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确保我校师生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我校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2、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
3、每次排查,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4、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记入安全检查台帐),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负责人和管理部门报告。
5、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6、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必须是在发现安全隐患收到报告之后立即进行。
7、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8、定期对教师、学生心理的排查。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及时上交教师思想动态月报表。
9、整改后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整改人必须签字。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桦甸市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桦甸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成立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长:肖仕华 校长
副组长:王毅 德育主任 郝行军 工会主席
成员:彭俊枫 教务主任,周开忠 总务主任,罗运 食管人员,贺艳 语文教研组长,李姿琼 数学教研组长,谢磊 实验管理员,李品 图书管理员,彭泉贵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肖华远 教管理员,黄定华 安保人员,卢勇 安保人员各班班主任及各活动室负责人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各类事故隐患。
三、治理范围和责任
肖仕华: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王毅:负责全校校舍、操场的隐患排查。
卢勇:负责保安、防卫安全隐患排查。黄定华:负责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
周开忠:负责学校水、暖、电的安全隐患排查;学前班安全隐患排查。
彭俊枫:负责教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彭泉贵:负责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罗运: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各班主任:负责各班设施设备以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活动室负责人:负责各活动室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五、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的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六、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七、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校长,校级领导研究决定后上报教育办。
八、学校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九、学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科室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隐患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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