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干部承诺书
为更好履行村干部工作职责,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促进我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向大家作如下承诺,并接受监督。
一、严格执行有关村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二、不违反规定使用土地,不非法买卖土地。
三、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村建设项目,不插手工程建设原材料采购。
四、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擅自决定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的款项使用、重大决策等事项。
五、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亲友谋取利益。
六、不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时有利益关系的有关人员馈赠的礼金、礼券、礼卡、礼物和宴请。
七、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用公款互相宴请,不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八、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九、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十、违反承诺,愿意接受组织的调查处理。
农村党员干部承诺书(2)
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镇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结合我村工作实际,现面向全村党员、群众作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发挥组织的先锋作用,村两委成员各拟一份公开承诺书,用以明志。
二、在起草承诺书的同时,也加大推广公开承诺书的影响力,号召党员、干部、群众亦学习创先争优的廉洁风气。
三、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自身问题和矛盾,努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督查与监管力度,健全考评制度,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五、坚持围绕发展、服务东风的理念,让党的建设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在加强思想建设的同时,坚持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始终围绕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宗旨。
农村党员干部承诺书(3)
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是党和人民对各级村干部的基本要求。对此,作为一名村干部,我们向各位党员、村民代表和全村群众郑重承诺:
1、不独断专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村级班子议事规则。
2、不违反财务制度,规范村务公开。
3、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4、不插手和干预建设工程招标等市场经济活动。
5、不接受可能影响工正实施村务的宴请。
6、不接受有影响村务的私人旅游、娱乐活动。
7、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严守村规民约。
8、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9、不铺张浪费,村务开支厉行节约。
10、不刁难百姓,关心村民生产生活。
以上承诺,接受党组织及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违反承诺,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农村党员干部承诺书(4)
我作为一名村支部书记,时刻坚守党章,认真履行党员八项义务,牢记党的宗旨,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全面落实镇党委关于党员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做勤政为民的带头人。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坚持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坚持党的纪律,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认真学习党章的重要内容,努力做一位“学党章、找差距、强党性”合格共产党员,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忠诚党的事业, 思想上不断进步,保持先进,不断用理论武装自己;工作中,勤勤恳恳,一心一意为群众服务,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争取走在时代的前列,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作同事的知心朋友。向先进同志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
3、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廉政准则》以及党委关于党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评议,虚心接受机关干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改正。
4、经常性召开民主生活会,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班子团结;坚决执行民主决策制度。
5、在工作交往活动中严守纪律,拒收礼品、钱物。
6、在生殖保健工作中带领大家开展了对农村育龄妇女进行免费健康检查。
7、对包保的贫困户在春季种地资金紧张时,协调帮助解决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设备,本人拿出部分资金解决了他们的困难。
8、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大吃大喝,不铺张浪费,厉行节约,减少一切开支,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农村党员干部承诺书(5)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我村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记为民服务宗旨,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树立廉政勤政良好形象。特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
三、不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妨碍村民依法进行选举工作。
四、不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使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五、不在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六、不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七、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八、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九、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用公款互相宴请,不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十、不参与迷信、赌博、涉毒和色情等活动。
农村党员干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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