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承蒙信任,委托我司独家销售房地产,我司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达成如下合意:
一、 委托出售房产概况(详见协议附件:卖方信息登记表)。房产坐落于: ,属于【划拨】【出让】性质,产权登记面积 平方米 ,产权证号:
甲方保证就上述物业所做的描述系真实可靠的,且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合法、完全的处分权。
二、乙方义务:
1. 代为寻找并提供适合的房产需求信息
2. 提供咨询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交换信息,草拟或推荐买卖合同文本;
3. 代办业务:在甲方的要求下,根据甲方提供的证照和资料代为甲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需另收代办费)。
三、佣金与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中介服务佣金数额为甲方所签房产买卖协议标的金额的1.5%。代办业务费用为¥ 【产权过户¥200】。甲方应在与他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时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所需代办业务费用。甲方通过乙方服务与他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不影响甲方支付佣金的义务。
四、甲方义务:
1. 保证积极配合乙方的服务,在乙方需要带客户看房时,给予提供各方面的便利;
2. 本协议委托期及期满六个月内,甲方以及从甲方处获得求购方信息的第三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中介服务佣金;
3.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房产过户手续的,应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证件与资料;
4. 非经乙方介绍成交,甲方通过其他中介组织或自行与他人达成交易的,应立即通知乙方。据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实际成交金额的0.75%作为乙方应收取的佣金;
5. 若因甲方原因,甲方在委托期限内撤销委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委托协议中甲方委托价的中间价的0.75%作为乙方佣金;
6. 若甲方通过乙方服务无论是否以定金形式与买方达成书面初步意向的,之后由于甲方或买方违约造成交易终止的,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买卖双方约定的成交金额1.5%作为中介佣金。
五、甲方委托出售价为总价人民币: 元至 元或单价¥: 元/M2至 元/M2 。
六、委托期限:
本协议委托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本协议附件:1、甲方物业权属证书复印件;2、卖方信息登记表;3、卖方顾客服务保证书;4、房产推广计划书。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房产销售独家委托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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