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
甲方(女)姓名:_____________乙方(男)姓名:______________
兹因双方情投意合,故订于________年___月__日在________举行婚礼仪式。为了能够营造一个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健康乐观、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美满婚姻的共识下,继续发扬恋爱时期相互欣赏、互为促进的恩爱精神,使婚后的家庭幸福美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中有关规定,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财产约定
(一)房产
1甲方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一处,面积________平方米,为________权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
乙方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一处,面积________平方米,为________权房,由________方式取得。
2、婚后若对该房产进行处置,重置财产中如包含该部份财产价值,仍属原产权人,不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若对该房产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二)动产
1、甲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________元。 乙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________元。
2、婚后,货币存款不因存单到期另行转存而视作共同财产,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归原存款人所有。
3、婚后双方继承或接受的赠予归各自所有,被继承人和赠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三)贵重物品约定
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后若对该部分财产变现,现金归原所有人。
(四)家庭财务
1、登记后,乙方须向甲方公开经济收入账目,不得少报、瞒报和漏报。
2、乙方方将工资卡、信用卡及现金等所有收入,交由甲方管理和支配。
3、甲方承诺在管理家庭的经济账目中,财务公开。
4、甲方保证家庭收支平衡,并有节余。
5、在单项家庭消费1000元以上,须告知对方,并一起商定。
二、相互忠诚义务
对方有知情权,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若违犯视同背叛性质。
三、信任尊重
(一)双方要互为信任,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信任对方。
1、若遇事心有疑问,应抱以信任和积极的态度,及时向对方求证。对方也应用积极的态度及时回应,解释,消除疑问。
2、双方在出现任何问题时,都要抱着向前看的态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则,以积极的态度化解矛盾,不出口伤人,不翻旧账,不消极。
3、在双方遇有矛盾、争执,双方要主动退让,包容。必须倾听对方的说明,解释。
4、若双方发生争吵或生气,必须当天和解,不管什么不愉快的事不能放过夜,更不应以消极的态度,引入冷战。
(二)夫妻个人守则
1、文明用语,相互尊重。一切能伤害彼此的话语请三思后再说,杜绝一切难听的骂人词语。
2、夫妻间不得有任何隐瞒,不得说谎(无论善意的还是故意的),包括与任何朋友(尤其以前的男女朋友)的联系,借贷,都应及时告知对方,以免引起误会,影响感情。
3、不得出入色情场所。(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场所)
4、不可沉迷赌博。(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赌博)
5、不可服食违禁药物。
6、不可经常性摄取过量酒精。应酬及朋友聚会适量可理解,但坚决杜绝借酒发疯。
7、夫妻间不可作出伤害彼此的行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伤害之定义以双方的感觉为依据。
8、夫妻间在任何时刻,均不能失去联络。12小时内任何藉口,例如电话没电„之类原因,皆不被接纳。
9、夫妻间不能企图或意图影响各自的观点意见、以及对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间对事物持有不同意见,以共同协商的意见为最后依据。
10、若因个人发展不同,导致双方不再有共同语言,非过错方可提出并让对方改进,若无改进,对方先提出警告,而后屡教不改则提出离婚。
11、夫妻间应彼此尊重,不可勉强对方做任何非自愿去做的事。
12、夫妻间需互相关心爱护,夫妻间有责任了解双方之喜好,并应尽其所能满足要求。
13、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发生争执。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14、吵架时男方不准挂电话,不管谁对谁错,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须先轻声轻气哄女方一次,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男方负责。
15、双方在家里吵架均不准一走了之,不许不带手机和关机。更不可彻夜不归。
16、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认识错误并道歉。
17、男方不得与妻子或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分及不必要之亲昵举动。“过分”或“亲昵”之定义由妻子界定。
18、夫妻双方必须尊重对方家庭成员,发生任何情况,均不得辱及对方家庭成员。
19、女方例假期间,男方应尽量忍让,不与其计较;应该替对方的身体健康着想,双方若发生争执,男方应自觉退让。
20、男女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床睡。
四、生活态度
(一)双方对待婚后生活,继续坚持二十四字原则:爱财有道,不贪不赌;不拿不要,自食其力;轻松工作,智慧赚钱。
1、要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和有科学健康的方法,并确保家庭民主。
2、在家庭遇到困难时,不要对生活抱消极态度,要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共同克服困难,度过难关。
3、在健康的前提下,要相互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接受对方具有个性的生活方式。
4、双方对待金钱方面,少挣少花,没钱不花,花钱不是最重要的,没钱花能让自己开心才是重要的。
五、子女抚养和待人
(一)同意婚后子女从□父姓□母姓。
(二)双方对子女的教育负有相同的责任和义务,在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方法上,既要讲科学又要讲家庭民主。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1、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2、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3、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子女。
4、不得遗弃子女。
5、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三)对子女的家庭辅导,按各自的特长分工。在辅导中,双方要相互学习,互为促进,共同提高,不能抱有应付的态度。
(四)对亲戚长辈
1、双方父母由双方共同赡养和照顾,一视同仁,不袒不偏。
2、对待双方的长辈要宽容礼让。在出现分歧时,要善于沟通,不要抱抵触和消极的态度。
3、对方的长辈和亲友,都应受到双方的尊重和热情款待。
4、与亲戚长辈若有矛盾,在不伤和气和感情的前提下,作为晚辈理应主动忍让。在缓解矛盾,解决问题中,要积极主动,态度诚恳,不能耍脾气。
5、双方自己的钱财可以借给或者赠予自己的亲戚朋友,需要向对方通报,借款金额低于人民币1000.00元以下对方可不干预,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则须经对方同意方可外借。
6、过年过节有义务参与对方直系亲属的生日宴会等必须的活动,已促进小家大家都和和睦睦。
7、夫妻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为,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损失费用(量具体情况来定金额)。如果想和别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须先提出离婚。
8、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或若对方因此产生了心理阴影甚至影响以后共同生活,无过错方可提出离婚,对方不可拖延。情节严重交于当地公安机关刑法处理。
9、如任何一方发生打骂虐待老人的情况,另一方均可提出离婚。
六、责任分担
1、家务由夫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妻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 (1)采买日常用品(2)煮饭(3)洗碗(4)倒垃圾(5)清洁、整理家务 (6)房屋之修缮(7)喂乳(8)换尿布(9)接送子女上下学(10)其它
※双方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2、要珍惜双方的劳动,爱护刚打扫干净的房间,不乱扔东西,及时整理衣物,保持清洁。
3、家里的一般性事务由乙方决定,重大事务由双方协商决断。
4、家外的事务,由乙方出面交涉。
七、权利
1、夫妻双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指正常社会关系的朋友)和必要的私人空间的权利。
2、夫妻双方有了解对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状况的权利,有了解对方收入和花销情况的权利,双方应主动交流沟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隐瞒和欺骗。
3、女方在怀孕、生病及哺乳期间等中有拒绝离婚的权利,男方不得提出异议。
4、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子女未满18岁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替子女作出重大决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学、工作等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八、义务
1、夫妻双方有义务关心、爱护对方。外出参加吃饭聚会等活动必须提前汇报,未争得对方允许,不得夜不归宿(因工作出差、调动等情况除外)。
2、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不得打骂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弃老人,吵架不开心不能对父母无礼。
3、婚后夫妻双方有赡养各自父母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阻碍对方孝敬父母且有义务协助对方孝敬父母。
4、夫妻双方负有生育子女的义务,不得以非医学理由拒绝生育。
5、夫妻双方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离婚后有给予抚养费的义务。
6、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赡养对方老人的义务。
九、特约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后发现有修改和添加的必要,应及时处理。
双方正式结婚前(以办理登记手续为准)若因其中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异议,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未婚夫妻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婚前财产协议书
签订日期:
甲方: 男,(月收入: )单位: ,年龄: ,身份证号:
乙方: 女,(月收入: )单位: ,年龄: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为夫妻。为了更好地明确夫妻责任、权利与义务,维系家庭和睦,规范夫妻财产关系,解除不必要的误会与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则,特对婚前双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
1.双方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甲方婚前财产:
① _______________
② _______________
③ _______________
(2)乙方婚前财产:
①婚前乙方及其父母所买一套_____平方米的_____房(见本协议附件)__________万元(首付_____万,婚前月供每月_____元已经完成_____年计_____万,合计_____万)已付款_____万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永久归_____所有;婚后按揭房余下月供款 万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该房屋发生增值的,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实际投入的资金比例计算各自份额。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由于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3.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
4.婚后,甲方或乙方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甲方或乙方一方的财产清偿。甲乙双方或一方以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逃避债务的,视为无效。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或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特有财产。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该协议经双方及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一经公证,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甲方:__________ 指纹:
乙方:__________ 指纹:
见证律师:__________
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
提出公证申请人:
男方姓名:王____(月收人:_______)单位:上海海事法院,年龄: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女方姓名:奚____(月收人:_______)单位:上海机床厂,年龄: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上海____区____村____号,户主姓名:奚____,黎____(奚___之母)
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扶助。为了更好地明确夫妻责任、权利与义务,维系家庭和睦,规范夫妻财产关系,解除不必要的误会与纠纷,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则,特对婚前双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
1.双方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财产:(无)
(2)女方婚前财产:
① 婚前女方及其父母所买一套150平方米的按揭房(见房屋买卖合同文书)43万元(首付15万,婚前月供每月2000元已经完成3年计7.2万,合计22.2万)已付款22.2万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永久归女方及其父母所有;婚后按揭房余下月供款20.8万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
② 婚前女方父母所买电冰箱1个3800元、彩电1个1.2万元、柜式空调机5500元、1.5匹壁挂机3个(2500×3=7500元)7500元、微波炉;个1200元、录像机1部3500元、摄像机15000元,合计4.85万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永久归女方及其父母所有;
③婚前女方与男方所买床、柜、电风扇等计5400元属于夫妻婚前共同财产。
2.由于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3.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其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
4.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
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财产约定,逃避债务的,视为无效。
5.根据国家法律,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特有财产。如果不经约定,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拥有个人财产。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该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一经公证,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立协议人:奚____王____
公证员:谢______张____
___年___月___日(上海埔东区公证处)
附:1、婚前协议书注意以下几点:
一、为不妨碍双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以及子女、老人的扶养赡养,签订协议时,一定要将各自收入中的一部分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及应负突发事件,以维护家庭的稳定协调。
二、建议把家具、家电等价值较小的不动产例为共同财产。
三、子女的扶养、老人的赡养费用不能分开明确在协议书中。
2、参考法律条文: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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