管理、严格执法、立体监督、提升形象”的管理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发展,精细规划的原则。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融、科学发展。因此,城市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尊重客观规律。要按照“十一五规划”和金堂县城市总体规划,对区域定位、道路辐射、城市设施等方面进行精细规划,尤其要对与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细微之处进行设计,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的衣、食、住、行、购、娱。同时,要突出我县地域特色,从街道景观、市政设施、雕塑小品、广场绿地、步行街、休闲场所、文化设施等方面凸显金堂历史、水文化等特色,形成金堂独有的城市风格。
(二)整合资源,综合管理的原则。树立“大城管”意识,探索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凝聚管理合力,降低管理成本。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把搞好城市管理作为共同目标,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创建合力,共同参与城市管理。
(三)依法行政,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注重以人为本、情法相融、疏堵并举。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落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余地;违规情况较轻的,要规范劝导,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对明显违法者,要严厉查处,注重效果;对屡教不改者,要从严入手,从重处罚;对打“擦边球”的,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服。
三、实施范围
(一)地域范围
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地域范围为整个县城建成区域。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先重点区域,后次要区域。重点区域 20XX年1月1日前实施运行,次要区域20XX年7月1日前实施运行。
(二)对象范围
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对象的范围,以《县城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中确定的四大类(市容市貌类、公用设施类、环境卫生类、园林绿化类)为主。
四、制定标准
要根据自身实际,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居民小区等方面入手,科学制定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并认真加以落实。
(一)体现精细标准。要从城市的功能设定、区域规划、设施管理等各个层面入手,全面进行精细化管理。无论是一个小区还是一栋楼房,无论是一条道路还是一盏路灯,无论是一片绿地还是一处管网,无论是一条斑马线还是一个禁行标志,均需本着规范、服务、便民的原则,从点滴入手,精心设计、务求科学、认真实施。
(二)体现运转快速。要特别注重处理问题的时限,建立反应迅速、行动及时的工作机制。比如,路面发生破损影响交通时的修补时限;沉陷扭曲的路沿石、台阶坡道、破损的人行道板的修复时限;接受市民诉求的受理时限和办结时限;如发生井盖缺失、破损,首先进行安全警示,然后于多少工作日内补装、更换;雨水箅子如出现缺失、破损,必须于多少工作日内补装、更换等。
(三)严格考核评比。要严格奖惩,实行“月考核、季奖惩、年表彰”制度;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以促进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在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有突出表现、成效显著、反映良好的,大力宣传表扬;对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缺乏责任心的,严格进行处罚,从而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依照标准,制定细则。依照城市管理标准,制定完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努力实现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
(二)打造样板,试点先行。采取“打造样板、组织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行”的办法,以县城为样板,以十里大道、滨江路、中心广场等重点区域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试点,严格标准,细化责任,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探索研究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规律,最后全面推广。
(三)建立机制,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暗访通报制、有奖举报制、阳光公示制。明确管理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严格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使权利层层有、任务个个担、责任人人负,做到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 保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六、监督机制
制定了科学完善的标准,就必须要有严密的机制来保障落实。因此,要建立政府督导、部门督查、舆论监督、社会投诉的立体监督机制。
(一)政府督导。将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纳入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加强县级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坚持乡镇城市管理检查评比制度,加大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的督查、考核和验收。
(二)部门督查。加强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和监督局属单位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防止和纠正不文明执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
(三)舆论监督。利用金堂电视台、金堂信息等新闻媒体,以正面宣传、反面曝光为主要手段,加强对破坏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违规违章行为的舆论监督力度,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社会投诉。采取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处理城市管理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诉求办结回复制,畅通信息渠道,从而达到市民认同,提升城管形象的目的。
七、宣传教育
面对城市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须不断拓宽城市管理工作渠道,大力加强宣传,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强劲合力,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管好执法队伍。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引导下属单位和执法队员相互交流,队员间、单位间开展竞赛,不断强化每个单位、每名队员的“精细化”管理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二)提高市民素质。采取多种形式,以家庭、社区、单位、团体、学校为基本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抓好广大市民讲文明、讲卫生、守法规、树新风、爱家乡的宣传教育,培养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法规意识,提高市民素质。
(三)加强法规宣传。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审批程序、执法纪律的宣传和解释,以实现与广大市民互动为前提,搭建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增进其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篇三: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随着管理区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总体水平还较低,跟不上发展形势的需要,重建设、轻管理、规范少的问题比较突出。为切实提高城镇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应有功能,根据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锡署发〔20XX〕6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城乡规划法》为纲领,认真贯彻落实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巴音胡硕镇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0)》,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城市建设,创新管理手段,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管有力、科学规范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原则;坚持整合城镇管理资源,优化城镇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原则;坚持创新城镇管理理念和手段,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的原则;坚持群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真正解决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的原则;坚持有效的开展城镇居民卫生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文明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的原则。
三、主要措施
(一)要根据《锡盟城镇精细化管理标准》的范围,围绕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公用行业、市政设施、园林规划、公共交通、居民小区、建筑工地、行政执法等管理内容,科学划分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形成管理区精细化管理体系。
(二)整合资源,理顺体制。以发挥市政投资最大效益为目标,统筹实施市政规划,统筹项目审查,统筹安排施工;建立完善市政、社区、街道城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城镇管理相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配合。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制,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
(三)实施岗位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要通过实施全员精细化管理岗位培训,使每位参与管理的干部职工都能深入细致的学习、了解和熟练的掌握各自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能力,强化规范意识、自觉意识和执行能力、团队的整体管理能力。
(四)完善监督管理考评机制,实行以奖代拨的奖励机制。在完善城镇精细化管理评价体系和城镇管理精细化目标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城镇管理以奖代拨专项资金。将城镇规划管理、城镇精品工程建设、城镇街巷综合整治、城镇周边区域治理和城镇精细化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列为年度城镇管理的重点考评内容。考评实行分项考核,通过科学评价,按等级实施以奖代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镇管理的积极性。
(五)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加强宣传。要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的各项机制,完善检查考评的各项措施、制度及监督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利用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使精细化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考评内容家喻户晓,争取社会各界及全体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保障
成立管理区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郝秀川 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王利军 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朱克飞 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玉海 党委委员、公安局局长
成 员:
温宝龙 管委会主任助理、交通局局长
姚忠生 宣传部部长
谢海英 建设局局长
齐贵军 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艳明 建设局副局长、环保局局长
宋田有 公安局副局长
高天鹏 民政局局长
贾凤英 教育局局长
吕 行 计生卫生局局长
闫利军 巴音胡硕镇镇长
包青龙 工商局局长
毛建喜 农电局局长
陈志宏 环卫局局长
潘 峰 电视台台长
白玉和 网通分公司经理
刘大柱 移动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办公室主任:谢海英(兼)。
篇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城市环境,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按照省、市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 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从建设生态许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文明形象的要求出发,通过创新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标准,实行精细操作,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监督手段,实施科学管理,加强综合协作,塑造队伍形象,达到城市管理无盲区、无盲点的状态,实现“环境更加优良、容貌更加靓丽、功能更加完善、市民更加满意”的城市管理目标。
二、精细化管理范围
(一)许昌城市建成区局管道路(含文峰路北出入市口,华佗路和新兴路西出入市口)
(二)许昌城市规划区(含外环路以内)建筑工地
(三)局管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
三 、职责分工
(一)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西、延安路以东、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含帝豪路西段、华佗路西出入市口、新兴路西出入市口)区域内局管道路市容市貌、环卫公用设施的管理、执法、监察,协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华佗路、新兴路西出入市口的绿化管养和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完成华佗路西、新兴路西出入市口补植任务,全面提高绿化管养水平。
2、积极开展“四城同创”活动,坚持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认真完成创建活动阶段性目标任务。开展“三规范、四帮助”(三规范:即在市区次干道或背街小巷规划摊位,对修车摊点、修鞋摊点、修锁摊点实行规范化管理,解决摊点占道问题。四帮助:即帮助摊点进店、帮助摊点进院、帮助摊点进场,帮助摊点转行,彻底解决流动商贩沿街叫卖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症,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活动,切实落实“四净三无”(牌匾齐净、门窗洁净、墙面干净、设施清净、道路无摊点、店外无杂物、绿地无杂物)市容市貌标准,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3、按照市区夜景灯饰五年规划,重点对许继大道等公共地段重点区域进行亮化,提高市区夜景亮化水平。在20XX年三期楼体亮化的基础上,以楼顶亮化为重点,遵照以人为本、节约能源、避免光污染、经济实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楼体亮化档次。
4、以清理乱贴乱画为重点,开展沿街立面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沿街立面的脏、乱问题。
5、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专项整治活动,对不符合国家文明城、卫生城标准的牌匾标识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规范或拆除,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管理规范的广告牌匾设置新格局。
6、深入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项目,加大考核力度,在各大队三级考核中开展精细化管理,达到精细化管理网格覆盖每位队员、每条路段;力争把延安路、许由路(铁路以西)管理成精品线路,继续提高五一路、许继大道的管理标准,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二)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
1、负责京广铁路以东、清潩河以西、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含文峰路北出入市口)区域内局管道路市容市貌、环卫公用设施的管理、执法、监察,协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负责文峰路北出入市口的绿化管养和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完成文峰路北出入市口补植任务,全面提高绿化管养水平。
2、积极开展“四城同创”活动,坚持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认真完成创建活动阶段性目标任务。开展“三规范、四帮助”(三规范:即在市区次干道或背街小巷规划摊位,对修车摊点、修鞋摊点、修锁摊点实行规范化管理,解决摊点占道问题。四帮助:即帮助摊点进店、帮助摊点进院、帮助摊点进场,帮助摊点转行,彻底解决流动商贩沿街叫卖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症,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活动;切实落实“四净三无”(牌匾齐净、门窗洁净、墙面干净、设施清净、道路无摊点、店外无杂物、绿地无杂物)市容市貌标准,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3、按照市区夜景灯饰五年规划,重点对许继大道等公共地段重点区域进行亮化,提高市区夜景亮化水平。在20XX年三期楼体亮化的基础上,以楼顶亮化为重点,遵照以人为本、节约能源、避免光污染、经济实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楼体亮化档次。
4、以清理乱贴乱画为重点,开展沿街立面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沿街立面的脏、乱问题。
5、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专项整治活动,对不符合国家文明城、卫生城标准的牌匾标识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规范或拆除,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管理规范的广告牌匾设置新格局,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6、深入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项目,加大考核力度,在各大队三级考核中开展精细化管理,达到精细化管理网格覆盖每位队员、每条路段;把建设路、颖昌大道、七一路、建安大道、许由路(铁路以东)作为全市精细化考核达标试点道路;做好莲城大道、七一路及北出入市口的市容市貌和绿化管养工作,确保市政、绿化设施良好,绿化造型、养护保持市区领先水平。
(三)环境卫生管理处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东、清潩河以西、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局管道路(包括许由路立交桥、新兴路立交桥全部、八一路立交桥中心以东,文峰路北出入市口至外环大转盘)快慢车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果皮箱清掏和果皮箱上及周边路面污渍的清擦和全市局管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和道路冲洗任务,做到每天两清扫、两收集、全天保洁。按照“六无”卫生标准,即无尘土、无烟头、无杂物(纸屑、果皮)、无痰迹、无死角、无树叶,清扫到边到沿,作业无盲区。
2、负责市区内局管环卫基础设施(水冲式公厕、机械化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对市区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实行定点、包街、连片清运,做到密闭运输、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清运率达到100%。按标准对垃圾中转站实行长效化管理,达到站内外卫生干净整洁,无垃圾积存,无杂物堆放的要求。
4、按标准对市区处管公厕进行经常性的管理、保洁和粪便清掏及运输,达到“设施全、地面平、立面净、地面净、便池净、无异味、无乱画、无杂物、无缺损、无蚊蝇”;对损坏的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夏秋季认真做好厕所的消杀工作,达到少蝇无蛆,有消杀记录。
5、完善市区庞庄垃圾处理场配套设施,确保垃圾分拣车间和有机复合肥场正常运行;推行垃圾处理五化,探索垃圾处理分类化、产业化,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和100%。
6、完成20座公厕的升级改造和广场游园4座公厕的建设任务。更新垃圾集装箱、环卫车辆、果皮箱等环境设施。
(四)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西、延安路以东、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局管道路,包括八一路立交桥中心以西、北立交桥全段、西关桥全段、中立交全段、华佗路西出入市口和新兴路西出入市口道路全段道路快慢车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果皮箱清掏工作和果皮箱外体清擦工作。
2、积极做好局综合协作区内的管理工作。按标准做好铁西区主次干道、广场、立交桥、快慢车道、人行道“两清扫两收集全天保洁”工作,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3、按照“六无”卫生标准,即无尘土、无烟头、无杂物(纸屑、果皮)、无痰迹、无死角、无树叶,清扫到边到沿,作业无盲区。
4、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维护门前公共秩序。
(五)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市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工作。
2、负责对市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实施统一清运、统一处置、统一管理、统一证件、统一收费,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3、负责对市区参运建筑垃圾及车辆的检查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私拉乱运车辆,取缔“三无”车辆。
4、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市区、规划区建筑垃圾处置费的交纳管理工作。
5、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清运辖区堆放的建筑垃圾。
(六)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2、加大对许昌城市规划区(除许昌县外,外环路以内)生活垃圾私拉乱倒、随意倾倒的管理和查处力度。
3、查处三个出入市口(文峰路北、新兴路、华陀西路)夜间生活垃圾乱拉乱倒。
四、精细化管理内容与标准
(一)市容市貌管理标准
1、牌匾齐净
⑴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必须经市政府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
⑵主次干道沿街所有单位、门店一店一牌(匾),同一栋楼体或建筑物上的牌匾高度、厚度一致,无破坏建筑物立面景观(二楼以上、楼顶以下)。
⑶门头牌匾设置整齐、牢固,字画设置美观,与建筑物立面能够保持协调,无油漆脱落、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现象。
⑷无未经批准(包括审批手续不完备)或未按批准的地点、形式、规格利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及其附近设施和树木设置户外广告、宣传栏牌以及横幅、条幅、灯箱、招牌等。
⑸无过期广告、无油漆脱落、字体残缺、亮化设施不全的广告设施(增加)、无不规范用语和用字广告。
⑹户外广告、临街画廊、橱窗、广告栏、宣传栏牌、招贴栏、阅报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匾、灯箱、雕塑等,保持整洁、牢固、美观。发现不整洁、牢固、美观的,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景观设置的户外广告,应及时上报市容科,由市容科通知广告公司及时维修。
⑺亮化设施保持完好,无损坏。
2、门窗洁净
沿街门店的门、橱窗玻璃上无粘贴文字、图案、宣传画,沿街卷闸门上无粘贴小广告,户外广告画面无胡喷乱画。
3、墙面干净
⑴沿街建筑物、墙体立面无胡喷乱涂广告。
⑵主次干道两侧的各类建筑物整体景观基本完好、整洁、美观,外装修无脱落、无褪色。
⑶沿街建筑物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不超出建筑物墙面,且规范整齐,无残缺、锈蚀。
⑷临街建筑物安装空调室外机(应离地30公分)、排气扇、广告灯箱等悬挂物不妨碍行人通行及安全,且规范、有序、整洁、卫生。
⑸沿街道路两侧无残墙断壁等。
4、设施清净
⑴报刊零售亭外四周无胡喷乱画,无乱扯乱挂(报纸、书刊、宣传牌)。
⑵墙壁、灯杆、桥墩、公交电车架线杆、公交候车亭、公交站牌、电话亭、人行道板、便民座椅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和树木上无违法违规张贴、刻画、涂写。
⑶主干道两侧电缆电线无乱扯乱拉。
⑷无未经批准擅自悬挂过街横幅,张贴标语。
⑸经批准悬挂过街横幅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高度、内容及规格要求悬挂。发现未按照标准要求悬挂的,应及时上报市容科,由市容科给被批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⑹标语内容无不规范用语和文字,无褪色、无污渍、无破损。
⑺无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用场地搭建建筑物。
⑻临街设置遮阳篷帐,应当做到整齐、清洁、美观,不妨碍行人通行。
⑼无未经审批设置报刊亭、商亭。
⑽无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搭建各类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外部装饰、封闭。
5、道路无摊点
⑴临街商店及其它临街经营者,无超出经营场所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⑵经批准占用道路或广场的商亭(棚)、摊点,无超出批准占用的范围时间和期限从事经营活动。
⑶无非法占道、占地从事露天烧烤、煎炸小食品。
⑷无非法摊点群。
⑸无游商浮贩。
⑹无非法占路、占地修车、洗车。
⑺无修车、修鞋、修锁等摊点占道经营。
⑻无小修理、小加工占道作业。
⑼无占用道路晾晒农作物等。
6、店外无杂物
⑴道路、广场、城市公共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无乱堆、乱放、乱弃物料和杂物。沿街门店、住户门前无店外摆放灯箱、无乱堆杂物或占道作业。
⑵主干道便民座椅、开放式办公区小景点及其周围5米范围内无乱丢乱弃现象。
⑶报刊零售亭外四周无乱摆放商品、物品。
⑷道路两侧无乱晒、乱挂衣物。
⑸临街建筑物的未封闭阳台、窗外、平台、屋顶、外走廊上无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⑹主干道临街房屋的窗台、阳台、平台外走廊堆放物品不得超过护栏高度。
⑺局管区域无建筑垃圾。
⑻沿街门店无乱泼污水、乱丢杂物、乱倒垃圾等。
7、绿地无杂物
⑴绿化管养监督及时到位。
⑵市政基础设施完好无破损。
⑶所管理的绿化带内无纸片、塑料袋、烟蒂等杂物。
(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⒈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⑴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明确,落实到人,定人定岗,清扫保洁率达100%。
⑵一、二级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及小街巷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高压冲水率达到20%。
⑶道路或人行道上各类作业产生物清理干净及时,无杂物、渣土等残留废弃物,卫生质量达到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路面干净,无卫生死角。
⑷无向雨水斗、明沟、绿化带和花坛扫倒杂物和焚烧杂物。
⑸主次干道每周冲洗二次,下雨过后或路面污染及时进行冲洗。
⒉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
⑴生活垃圾、粪便收集容器(设施)密闭完好,外体干净,垃圾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
⑵果皮箱内垃圾清理及时、不漫溢,箱体整洁、无污渍,箱体周围整洁无杂物。
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内外设备保持完好,无残缺、破损,完好率达80%。
⑷宣传、督促沿街门店、摊点实行垃圾容器化管理,垃圾废弃物收集及时,无乱倒、堆放垃圾。
⑸垃圾中转站站内外地面干净,无污物,无垃圾堆积、浮土、遗撒。
⑹垃圾中转站做到垃圾清运及时,无工具乱放,无垃圾积存,无杂物堆放,门窗墙面干净整洁,机械部分无蜘蛛网,起落架及大箱外整洁,无杂物、无积灰。
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生活垃圾、粪便清运车辆车容整洁,车体无损,密闭运输,按指定地点倾倒,无乱倒、乱卸现象。
⑻定时对大坑进行清掏,做到坑内无垃圾,无积水,无蛆。
⑼垃圾收集、运输人员无焚烧垃圾现象。
⑽每天坚持摇铃收集垃圾。
⒉公厕保洁和管理、粪便收集和运输
⑴公共厕所要有编号、电话、服务承诺、专人管理、保洁制度。
⑵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门窗、便池、照明灯具、洗手器、镜子、挂衣钩等设备齐全完好,无积灰、污物。
⑶大便槽蹲位整洁,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⑷公厕内墙面无乱涂乱画,地面整洁、无积水,卫生保洁质量应在控制指标内,公厕外墙面整洁,环境整洁卫生,保洁工具放置整齐。
⑤公厕全天保洁做到“四冲四扫”作业标准,厕内无明显异味,无蝇蛆。
⑹贮粪池粪便转运及时,无外溢。
⑺粪便运输车辆整洁,车体无粪迹污物。
⑻粪便运输过程中封闭严密,无滴漏洒落。
⑼粪便运输按指定地点倾倒,无任意排放、私自变卖粪便。
⒋环卫设施设备设置
⑴公共厕所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
⑵公厕设置居住用地设置为3—5座/km2,每500—800米设置一座;主、次干路每500—800米设置一座。
⑶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⑷水冲式公厕普及率≥90%。二类以上公厕≥10%,独立式便器公厕≥5%。
⑸垃圾中转站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服务半径不超过0.8公里,布局合理,数量足够。
⑹应在新建、扩建的居住区设置垃圾中转站,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⑺果皮箱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设置间距为:商业街道为50—100米,主次干道为100—200米,支路为200—400米。果皮箱设置应为双向设置。
⑻城市公交候车亭应设置果壳箱。
⑼垃圾、粪便收集、运输车辆及道路清扫、清洗车辆等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配置为2.5台/万人(以5T车计)。
⑽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建设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⑾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设备基本配套,保证运转正常。
⑿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有专人管理,有工作用房。
⒀处理场区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地面、通道无散乱垃圾,无溢流污水,定期消杀,基本无蝇,卫生达标。
⒁生活垃圾进出场、生产(运行)、卫生监测评价记录完整,资料定期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⒂处理场场区生产作业机械设备、仪表、仪器完好率达95%。
⒃生活垃圾场有垃圾检验措施,能有效控制有害垃圾进场,场内分区、分单元作业,渗沥液处理后出水监测数据全部达标或进入城市污水厂处理。
⒄粪便处理在密闭状态下进行,粪便不裸露,臭气不扩散。
⒅生活垃圾分拣车间、垃圾堆肥处理厂正常运行,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100%。
⒆场内(垃圾山)绿化管养及时,无枯死、无缺株。
(三)建筑垃圾管理
1、清运建筑垃圾车辆无沿途抛洒、不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2、局管区域无私拉乱倒建筑垃圾的。
3、规划区内非局管区域无私拉乱倒建筑垃圾的。
(四)生活垃圾管理
局主管的许南路、许禹路、文峰路、外环路内夜间无生活垃圾乱倒现象。
五、考核奖惩
(一)实行“三级”考评制度
局考核办为一级考评主体,对象为局属单位;局属单位考核组为二级考评主体,对象为所属大队(公司);局属单位所属大队(公司)考核人员为三级考评主体,对象为大队(公司)人员。局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局属单位的考评工作,同时指导、监督二级、三级考核。
对局属单位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考评,由局考核办采取日考评的办法进行。局考核办采取全天候、不间断、无缝隙的方式对市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要求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记入考核台帐。对督察反馈的问题,责任单位没有立即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单位全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加强效能监察实施责任追究规定》(许城管[20XX]066号文件)执行,实行扣分制(在总分中扣除相应分值)。
局每半年对各单位精细化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排名,排名结果以局简报形式公布。
(二)依据排名结果兑现奖惩
季度内单位累计处罚满300分的,效能告诫一人次(效能告诫人员名单由所在单位提供;不能及时提供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效能告诫)。年度内个人被局效能告诫两次的,年度考核最高可定为合格;年度内个人被局效能告诫三次的,给予正式工作人员行政警告处分一次,全局通报批评,并在局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不称职),临时人员予以辞退;年度内个人被局效能告诫四次的,领导干部予以降职,正式工作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一次,交局人事教育科离岗培训三个月,每月发600元基本生活费;年度内个人被局效能告诫五次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正式工作人员予以辞退或限期调离城管系统。
单位可根据个人实践工作表现,向局考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对工作中表现较差的个人给予效能告诫。
季度考评排名末位的,给予全局通报。
年度排名末位的,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写出深刻检查,给予全局通报批评。
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给予领导班子黄牌警告,对单位班子成连续三年排名末位的,免去主要领导职务,调整领导班子成员。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该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完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对精细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执法管理人员的“精细化”意识。
(二)细化标准,完善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精细化管理标准,量化管理目标、细化管理标准、强化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实施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使精细化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做到精益求精、细致入微,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夯死责任,严格落实。实行城市精细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人,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使权利层层有、任务个个担、责任人人化管理取得实效。
(四)认真督查,严格考评。局考核办要根据方案要求,按照标准对局属单位认真督查,严格考评,对在考评中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效能问责。各单位要落实好“二、三级考核”制度,按照要求每月汇总本单位考评情况,并报考核办备查。
篇五: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我区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经济强区、生态名区、精品城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市建设管理为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建设管理粗放问题。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有机统一的原则。把精细化管理贯穿到城市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2. 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满足人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又要通过宣传引导,提高人的文明素质。既要加大投入,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具体问题,又要探索城市精细化管理机理,解决城市建设管理的深层次问题。
3. 坚持依法管理,开拓创新的原则。既要更加严格地贯彻执行现有的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又要加强学习,与时俱 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握新时期城市管理的客观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自觉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新矛盾。
二、工作目标
认 真查找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程序和标准,逐步建立起属地管理和部门联合协作相结合、政府主管和群众参与相结合、制度 约束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种破坏环境容貌的行为保持高 压态势,并采取工程措施对城市环境脏乱差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把城市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的轨道。
三、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组织城市精细化管理宣传活动
由宣传部负责,通过各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内涵和意义,提高全民文明意识,发挥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精细化管理活动,自觉爱护城市环境和公共设施,主动监督城市管理各单位的管理活动,创造民主评议、公众评价和舆论监督的氛围。
(二)组织城市精细化管理学习交流活动
由 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城管办)负责,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主题,组织城市管理各环节包括城市规划建设、城管执法、市政园林、环境保护、工商管理、 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等部门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法规、文件和规范标准,通过会议、座谈、参观交流等形式,转变思想观念,开阔眼界,提 高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单位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认识水平。
(三)建立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
1、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强化 街道办事处的社区管理职能,实现管理重心下移。由人事劳动局负责,按照威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道管理体制的意见》和我区有关文件精神,协调有关 职能部门,下放城市管理相关的事权,明确社区参与城市管理的内容、职责、权利义务和办事程序。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辖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 订完善相关制度,协调职能部门开展环境综合征整治活动,督导辖区村(社区)成立专门环卫作业队伍,配备垃圾容器,与辖区内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将 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并按时组织检查考核。街道办事处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完善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由城管办牵 头,加强项目审批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合理确定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对可能影响城市环境、容貌、卫生和群众生活的项目,要充分征求相关单位、特别 是社区的意见。要坚持“权责对等、批管并重”的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分工,认真履行批后管理职责。城管办要及 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建立城市管理影响评价的社会化参与机制。由城管办负责,从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建 筑工地管理、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和“五小行业”审批管理四个方面入手,通过民意调查、社会舆论等途径,每月评选对城市环境容貌卫生和群众生活产生严重不良影 响的项目或事件。评价结论每季度汇总经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后公开发布,并作为城市管理有关职能部门下一步改进工作的依据。评价结论与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物业等单位有关的,记入企业信用考核档案。
4、建立城乡规划约束引导机制。国土资源分局在土地拍卖操作中要注意保持规划的完整性, 规划分局在确立用地红线时原则上要以路、以完整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区域为界,成方成块拍卖,防止零星开发建设,避免零星开发造成的项目之间不协调;如果同 一地块确需多家开发单位共同开发,建设局应对各方施工图设计及有关建设内容进行专门审查、协调,提出《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5、完善工程管理制度。由建设局负责完善落实以下四项制度:
(1)完善图纸审查制度,保证设计深度,扩大施工图审查范围,提高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必须涵盖所有专业,特别是基础设施配套的全部内容,包括附属工程,以保证建筑物功能完善,配套齐全。对太阳能热水器等附属设施,提倡一体化设计、统一安装。
(2)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扩大工程质量监督范围。逐步将所有建设工程,包括道路、给排水、热力、燃气、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建设管理范围,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监理,确保工程建设的档案资料完整。
(3)进一步完善、深化行业企业信用考核机制。将信用考核范围扩大到开发、建设、市政、物业等所有行业;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完善、细化、量化制度条款,便于考核监督;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资质考核和升降级挂钩,促进行业企业自我加压、自我约束、规范发展。
(4) 完善建筑工地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发建设单位是建筑工地环境管理责任人。开发项目的环境管理期限自取得土地使用权 起至项目通过综合验收止。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施工图审查阶段以前,由国土分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对土地进行围挡,施工图审查阶段以后由建设局负责接手管 理。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的环境管理期限自破挖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为止,由市政局负责监督管理。
6、完善城市建设统计指标管理体系。由建设 局牵头,制订完善城市建设统计指标管理制度,明确各专业部门上报供水、供电、供热、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统计指标的具体要求,并组织力量 对以前缺失的统计指标进行调查、摸底和测算,逐步健全城建统计指标上报、汇总、发布管理体系。
(四)提高物业管理精细化水平
1、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覆盖面。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建设局配合,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未纳入物业管理的住宅楼(区)实行有偿物业管理,鼓励提倡公共建筑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
2、 加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的维护管理。建设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提高小区绿化养护水平,及时对缺损的绿化进行补栽补植;要按照维护规程加强对排水设施的清 淤维护。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市政局、执法局四大队配合,对市政维护范围以外的背街小巷、道路红线和建筑物之间硬化地面坑洼不平、排水不畅等进行全面普查, 制定整改计划。有业主和产权单位的,督促其进行整改、维护。没有明确产权单位的,安排专项资金分期分批整治。
(五)加强城中河保护和污染治理
市政局要加强对城中河道的管护,并协助环保、执法部门严查污水违规排放行为。
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区统一管护范围以外河道的环境整治,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督促河边的村(社区)设置足够的垃圾容器。
市政局和执法局四大队要配合街道办事处加强沿河垃圾的收集、清运。对工商业户向河道倾倒垃圾的,要严厉查处,并责成其与环卫单位签订垃圾清运合同。
工商分局要严格审批控制新设立的洗车、餐饮等工商业户的排污条件,从源头上杜绝新增污染源。
环保分局和执法局四大队要每月组织巡查,及时发现违法排污、乱倒垃圾等问题,依法加大查处力度。
(六)加强联合执法
加 强日常管理和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相结合。由城管办牵头,成立由建设、市政、执法、公安、工商、环保、交警、卫生、水务、街道办事处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单位 组成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要制定集贸市场和“五小行业”环境容貌标准,对全区集贸市场和“五小行业”进行全面普查和评估鉴定,提出整改目标,确定整改内 容,研究整治措施,建立管理档案。工作小组每月一周集中办公,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集贸市场和 “五小行业”造成的环境容貌问题。整治活动经费由财政审核拨付。
(七)提高市政公用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
1、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提高设施完好率。市政局要每月对绿化养护范围内植被进行全面普查,及时补栽补种;对维护管理范围内检查井不完整、不平整的,要及时维修更换;对破损的道路及时进行修补。
2、加强部门协调。水务、供电、供热、通讯等各专业部门要对各自的专业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制订整改计划,进行有序的整治改造。
3、实施重点工程改造。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要求,投资约880万元,实施道路、路灯、绿化、排水等基础设施整治和旧住宅小区整治工程。
(1)道路整治工程:疏导道路低洼地带的积水,修补部分路段因施工机械碾压造成非正常破损,对疏港路连接路口、雨水口等进行整治。
(2)路灯系统整治工程:完善路灯程控系统,在较偏远地带建立远程监控防盗系统,解决区内主要路口道路照明亮度不足的问题,更新改造破旧路灯等。
(3)管网整治工程:对留学生创业园、凤凰小区、新都小区、蒿泊大街两侧雨污混排问题进行整治,加快实施成大线、海峰河南侧网点、长峰商业网点污水并网工程。
(4)皇冠北区整治工程:对皇冠北区范围内停车场、破损的人行道、老化的雨污水管道、绿化、路灯等设施进行整治改造。
四、组织领导
成 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和要求 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各配合单位按各自职责搞好配合,进一步分解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月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落实联络 人员,定期组织自查,按月报告工作进度。建设局要每月组织检查调度考核,考核结果计入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考核成绩。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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