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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民]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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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 民 」
第5章
5 : 1 耶和華 曉諭 摩西 說:
5 : 2 「你 吩咐 以色列人, 使 一切 長大 痲瘋的, 患漏症 的, 並因 死屍 染了污 穢 的, 都出營 外去。
5 : 3 無論 男女 都要 使 他們 出到營 外, 免得 污穢 他們的 營; 這營 是我 所 住的。」
5 : 4 以色列 人就 這樣 行, 使 他們 出到營 外。 耶和華 怎樣 吩咐 摩西, 以色列 人就 怎樣 行了。
5 : 5 耶和華 對 摩西 說:
5 : 6 「你 曉諭 以色列 人說: 無論 男女, 若 犯了 人所 常犯的 罪, 以至 干犯 耶和華, 那人 就有了 罪。
5 : 7 他 要 承認 所犯的 罪, 將 所 虧負 人 的, 如數 賠還, 另外 加上 五分 之一, 也歸與 所 虧負的人。
5 : 8 那人 若沒有 親屬 可受所 賠還的, 那所 賠還的 就要 歸 與 服事 耶和華的 祭司; 至於 那 為他 贖罪的 公 綿羊 是在 外。
5 : 9 以色列人 一切的 聖物 中, 所 帶到 祭司的 祭 都要 歸 與 祭司。
5 : 10 各人 所 分別 為聖的 物, 無論是 甚麼, 都要 歸 給 祭司。」
5 : 11 耶和華 對 摩西 說:
5 : 12 「你 曉諭 以色列 人說: 人的妻 若有 邪行, 得罪 她 丈夫,
5 : 13 有人 與她 同寢, 事情 嚴密, 瞞過她 丈夫, 而且 她 被 玷污, 沒有 作見證的 人, 當她 同寢 的 時候 也 沒有 被 捉住,
5 : 14 她 丈夫 為 疑 恨 的 靈 所 附, 疑 恨 她, 她 是被 玷污, 或是 她 丈夫 為 疑 恨 的 靈 所 附, 疑 恨 她, 她 並沒有 被 玷污,
5 : 15 這 人就 要將 妻 送到 祭司 那裏, 又為 她 帶著 大麥 麵 伊法 十分 之一 作 供物, 不可 澆 上油, 也 不可 加上 乳香; 因為 這是 疑 恨 的 素祭, 是 思念的 素祭, 使人 思念 罪孽。
5 : 16 「祭司 要使 那 婦人 近 前來, 站在 耶和華 面前。
5 : 17 祭司 要把 聖水 盛 在 瓦器 裏, 又從 帳幕的 地上 取 點 塵土, 放在 水中。
5 : 18 祭司 要叫 那 婦人 不 蒙著 頭, 站在 耶和華 面前, 把 思念的 素祭, 就是 疑 恨 的 素祭, 放在 她 手中。 祭司 手 裏 拿著 致 咒詛的 苦水,
5 : 19 要叫 婦人 起誓, 對她說: 『若沒有 人 與你 行淫, 也 未曾 與 丈夫 以外的人 作 污穢 的事, 你就 免受 這 致 咒詛 苦水的 災。
5 : 20 你若 背著 丈夫 與 別人 行了 污穢 的事, 在你 丈夫 以外 有人 與你 行淫,
5 : 21 祭司 叫 婦人 發咒 起誓, 願 耶和華 叫 你 大腿 朽爛, 肚腹 發脹, 耶和華 使你 在你 民 中 被人 咒詛, 成了 誓語;
5 : 22 並且 這 致 咒詛的 水 入 你的 腸 中, 要叫 你的 肚腹 發脹, 大腿 朽爛。』 婦人 要 回答 說: 『阿們, 阿們。』
5 : 23 「祭司 要寫 這 咒詛 的話, 將 所寫的 字 抹在 苦水 裏,
5 : 24 又叫 婦人 喝 這 致 咒詛的 苦水; 這水 要 進入 她 裏面 變 苦了。
5 : 25 祭司 要從 婦人的 手中 取 那疑 恨 的 素祭, 在 耶和華 面前 搖 一 搖, 拿到 壇 前;
5 : 26 又要 從 素 祭 中 取出 一把, 作為 這事的 記念, 燒在壇 上, 然後 叫 婦人 喝 這水。
5 : 27 叫 她喝了 以後, 她 若被 玷污, 得罪了 丈夫, 這致 咒詛的 水 必 進入 她 裏面 變 苦了, 她的 肚腹 就要 發脹, 大腿 就要 朽爛, 那 婦人 便要 在他 民 中 被人 咒詛。
5 : 28 若 婦人 沒有 被 玷污, 卻是 清潔的, 就要 免受 這 災, 且 要 懷孕。
5 : 29 「關乎 疑 恨 的 條例 乃是 這樣: 妻子 若 背著 丈夫 ,與 丈夫 以外的人 行了 污穢 的事, 被 玷污,
5 : 30 或是 人為 疑 恨 的 靈 所 附, 疑 恨 他的 妻, 那時 他 要叫 婦人 站在 耶和華 面前, 祭司 要在 她 身上 照 這 條例 而行。
5 : 31 男 人就 為 無罪, 婦人 必 擔當 自己的 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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