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围绕服务灾后重建工作大局,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加强联合调解,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芦山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积极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4、20”地震后,我县9个乡镇、46个村(社区)以及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吊牌、标牌、徽章、墙上的规章制度也残缺不全。随着抗震救灾到灾后重建的全面启动,各调委会工作渐渐进入正常,办公用房、办公设施也渐渐配备。
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以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为依托,开展各式各样的人民调解培训。
2013年12月,为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解决人手不足问题,我县招收了6个公益性岗位人员,为使其掌握调解知识,更好的开展工作,12月份,县基层股赵股长从人民调解基础知识、矛盾纠纷的分类、人民调解的工作方法和技巧三大方面对他们进行了培训。4月份,政法委组织网格化培训,县基层股赵股长又结合我县灾后重建矛盾纠纷发展趋势,如何进一步预防化解我县矛盾纠纷,促进我县灾后重建全面发展进行培训。2014年6至8月,我局配合市局在芦阳、龙门、太平三个点对7个乡镇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下一步还要对双石、大川2个乡镇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以达到我县人民调解员培训全覆盖。
三、强抓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工作,大力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按照市局要求,我县9个司法所和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根据自己调解的案件,积极录入到系统中,分析原因,摸索规律,每月和每季度写出研判材料,并上传到系统上,以供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政策。
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着重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特别是围绕灾后重建开展的一系列征地拆迁、排危、房屋修建引发的合同及拖欠工资等等纠纷,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各调委会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因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重点治理社会难点和热点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日报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机制。据统计,今年一至六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录入系统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84起,调解成功934起(往期登记当期调成数4起),当期调解成功率94.92%。。984起纠纷中婚姻家庭纠纷66起、邻里纠纷99起、征地拆迁纠纷48起、财产纠纷69起、村务管理纠纷53起、劳动争议纠纷36起、合同纠纷46起、医疗纠纷5起、山林土地纠纷34起、交通事故纠纷418起、物业纠纷2起、消费纠纷6起、人身损害纠纷18起、行政争议纠纷2起、涉法涉诉纠纷1起、政策性诉求10起、其他纠纷71起。其中,特大纠纷1起、重大纠纷3起、较大纠纷6起、一般纠纷62起、简单纠纷912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1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2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4件114人。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稳定,为芦山抢险救灾和过渡安置及灾后重建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围绕灾后重建工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抓好征地拆迁、综治维稳、法制宣传、信访接待等相关工作。
我县已全面进入灾后重建阶段,农村房屋重建率达95%以上。目前主要是城区的规划,涉及到大量的征地拆迁工作,芦阳镇和所辖6个村(社区)调委会的成员都把精力投入到征地拆迁工作中,芦阳司法所的专职司法助理员也被抽到拆迁办。由于灾后各种矛盾层出不穷,造成上访数量急剧上升,4月,调解中心赵昌敏抽调到信访局从事信访接待工作。3月至5月,我县4个乡镇4名男性专职司法助理员又被抽到市上做双规人员工作,下半年,我调委会人员除抓人民调解工作外,还要把大量精力投入到征地拆迁工作中,边拆迁边宣传,任务重,压力大。
五、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推动灾后科学重建工作。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的通知》雅司法[2014]2号要求,我县在芦阳、龙门、太平、宝盛、飞仙等乡镇部份灾后重建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调解室,并悬挂标牌、表语、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纠纷排查受理、引导分流、衔接化解和研判预警机制等形式,做好矛盾纠纷台帐的登记和录入,即时有效的化解一批征地拆迁、劳动用工、邻里、合同等纠纷,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我县项目调解室最有特色的是在五星工业园区与公安局警务室共同设立的调解室,他们共同调解了大量的纠纷,化解了大量的矛盾,有力的维护了工业园区的稳定。
五、加强村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雅司办发[2014]36号文要求,我县各乡镇建立以乡镇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武装部长为副组长,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主动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并和各部门整合力量,密切协作,加强调解,村耕大忙期间我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 45件,调解成功43件,调解成功率为95.6 %;防止民转刑 1件1 人;防止群众性械斗 5件25 人;防止因矛盾纠纷可能造成的群众性上访4 件20 人;通过活动的开展,为新农村建设,为我县社会的稳定、经济的持续发展,为打造平安芦山、稳定芦山,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围绕灾后重建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进一步规范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系统的录入,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加大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
2、采取各种办法,把“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落到实处。
3、配合党委、政府,加快推动芦山灾后重建工作。
4、针对汉源检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进一步改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
2014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为了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人民调解质量,我社区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巩固人民调解防线,防止可防性事件的发生,现将2014工作总结如下:
一、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XX社区辖区面积1355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9栋,常住居民1746人,总户数702户,其中少数民族647户,辖区国有企业8个,改制企业3个,商业网点16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XXX”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关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XX年X月X日***新村23栋20号居民XXX来我社区反映自家孙子在18栋门前玩耍时破18栋24号XXX家小狗咬伤小腿,并不承认,找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解决,经过居委会了解情况属实,并找18栋24号居民协商,XXX同意赔偿孩子的医药费事情圆满解决。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栋24号家XXX家小狗再次把25栋23号家XXX家11岁的男孩咬伤,经过居委会的多次调解,18栋23号XXX同意再次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第二天XXX的父亲来我社区感谢居委会工作人员,并表示非常满意。XXX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五)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六)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充分调动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七)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XX社区(XX镇)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委会主任帮教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镇)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XXX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XXX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三、2015年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中间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2014年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城镇(社区)而努力奋斗。
2014年村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卧龙村辖区面积3.2万平方公里,常住居民4200人口左右,总户数1175户,其中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村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村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卧龙村调委会在村总支、司法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半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26起,其中婚姻1起,邻里纠纷9起,土地纠纷7起,新农村建设浇路纠纷2起,损害农作物赔偿1起,损害赔偿3起,家庭婆媳3起,调解率达98%,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本村继续在全村34个小组中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创建活动,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争当调解能手”评比活动。
二是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本村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上报、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强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今年1—7月,全村各类调解小组共调处矛盾纠纷26件,调处成功24件,调处成功率达98%。
由于我村人民调解工作运转正常,作用发挥明显,使大量群体性、复杂性和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从而创造了良好的社会价值,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普法工作
切实加强对我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党总支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1、普法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总抓手,深入推进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
的各项工作,通过全村广大干群、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全村充分利用会议、简报、标语和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有3月份的综治宣传活动、6月禁毒等平安建设宣传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进行法律宣传活动。在活动期间我村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我村在依法治村上,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严格财
务监督和管理,确保了村级工作正常开展。
三、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矫正工作质量
1、加快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步伐。根据《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的若干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活动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步骤。为进一步加强管控,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完善我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提高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2、以“在规范中深化试点发展,在规范中提升矫正质量,在规范中创新上有特色”为目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我村落实定期例会、情况通报、核查核对、定期排查、动态分析报告、“一检查二走访三联查四应急管理”等各项制度,多次对村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走访检查。
四、安置帮教工作
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围绕“保稳定,抓经济,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加强领导入手,通过抓“三个落实”,形成有序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1、把好“两道关口”,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归正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最初环节是他们今后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家庭、社会的宽容心、接纳度直接影响他们的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决心。为此,我们把有机衔接好监所和社会开放教育作为基地运行的首要环节和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稳定的出发点、切入点,通过“把好接茬关、安置关”,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
2、及时家访。归正人员回家后,村帮教工作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帮扶,尽最大努力杜绝社区矫正对象再犯新罪。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排查活动,掌握重点矫正对象动态;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增强矫正对象法纪观念;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使矫正对象感受社会温暖。上半年年共排查重点人员5人,走访慰问了1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援助服务,解决了因金融危机而失业或发生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生活困难,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总体工作思路和要求,以解决“四难”为突破口,扎实开展帮教安置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核对归正人员接收情况,有效落实人户分离归正人员的“双列管、两头包”制度,避免和减少脱管、漏管;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全面掌握归正人员动态,加强对重点归正人员的管控、帮教,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帮助符合条件的归正人员解决落户、住房、低保等实际困难,联合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归正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通过向来访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信访群众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合法合理解决信访事件、平息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利条件。
五、法律援助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今年月日月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利用法律进村、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
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卧龙村而努力奋斗。
2014年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平滩乡人民调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大调解中心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乡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平滩”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乡、村、调解员二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乡领导小组由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乡健全12个调委会,其中乡调委会1个、村(社区)调委会11个。同时在每个村(社区)都建立了调解信息员,全乡乡、村调委会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109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格局。
二是成立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今年全乡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5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0件,邻里纠纷3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8件,损(伤)害赔偿纠纷12件,山林土地纠纷9件,其他纠纷32件;其中乡调委会调解42件,村、社区调解70件,调处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98%以上,做到了无一例纠纷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无一件纠纷引起上访,为平滩乡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特别是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得到了有力邂制。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我们着重从“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做文章,从防范入手,积极开展工作。坚持每月组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认真分析、排查各单位、各行各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及时落实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并且提出解决办法、意见和措施,同时注重对突发事件、群体事件调处工作。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记入档案。
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重大纠纷由乡调委会及时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半月、乡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28日前向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平滩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村(社区)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目前有个别调委会工作达不到规范化标准,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使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中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围绕招商引资新进项目开工、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等经常会引发许多新的矛盾。
2014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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