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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
[結]
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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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
「 結 」
第18章
18 : 1 耶和華 的話 又 臨到 我說:
18 : 2 「你們 在 以色列地 怎麼用 這 俗語 說 『父親 吃了 酸葡萄, 兒女 的 牙 酸 倒了』 呢?」
18 : 3 主 耶和華 說: 「我 指著 我的 永生 起誓, 你們 在 以色列 中, 必不 再有 用 這 俗語的 因由。
18 : 4 看 哪, 世人 都是 屬 我的; 為父的 怎樣 屬 我, 為子的 也 照樣 屬 我; 犯罪的, 他 必 死亡。
18 : 5 「人 若是 公義, 且行 正確 與 合法 的事:
18 : 6 未曾 在 山上 吃過 祭 偶像 之物, 未曾 仰望 以色列 家的 偶像, 未曾 玷污 鄰舍的 妻, 未曾 在 婦人的 經期 內 親近 她,
18 : 7 未曾 欺壓 人, 乃將 欠債 之人的 當頭 還 給他; 未曾 搶奪 人 的 物件, 卻將 食物 給 飢餓的人 吃, 將 衣服 給 赤身的人 穿;
18 : 8 未曾 向 借錢的 弟兄 取利, 也未 曾向 借糧 的 弟兄 多 要, 縮手 不作 罪孽, 在 兩人 之間, 按 至理 判斷;
18 : 9 遵行 我的 律例, 謹 守 我的 典章, 按 誠實 行事─ 這人 是 公義的, 必定 存活。 這是 主 耶和華 說的。
18 : 10 「他 若生 一個 兒子, 作 強盜, 是 流人 血的, 不行 以上 所說 之善,
18 : 11 反行 其中 之 惡, 乃在 山上 吃過 祭 偶像 之物, 並 玷污 鄰舍的 妻,
18 : 12 欺壓 困苦 和 窮乏的人, 搶奪 人 的 物, 未曾 將 當頭 還 給人, 仰望 偶像, 並 犯 可憎 的事,
18 : 13 向 借錢的 弟兄 取利, 向 借糧 的 弟兄 多 要─ 這人 豈能 存活呢? 他 必 不能 存活。 他 行了 這一切 可憎 的事, 必要 死亡, 他的 血 必 歸 到他 身上。
18 : 14 「他 若生 一個 兒子, 見 父親 所犯的 一切 罪 便 思量, 不 照樣 去做;
18 : 15 未曾 在 山上 吃過 祭 偶像 之物, 未曾 仰望 以色列 家的 偶像, 未曾 玷污 鄰舍的 妻,
18 : 16 未曾 欺壓 人, 未曾 取人的 當頭, 未曾 搶奪 人 的 物件, 卻將 食物 給 飢餓的人 吃, 將 衣服 給 赤身的人 穿,
18 : 17 縮手 不害 貧 窮人, 未曾 向 借錢的 弟兄 取利, 也未 曾向 借糧 的 弟兄 多 要; 他 順從 我的 典章, 遵行 我的 律例, 就不 因 父親的 罪孽 死亡, 定要 存活。
18 : 18 至於 他 父親; 因為 欺人 太甚, 搶奪 他 兄弟, 在 本國的 民 中行 不善, 看 哪, 他 必 因 自己的 罪孽 死亡。
18 : 19 「你們 還說: 『這是 為 甚麼呢? 兒子 豈不 應 擔當 父親的 罪孽 麼?』 兒子 行了 正確 與 合法 的事, 謹 守 遵行了 我的 一切 律例, 他 必定 存活。
18 : 20 惟有 犯罪的, 他 必 死亡。 兒子 必不 擔當 父親的 罪孽, 父親 也不 擔當 兒子的 罪孽。 義人的 義 必歸 自己, 惡人的 惡報 也必歸 自己。
18 : 21 「惡人 若 肯 回頭 離開 所 犯 的 一切 罪惡, 謹 守 我 一切的 律例, 行 正確 與 合法 的事, 他 必定 存活, 不致 死亡。
18 : 22 他 所犯的 一切 罪過 都不 再 被提 說, 因 所行的 義, 他 必 存活。
18 : 23 主 耶和華 說: 惡人 要死, 豈 是我 喜悅 的嗎? 不是 喜悅 他 回頭 離開 所行的 道 存活嗎?
18 : 24 義人 若轉 離 義行 而作 罪孽, 照著 惡人 所行 一切 可憎 的事 而行, 他 豈能 存活嗎? 他 所行的 一切 義 都不 再 被提 說; 他 必 因 所犯的 罪、 所行的 惡 死亡。
18 : 25 「你們 還說: 『 主的 道 不公平!』 以色列 家 啊, 你們 當聽, 我的 道 豈不 公平嗎? 你們的 道 豈不 是不 公平嗎?
18 : 26 義人 若轉 離 義行 而作 罪孽 死亡, 他是 因 所作的 罪孽 死亡。
18 : 27 再者, 惡人 若 回頭 離開 所 犯 的 惡, 行 正確 與 合法 的事, 他 必將 性命 救活了。
18 : 28 因為 他 思量, 回頭 離開 所犯的 一切 罪過, 必定 存活, 不致 死亡。
18 : 29 以色列 家 還說: 『 主的 道 不公平!』 以色列 家 啊, 我的 道 豈不 公平嗎? 你們的 道 豈不 是不 公平嗎?」
18 : 30 所以 主 耶和華 說: 「以色列 家 啊, 我 必 按 你們 各人 所行的 審判 你們。 你們 當 懊悔 離開 所犯的 一切 罪過。 這樣, 罪孽 必不 使 你們 敗亡。
18 : 31 你們 要將 所犯的 一切 罪過 盡 行 拋棄, 自作 一個 新 心 和 新 靈。 以色列 家 啊, 你們 何必 死亡呢?
18 : 32 主 耶和華 說: 我不 喜悅 那 死人 之死, 所以 你們 當 回頭, 使 你們 得以 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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