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严以用权,是饯行“三严三实”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我看来,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需要回答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要回答好“权力从何而来?”的问题。
只有弄清了权力的来源,才能自觉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才能正确地使用权力。从理论上讲,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也就是说离开了人民,脱离了群众,权力就会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应当仰视权力,对权力应有敬畏之心。权力源自于人民的赋予,凝聚着人民的信任和期望,对权力的仰视和敬畏,就是对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尊重。古人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因此,我们要铭记权为民所赋的道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能无所作为,更不能为所欲为,任性用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切实做到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多做事、做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二要回答好“权力为谁使用?”的问题。
权力既然是人民赋予我们的,我们就得始终铭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行使权力的出发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目的。以下,我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谈谈对用权的心得体会,个人认为单位给了我一份工作,实际就是给了我一个工作平台和一份职责,这个工作平台直接面对着我所承担的管理工作和服务对象,我的履职能力和成效不仅要经得起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监督和检验,还要经得起各预算单位和项目单位的监督和评价,最重要的是还要对得起自己的内心,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问心无愧坦荡荡。前不久,我办机关党委组织去厦门市博物馆参观了林则徐廉政事迹展,参观后我最大的体会是,面对工作职责和权力,只要自身做到无欲则刚,就不会陷入权钱交易的泥潭,只要不去贪图荣华富贵,做到洁身自好,就不会像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贪腐分子那样走向违法犯罪的绝路。一个是正面典型的榜样,一个是反面典型的教训,让我更清晰地认识到,权力对我而言就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做好我们办的预算监管和支出监管工作,发挥好财政部赋予专员办的职能作用,服务好驻厦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单位,确保中央财政资金能在我们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之下,安全、规范、有效地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三要回答好“如何使用权力?”的问题。
首先,要正本才能清源。我们还要从思想深处入手,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要从行动上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其次,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单靠思想觉悟还不保险,要有制度保障才管用。我们要通过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程,规范用权行为,加强内部控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办党组的正确指导下,我办目前已为大家构建起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今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十六项业务操作规程和实施办法,许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也都一一修订完善,这就是我办党组为保护我办干部设立的强有力的防护网,只要我们按制度、按程序、按规矩,遵守组织纪律、政治规矩,不专权、不越权、不搞特权,就能确保用好权力做好工作。最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有效的防火墙。要确保领导干部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还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最广大群众的监督。监督本意就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关爱保护和及时挽救,对此我们在思想上要正确认识,心悦诚服地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并及时改正身上存在的问题,避免小错酿成大错。
“权力为公,是光明之门;权力为私,是地狱之门”。从不同的角度对权力进行审视,权力棱镜下就会映射出不同的人生结局。我想我们作为国家公务员队伍中的一员,不管是身处哪个级别,都该明白我们的履职行为,不仅要对得起国家和人民的信任,要对单位赋予你的职责,要经得起群众的监督和历史的检验,还要对得起养育我们的父母和支持我们的家人。因此不管从哪个层面来说,我们都该珍惜拥有,心存敬畏,无欲则刚,严以用权。
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心得体会(2)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三严三实”,贯穿着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体现着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政治品格,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为加强新形势下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落实“三严三实”,严以用权是关键,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一、领会严以用权的内涵
权力从哪里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权力意味着什么?权力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同样权力也是陷阱,权力越大,犯错误时也就会陷得越深。
权力应当用到何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然也要为民所用。只有始终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才能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才会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如果做官不做事、做官当老爷,搞公权私谋、搞权钱交易,权力就会变味、变质。
权力应当如何用?只能严用。严以用权,对个人来说就是要始终坚守为官底线,不受诱惑和贪欲所扰,任何时候都不能把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摆正身位,规范用权,坦荡做人、谨慎用权,坚持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尽心竭力为人民谋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再次为各级领导干部醒了脑、提了神,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严以用权,慎以用权,让手中权力真正成为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重要支撑。
二、践行严以用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说得好不如做得好,践行“三严三实”,就是要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新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真正践行“严以用权”,必须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严以用权是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等方面,深刻阐明了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内在自觉与外在约束的辩证统一,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树立了新的标杆。
(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如毛泽东所说:“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权力是人民的意志,是人民赋予我们的社会管理职责,这样的权力本质观是符合权力历史发展规律的,也符合权力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要求,因而是正确的进步的权力观。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权力真正合法的基础来自于人民的支持,权力是公共的而非私有的,能否正确地行使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关系正确的权力观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向全国各地200多名县委书记传授为官之道——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阐明了树立正确权力观必须遵循的原则。共产党人为民执政,权力自然是为民办实事、谋福祉,也只有为民办事谋福,才能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领导干部要破除“官本位”思想,用手中掌控的权力尽心竭力为群众干事业、谋利益。无论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建设,还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都要做到时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干出踏踏实实、堂堂正正的实绩。
(二)依法用权,不滥用权力。权力法定,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法不授权不可为。领导干部要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要做到“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要做到“虑必及法”,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时刻不忘底线、分清界限、固守红线,不干超越实际的事,不干违法犯罪的事,不干有违群众意愿的事。
(三)谨慎用权,不公权私用。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领导干部要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对权力始终心存敬畏。要存有“权为民赋”的敬畏之心,牢牢谨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不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任何任性用权、以权谋私都等同于违法犯罪。要存有“权为民用”的敬畏之心,谨记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要存有“慎权慎行”的敬畏之心,增强党性修养,内省于思,外化于行,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对权力怀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始终做到淡泊名利、廉洁自律。
(四)阳光用权,不乱用权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要始终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谋利,绝不把它变成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三、真抓实干,勤政廉政,敢于担当
古人云: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党员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是职责所在,也是立身之本。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就是要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在勇于担当中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戒,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让权力造福人民。严以用权必须体现在谋事创业做人上真抓实干、为民用权上,既非大权独揽、以权谋私,也非得过且过、混日子。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庄严地提出“三个责任”: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提出过: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都明确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大担当。
“为官不为”的实质就是不担当。党员领导干部要摒弃“畏惧困难、信心不足、怕担责任、消极等待、一层不变”的思想,敢于直面困难和问题,积极认真、尽职尽责,依法行使权力,有效使用权力,努力干事业,以苦干实干加巧干的精神勤奋工作,尽最大可能发挥公权力的职能作用,廉洁从政,不贪不腐。在具体工作中,要严于律己,脚踏实地,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干一百天”要求,多谋善断、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实干、苦干,干出成绩,做出实效,以落实、落实、再落实的实际行动,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
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心得体会(3)
在“三严三实”教育中,严以用权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严以用权就是要在敢于担当、提升服务、依法秉公、强化监督、追求卓越的各个方面,坚守权限、恪守规矩、遵守纪律、死守底线,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始终做到行权有度、用权为民。我的体会是:
“首”在敢于担当。“为官避事平生耻”。担当是每个党员干部的使命所在,责任所系。既不能因为用权要严,而缩手缩脚;也不能因为用权要严,而无所作为。为此,每个党员干部都要牢记严以用权的真实内涵,善于谋划发展之计,真抓未成之事,实干民生之需,切实做到:面对困难时不“推诿”,积极主动地想办法、用实招,多担当重要工作、难度工作;解决矛盾时不“拖拉”,区别对待工作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对于条件成熟的工作,能完成的则尽快完成,对于条件不成熟的工作,应创造条件去完成;碰到难题时不“懈怠”,始终保持工作激情和热度,对待工作不怠慢、不松懈;遇到麻烦时不“踢球”,自觉增强主人翁意识,主动多揽责、多担当;经受逆境时不“绕道”,勇于迎难而上、逆流而行,对任何事情都有个人主见和明确态度。
“重”在提升服务。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严以用权的着力点放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上。一是服务意识,就是公朴意识、宗旨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服务意识,“掌权”不任性,不把做官当老爷,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甘做人民的公朴;“用权”不随性,不把权力当私物,时刻牢记“权力越大就责任越大”,一切从人民所想、所需、所急处想问题、办事情。二是服务能力,就是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具体地讲,就是要具备“五种能力”,即具备理解中央方针政策的认识能力;落实政策制度规定的执行能力;把握规律和分析形势的预判能力;号召群众和发动群众开展工作的组织能力;遇事不慌、不忙、不急、不乱的处置能力。三是服务水平,就是工作的方法和艺术。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勤勉思考,善于总结,创建自己的服务品牌和示范窗口,形成自己的一套工作方法和艺术,以便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人民、服务社会。
“贵”在依法秉公。依法用权、秉公办事是严以用权的关键。具体地讲,依法用权就是要求领导干部自觉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肩负起普法宣传、法治教育的责任,带领群众一道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秉公办事就是要求领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行使权力,不分亲疏、不搞双重标准,谨记“一杆称”,端平“一碗水”,不搞“一言堂”,做一个“铁面人”,始终做到不为私人为民众,不藏私心为民心,不谋私利为民利。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滥用。我们要经常问一问,手中的权力用到哪里去了?有没有玩忽职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没有巧立名目、吃拿卡要?有没有公权异化,把权力用在关系户、小圈子、小团体的利益上?有没有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只有这样,领导干部才会明白“自己有多少权、怎么样用好权”,自觉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要”在强化监督。不受制约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对严以用权的管理监督,必须引导各级干部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形成“用权制约、用权公开、用权问责”的三维监督体系。在用权制约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规定和“两个责任”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刚性约束,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着力构建严以用权的制度体系;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权力监督的机制,严格按照程序、规则和集体意志办事,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用权公开方面,要依照权力规范运行和公开透明的要求,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民主评议制、任前公示制、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审计监督制度等,通过加强党务政务公开、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对行使权力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进行动态监控,使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习惯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公开行使权力。在用权问责方面,要坚持“权责相符、权责对等、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权力责任清单的问责机制,把板子打到个人,把责任落到人头,确保用权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好”在追求卓越。强调严以用权,其用意是干好工作,更高的目标则是追求卓越。行使手中权力开展工作,不能满足于工作完成了就算了,也不能满足于过程走完了就了事,对工作要有追求卓越的潜在意识,这也是检难严以用权效果的重要方面。实际工作中,我们要遵循规律,多思考事物本性,多研究工作特性,多谋划发展主向,找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方法和途径,最大程度上把工作做到最好;要改革创新,敢于破除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束缚,拓展新思路、寻找新动力、定位新标准,以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矛盾和问题,以饱满的热情、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平凡工作做成事业,把常规工作做出特色,把群众工作做得满意;要狠抓落实,注重细节小事,多积尺寸之功,经常防微杜渐,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不搞短期行为,始终把追求卓越贯穿于每项工作中,把严以用权体现在发展成效上。
谁都知道,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就能为人民造福,“用不好”就会损害群众权益和党的形象,且祸及自身前途。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把严以用权贯穿于谋事为官做人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严用权、用权严,做事实、事做实”,以实际行动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心得体会(4)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
在现实生活中,常会听人讲,我又不是官我也没有权,没有必要约束自己。但我想,官不是权的代名词,权亦不是官的专属称谓。有权的不一定都是官,简单的例子:学校的老师是官吗?不是,但他们很有权,所教学生的调度皆由他们;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是官吗?不是,但他们面对服务对象,他们又都很有权;还有家庭也一样,家长虽然在单位不是官,但回到家孩子得听他的,他有权了……由此,我认为习总书记“严以用权”的要求适用于现实中的所有人。
严以用权我们应责无旁贷、必须践行。要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它不是你身份的摆设,而是你真正服务于人民的多与少,接近人民的多与少。现在有一个很奇怪现象,职位越高,老百姓见到的难度越大。久而久之成了老百姓心中可望不可即的摆设,完全走向了老百姓当家人、贴心人的反面。如果任其发展蔓延,就真的成了老百姓眼中的空中楼阁岌岌可危了。正因如此习总书记反复强调,不论我们职位多高,老百姓永远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时刻躬下腰来,接地气,和老百姓打成一片,把老百姓的事捧在手上,放在心上,接地气,落在行动上,这才真正称得上为老百姓用好权当好官。否则,总是仰着头,接空气,必将随空气流走,终将被唾弃、不留念想。
严以用权对机关工作人员来讲。不论你是不是党员,单位给了你一摊工作,就给了你一个平台一份责任,这个平台是直接面对你服务的对象,这份责任是直接反映你服务的好坏。过去我们常听老百姓形容一些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衙门作风,而现实中,这一衙门是否得到根除,直接取决于每一名服务于老百姓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关乎的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形象问题,更关乎整个单位的荣辱。比如,我们到某银行办事,常看到柜台内的员工办事态度傲慢,导致客户责怪声一片,结果是银行付出社会声誉下降代价。再比如,2014年电视、报纸和网络曝光的某些幼儿园私下给入园孩子服药的事,所造成的影响更是触目惊心。严以用权对普通工作人员来讲也不是儿戏。
综上所述,严以用权就是要以实际行动做到:
一、要用之为公。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都是用权为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今天,更是检验党员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二、要行之有规。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本职工作的重任。
三、要用之为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古代封建士大夫尚有如此忧民的朴素情怀,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人,更应甘当人民公仆。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总之,“严以用权”是共产党人的智慧体现,它诠释着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价值要求,守规矩,守纪律,规范权力运行,让党员干部掌权不迷失方向。工作中要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团结带领本部门一班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常州作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心得体会(5)
根据中央要求,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一举措是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建设、道德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关键,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修身”和“律己”主要是为了用好权,谋事实不实、创业实不实、做人实不实也主要看怎样用权。如何做到“严以用权”,结合前一阶段的学习,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一、严以用权必须有制度保障。
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权力规范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的权力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用权有了制度的保障。
二、严以用权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党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赋,利必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是权力的政治属性使然,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期待所在。
三、严以用权必须常怀敬畏之心。
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没有法外之权。用权谋私,首先是不合法,其次是不道德,最后是不安全,坏事业、害社会,也害自己。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时刻牢记职权法定,依法合规行使权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始终保持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紧张感,只有时刻敬畏法纪,严守法纪,才能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四、严于用权必须自觉接受监督。
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领导干部最好的保护。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特别要时时刻刻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老老实实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我自己在长期的学习和从事xx工作的时期,都是党的忠实拥护者和执行者,都能遵守党的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严格要求自己。但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身边的优秀同志,自己仍然有不少差距。这些都与对“三严三实”认识不深刻有着密切的关系,是自己政治思想有待提高的方面,必须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当中切实予以解决:
一、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式。在过去的工作中己长期坚持对任何工作思路和安排均与分管部门的全体同志讨论,听取大家对工作的看法和实施方案,形成统一意见后再上报所长办公会拍扳的工作方式。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形成干部群众对工作有激情,领导拍板有依据的效果,保证了不出现工作失误,充分体现了权为民所赋,事为民所谋,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继续坚持。
二、要常怀公仆之心,坚持用权为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一句俗语道出了为政用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民。领导干部必须把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作为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作为农科所副所长面对的是全所的干部职工,面向的是全市农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自觉地增强群众观念、执行好群众路线,自觉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要做到心里装着群众、感情贴近群众、行动走进群众;努力勤学习、想问题、抓科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xx技术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群众期盼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拜群众为师,加强xx科技创新工作。坚持“服务群众、廉洁办事”的宗旨,以良好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做好各项科研工作。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切实做到科研为民,服务为民。
三、要坚持严于用权,用之于公。要常怀清廉之心,坚持用权为公。公生明、廉生威。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官越大、权越多,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就会让群众不耻而遗臭万年。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特权是祸根,享特权必违公心,要摒除特权思想,严禁特权行为,消除特权现象,真正实现党员干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权力运行有边界、有约束、受监督,让阳光照进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培养防止权力滥用的正能量。
四、要坚持严于用权,不僭越,守规矩。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单位有规章制度,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作为单位的领导层,必须坚持职责范围之内勇担当,范围之外形成统一意见多请示,不僭越,守规矩。从里里外外规范权力运行,方能顺民众之所愿,应民心之所盼,增进人民福祉。
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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