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规范公司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假期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及分类
员工假期包括:法定假期、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调动假。
3.1法定假期:
元 旦:一天
春 节:三天
妇 女 节:半天(仅限女性员工)
国际劳动节:一天
国 庆 节:三天
清 明 节:一天
端 午 节:一天
中 秋 节:一天
备注:以上假期为法定假期,是带薪假期;当期放假通知具体时间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2 年假:
3.2.1 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受年假;
3.2.2 年假期间薪资照发;
3.2.3 年假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决定.具体如下: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累计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2.4年休假可用于抵冲事假,不兑换现金、并不累计。
3.2.5在确保完成部门工作的前提下,休假时间的安排由个人与所在部门协商后可连续休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间断累计休假。原则上在当年度使用(即入职满一年后,第二年开始使用并休完),若工作难以安排,当年无法完成休假,经公司领导审批,可延期至2个月内休完。过期后,假期不再保留。
3.2.6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3病假:
3.3.1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治疗休养可以申请病假,请假时间须在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的15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病假结束后且应于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病假手续;;需出示深圳市社保指定医院病假证明、病历本、药物清单及缴费发票,经人事行政部认定后,可享受病假待遇。以病假为名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3.2病假工资:员工每月病假2天以上、20天(含)以内的,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薪酬总额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超过20天以上,但在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按深圳市医疗保险福利待遇有关规定制定。
3.3.3假期届满不归,又未履行补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3.4事假:
3.4.1 员工因有事请假,须提前申请事假,事假公司有权不批准。如确有急事,可口头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获得批准后,事后2日内须补办手续;
3.4.2 员工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每年请事假不得超过20天(含)。
3.4.3 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对事假未经批准或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3.4.4 事假按工资100%扣发。
3.5婚假:
3.5.1 法定年龄结婚可获得3个连续日
3.5.2 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3.5.3如员工的结婚证书非本单位工作时取得的,则员工无权享用婚假;
3.5.4 适用于转正员工;
3.5.5 婚假必须于结婚证书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3.6 丧假:
3.6.1此假为带薪假期;
3.6.2全职员工可依据以下定义分别获得带薪丧假3个连续日。
3.6.3定义如下: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3天)
3.6.4丧假期间,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3.7 产假(此假为带薪假期):
3.7.1 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准生证、计生证、病例等):
3.7.1.1 女员工可以获得带薪产假连续98天,但是员工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控制政策;
3.7.1.2 如员工超过24周岁(第一胎),可再增加连续15天假期;
3.7.2流产假:如员工出现流产,则: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可给假14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可给假42天。
3.7.3 产后哺乳假待遇:女员工生育后一年内, 员工可向公司申请产后哺乳假, 哺乳时间每天一小时。
3.8陪护假:
3.8.1此假期为带薪假期;
3.8.2男员工因小孩出生可获得连续10天带薪假期;
3.8.3护理假应以“婴儿出生证明”为依据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用完。
4、职务代理人管理
4.1 员工请假、出差超过1天,应指定职务代理人,并于相关单据上注明。
4.2 当事人确定职务代理人后,应清晰、完整的进行工作交接,便于代理人开展工作。
4.3 代理人于当事人不在期间代行其职务,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行为。
4.4 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于签名后加(代)字。
4.5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的书面或口头报告。
4.6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应同时缺勤。
4.7 代理人因处理当事人业务不当,致使公司蒙受损失时,代理人与当事人应同受处分。
5、假期申请程序及权限
5.1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照假期审批权限报批,原则上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5.2 带薪假期,须提前三日办理申请手续,原则上申请假期不得与法定节假日连续;
5.3 《请假申请表》由人事行政部留存;
5.4 员工休假结束后,须于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时间办理销假手续。
6、节日补贴
6.1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公司设立节日福利。
6.2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凡在岗员工均享受公司节日福利。
6.3三八妇女节,凡在岗女员工均享受节日福利。
7、祝贺礼金
7.1结婚礼金:员工结婚,凭结婚证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7.2生育礼金:公司员工凭子女出生证明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8、员工体检
每年9-10月份,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满一年员工进行体检,当年度入职的员工,参加公司下年度组织的体检。
9、五险一金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在岗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和住房公积金,所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均由公司统一代缴代扣。
10、高温补贴
根据广东省高温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每年6月至10月,凡在岗员工均享受高温补贴。补贴额度根据政府规定制定并调整。
11、其他福利
11.1凡在岗员工每月享有不定时聚餐、员工生日会等其他福利。
11.2每年度公司将不定时举行员工旅游、年会等大型活动。
12、附则
12.1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订、解释、修订。
12.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2019假期福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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